○高岱
在殖民主义史研究的过程中,殖民主义史的分期问题是一个有着重要理论意义的问题。因为通过对殖民主义历史进程的分阶段考察,能使我们更好地掌握殖民主义的发展线索,进一步了解不同时期殖民主义的特点,深刻认识殖民主义兴衰的原因和必然性。所以,殖民主义史的分期问题在英、美学术界也得到了应有的重视,其中的一些观点和看法,对我国从事殖民主义史教学与研究的学者有着一定的参考与借鉴价值。
一
对殖民主义史的分期来说,大英百科全书的分期法最为简单。它以1763年为界,将几百年的欧洲海外殖民扩张活动分为两个时期,从1450年对1763年为殖民主义的前期历史,从1763年到现今为殖民主义的后期历史。殖民主义的前期历史主要由四部分内容所组成,它包括:欧洲早期的殖民扩张;新航路的开辟和西、葡殖民帝国的建立;北欧殖民国家的兴起与重商主义;早期殖民帝国之间的竞争。并认为到16世纪下半叶,随着英、法、荷的兴起,老牌殖民帝国西班牙和葡萄牙不得不面临它们的挑战。1588年,英国歼灭西班牙无敌舰队后,其地位和实力不断上升。在七年战争期间,英国取得压倒性胜利。至此,殖民主义的前期历史结束。
以1763年为标志,殖民主义史进入了它的后期阶段。这一时期的殖民主义史共由六部分内容构成:1763—1875年间欧洲的殖民活动;新帝国主义(1875—1914年);对中亚和远东的入侵;1875—1914年瓜分非洲;两次大战对殖民主义的影响;1945年以后的非殖民化运动①。它着重表明,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原先以香料、糖和奴隶为主的殖民地贸易不再具有重要的意义,殖民地变成了为工业国家提供原料和粮食的产地,以及这些国家的工业品市场。从1763年至1875年这一百多年中,英国的殖民扩张活动发展很快。在19世纪40年代末,英国完成了工业革命,成为世界工场,在海外贸易和财政金融方面,都拥有明显的优势。相反,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活动从19世纪初叶开始走向衰落,拿破仑战争又加速了这一进程。1825年,西班牙失去了它在南美的殖民地②。从1875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殖民国家之间竞争加剧。除了老的殖民国家(包括俄国),又出现了德国、美国、意大利、比利时和日本这样一些殖民国家。最后一块大陆——非洲的分割,是新帝国主义的产物。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殖民主义的统治大为削弱,非殖民化逐渐开始。第二次世界大战加速了非殖民化的进程。1947年,英国退出南亚次大陆。在非洲,埃及于1956年将苏伊士运河收归国有,英、法干涉的失败,标志着它们在埃及恢复殖民统治失败。在随后的年代里,一系列非洲国家相继独立。到70年代中期,往昔的殖民帝国已基本上不复存在了③。
很显然,大英百科全书对殖民主义史的分期有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即简单明确,便于掌握。整个殖民主义的历史进程只被分成为两个时期,每个时期由若干相关的内容所组成。从整体上看,1763年以前殖民主义处于勃兴时期;1763年后,殖民主义便由盛及衰,直至最终的没落。
然而,大英百科全书的分期法也存在着一个明显的不足之处,那就是它主要以大英帝国的兴衰来作为殖民主义史的中心内容,忽视了殖民主义的整体发展进程,从而难以正确反映不同时期、不同国家在不同地区的殖民手法及殖民特点,以至于使整个殖民主义史带有浓厚的“英国中心”的色彩。况且,是否可用1763年作为具有时代特征的界标来确定殖民主义史的分期,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事实上,在1763年前后,庞大的西属拉美帝国还没有崩溃,它的殖民地面积也仍居首位;英国虽在七年战争中获得胜利,但随之而起的北美独立战争却使之受到了一次沉重的打击。殖民格局在整体上并未发生重大变化。由此可见,大英百科全书的分期法确有牵强之处,难以充分体现殖民主义进程的阶段性特点。
60年代中期,英国著名的殖民主义史研究专家费尔德豪斯教授在其专著《殖民帝国:18世纪以来的比较研究通论》一书中,以新、旧殖民帝国为界,将殖民主义史划分为三个阶段④。费尔德豪斯认为,从1500年开始到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是旧殖民帝国时期,也是殖民主义史的第一阶段。在此阶段,具有这样的几个特点:
一是范围上的区域性。美洲成为旧殖民帝国时期的主要活动舞台,西班牙和葡萄牙是这一时期殖民统治的典型代表。虽然荷兰、法国和英国等殖民国家相继兴起,并在世界范围内与其展开激烈的争夺,使以西、葡为代表的旧式殖民帝国面临严峻的挑战,但从整体上讲,旧殖民帝国时期的殖民范围仍带有明显的区域性。
二是政治上的移植性。在政治上,此时殖民统治的一般特点是殖民地纷纷移植宗主国的社会制度。西班牙在墨西哥和秘鲁重建了伊比牛斯半岛上的社会结构,其殖民政府的机构和观念都接近母国;葡萄牙在巴西的殖民机构也充分反映了葡萄牙自身的政治特征;法国殖民地在冲破特许公司的卵壳之后,迅速显示出宗主国绝对君主制的印记;英国也像其他宗主国一样,将自身的政治观念和制度移植到美洲⑤。
三是经济上的重商主义。在旧殖民帝国时期,由于西欧的资本主义发展尚处在起步阶段,西班牙和葡萄牙这两个最大的殖民帝国经济水平还相当落后。因此,以殖民地贸易垄断制度为特色的重商主义便被西、葡奉为圭臬,成为它们积极推行的主要经济政策。费尔德豪斯认为:重商主义政策源于欧洲的长期实践而非某种新的经济理论。各个殖民地实行垄断制度的严格程度,取决于宗主国能否向该殖民地提供优质廉价的商业设施、运输费用、长期贷款、各类商品,以及为殖民地提供最有利的国际市场等。重商主义的限制对殖民地的发展确有不利的影响,但影响的结果主要是殖民地的贸易形式而不是生产方式⑥。
从1815年至1945年被费尔德豪斯认为是新殖民帝国时期,即殖民主义史的第二阶段。与旧殖民帝国时期相比较,这一阶段也具有着自己的特点。
首先便是殖民范围突破区域性而发展为全球性。在1815年以后,形成了第二次殖民扩张浪潮。到1878年时,殖民地面积已达世界土地面积的67%。1882年以后,殖民扩张更演变成列强对殖民地的瓜分与再瓜分。到20世纪30年代末,完全没有遭受殖民统治的非欧洲国家已经寥寥无几。“殖民地的总面积已达地球土地面积的84.6%。只有阿拉伯的部分地区,波斯、阿富汗、蒙古、西藏、中国、暹罗和日本等几个国家和地区,还未处在有形的欧洲人政府的直接统治之下”⑦(出于偏见,费尔德豪斯此时没有把西藏看成中国领土)。
其次,在新殖民帝国时期,殖民统治呈多样性趋势,这种多样性包括殖民地类型的增多和统治形式的多样化。大英帝国是新殖民帝国的典型代表,它最有价值的殖民地是印度,而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等白人移民殖民地则被视为殖民帝国的核心。面对范围广阔、类型不同的殖民地,各宗主国采用了不同的统治手段。这些统治手段主要有两种类型,即有形的直接统治和无形的间接统治。此外,便是根据殖民地的实际情况,对某些统治方式进行一些具体的调整。
再次,在此阶段中,各殖民帝国在加强对殖民地控制的同时,大多在经济方面采取了相对自由的贸易政策。到1830年,英属殖民地对其他国家的船只全面开放。而早在1815年时,荷兰就打开了殖民地贸易的大门。到19世纪60年代前后,法国、西班牙和葡萄牙也都采取了相类似的政策。虽然在20世纪初,贸易保护主义又重新抬头,“但却没有一个殖民地完全排斥外国的船只和货物。甚至在30年代的新重商主义强化时期,也没有一个殖民地这么做”⑧。
在费尔德豪斯看来,从1945年以后至80年代,可以被看成是殖民主义史的第三阶段。在《殖民帝国:十八世纪以来的比较研究通论》一书中,这一阶段是作为“跋”(Epilogue)而存在的。它所占篇幅甚小,主要是阐述非殖民化进程及具体表现,而没有进行其特有的比较分析。费尔德豪斯对此的解释是:“这些事件发生得太近,还未能进行充分地研究。再者,也没有哪个说法能对各种不同的状况作出一种令人信服的解释。因为在不同的殖民地,非殖民化产生原因也是不同的。”⑨
费尔德豪斯的殖民主义史分期法,以比较研究为基础,从宏观的角度入手,较好地反映了殖民主义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突出了新、旧殖民帝国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总结出了殖民主义进程中各种殖民帝国的类型,分析归纳了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殖民统治的特点,使人们对殖民主义的进程有更完整、明确的认识。然而,由于费尔德豪斯主要是通过比较的方式来对殖民主义史进行论述的,强调的是对新、旧殖民帝国社会、政治和经济方面的状况进行比较研究,而未能把殖民主义兴衰的研究与对资本主义发展的研究有机结合起来。他更多注重的是新、旧殖民帝国间的关系,而不是殖民主义与资本主义发展之间的关系。结果使得他的这种分期法不能明确地反映殖民主义的进程和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之间的联系,从而影响了人们对殖民主义整体进程的认识和把握。此外,费尔德豪斯的这种分期法只着重于对殖民主义史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进行论述,而对当代殖民主义,也就是殖民主义史的第三阶段,未能进行必要的分析和总结。它也可以被看成是这种分期法的瑕疵之处。
二
80年代初,美国学者伯格森等提出一个关于殖民主义发展的理论模式——“殖民扩张与收缩的长波”(LongWavesofColonialExpansionandContraction),一般将它称为殖民主义长波理论。由于这种理论是从宏观上来把握殖民主义进程的,因而也对殖民主义史的分期提出了它的见解。长波理论认为:殖民主义的发展呈“扩张——收缩——再扩张”这样一种长周期波动的趋势。同时,自从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生成以来,西方作为现代世界的“中心”,也经历了从多中心(列强争霸)到单一中心(一国霸权),再到多中心这样一种周期性发展的过程。殖民扩张与收缩的长波与这一周期性的发展基本重合10。
长波理论以计量分析和初步综合为基础,通过电脑绘制出了1415年以来的殖民主义收缩与扩张的波形曲线。这些曲线表明,近五百年殖民主义进程的演变经历了三个变化周期:1415—1825年为第一周期,殖民地所存总数在1770年达到高峰,1775年后逐渐减少,1825年降到最低点;第二周期从1826年开始,1921年达到高峰,1925年下跌,1969年又降至最低点;从1973年起,开始了第三个周期。前两个周期是正式的殖民主义周期,第三个周期是非正式的殖民主义周期,即中心继续通过超经济机制对外缘地区加以控制。与此同时,长波理论将1500年以后的世界史分为五个时期,以此来说明:西方国家在近现代史上所经历的从多中心到单一中心,再到多中心这样一种周期发展的历程,与殖民主义周期性的兴衰基本一致。
在第一个时期(1500—1815年)里,西欧逐渐成为了现代世界体系的中心,出现了列强争霸的局面。西班牙和葡萄牙在早期的殖民扩张中处于领导地位。其后,荷兰、英国、法国和其他一些国家也加入了殖民的行列。七年战争后,英国开始称霸,逐步成为实力最强的殖民大国。此间各国对殖民地主要实行重商主义,采取了贸易垄断的制度。
从1815年到1870年为第二个时期。此时出现了英国主宰西方的局面。除爆发一次克里米亚战争外,没有发生大的战争,中心地区相对稳定。对于殖民主义进程而言,此间最引人注目的事件就是西班牙殖民帝国的崩溃、重商主义的衰落和自由贸易的兴起。
从1870年到1945年为第三个时期。这一段时期的特点为殖民主义又一次掀起了扩张的高潮,速度显著加快,在短短几十年内将非洲和亚太许多地区抢占一空。自由贸易遇到严峻的挑战,新重商主义的贸易保护制建立,中心地区出现了新的不稳定。为了争夺利益,重新瓜分世界,结果引起两次世界大战。战后英国霸权旁落,美国成为新的盟主。
在1945年至1973年的第四个时期里,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再次出现一个霸权——即美国支配下的平衡。随之出现的便是亚洲、非洲的非殖民化和保护主义再次衰落。
从1973年开始,便进入了第五个时期。该年美国被迫从越南撤军,以美元支配的国际货币体系最终崩溃,中东石油价格暴涨,这一系列的事件使该年成为了美国霸权急剧衰落的标志。随着苏联、日本和西欧地位的上升,又引起了一系列微妙的力量再组合,保护主义重新兴起。与一百年前相比,此时形势不同之处在于:有形的殖民扩张虽未出现,但原宗主国却通过军事或非军事的手段,使旧有的殖民地处于依附地位11。
综观长波理论对殖民主义史的分期,我认为最重要的启迪有两点。其一,长波理论指出殖民主义不仅是现代世界体系的结构性特征,还是联系这个体系内部不同部分的纽带。因此,提出要从中心对外缘地区的冲击和影响入手,并通过对殖民主义兴衰所进行的分析,来反映现代世界体系的形成和发展,这具有较大的学术指导意义。其二,对殖民主义进行研究时,不能孤立、片面地看待某一时期或某一个地区的殖民主义兴衰,而应在把握世界发展总趋势的基础上,全面地、有联系地考察全球范围内殖民主义演变的过程,防止把殖民主义史的发展分解为一个个孤立的历史事件,以及只与殖民地和宗主国发生联系的历史。
然而,长波理论的分期法存在着较大的不足,它们在一定程度上与其研究手段有关。我们知道,长波理论是以计量分析为基础的,这种研究方法虽然具有一定的优越性,但也往往会在标榜客观分析的同时,却做出了不够全面的结论。一方面,因为那些准备输入电脑的资料,本身就常存在着许多主观、片面的因素;另一方面,到底选择哪些材料输入电脑,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选择者的主观行为。对于长波理论者来说,输入电脑进行计量分析的基本材料,主要来自海因格的《殖民总督》一书,该书以各国殖民地的第一位总督到任和最后一位总督离任为依据,对西方各殖民大国五个世纪以来殖民地数量的多少进行了统计性研究。它的一个突出的缺点就是只强调殖民地的数量,不考虑殖民地的面积、人口和战略地位。其结果使得印度与斐济这两个在资源、面积等方面不能同日而语的殖民地,都只被“同等”地作为一个计量单位而存在。显然,长波理论者根据这些材料而得出的计量分析结果,难以正确地反映殖民主义的兴衰历程。
再者,长波理论为了配合说明计量分析得出的结论,只从争霸的角度来看待近五百年的历史发展,看待中心对外缘地区的影响,这也是不够客观全面的。应该承认,从1500年以后的世界史,主要还是资本主义发生、发展、逐步完善并日益走向衰落的历史,是世界从前工业社会过渡到工业社会的历史,是各国现代化的历史。列强争霸只不过是这个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不能被当作构成这近五百年历史发展的主线。如果我们仅仅从争霸的角度来看待这段历史的发展,并把它与电脑所描绘的殖民主义演进的轨迹结合起来,就可能会产生有悖历史事实和客观发展规律的分期方法。这在殖民主义史的研究过程中,是应当尽量避免的。
三
与长波理论相比,美国著名学者斯塔夫里扬诺斯对殖民主义史的分期则更具科学性。在《全球分裂》一书中,斯塔夫里扬诺斯为更好地论述宗主国与依附地区之间相互关系的演进,在将殖民主义与资本主义密切联系的基础上,把殖民主义的进程分成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1400年至1770年。此时在中心地区是工商业资本主义和重商主义时期,在外缘地区则是殖民主义的发生和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内,中心地区的资本大部分投入商业企业,商人们组织了股份公司并得到了皇家的特许状,准予他们在一定的海外领土上享有贸易垄断权和殖民特权。由于商业资本主义的技术和经济力量有限,这一阶段的殖民活动大部分限于南北美洲。
第二阶段是从1770年至1870年。在中心地区这是工业资本主义的兴盛时期,在外缘地区则是殖民主义趋于衰落的时期。宗主国从殖民地所获取的财富,此时促进了英国及欧洲大陆工业革命的发展。作为工业化国家的先驱,英国在所有的竞争中独占鳌头。它已不再对特许状和垄断权感兴趣,而是力图促进国际自由贸易的发展,并通过这种方式垄断全球市场。“因此,工业革命时期就是所谓自由贸易帝国主义取代垄断性重商主义时期。其作用不仅体现在美洲,也体现在全世界。这应归功于工业资本主义较之它以前的商业资本主义具有无限强大的经济和军事力量。故1770—1870年这段时期成为直接攫取殖民地失去吸引力的一个世纪,是殖民主义在第三世界转趋衰落的一个世纪。”12
1870年至1914年为第三阶段。此时工业资本主义和自由放任主义被垄断资本主义与重整旗鼓的殖民主义所取代,实力强大的垄断组织接替了从前独立的、互相竞争的工业企业,并出现了美、德等一些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它们对英国在工业、金融和世界贸易方面的领先地位构成了直接的威胁。结果出现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殖民掠夺,非洲和亚太地区被欧洲列强瓜分殆尽。这种重整旗鼓的殖民主义使第三世界真正成为了一个全球体系,它的存在也充分反映了西方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在军事和经济力量方面的长足发展。
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殖民主义的进程便进入了第四个阶段。在中心地区主要表现为保护性的垄断主义,在外缘地区,则呈现一种由革命、非殖民化和新殖民主义相互交织的状况。在这一阶段里,由于殖民地人民的进步和觉醒,以及垄断资本内部矛盾和冲突的激化,垄断资本主义在20世纪不得不采取守势。矛盾和冲突的集中表现是第一次世界大战、1929—1933年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大危机、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及战后美国与西欧和日本的角逐,还有60年代以后它们在通货膨胀和失业中所反映出的国内问题,这就迫使垄断资本主义放弃了它对世界性帝国的政治统治,容忍了殖民地政治独立,但仍保持对原殖民地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控制。所以20世纪对于第三世界来说是一个非殖民化与新殖民化主义两者含混难分的世纪。
对于斯塔夫里扬诺斯的这种分期法,我认为最具特色之处在于:它始终将殖民主义的进程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密切联系起来加以考察,并处处结合当时的政治和社会状况来进行多方位剖析。它既指出不同的阶段资本主义在中心地区的发展特点,又点明了殖民主义在外缘地区的演进状况,同时还突出了中心与外缘地区在政治和经济方面的互动关系。斯塔夫里扬诺斯就曾这样指出:“由于资本主义是一种具有内在能动性的制度,资本主义的特点不断变化,它的范围在不断扩大。来自外缘地区的利润投入宗主国中心地区的发展之中,它又转而影响
了外缘地区的增长。”13
不过,斯塔夫里扬诺斯的分期法也存在一个值得商榷之处,那就是他将第三阶段的下限定在1914年,并认为由此便开始了殖民主义进程的第四阶段,其结果便使该阶段的内容过于庞杂。它不仅包括两次世界大战以及两次大战之间的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还涉及战后非殖民化运动与殖民主义的新动向,从而使人们难以把握这一阶段的历史特色,影响了对殖民主义整体进程的认识。
在以往的教学和研究过程中,我国学者虽未对殖民主义史的分期进行过专门探讨,但在涉及到殖民主义进程时,大多根据资本主义发展的特点,把殖民主义史分为如下三个时期,即商业资本主义时期(16—18世纪);自由资本主义时期(18世纪—19世纪下半时);帝国主义时期(19世纪下半叶—战后)。这种分期法的优点显而易见,但它与斯塔夫里扬诺斯的分期法存在着类似的不足,那就是第三时期跨度过大,不能充分反映这一阶段殖民主义进程的历史特点。我认为,如果以1945年为界,把战后殖民主义的没落和终结作为一个特定的历史阶段来看待,不仅能够更好地体现这一时期殖民主义进程的自身特点,还会使我们对殖民主义整体进程有更透彻的了解。事实上,从二战后至今,的确是殖民主义进程中一个重要的、独具特色的阶段。一方面,随着民族解放运动和非殖民化的发展,殖民体系已经土崩瓦解。另一方面,许多第三世界国家虽在政治上取得了独立,但在经济上却仍然处在依附的地位。因此,“没有殖民地的殖民主义”成为了这一阶段的本质特征。把握住这一点,我们就不难对战后非殖民化和新殖民主义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也会使我们对殖民主义史分期的重要意义有更透彻的理解。
①EncyclopaediaBritannica(Depth)Vol.IV,Colonialism,pp.879~880.
②③⑥⑦⑧
⑨Ibid,pp.890~894,pp.890~906,pp.85~95,p.373,p.374,p.395.
④该书于1965年第一次用德文出版,1966第一次有英文出版,现所见的版本是1982年出的英文第二版。
⑤D.K.Fieldhouse.TheColonialEmpires,AComparativeSurveyfromtheEightee
thCenturyLondon1982,pp.14~62.
10AlbertBergesen(ed)StudiesofModernWorld-System
AcademicPress,Inc.1980,pp.237~242.转引自《北京大学学报》1988年第三期,第128页。
11董正华:《长波理论与殖民主义史研究》。《北京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第124~125页。
1213L.S.Stavrianos,GlobalRiftNewYork1981,pp.42~43,p.42.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历史系)责任编辑:倪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