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秋凌
对于父母来说,离婚是不幸婚姻的解脱,而对于无辜的孩子来说,父母的离异却是个灾难:谁来当他们的监护人呢?在美国,围绕着孩子未来的生活,离婚或分居的父母签订了各种各样的监护协议。
有些父母采取轮流担当监护人的办法。为了方便孩子,他们把原来的房子留给孩子居住,然而两人在孩子住地的附近购买各自的房子。
卡拉·克索尔姆今年6岁,他的父母两年前离婚。根据监护协议,父母在他的住所附近买了各自的房子。对于卡拉的监护问题,一周一轮换。于是每个星期天的晚上,他的父母就打点行囊搬一次家。为了使小卡拉的生活不发生任何的变化,他的父母保留了原来家居的模样,原来的家具、原来的玩具、熟悉的小伙伴,变化的只是那张挂在厨房里的轮流监护日历,黄色代表爸爸来,红色代表妈妈来。
遇到小卡拉有病的时候,只要孩子提出想见一下不在场的爸爸或妈妈,为满足孩子的要求,双方都会来到孩子的身边。
尽管没有人做过专门的统计,但美国的离婚事务律师、法官、调解员和家庭问题专家发现,越来越多的离婚夫妇在讨论孩子的监护问题时,已注意到孩子的需求。这些协议有时不经过法院而是由当事的双方达成的,因为他们都爱孩子。
苏拉和加逊有4个孩子,两人因为性格不合两年前离婚。为了让4个小家伙不分离,他们决定让孩子们住在一起生活。于是他们根据协议在同一条大街上买了各自的房子。每个星期五,苏拉都要把4个小家伙送到爸爸家,跟爸爸一起过周末。星期天的晚上,加逊再把孩子送回他们的妈妈身边。为了使孩子的生活有保障,他们约定苏拉不上班,专门照顾孩子们的生活起居,但加逊要向苏拉提供生活费用。为了孩子,加逊日夜工作,苏拉在周末趁孩子不在时外出打工挣些钱。苏拉说:“如果因为我和加逊的事使孩子们生活不好,这对他们太不公平了。”专家警告说,如果离婚的双方不是心平气和而是充满怨恨,这种方法对孩子反而不好。因为,在离异后的相处中,如果再发生新的冲突,会给孩子的心灵造成新的创伤,弄巧成拙。罗伯特和琼就是这样的例子。三年前他们因为婚外恋而导致双方相互攻讦,最后不得不离婚。他们有一个儿子,为了孩子双方约定,轮流担任儿子的监护人,一个月轮换一次。有一次罗伯特因醉酒没有按时接孩子,琼对此大发雷霆,罗伯特趁酒劲打了琼,孩子吓得离家出走。
面对这些问题,研究离婚问题的权威人士提醒离异的父母们,要根据孩子的年龄层次具体地达成协议,不可千篇一律。专家认为,当孩子不满3岁时,应该让他们固定地住在父亲或母亲家里,而另一方要经常去看望,最好一天能抽出20分钟;对于上小学的孩子来说,最好能在两个家庭中轮流生活,因为这时是父母跟孩子培养感情的时候,如果长期不生活在一起,容易造成疏远;对于上中学的孩子来说,他往往会选择离学校比较近的一方一起生活。不管怎么样,为了孩子的成长,父母要切实地为孩子着想,监护是义务,妥协也是义务。图/孟石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