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3年了,我和她已商定了结婚的日子。日期愈近,我愈感到愧疚与不安。
1987年初,我当兵的第4个年头,第一次回家探亲。经人介绍,与本乡中学一位女教师相识了,我们毕业于同一所重点中学。她长相秀丽,性格文静,我满心欢喜。在一起交谈时,她说她喜欢找诚实、有知识的人做为伴侣。在毕业后的几年,她通过成人自学考试,已拿到大专文凭。而我呢?虽说部队领导一再要求战士学习文化知识,我却懒得摸书本。然而,我不愿意在她面前显出知识贫乏,因为我喜欢她。为此,我编造了自己被聘为部队报道员和发表第一篇新闻稿的故事。她听后非常高兴。
归队后,我与她书信来往。她来信向我索要那篇“处女作”,我感到万分为难,因为我从来未发表过文章。无奈,我决定先写信稳住她,谎称那篇稿子是写给部队内部报纸的,有保密的东西。寄走信,我抄来一篇文章,请人打印,署上我的大名,寄给了她。这样,我们俩的关系明朗化了。她对我的文章大加称赞,并鼓励我写出更好的作品。
“纸里包不住火”,我明白这不是长久之计。业余时间,我便潜心读书、作文。后来,我真的迷上了新闻报道,真的在一家报纸上发表了文章并真的成了部队报道员。近两年来,我在省级报纸上见稿多篇,被部队评为自学成才的标兵。每每取得成绩,我就写信告诉她,让她分享我的喜悦。
婚事就要办了,事业也有了几分成功,但最初的虚荣和不诚实,无论如何也要向她讲明。
解放军某部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