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摆书摊的那个女孩

1990-01-01 09:10
青年文摘·上半月 1990年6期
关键词:书摊武汉市杂志

我姓沈,大家都叫我武儿,今年27岁,是武汉市排得上号的书摊大王。

我原在一家工厂工作。爱好文学,平时除了涂涂画画,最爱的便是书。

自从市面上出现了书摊书亭,我便常常往那儿跑。那摊亭里常常能买到书店里买不到的好书。

一次,在江汉路交叉口时,看到了一个新设的书摊。平时,每当华灯初上时分,书摊旁肯定是有不少人的,现在的武打言情英雄美人小说行销得很哪。可这个新设的书摊边却很少有人驻足。我走过去一看,发现书摊上摆的,全是些社会、文艺、时事、政治方面的理论专著。书摊中间摆的,竟是一套《鲁迅全集》。

暗暗惊奇间,我开始注意起书摊的主人。这是一位20刚出头的女孩,算不上特别漂亮,却有一种冷冷的美。她有很好的气质,这对于一个女孩来说非常可贵。

“为什么不卖些武打之类的通俗文学杂志?”我很大胆地问。我敢肯定我的这种主动“搭腔”,是毫无邪念的。

“为什么要卖呢!”声音很淡很冷,却极有份量!

“这个……卖那类书,生意总会兴隆些!”我找到了理由,尽管很俗。

“生意?如果仅仅是为了生意,我绝对不会摆书摊!”她瞥了我一眼。

“你是对的!”我说,“可惜,现今这个年月,象你这样潇洒的人不多了!”我象触动了那根神经,忽然来了些许感慨,我接着说,“就说我吧,我是搞业余创作的,虽然说不上有什么大作面世,豆腐干大小的文章倒还是出来过一些的。我写的都很正统,就是所谓的‘纯文学吧!我想,我要能改行写一些打得连自己也糊涂了的通俗小说,没准还真能发几篇万把字的东西呢!自然,我不会去写的,就象你不会去卖通俗杂志一样!”她细细地听着,从她那专注的神色中,我以为我的口才真是好极。

她一直没再说什么,我只感觉到她轻轻地叹了口气。我于是鬼打墙似地买下一套《鲁迅全集》,我说我该走了,该去爬格子了。她笑笑,说:“你走好。”又补上一句,“欢迎常来!”

第二天傍晚果然又去。搞不清为什么,我拿去了我的“作品集”——十几篇正正统统的豆腐干文章。还有两则小幽默,加入这个“集子”自然有些亏,但总还属“正统”之列,有万把字呢,唬住一个女孩,足够了的。鬼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想炫耀?想得到一些青眯?抑或,我对她有意了。

她接过“集子”,显得很高兴。“谢谢!”她这样纯真地说。

这一次,我买了一本《白朗宁夫人诗选》。

以后还是常去。谈的话题也渐多。忽然有那么一天,她说:“你要有空,明天上午到我家坐坐!我家住汉口区解放大道×号。”

我欣喜若狂,说一定准时赴约。明天恰好是星期天,她挺有心计的。我想。

第二天我按照她留的地址,很顺利地找到了她的家。这是一幢别墅式的公寓,绝对的气派绝对的高贵。这使我大大地吃惊了。我自然不能打听什么。一切都只能随其自然。

后来,我渐渐知道女孩的父母原系武汉市的“要人”,现在北京的一个部任要职。至于女孩为什么不愿随父母迁京,这一直是个难解的谜。

女孩为我沏了杯茶。极贵重的景德镇古瓷杯。用的茶我说不上名儿,但从其色、香、味来看,也该属名茶了。

我知道此时此刻,我要是太拘谨,反而会将事情弄僵。我一向洒脱,至少是在刻意追求这么一种境界。但我承认我有了些许自卑。我的现状我很清楚。我的眼前一直叠现着我那鸽笼似的住宅。

中饭是在她家吃的,是她亲自做的菜。味道真是好极。喝的是葡萄酒,到后来有些昏昏然。但我决没有任何亲昵的表示。我不敢。

又吃了晚饭。

临走时,她送我两本杂志。一本是全国文学期刊之冠《人民文学》,另一本是香港出版的《星岛》。

回到家里,酒已醒了一半。翻开杂志一看,让我大吃一惊。两本杂志都以显著位置发表了她的小说。

我是真正地自卑了。我想到了初见时我的轻狂,我送给她“作品集”时的那种得意劲儿。我忽然觉得这两本杂志是面镜子,镜子里的我实在可怜。

第二天夜里,我苦苦独斟。自然没再去逛她的书摊。

第三天夜里,我若有所思。

第五天夜里,我奋笔疾书,以真切的感受写成了一篇小说,题目叫《书摊边的女孩子》。这篇小说很快在一家全国级报纸副刊上发表。这是我第一次冲上“全国级”。

但是,我一直不敢去找她。我想,她看到我的小说了吗?她怎样了,她都想了些什么?

有人敲门。是她。

她看看我。我看看她。我说:“你来了?”她点点头;我说:“你坐!”她点点头;我说:“喝茶吧!”她还是点点头。

她肯定注意到了躺在床上用乌溜溜的目光呆滞地望着她的我的爸爸。爸爸三年前工伤,压坏了脑子,成了废人。这我早已跟她说过。

她说:“你跟我出去一下,我有话要跟你说。”

我点点头。

我们默默地走,顺着沿江大道。长江上的风潮湿着我们。江面上的灯火热烈着我们。她说,你写的小说我看了,很美,也很有感情,可是你不该这样写。她说,一个人可以被别人看不起,但不能自己看不起自己。她说孤独有两种:一种是自身的孤独,一种是世态的孤独。她说自身的孤独又有两种:一种是自己的思想超越了整个社会的层次,一种则是落伍于社会,于是就与人格格不入。她说你的孤独出于你的自悲,而自悲,又源于你喜欢随俗,喜欢以世俗的目光去衡量自己,于是你根本达不到孤独这个层次,你充其量不过是自薄罢了。她说,但是,我爱你。

我问:“那么,为什么要爱我?”

她说:“从来也不为什么!爱了就爱了吧!”

我问:“你不怕世俗的反对?”

她说:“看你,又俗了。你还说你不想俗呢!”

她就是这么一个女孩。这一晚,我终身难忘。我看到了自己。我觉得我的精神境界升华了。

我们就这样相爱了。

如果没有以后发生的事情,我们一定能结合在一起直到永远。

1984年11月,她要到北京去看她的父亲。她父亲要随一个工业代表团到联邦德国去考察。我送她上的火车。她说:“等着我!”

我万没想到这是我们的诀别。在北京,她死于车祸!我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那些日子,我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我去江边走,江风依然,渔火依然,然而我的影子永远只有一个;我去江汉路口逛,再也没有了书摊再也没有了那个摆书摊的女孩。

以后,我去的地方只有那条路口。有一天,我忽然发觉那路口有一种声音在呼唤我,在诱惑我一一于是,那年冬天,我辞了职。我做了个与她一样的书摊,我采购来与她一个样儿的书籍。

终究没人来买我的书。终究没有一个孤零零的女孩向我走近。我有家,我再也没有了工资来源。我要想有饭吃,就得卖出书去呀!

我是无可奈何了。我不得不随俗了。我只得去进一些惊险极了的杂志。我的生意于是好极。

是的,现在我已经拥有了很雄厚的经济实力。我的书摊也改成了大几倍的书亭。我成了武汉市数一数二的书摊王。够自豪的了。

然而我一直自豪不起来。我的眼前始终有一个游魂在荡。我常常从梦中惊醒。我甚至不敢再到江汉路口去设摊。然而我终究摆脱不了。

就是在这么苦苦地折磨着自己就是在这么热热闹闹地孤独!

(常成摘自《追求》赵联文)

(题图:吴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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