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警惕的“一瞬间”

1984-08-20 05:13张寐
中国青年 1984年9期
关键词:条烟张梓人民检察院

张寐

他叫张梓修,一张白皙而英俊的脸,一头乌黑的短发;虽然胡子拉碴的,但仍可看出他很年轻。22岁,真是黄金般的年华。

他下身那条草绿色的军裤尤为显眼。他曾是一名解放军战士,连队的机枪手;他曾受到部队嘉奖,并获“优秀团员”称号。

他工作积极肯干,从打包工提升为车长,被评为1983年度的先进工作者。

然而,1984年刚刚开始,他就堕为一名罪犯。此刻,他正蹲在墙旮旯儿,颤抖的双手捧着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虽然,他既不是持刀杀人的凶犯,也不是溜门撬锁的窃贼。

一瞬间,他种下了祸根

新华书店储运部的一辆解放牌汽车,“嘎”地一声停在礼士路,几个小伙子从车厢上跳下来。

“怎么办?我搬了两箱烟,带回单位肯定不行!”

说话的小伙子叫王占平。原来,在广安门车站装书时,他发现旁边的集装箱门开着,里面装的是礼花牌过滤嘴高级香烟,便顺手搬了两箱扔在车上。现在,他急得直搓手。小伙子们面面相觑,谁也不吱声,空气有点紧张。

“这样吧,我家离这儿近,烟先放到我家,过两天你们再拿走。”张梓修的话使气氛缓和了。王占平感激地瞅着张梓修,仿佛说:哥儿们真痛快,够意思!临走时,王占平留给他10条烟。

就在这一瞬间,他没有想得更多,然而祸根已经悄悄种下了。

人们把法律比作网,它随时都张开着,将毫不留情地缚住触犯它的一切人。请看人民检察院对张梓修的起诉:该犯窝藏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赃物,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2条,构成窝赃罪,现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如果他能……

他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父亲是离休干部,母亲是居委会主任,两人都是共产党员;两个哥哥、一个姐姐都有工作。他是家中最小的一个,吃、穿、用都不发愁。

父母对孩子要求很严,知道他不会抽烟,可突然发现他弄了两箱烟放在家里,便追问是怎么回事。他当然不愿泄露天机,不耐烦地说:“你们不用管!”扭头走开了。哥哥也问他这两箱烟的来历,他敷衍地说:“这是人家结婚用的,过两天就拿走。”果然,烟取走了,家里人就没再过问这件事。

留下来的10条烟又使他坐卧不安,他给了二哥五盒烟,说是人家送的。又把剩下的全部揉碎,倒在垃圾箱里。

1984年1月中旬,春节就要来临了,一副锃亮的手铐把他铐上了。听着铁窗外喜庆的鞭炮,他觉得那好象炸在自己痛苦的心头。

法官并不是冷漠无情的,他们也常动恻隐之心。审判长掩卷感叹:一个团员、先进工作者,放弃了原则,当老好人;如果他能挺身而出,规劝同伴把偷来的烟送回去,自己不会遭罪,别人也算不上犯法。

前来查卷的律师,出于职业的习惯,总要寻找被告有没有法定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情节,如自首、立功表现等。“要是他能……”然而,律师失望了。是呵,要是他能主动交代自己的行为,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就主动多了。

在感情的大海中,不难找到平静的港湾,那是容忍、谅解和同情;然而感情终究不能代替法律,他将要站在刑事法庭的被告席上。

年轻的朋友,你想过没有?生活中有无数的“一瞬间”,你的一言一行都不应忘记国家利益,不能忘记法律的约束,更不要把自己绑在哥们义气的战车上;当你不慎失足的时候,命运仍然可能操纵在你手中,千万别躲进侥幸和幻想的乌有之国。

(本栏文章由《法律与生活》杂志供稿题图: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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