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机关 大依托——浦东新区探索团建新路子

1998-08-20 09:01李建
中国青年 1998年1期
关键词:建团团工委浦东新区

1990年4月,党中央、国务院宣布开放开发浦东。从此,浦东新区作为“中国90年代改革开放的重要标志”备受全国和世界瞩目。与浦东的开放开发相适应,浦东新区团工委积极探索,勇于实践,逐步形成了一条因地制宜的团建新路。

新区团工委成立伊始,就根据新区“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组织结构,提出了“小机关,大依托”的团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模式。所谓“小机关”,就是新区团工委精干、高效;所谓“大依托”就是把部分工作职能和大量的日常事务分解到社会中介机构和有关社团,形成借助社会力量开展青年工作的新模式。他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建立浦东新区青少年事务署,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少年事务职能。该事务署属于事业性的中介机构,具有人员多元、署长负责、项目法定的特点,初创时期由财政差额补贴,以后将朝着事业化、实体化的方向发展。

二、发育实体机构和社团组织,延长团的工作手臂。在新区管委会支持下,建立浦东新区青年培训中心,对全区的团员青年进行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成立“浦东新区青年发展促进会”,募集社会资金,组织和资助开展各种青年事务和活动。

三、实现新经济组织建团“三个率先”,即对于已建立党组织的新经济组织、对于转换经营机制成效显著、经济效益好、有影响的新经济组织、对于数量众多的乡镇企业和团青比例较高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集团企业,要作为建团的重点,率先建立团的组织。

四、围绕新区开发“三个先行”,健全和完善团的组织运行机制:(1)围绕“基础设施先行”,在城市道路建设署建立团委,负责指导区内建筑施工队伍的团建工作,从而加强对流动团员和外来青年的管理;(2)围绕“金融贸易先行”,建立东方路青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非区属团组织的指导与协调;(3)围绕“高新技术先行”,在开发公司建立团委,并组成张江地区青年工作指导委员会,加强开发小区与周边乡镇团的工作的协调管理。(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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