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尊的迷误

1990-08-28 03:47张静
中国青年 1990年8期
关键词:爱面子发明者公共场合

张静

都说中国人是极要面子的,自尊心极重,吃点亏,破点财,添点麻烦不要紧,小看了我是万万不能干休的。你瞧,哥儿们就是再寒酸也不能亏待了朋友,你来串门,碰上兜里有钱,定会买得酒来,喝个一醉方休;出门见到熟人,赶快把平时舍不得抽的好烟递上去,免得对方嘲笑“哈,老兄,你就抽这烟!”若是下了馆子,临走时盘子不能见底,酒瓶不能全空着,还要对服务员小姐喝一声:“别找零钱了,麻烦!”

然而你再瞧,不要面子的事儿也随处可见:火车上、电影院里想脱鞋,然后把个脚丫子放在别人的认位上;孩子要解手了,就让他随地一蹲,谁会指责一个孩子污染环境?到商店里买东西,如果问了价试了衣又没买下来,难免听到一句讽讥“你到底有没有钱?”乘车上班,汽车突然半路停下,司机不知去向,一车人傻傻地挤在车里,没有人告诉你为什么停车,要停多长时间以便你作出选择;推着自行车进了单位大院,如花似锦的楼前却竖着这样一个冷冷的牌子:“不许在此处放车,违者扎带放气”;有的厕所墙上竟写有这样的标语:“谁拉屎不冲就不是人!”(这标语的发明者一定是吃够了苦头,于是想用骂人来解决问题)

朋友,你受到过这类的伤害吗?你觉得很不开心,很不舒服是吗?然而所有这样做的人并没有感到你在受伤害。他们也许都是极爱面子的人,却又在不经意中败坏着自己的面子,丧失着自尊。

也许,在我们关于自尊的观念中,缺少了什么要紧的东西。

自尊的最基本的含义,是尊重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恪守这些规定,就不会受到伤害或伤害别人。你有享受公共场合新鲜空气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不污染这空气的义务;你既然花钱买票,就有要求公共汽车正常行驶的权利,同时司乘人员有向你说明停车原因的义务;如果你没有乱放车子或是便后不冲,你就有受到别人尊重的权利,同时那些标语的发明者也有尊重守法公众的义务……因此,假如有人超越了权利与义务的界限,就肯定会丧失自尊,同时也丧失了别人对他的尊敬。没有某种权利却去做了,就一定会伤害他人的权利;该尽某种义务却又没有尽,就一定会强迫他人尽本不该尽的义务。这话有点像绕口令,但事情确是如此。

如此说来,权利与义务界限模糊的人做不到真正的自尊。自尊的商人会承认决定购买的权利在顾客一方:自尊的母亲不会用孩子的幼小无知来逃避自己维持环境优美的义务;自尊的标语设计者会知道公众没有义务接受自己的羞辱;自尊的家长也不会“越权”去偷看儿女的信件和日记;自尊的公民决不会在公共场合脱鞋、吐痰、吸烟,因为他们知道,别人没有义务被迫接受这些污染。自尊的人必定平等地尊重他人的权利,无论是面对一个什么样的人物——一个清洁工,一个保管员、一个老传达或是一个孩子。这就是为什么自尊的人往往赢得别人尊重的道理。

自尊的这一层意义显露在外,容易被人察觉。自尊还有一层更深的意义,完全靠自己才能把握,那就是:尊重自己公开表明的做人原则,在自己的人生信念、信仰和行动之间不存在背叛。这是自尊更高、更雅的境界,它能够显示出强大的人格力量。一个具有这样力量的人极难用行动去否定自己坚信的原则,倘若他不得已这样做了,一定会陷入激烈的内心冲突,并为此感到受了深深的伤害。达到这种自尊境界的人不再“怕”别人瞧不起自己,而是“怕”自己瞧不起自己,怕自己失去真实的光彩。

这种层次上的自尊虽不易发觉,却也逃不过善于观察的眼睛。曾经有一个条件颇好的小伙子抱怨姑娘对他的离弃——

“不过是因为参加一次外语考试!”他愤愤不平地说。“那次考试,对我们俩都很重要,如果过了关,各能升一级。我们坐在一起,有几道题我不会,递条子过去想请她帮助,不想条子没有过来,最近连人也见不到了。”

姑娘或许是个极重做人原则的人,我这样猜想。小伙子并没有意识到,考场上的那张字条使姑娘觉得他践踏了一个自尊者的形象,谁让他平时滔滔不绝地大侃自己最崇尚“真”呢?如果姑娘正是为了这个喜欢他,当然会期待他用行动证明,然而,他提供的证明却是:他并非始终如一地尊重自己的人生信条。这在姑娘看来,是极不自尊的。

你看,考试过关的面子竟可以通过损害自尊的方法获得,这还有什么自尊可言?如此说来,我们平时所讲的“爱面子”不是自尊,有时它只是自尊的一张皮,有时连皮也算不上,甚至还可能破坏自尊,就像一个败絮其中的绣花枕头,永远不会被主人当作上等家什。自尊不是皮,而是内涵,装也装不像,想包也包不住。无论对人对己,它都是一颗分量极重的砝码。

谁心里都有一杆秤,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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