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 蔚
去年年底,我随医院的司法鉴定小组接受市司法部门的委托,对一例强奸幼女犯进行司法鉴定。在鉴定之前,我们传阅了案卷。见上面写道:李×,男性,62岁,W市某企业的退休1人。今年11月16日中午,案犯将邻居家lO岁的女孩王×诱骗至卧室,将门锁上,强行剥光王×的衣裤,实施奸淫;致使王×外阴严重撕裂、出血,身心遭到极大的摧残。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迅速取证、捉拿案犯……
审讯记录上记载:李×对自己强奸幼女的罪行供认不讳。但在审讯过程中案犯表情茫然,回答问题时前言不搭后语,记忆力明显下降,对时间、地点、人物的叙述失误较多。据家属反映,案犯自前年退休以后,既有贤妻照料,又有儿孙孝顺。平时养鸟种花,听书奕棋,生活过得非常安逸、详和。自去年8月份起,案犯一改以往豁达、开朗、随和的性格,变得异常暴躁、激动,动辄与家人争吵。此外李×的性欲变得异常亢进,每天晚上都要纠缠妻子进行同房,由于其妻子患有严重的子宫脱垂,无法满足其异常的性欲,李×便不断地自慰。
因家属的请求和根据案犯在审讯中的表现,司法机关怀疑李×精神处于不正常的状态,遂请我们进行司法鉴定。我们先作了全面、仔细的体格检查和神经系统检查,然后进行临床记忆量表和艾森克个性量表的测定,CT检查和精神检查显示李×近期记忆力障碍、艾森克N分值偏高、额叶萎缩、情绪欣快、判断力障碍、性功能亢进。李×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属于典型的“老年性痴呆”,其犯罪行为属于病态性的性欲亢进,且不能受自我意识的控制。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和鉴定小组提供的诊断结果及建议,司法部门判定李×不负刑事责任,责成家属监护转送专科医院治疗。
老年性痴呆是一种常见的大脑神经细胞退化、萎缩或病变的脑器质性疾病,好发于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临床上老年性痴呆的主要表现为性格改变、记忆力下降、性欲亢进、行为紊乱等症状。这些症状可以单独出现,亦可同时存在,且呈进行性改变。在老年性痴呆中,以性欲亢进为主要症状者并不少见。他们由于大脑神经细胞的病理性改变,导致伦理道德观念的丧失,从而表现出当众露阴、穿戴异性服饰、玩弄生殖器、乱伦等性变态的症状。男性病人还可因妻子年龄偏大、体弱多病或丧偶而实施对幼女的奸淫;在法制不健全的文革时期,这类案件往往被当作强奸犯而从重从严处理。
老年性痴呆的患病率占老年性精神病中的30%左右,流行病学调查发现该病好发于体力劳动者,且是脑力劳动者的5倍。由于该病呈进行性的发展,最后处于全面性的痴呆状态;故如能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则对抑制大脑神经细胞的进一步病变,改善精神症状,恢复其正常的大脑结构和功能有益。倘若到病情已经相当明显(发病超过1年)时才就诊,那么有80%的患者在住院的6个月以内死亡。多数死于感染,且伴有血压、体温和体重的下降,全身的活动减少等,表现为植物性生命最后消亡的状态。
目前对老年性痴呆的治疗一般采用系统的支持疗法,如应用神经细胞激活剂(精神促进剂)、类胆碱能刺激剂、能量合剂以及营养疗法等;有条件的可进行高压氧舱治疗。此外还可让病人进行适当的体育锻炼、劳动和脑力活动,以改善和恢复因大脑结构与功能的改变所引起的各种症状。对于伴有兴奋躁动等精神症状者,可酌情选用抗精神病药物。值得注意的是经常、适度的脑力活动是预防老年性痴呆的重要手段,因此,老年人关心国家大事、时事政治,坚持读书读报、奕棋写作等脑力劳动,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