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8月24日,陕西省志丹县每年一次的农贸大会前一天,县城同时来了自称为“中国上海大世界歌舞夜总会”“山西省歌舞团”“中国珠海梅花时装歌舞团”和“中国漯河杂剧团”四家文艺团体助兴演出。
次日上午,四家演出团体在志丹县体育场亮相了。每队在自家门前搭起了一个2米多高的台子,各队的女演员登台亮相,她们都穿着三点式泳装,扭着腰臀,摇摆手臂招引观众。更令人吃惊的是,自称是“国家专业艺术团体”“具有国家一流演出水平的”“山西省歌舞团”竟在台前挂起了一幅高2米,宽1米的宣传画,画面是一对一丝不挂的男女紧紧地搂抱在一起,该露的不该露的全露出来了,在那羞处还写着“挡不住的诱惑”的字样。而体育场内的上百名观众中多数是十几岁的孩子,看到这个广告,一些观众急忙把自己还未成年的孩子带离体育场。在群众的强烈谴责和要求下,到第二天,该团才极不情愿地撤掉此画,还说什么志丹人太落后,太愚昧了。
裸体画是被撤下去了,可他们又加紧了文字宣传招揽观众。“山西省歌舞团”称自己的节目是“爱神之夜”,表演大胆带有艳情,16岁以下儿童不宜观看。“中国上海大世界歌舞夜总会”则称自己的女演员的玉体会令你如痴如醉,大胆的表演会让你目瞪口呆。“珠海梅花时装歌舞团”和“中国漯河杂剧团”则以“赶潮流大胆表演,超西欧无私奉献”,“得到中央文化部领导的题词”等,吸引观众。
一些观众反映,部分节目确有不健康内容,而观众绝大多数是一些还只有十几岁的孩子,虽然演出单位声称16岁以下的儿童不宜观看,但却明码标价“儿童票1元”。
笔者到这些文艺团体了解到,这些自称为国家职业团队的演出团,其实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流动文艺团体。他们一般专走小城镇,每到一地演几场就走人,很少有人过问他们的演出节目内容。据了解,那个自称“山西省歌舞团”的团体本名是“山西大蓬歌舞团”。
还好,志丹县的多数群众是正直清醒的。在一片谴责声中,“山西省歌舞团”在会期还未过半就立不住脚走了。但他们称下一站将到安塞或宜川县城去演出,这样的野班子还要走,他们的“节目”还要演下去吗?
陕西省志丹县医院李志东
编者的话:
据我们了解,类似李志东读者来信中所提及的这类流动演出团队,在地方,特别是广大农村,的确大量地存在着。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对它们加强管理和引导,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应净化文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