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超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即把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作为自己的历史任务之一。五十年来,中共对台政策发生了两次重大转变,即:由坚持武力解决台湾问题转变为“和平解放台湾”;由“解放台湾”转变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这是中共顺应历史发展趋势,倾听两岸人民心声的体现,它鲜明地表明了中共解决台湾问题的原则立场和理性的政策思想,成为推动两岸关系发展最重要的动力。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面对国民党势力以台湾为“反共基地”,积极策划“军事反攻”,妄想“雪耻复国”的图谋,中共准备以武力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但是由于美国入侵朝鲜,严重地威胁了我国的国家安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战略方向转向东北战场,解放台湾的计划被抗美援朝的作战任务所取代。此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由于美国坚持“扶蒋反共”的对华政策,中共基于维护民族利益和国家主权,除了坚持“解放台湾”的基本方针外,很难有其他选择。
50年代中期,中共对台政策发生重大转变,提出了“争取用和平方式解放台湾”的方针。1955年4月,周恩来总理应邀出席了在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根据会前在国内确立的“可相机提出在美国撤出台湾和台湾海峡的武装力量的前提下和平解放台湾的可能性”的原则,周恩来总理在会议期间代表中国政府宣布:“中国人民有权用一切方式解放台湾,包括和平解放台湾的方式在内。但是,和平解放台湾只有在美国放弃侵略和干涉,从台湾和台湾海峡撤走一切武装力量之后才有可能。”①1955年5月13日,周恩来总理代表中国政府明确提出:“中国人民解放台湾有两个可能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②这标志着中共对台政策发生重大转变,开始了争取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探索。1957年4月,中共在同国民党方面的接触中,提出更加完整、具体、宽大的政策:国共“两党通过对等谈判,实行和平统一”;“台湾成为中国政府统辖下的自治区,实行高度自治”;台湾政务归蒋介石领导,“大陆不派人前往”;“而国民党可派人到北京参加对全国政务的领导”③。
“和平解放台湾”方针的提出,是中共基于50年代中期,国内外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而作出的对台政策的战略调整。
第一,台湾政局趋于稳定和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的签订,使解放台湾面临客观上的困难。由于朝鲜战争的爆发,蒋介石集团得到喘息之机,得以进行了自身的“改造”和“土地改革”,再加上美国的援助,从而使台湾政局从混乱走向稳定,经济形势也有好转,人民也日益盼望和平。1954年底,美国与台湾当局签订了旨在把台湾纳入其西太平洋“集体安全防御”体系的“共同防御条约”,中共虽然并不屈服于美国的武装干涉,但对台采取军事行动,却不得不考虑该条约所带来的严重性和台湾人民的意愿。
第二,国内主要矛盾、主要任务的变化和工作重心的转移,是“和平解放台湾”方针提出的内在依据。50年代中期,我国基本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标志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转化为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转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④,即党的工作重心已经由阶级斗争转向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这就决定了党的对台政策要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一个和平稳定的环境,而且更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三,美蒋在金门、马祖等岛屿问题上的矛盾使和平解放台湾成为可能。美蒋虽然签订了“共同防御条约”,但在适用范围问题上,始终存在着矛盾和分歧。美国的企图是以海峡为界分裂中国,不愿协防金、马;而蒋介石则坚决不放弃金、马,因为退出金、马便割断了台湾与大陆的最后一根纽带,从而动摇其“代表全中国”的法统地位。虽然最后通过的条约对美国是否负责协防金、马采用了含糊语言,但是其矛盾并没有解决。美蒋矛盾分歧的实质是坚持“一个中国”,还是搞“两个中国”。而在“一个中国”立场上国共双方却存在着共识,这就使和平解放台湾成为可能。
第四,远东国际形势趋于缓和是中共对台政策转变的外部原因。1953年7月,朝鲜谈判达成停战协议后,远东紧张的国际形势趋向缓和。1954年4—6月召开的日内瓦会议,也就印支停火达成协议。几年的外交实践,使中共认识到“通过谈判来解决国际争端是处理国际关系的正确途径”⑤。同时为了打破美国对新中国的舆论封锁和肆意歪曲,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逼迫美国走向谈判桌,中共决定在万隆会议上公开提出在美国武装力量撤出台海地区的前提下,以和平方式解放台湾的方针。这样,“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逐渐形成了。
中共在提出“和平解放台湾”方针后,便加紧了对台争取工作,但由于蒋介石顽固坚持反共立场,和平统一祖国的事业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文化大革命”爆发后,中共被迫中断了“和平解放台湾”的探索,宣传舆论又重新回到“一定要解放台湾”的口号上,对台工作事实上也陷于停顿。
二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对台政策发生了第二次重大转变,即由“解放台湾”转变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这一构想的提出,为和平统一祖国开辟了现实的道路。
“一国两制”方针的提出,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直接的思想来源。
第一,中共对当代世界主题的全新认识是“一国两制”方针提出的时代前提。70年代末以来国际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东西对抗趋向缓和,对话势头增长,中美两个长期敌对的大国也建立了外交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中共对国际形势作出了新的估计,改变了“战争迫在眉睫”和“不是战争引起革命,就是革命制止战争”的判断,提出了“战争不是不可避免”的论断和“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主题”的全新认识。在这样的认识基础上,邓小平提出不要战争,用和平方式解决国际、国内争端的新思路。
第二,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和工作重心的转移是“一国两制”方针提出的政治基础。1976年10月,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文化大革命”基本结束。此后,邓小平着手恢复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并作出了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这为中共对台政策的调整奠定了政治基础。
第三,“和平解放台湾”方针是“一国两制”构想的思想理论来源。首先,在统一的目标模式上,“一国两制”继承了“和平解放台湾”方针关于在台湾回归祖国的前提下,台湾实行高度自治,大陆不干涉其内部事务,即台湾可以实行不同于大陆的社会制度的基本设想,并得到宪法的保障。其次,在统一的方式上,“一国两制”方针继承了“和平解放台湾”方针关于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的设想。中共争取以和平方式统一祖国的思想和实践,是尊重台湾的历史和现实,尊重台湾人民历史的选择和现实情感的体现,它鲜明地表明了中共解决台湾问题的原则立场和理性的政策思想。再次,在实现统一的具体途径上,“一国两制”方针继承和发展了“和平解放台湾”方针关于对等谈判、和平统一的设想,提出了合情合理的谈判方式、谈判步骤。
“一国两制”方针是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步提出和发展起来的。
1979年1月,邓小平在访美期间提出:“按照我们的心愿,我们完全希望用和平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因为这对国家对民族都比较有利。”他明确宣布:“我们不再用解放台湾这个提法了,只要台湾回归祖国,我们将尊重那里的现实和现行制度。”⑥
1981年1月30日,叶剑英委员长向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提出了九条对台方针,这是中共对台政策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说:“九条方针是以叶剑英委员长名义提出来的,实际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1984年10月,邓小平进一步把这一科学概念概括为“一国两制”。
1983年6月25日,邓小平进一步发挥了关于台湾和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并就两岸统一和设置特别行政区问题,阐明了中国政府的主张。
随着香港问题的解决,1985年全国人大六届三次会议正式把“一国两制”确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1989年6月,中共召开十三届四中全会,产生了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1989年9月29日,江泽民在国庆讲话中郑重宣布:“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了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这是我们的基本政策。”⑦
1995年春节前夕,江泽民总书记发表了《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讲话。讲话精辟地阐明了邓小平“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思想的深刻内涵,提出了在新的形势下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这是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重大发展和完善⑧。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四个基本点:第一,一个中国。这是实现“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前提。第二,两制并存。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大陆的社会主义和台湾的资本主义长期并存,共求发展。第三,高度自治。统一后,台湾将成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第四,和平谈判。通过接触、谈判,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的统一。
三
分析和考察中共对台政策的发展演变,我们不难得出以下几点基本结论:
第一,维护国家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捍卫民族尊严和民族利益是中共对台政策的根本出发点。各个国家由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构成的国家生存利益不受侵犯,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独立地处理自己的内外事务,管理自己的权力即是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即凡属国家领土,一寸也不能丢失,不能被分裂、肢解或侵占。由于国家在自己的领土上行使管辖权,所以一旦领土被分裂、肢解和侵占也就失去了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因此,国家生存利益是一国最根本、最长远的利益所在。从历史和法理来看,台湾主权归属中国无可争议。中共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的诉求是正义的,正是基于维护中国的生存利益。不仅如此,台湾问题还牵动着民族感情和民族尊严。邓小平指出:“实现国家统一是民族的愿望,一百年不统一,一千年也要统一的。”⑨
第二,用什么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是中国的内政,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在此问题上指手划脚。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作为主权国家,中国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采取一切方法和手段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中共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是根据海峡两岸关系的发展变化独立作出的战略决策,决不是某一国家或国际组织压服的产物。同时,中共始终没有做出不使用武力的承诺。这不仅是因为“每一个主权独立国家都有权采取自己认为必要的一切手段包括军事手段来维护本国主权和领土完整”⑩,而且还因为某些国家和势力诱惑中国做出承诺的目的,就在于能毫无顾忌、明目张胆地搞“台独”或分裂中国。邓小平以敏锐的洞察力识破了这一阴谋,他指出:“如果我们承诺根本不使用武力,那就等于将我们的双手捆起来,结果只会使台湾当局根本不同我们谈判和平统一。这反而只能导致用武力解决。”B11
第三,台湾当局在美国的支持下,长期奉行顽固的“反共拒和”政策,是台湾问题久拖不决的根本原因。台湾问题从本质上讲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之所以长期悬而不决,且有越来越复杂的趋势,则完全是美国介入中国内战、干涉中国内政、插手中国内部事务的结果,美国在台湾问题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台湾当局在美国的支持下,长期奉行顽固的“反共拒和”政策是台湾问题久拖不决的根本原因。李登辉上台后,抛弃了蒋氏父子“一个中国”的立场,逐渐露出了其“假统真独”的本来面目。他挟洋自重,公然向“一个中国”原则挑战,导致岛内分离主义情绪严重,肆意恶化了两岸关系。特别是在今年台湾地区领导人变更过程中由于李登辉的纵容和暗中支持,致使坚持“台独”理念的民进党上台,成为影响祖国统一大业的一个极不确定的变数。但是,台湾当局应当明白,两岸统一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心愿,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正如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受权声明所指出的,台湾当局新领导人“应当审时度势,顺应历史潮流,摒弃分裂主张,走和平统一的光明大道。……舍此没有第二条路可走。台湾问题不能无限期拖延下去。任何形式的分裂祖国的图谋和‘台湾独立的道路都是走不通的,都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绝对不允许的。”
第四,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建设一支强大的人民武装力量是实现国家统一的根本保证。由于历史的原因,台湾的经济水平、人民生活水准暂时领先于大陆,这成了台湾当局“拒和”的一张“王牌”。因此,加速现代化建设步伐,创造出比台湾更加优越的经济环境就成为早日实现国家统一的一个重要条件。同时建设一支强大的、诸兵种合成的现代化的人民军队,也是促使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重要保证。这不仅是因为任何和平谈判背后,都有着经济与军事实力的较量,而且还因为近年来,台湾当局大肆购买、租用高性能战斗机、先进的战区防御导弹和现代化舰艇,频繁地举行针对大陆的大规模军事演习,其武装分裂中国的阴谋十分明显。对此,我们必须提高警惕,不能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万一中华民族面临分裂,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无望时,必须痛下壮士断腕的决心,以武力方式实现国家统一。2000年2月21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一个中国的原则与台湾问题》白皮书明确指出:“为了维护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利益,也为了维护亚太地区的和平与发展,中国政府仍然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不变,仍然坚持江泽民主席提出的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不变,仍然尽一切可能争取和平统一。但是,如果出现台湾被以任何名义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变,如果出现外国侵占台湾,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中国政府只能被迫采取一切可能的断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来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B13
第五,“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中央三代领导集体经过长期探索确立和完善的最合理、最可行的国家统一方案。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早日实现国家统一,是海峡两岸人民共同的心愿。利用香港、澳门回归后的有利形势,促进两岸“三通”、经济交融和政治沟通;争取国际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大力宏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把全世界炎黄子孙团结到爱国主义旗帜下,是新时期对台工作的重要内容。
总之,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希望与挑战同在,前进中还会遇到曲折。但是,只要我们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走下去,中国一定会统一,圆上中华儿女的一个世纪梦。
①韩念龙主编:《当代中国外交》,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77页。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5年第7号。
③李蓉等编:《海峡两岸关系大事记》,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128页。
④《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7页。
⑤朱建华、朱阳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22页。
⑥1979年2月1日《人民日报》。
⑦1989年9月30日《人民日报》。
⑧内容详见1995年1月31日《人民日报》。
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9页。
⑩1993年10月31日《人民日报》。
B11转引自彭清源主编:《再论“台独”》,团结出版社1996年版,第189页。
B122000年5月21日《光明日报》。
B132000年2月22日《人民日报》。
(作者单位: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责任编辑:林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