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写行不行?

1984-07-15 05:54谢思炜
读书 1984年11期
关键词:字字娱乐性废话

谢思炜

研究某项课题,先要翻检前人的有关论著。翻的多了,时常要生出感慨:何以重复如此之多?“有句相袭者,有意相袭者”,有材料、观点统统相袭者,难道作文学论文也要如江西诗派“字字有来历”么?往往十数篇论文中,有真知灼见者不过一二篇。仔细思量,此种“相袭”也略同于古人作诗之“字字有来历”,与剽窃抄袭者绝不相同,作者也花了不少功夫,占有了不少材料,但苦于无新意,硬要作文,于是难免与别人相袭相犯。此弊有无医治之术?试进一方:诸君下笔之前,不妨自问一句:不写行不行?

此说之容易,行之实难。一定“形势”之下,虽不写可以而必写乃可已。纪念称颂、年会交流、笔墨官司,虽无新意亦必虚与周旋。“形势”之中,有二甚者:一日职称之评定,一曰稿酬之领取。此二者之相对价值形式,论文是也。无论文即无稿酬,虽无稿酬,尚有薪水,无须虞及饱暖,只无名之外饰,利之内润,清苦尚可耐;无论文即无学位,无职称,则终生为助教,为编务,实戚戚(非期期)以为不可。此有术可医乎?笔者思之良久,未得也。即不求名利、耐得清苦,也仅可施诸已,未可求诸人。如此,则“不写行不行”之问,难发问矣!

又,此问更不可广施于文学界、文化界、新闻界……。生活顾问、保健指导、父母必读、菜谱食方、除垢诀窍,诸如此类,虽隔数月半年即重复刊登也无妨碍,总不断有人要了解这些知识。文学作品定不会篇篇传之久远,平庸之作虽情节雷同,人物相似,但既有读者看,也就影响了一部分人,获得存在价值。文学巨匠自应独具只眼,手辟鸿蒙,但不可以此要求所有作品,以娱乐性为主的小说、影剧更无需虑此。新闻价值与学术价值也难有恰相吻合之时。此数界人士只应问:写得好一点行不行?

话又说回来,学术无娱乐性,有用即有用,废话即废话,读者即研究者,影响不了别人,也就无存在价值,虽或暂时有稿酬价值、职称价值。文德不能不讲,作者、编者于动笔、发稿之时,还应学术、“形势”折衷以求焉,自问一句:不写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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