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士执麈尾非“礼”说

1991-07-15 05:29王平文
读书 1991年2期
关键词:后主王导札记

王平文

魏晋南北朝时期,清谈之风炽盛。玄谈之士谈玄时,势必手执麈尾,这成为当时的一种风尚。《陈书·张讥传》载:“后主尝幸钟山开善寺,召从臣坐于西南松林下,敕召讥竖义。时索麈尾未至,后主敕取松枝,手以属讥,曰:‘可代麈尾。”余英时先生由此以为“没有麈尾便不能清谈”,于是推论:“可见用麈尾已成为清谈所不可少的‘礼了。”(《士与中国文化》第437—438页)余先生的这一推论是为了论证东晋以下社会普遍存在的“情礼兼到”、“缘情制礼”的真精神而作为论据之一提出来的,因此,这里的“礼”这个概念决不会是含混不清的,也不会仅仅为了指“礼俗”中俗的一面而使用它。这“礼”至少应是一般意义(或比较宽泛意义)上的礼,它应该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一定的仪式,二是有一定的内在含义。笔者认为,这结论值得商榷。

麈是一种大鹿,靠摆动尾巴来指挥群鹿的走驰方向。谈士所执的麈尾,状如羽扇,柄端系以麈尾。这种风气缘何而起,遍观史料,无从考证。六朝人清谈,必用麈尾,这是事实。但是不是说,谈士们非得在谈玄时才执麈尾呢?不是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说得很明白:“盖初以谈玄用之,相习成俗,遂为名流雅器,虽不谈亦常执持耳。”何充去见王导,王导即“以麈尾指其床曰:‘此是君坐也。”当时王导是丞相,邀何充共坐,便是用麈尾叩指。王病重时,望着麈尾长叹。他死后,刘知其意,便“以麈尾纳之棺中”。(以上均见《廿二史札记》)从以上两例便知,谈士们不进行辩难时,也是照样喜执麈尾,与麈尾结下不解之缘的。

魏晋以下的士大夫本来就有尚容止,习清言,行步顾影的习俗,而麈尾作为“名流雅器”,自然更为他们所钟爱,常握在手,自以为更增添一份清高玄妙的雅趣。这习俗只有虚誉的成份,看不出与“礼”有什么实在的联系。

当时不仅名流雅士手不离麈尾,即便是世族子弟,也屡屡手执麈尾附庸风雅。王僧虔就曾告诫他儿子说:“见诸玄,志为之逸,肠为之抽,专一书,转诵数十家注,自少至老,手不释卷,尚不敢轻言。汝开《老子》卷头五尺许,未知辅嗣何所道,平叔何所说,马、郑何所异,指、例何所用,而便盛于麈尾,自呼谈士,此最险事。”(《南齐书·王僧虔传》)望门士族的子弟如此,而寒门出身的官吏,其子弟也往往如此,这在门阀观念甚为严重的当时,不得不让其父辈又多了一份顾忌之心。齐武帝时的镇军大将军陈显达,出身寒门。他儿子陈休尚也喜执麈尾。陈显达很不高兴,曾训诫道:“麈尾蝇拂,是王、谢家物,汝不须捉此。”(《资治通鉴》卷138)并当面将他儿子所握的麈尾烧掉。

谈士们喜执麈尾,清谈时必执麈尾,仅仅是因为这时的麈尾已成为谈士的一种标志、一种相沿成习的癖好而备受珍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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