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冀
读施言的小说《歌与哭》,最深的感受是这小说几乎是用“杂语”写成的。无论叙述语言还是通过人物语言表达的观念,时常令人无法用传统的小说理论去读解。传统小说讲求塑造典型,当然人物的语言特征要成为“独一份儿”,像凤姐那样让人隔一座山也听得出是凤辣子在发话。按照一般的阅读习惯,人们似乎也喜欢读那种语言个性鲜明的小说,情节不吸引人时跳过去就是,隔个几页照样能接上话茬儿。
可《歌与哭》却让你无法这样读。人物的语言绝无这种单纯的典型风格,几乎是个个患了杂语症似的。一个人的语言中搀杂了多种声音,一个人说出的话中表达的观念似乎包容了多种观念。这种“杂症”似乎很后现代。
尽管作者试图不断变幻叙述角度,企图给人一种陌生化感觉,以此促使读者进行更为深刻的思考,但他几乎忘记了语言这个难以逾越的屏障。一时间我们甚至难以区分这些人物的语言特征,如果少了叙述者的提醒。即使是叙述语言,也经常与人物的语言混杂。
“在那些枯燥的日子里,我们撒酒疯呀,打架呀,拍婆子呀,谁也管不住。”(扬子语)
“我没有一点希望。你说我是一个颓废派,是的,就是!我胡说八道,我又哭又唱,我弹着吉他走向绝路……”(宋晖语)
“黄秀英爱跟谁睡觉就跟谁睡去吧!跟男男搂着,跟男男亲嘴,跟男男搞大肚子,我绝对没意见。”(宋晖语)
“他……根本不是同意我的话,而是拿我开涮……‘我跟你说正经话,你耍什么贫嘴呀?”(这是那个高雅的林兰的话吗?)
谁能分清并确定发话者的身份和言语特征?
“冰冷,僵硬,森严的夜。
树叶哗哗的响声像河边的流水声。”
这是一个老女人的语言。
“这一大片乌云又好像抖落下来许多的云絮,它们的黑影不慌不忙地掠过了夜色朦胧中的房屋和树木……”
这是小伙子扬子的语言,怎么与前一段无区别?
还有书中各种人物语言中都穿插着的北京胡同串子、痞子们也说的语言;返城知青们的语言时常让人难分彼此。
我说不上这到底是它的优点还是缺点。
但奇怪的是,这种杂语并没有引起多少阅读的障碍,我几乎一口气把这书读了下来。这是因为小说中那浓郁的原汁甚至浓汁的生活太有魅力。作者忠实地向我们展示着一个特定时代北京青年的生活——七十年代初、中期,中间闪回着“文革”中中学生的片段。作者更关注的是北京胡同中那些青年,他们的苦闷、挣扎、向往、堕落,全是些最平常但也是最残酷的生活与生存场面。小到他们的打扮:光头、一身蓝、国防绿、白边儿懒汉鞋,瘫在破平房里的老女人,头发脏成一大疙瘩,父子为家事大打出手……大到国事政治,对“四·五”运动的预示。扎扎实实的描写,真实的再现,几乎令人读着透不过气来。不禁感叹作者对生活的记忆之坚实细腻。
可能正是因为作者对那段生活的记忆太杂乱太沉重,可能一群特定时期不同身份的人们使用着不少相同的语言,可能在一个特定时期里某种共同的情绪决定了不同身份,不同教养的人们用一些共同的语汇表达自己。这些造成了目前这本小说里的杂语特征。正如目前北京人老老少少追时髦,几乎人人爱用“丫挺的”之类表示自己的情绪,有时你无法以此判定发话者的确切身份。杂语往往产生在一个杂乱的年月。
但《歌与哭》的“杂语”中绝不只是对特定时代里杂语的真实记录和再现。叙述语言和人物语言的时有混乱,说明了小说的不成熟。分清“杂语”与“混乱”之处是必要的。前者对评估人物的语言特征和价值取向是有益的,而后者则是败笔。
(《歌与哭》,施言著,漓江出版社一九九○年版,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