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我们的红娘

1996-12-31 20:50潘维廉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96年5期
关键词:女孩子约翰

〔美〕潘维廉

我的银铃般女高音嗓子使我在五年级合唱团中陷入与女生为伍的尴尬境地,别的男生讥笑地说:“比尔是个女孩子!”那时,我祷告上苍给我换一副嗓子。

我的祷告应验得也未免太快了:银铃破裂了,变成了难听的青少年男高音。呜呼!我不再鄙视那些悦耳的女高音同伴们。然而对我的声带所做的各种扭曲动作均无济于事;我的嗓子再也唱不上高八度音了,于是我灰溜溜地被逐出了伊甸园。我的青春来得太早了,我认识到:“生活是不公平的。”

噢,就以旧时预先安排的婚姻而言,男孩子绝对用不着为了邀请女孩子外出而无比苦恼:担心她会拒绝,更担心她会答应。是请她去吃饭?看电影?看球赛?还是去溜冰?握着她的手吗?敢去吻她吗?如果敢,是吻她的脸还是吻她的唇?晚上告别时,硬着头皮去吻她一下,随后又显得疑虑重重,最后像达成一笔交易似的以握手告终,这多么令人难堪!

甚至和一个女孩子坐在一起也是一桩令英雄气短的考验。你鼓起勇气装作若无其事地把手一点一点地搂住她的肩膀,斜眼偷看她,细心估量。如果她微笑,你就胜利在望;一看到她眉尖稍蹙,你就凝视前方,仿佛你的手臂的动作是无意识的——马上把这只冒失的手抽回到膝盖上,把两个冷冰冰,潮腻腻的巴掌紧握在一起,然后闲扯起天气一类的话来。

但如果她对你的挑逗动作持默许态度,那下一步又该当如何?生怕从这一有利地位退却,你就让你的手臂悬着,直到它变得麻木和刺痛。当你揉着手臂,让血液回流到这萎缩的上肢时,你那位对象却在一旁盈盈地窃笑。

到了25岁时,跟以往一样对娇美女子仍然感到胆怯,我发誓再也不理睬女孩子至少研究生院毕业之前。

我以钢铁般意志不理睬美貌的女同学,把眼睛死死地盯在教科书上,我的世界缩小到宿舍、教室、图书馆和自助食堂的小范围内。我的决心持续着……几乎长达两周!后来,我在台湾认识的一对夫妇邀请包括本人在内的8至10个年轻人参加复活节晚餐。这完全是一次精心的策划!

刚跨过他们家门槛,我就目不转睛地盯着看一位年轻的美人儿。她有一双蓝色眼睛,亚麻色波浪般长发像瀑布一样飘泻在蓝白相间的滑雪衫上。着了迷似的,我从容地走过她身旁,装出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但偷偷地记住她的两腮和体型,分毫不漏。就在这若无其事的情况下,我几乎撞到墙壁上。

我渴望着自我介绍,但到晚上除了她,我和所有别的人都搭过话了。在她眼里,我只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罢了。直到有位来客逗大家一笑,讲到前一天晚上县里救援队企图把我从一面光秃秃、有300米高的悬崖半腰中的危险高处搭救出来,而他们的手电却坏了,最后反倒变成我救了他们当中的一员,我的维纳斯才好奇地看着我,然后我呻吟着说:“天哪!她一定在想我是个傻瓜。”

随后,主人问那位可爱的佳人:“秀,你知道吗,比尔曾在台湾呆过,现在打算回中国去。”

“真的?”她惊呼着,“你是什么时候在台湾的?”

我的嘴发干,心直跳,她在跟我说话呢!别砸锅,比尔,冷静点!倒数一下年数,手指不够,用脚趾数。“哦,是从1978年6月到1976年6月,不对,是从1976年6月到1978年6月。你到过台湾吗?”

“我是在那儿出生,在那儿长大的!”她笑了。“但从1976年6月到1978年6月我刚好在美国,所以我们就错过相遇的机会了。”

冰层终于打破,我一头栽了下去,从此今生今世再也浮不上来!

接下去几小时我们谈论着我们共同感兴趣的问题:中国。当秀提到圣诞节打算去看望父母亲时,我灵机一动,像有魔力似地也给自己找到了去台湾的理由:“一起去吧!”

当我无意中听说她的车子坏了,而我又很少用车,因此我殷勤地把自己的车借给她用。我的动机并非完全无私:这样做我就有借口再见到她了!其实我无须担心,她同意参加星期五晚上的校内免费音乐会。

这五天令我坐立不安,度日如年。但当这重大的日子来临时,我们相处得非常融洽,就像是彼此早已熟识似的,一直到告别时,我惊呆了。我胆怯地友好地紧紧拥抱她,向她告别,而她则报以一吻,这一吻使我一直热到脚跟。

第二天晚上,我们和非洲研究生一起吃了一顿便饭。但免费的约会不可能永远继续下去;迟早我得为我的心肝宝贝花些钱。我们的第三次约会在第三个晚上到来了,我摆一次阔,请她出去吃饭。她穿着一身非常漂亮的晚礼服和高跟鞋翩翩来到,她希望这个夜晚就像她和她过去的男朋友约翰一起享受过的一样。

约翰是位有教养的人,他给她送鲜花,替她开门,带她出入高级餐馆,而且衣冠楚楚,一位完美无缺的有教养的人士,而我与他则有天壤之别。

经过几年严峻的纪律生活之后,我现在又陶醉于扮演学生的角色了,我惹人注目地留起不均匀的胡须,穿着有洞的破旧军服,高价购买在十年以后才成为时尚的第三代穿过的名牌衣服的仿制品。

幸运的是,秀没有在意我不修边幅的外表。我委屈她去一家便宜的快餐店而不是去她指望的高级餐馆时,她也不计较我外表上的穷相;约翰为停车花的钱可能比我请她吃饭花的钱还要多。

好个老约翰!第二个星期日在秀去的教堂里我遇到了我的这位前任。他已不失时机地找到了另一位姑娘,但见到我搂着秀,他又重新燃起已逐渐消失的欲火。约翰热烈地拥抱秀时,她显得局促不安,非常尴尬,而我和他则怒目相视。如果目光能够杀人,教堂的通道就会血染成河了。

使秀烦恼而我气愤的是约翰开始经常去她的住处纠缠。她终于对他下了逐客令,我放心地舒了一口气——直到我明白我们的关系已发展到何等严肃的地步!我又一次战战兢兢。

当然,我知道我决不会找到一个比秀更完美的对象了。像秀这样在台湾出生和长大,对中国感兴趣的美国姑娘们实在太罕见了;而且许多这些不大可能有的女性会容忍像我这样的人吗?秀肯定是同一类型的人——但我还是坦诚地向她吐露:我怀疑她是否能适应中国较为简朴的生活方式。她一再宽慰我:“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追随左右。”

我还是心里没底。一个傍晚,我在宿舍区停车场上停下来,开始向她列举我不能结婚的理由。她严肃地静静地听着,眼睛湿润了,我心里责备自己。多好的姑娘!突然,我脱口而出:“既然我们12月份要去台湾,干吗不在那儿结婚?”

如此浪漫的求婚怎么会从我的心里直接蹦出,绕过我的大脑,从我的舌尖冲出来,至今仍然是一个谜。而秀只是笑笑,说:“你在开玩笑,是不是?”

我想要和她断绝关系时却向她求婚,这件对我对她都同样是令人惊讶的。但是让她当面笑我,我有点受不了,我抗议:“别笑,我是认真的。”

她睁大眼睛,说:“好,我嫁给你!”我乐不可支,感到无比幸福,直到又回到现实中:结婚!我的心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又回到了人间。

婚后,所谓美国幻梦的生活我们过得愈久,我愈是感到忧虑。秀能放弃我们如此辛辛苦苦挣得的一切而到中国去吗?就此而言,我是否也能做到?

1987年,我迟疑地问她:“现在如果卖掉我们的企业而搬到中国去,你觉得怎么样?”我选择的时间不太合适:她在给儿子喂奶,而且又怀了第二胎。但她比我更有信心,她安慰我:“如果你觉得这样好,我们就走吧。”

不到一年,我们破釜沉舟,两个婴儿一人抱一个,来到了厦门,一次负担很重的迁徙,但我们从没有后悔。在中国的生活比我们意料的更有意义。

回顾往事,从参加五年级合唱团到结婚是困难重重的历程——但收获却很值得!如果没有我的“台湾生长的”美国妻子,我无法想象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既然把我们结合到一起的是我们对中国的共同兴趣,因此你们可以说,中国是我们的红娘!

(李立摘编自《英语学习》199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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