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慎行退出机制
----如今证券市场大吹建立“退出机制”之风,沪深交易所又实施了新的特别转让规定,即PT股在转让日不设跌幅限制,但仍保留5%的涨停限制。我认为,我国上市公司出现的大幅亏损可分为两类:一类确实是经营不善、投资失误、或天灾人祸造成业绩下降,直至扭亏无望。这类公司由于市场的原因被淘汰出局,投资者也只能心平气和地承担风险,因为这是证券市场必然存在的风险。
另一类则完全不同。比如近几年披露出的棱光(《财经》杂志曾披露此事)、活力28、猴王等都是因为其大股东把公司当成“提款机”,致使公司背上了沉重的负担,结果出现资不抵债局面。特别是棱光,今年更沦为ST一族,基本上已被大股东“掏空”了。如果棱光未来重组失败扭亏无望,沦为PT一族,进而退出市场,这种风险该不该由全体股东(包括中小投资人)共同承担呢?谁会心平气和地承担这种风险?
在股权结构不合理、大股东行为得不到约束的时代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应是一个“退”字就解决掉的,因为倒霉的还是中小投资人,造成了更大的不公平。如果退出机制实际达到的是这种效果,那还是缓行为妙。
----北京 王星
为何不废止土地征用制度?
----读了《财经》2000年6月号“失去土地”一文,有些感想。
在我看来,“土地换皮鞋”不一定就不对,在关注“为此支付的土地代价”时,我们应该看土地的价值是否得到了最大的释放。真正应该关注的倒是一整套土地批租的评估、拍卖、审计、监督机制,以及土地征用制度和严格的利益惩罚机制的建立。可以考虑建立类似于英美和香港实行的土地基金制度,明确土地全部归国家所有,废除土地征用制度,任何自然人、法人可以通过竞拍向国家购买土地的使用权。在拍卖之前,由社会中介对竞拍者的土地利用方案进行评估。拍卖土地使用权的收入上缴国库,对相关利益群体进行适当补偿。这样,既可以避免土地流失,又能够最大限度地节省国家资源,杜绝盲目圈地占地等违法现象发生。
----襄樊 雷剑
反过来看“入世”
----这半年,有关WTO的利好消息纷至沓来。但我们如此迫不及待地要进入世贸,是否值得?
----首先,中国在作出“入世”的决定时所表现出的“沉不住气”,就是一步错棋。中国市场这块“大蛋糕”有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可由于“入世”的心情过于急切,给了西方人要价的机会。结果证明吃亏的似乎是我们。“山姆大叔”在给予我们PNTR时所附加的条款就是最好的说明。美国人将PNTR视为给中国人的恩惠,得到的同时必须付出代价。对此,我们所能做的不过是外交辞令式的谴责。
----虽然世贸有一揽子“游戏规则”要求成员国遵守,但这些条条框框早已成为少数强国的“遥控器”,他们可以借此玩弄种种“政治手腕”。相比之下,反击的声音却如此微弱。
----再看国内。尽管订出了中国市场开放的时间表,但以现在的国情,这恐怕多半只是一厢情愿。中国无处不在的“关系网”和“官官相护,共同致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是难以根治的“顽症”。面对这些看不见的阻力,中国市场的开放究竟能走多远呢?
----北京 朱晓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