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主要内容
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主要内容“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是共青团十三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我国青年工作战略发展规划》中推出的两个重点工程之一。其宗旨是: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教育青年,帮助青年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人生观和价值观,突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弘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艰苦创业精神,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确立正确的青年文化导向,提高青年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把蕴藏在青年中的精神力量不断转化为促进改革和建设的巨大物质力量。
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主要内容是:
——青年志愿者。以招募的方式由各条战线热心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并具有一定技能的优秀青年自愿组成,并广泛吸收各界青年参加志愿活动。青年志愿者面向全社会,主要是围绕公益劳动、抢险救灾、美化环境、植树造林、文体活动、心理咨询、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移风易俗、扫盲治愚以及青少年帮教和维权等方面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新风正气。青年志愿者活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学雷锋活动的丰富和发展。
——青年文明号。主要在城乡的工交、基建、财贸、服务、工商、税务、个体经营等行业和各级机关的青年中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立足于青年岗位、青年集体和青年工程,主要进行创业精神、敬业意识和质量、效益、服务意识教育,开展安全文明生产、优质服务达标竞赛,倡导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理想。
——青年文化园。以各行业基层团组织为单位组织参加。主要是以推出、评选、展示青年思想文化精品的“三评一展”和检阅青年文化活动成果的“青年文化巡礼”为主要形式,定期评选“青年喜爱的书”、“青年喜爱的歌”和“青年喜爱的影视片”,举办“青年文化精品展”,引导和推动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村镇文化和社区文化的健康发展,从而丰富青年文化市场,满足青年文化需求,优化青年健康成长的文化环境。(团声)
团十三大修改团章问答之九
问:团十三大修改团章对团的经费有哪些规定?
答:团十三大修改团章新增加了“团的经费”一章。规定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团员交纳的团费、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关于青少年事业的专项经费、团办经济实体创收、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他合理收入。”
经费是共青团事业发展的必要条件。近年来,随着团的事业的发展,一些地方和单位团的经费来源渠道在主要依靠行政拨款的基础上有所拓宽。团章中对团的经费作出明确规定,既是团的事业进一步发展的要求,也是规范团组织经费来源的需要。
团员交纳的团费是团的经费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交纳团费是团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团员与团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团员意识的必要形式。按照团章规定,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由团中央统一规定,团的各级组织要严格执行。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关于青少年事业的专项经费,是团的经费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保证。这部分经费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按照行政事业拨款的方式按年度拨给,二是在年度拨款的基础上,根据青少年事业发展和团组织工作的实际需要,以专款专用的方式不定期拨给。团组织必须积极主动向党政部门汇报工作情况,对经费需求提前作出预算,积极争取党政部门的支持。团办经济实体的创收,是改革开放条件下共青团开辟的经费来源新渠道。一些团组织的实践证明,团办经济实体不仅是共青团增加经济实力和发展后劲的有效途径,而且有利于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人才,使团的工作更直接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团章规定,“团组织创办的经济实体,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为团的事业服务。”团的各级组织必须按照这一要求,广开门路,积极推动团办经济实体向前发展,同时要严格管理,使团办经济实体取得经济、人才、社会的综合效益。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他收入,是团的经费的必要补充,是团组织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工作的重要方式;对这部分经费,团组织必须做到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和青年。(团十三大团章修改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