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明铧
扬州是全国二十四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一切与扬州有关的人和事,现在似乎都成了作文的好题目。鉴真、园林、八怪、小吃、琼花,总而言之,凡是可以做文章的,几乎都有人做了。这情景比当年因一篇《闲话扬州》而引起的笔战,恐怕还要壮观得多!但其实,扬州的文章是怎样做也做不完的,单是因为杜牧之的一句“十年一觉扬州梦”,就引起了历代多少以“扬州梦”为题的诗赋、传奇、小说家言啊!
最近,我偶尔看到曹聚仁在《我与我的世界》里谈到朱自清先生的一段文字,忽然想到,似乎至今还不曾看到有谁写过一篇专谈“扬州瘦马”的文章,怪可惜的。也许有人以为,谈这个未免于扬州不大光彩吧?但我觉得倒未必,尽管我自己是扬州人。
凡读过一点古代词赋的人,除了会想到扬州的诗文之盛、歌吹之美、饮食之精,大概不会不想到那里的粉黛之多。“扬州梦”也罢,“二十四桥风月”也罢,“隋炀帝看琼花”也罢,无论怎么说总是和秦楼楚馆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据曹聚仁先生说,朱自清先生曾经说过:许多人一提到扬州,便想到那是“出女人”的地方——朱先生是在扬州生长的,现在扬州还有他的故居,但他这个扬州人似乎并不讳言这一点。本来,历史上的责任是不能够由今人来负的,何必为历史上的丑行涂脂抹粉呢?——然而朱先生又说:
但是我长到这么大,从来不曾在街上见过一个出色的女人,也许那时女人还少出街吧。不过从前所谓“出女人”,实在指姨太太与妓女而言;那个“出”字,就和出羊毛、出苹果的“出”字一样。《陶庵梦忆》中有“扬州瘦马”一节,就记的这件事;但我已毫无所知了。
把人看作和羊毛、苹果一样的“物产”,这虽是可悲的事情,尚能理解;而把人唤作“瘦马”呢?就实在使人费解了。大概由于“瘦马”这个词的冷僻、古怪或别的什么原因吧,新版的《辞源》里也查检不到它。然而,正如一位历史学家所说的那样,历史上的丑恶现象应当消除,丑恶现象本身却是不应忘记的。
何谓“瘦马”?不但连博学的朱自清先生都自称“毫无所知”,似乎很早就有人想考其来历,但总是不甚了然。
清代学者赵翼所著《陔余丛考》卷三十八,有“养瘦马”条,说:
扬州人养处女卖人作妾,俗谓之“养瘦马”,其义不详。
但“瘦马”是指那些被人收养着准备充当妓女或妾的女孩子,却似乎是没有什么疑问的。
清人章大来《后甲集》说:
扬州人多买贫家小女子,教以笔扎歌舞,长即卖为人婢妾,多至千金,名日“瘦马”。
这就说得很清楚了。阔人们要纳妾、买婢,这在过去的社会大抵是天经地义的事。所以,凡是繁华富庶的地方,不但有以经纪婢妾买卖为业的介绍所,而且有专为豪门大户培训“合格”婢妾的训练所——即所谓“养瘦马”者。当年扬州之于此,大概最负盛名。
较早记载“扬州瘦马”的,约在明代后期。如万历进士王士性所著《广志绎》卷二有云:
广陵蓄姬妾家,俗称“养瘦马”,多谓取他人子女而鞠育之,然不啻已生也。天下不少美妇人,而必于广陵者,其保姆教训,严闺门,习礼法,上者善琴棋歌咏,最上者书画,次者亦刺绣女工。至于趋侍嫡长,退让侪辈,极其进退浅深,不失常度,不致憨戆起争,费男子心神,故纳侍者类于广陵觅之。
“瘦马”是取自“他人子女”,这是不必说的;但“不啻己生”却难以教人相信。女儿是父母的骨肉,如果不是出于万般无奈,谁肯把自己的女儿送与人做妾!“养瘦马”者对“瘦马”们施行的种种礼法、琴画、女工的教育,对于那些可怜的女孩子来说,决不是一种恩典!
王士性的同时代人沈德符,在《野获编》卷二十三“广陵姬”一条中,更细致地记载了“瘦马”的情形:
今人买妾,大抵广陵居多。或有嫌其为“瘦马”,余深非之。妇人以色为命,此李文饶至言。世间粉黛,那有阀阅!扬州殊色本少,但彼中以为恒业。即仕宦豪门,必蓄数人,以博厚糈,多者或至数十人。自幼演习进退坐立之节,即应对步趋亦有次第。且教以自安卑贱,曲事主母。以故,大家妒妇亦有严于他方,宽于扬产者。士人益安之。予久游其地,见鼓吹花舆而出邗关者,日夜不绝。更有贵显过客,寻觅母家眷属,悲喜诸状,时时有之。又见购妾者多以技艺见收,则大谬不然。如能琴者,不过〔颜回〕或〔梅花〕一段,能画者,不过兰竹数枝;能弈者,不过起局数着;能歌者,不过〔玉抱肚〕〔集贤宾〕一二调。面试之后,至再至三,即立窘矣!又能书者,更可哂。若仕客则写“吏部尚书大学士”,孝廉则书“第一甲第一名”,儒者则书“解元会元”等字,便相诧异,以为奇绝,亟纳聘不复他疑,到家使之操笔,则此数字之外,不辨波画。盖貌不甚扬,始令习他艺,以速售。……
由此可见,以“养瘦马”为“恒业”的不仅有一般人家,更有“仕宦豪门”。他们有的“蓄数人”,有的“或至数十人”。约略教授一些琴棋书画之技,目的则完全为了“速售”,“以博厚糈”。
“养瘦马”之风盛于明代,到了清代后期似乎还余风未泯。如徐珂在《清稗类钞》中说:
扬州为鹾务所在,至同治初,虽富商巨贾迥异从前,而征歌选色,习为故常,猎粉渔脂,寝成风气。闾阎老妪,畜养女娃,束足布指,涂妆绾髻,节其食欲,以视其肥瘠,教之歌舞弦索之类,以昂其声价。贫家女投之,谓之“养瘦马”。
看来“养瘦马”者乃是一种特殊的“教育家”。他们教瘦马“严闺门,习礼法”,使之从精神上成为未来主人的自觉奴隶,是为他们的“德育”;他们“教之歌舞弦索之类”,使之从技术上成为未来主人的得力帮闲,是为他们的“智育”;而“节其食欲,以视其肥瘠”,使瘦马从体魄上成为未来主人的理想玩物,则是他们的“体育”了!这一项伟大的教育业绩在人类文明史上,实在是最卑鄙无耻的了!
更令人怵目惊心的还是“瘦马”们面临“毕业分配”时的情形。扬州专门吃“瘦马”饭的所谓“媒人”“牙婆”之流,不但数量众多,而且她们考试、挑选合意“瘦马”的方法、步骤,也是极为细致和周密的,其严格的程度决不亚于现在招收一个芭蕾舞演员。朱自清先生提到的《陶庵梦忆·扬州瘦马》一节,对于买卖“瘦马”的过程叙述得十分详尽:
扬州人日饮食于瘦马之身者,数十百人。娶妾者切勿露意,稍透消息,牙婆驵侩,咸集于门,如蝇附
为了做成一桩“瘦马”买卖,须把“瘦马”的面、手、臂、肤、眼、声、趾等都一一加以考察,等到“插带”了,交易才算基本谈成。“插带后,本家出一红单,上写采缎若干、金花若干、财礼若干、布匹若干,用笔蘸墨,送客点阅。客批财礼及缎匹如其意,则肃客归。”最后的拍板成交,还须看买主和卖主讨价还价的结果。这怎能不教人想到牲口市场上,人们买卖骡马的情景!
“瘦马”一词出于何典?或曰出于白居易的诗:
莫养瘦马驹,莫教小妓女。
又云:
马肥快行走,伎长能歌舞。
这里不但把马与妓女并提,而且明言“养瘦马”三字,看来以此作为出典是无可非议的。不过在旧时的中国,把女性比作马原是普遍现象。《清稗类钞》“跳槽”条说:
跳槽头,原指妓女而言,谓其琵琶别抱也;譬以马之就饮食,移就别槽耳。
在民间也一向流传着这样的俗语:“讨来的老婆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现在的扬州方言,仍把娶妻说成“娶马马”。在封建社会,女子确实就象是凭人驱使的马!马而冠以“瘦”字,也许正体现了封建后期的明清时代,人们对于女性的病态的审美要求。但也许这“瘦”字倒是一种写实——身心皆损,血泪俱干,焉能不瘦?
“养瘦马”这种畸形现象,何以于扬州特盛呢?近人徐谦芳所著《扬州风土记略》说,这是因为自古以来扬州的女性多于男性的缘故:
扬州古著“五女二男”,故卖女之风盛于各地;明人购妾,多在扬州,号为“瘦马”。
这自然不失为一种解释。但似乎并非主要原因。从隋唐至明清,扬州一直是东南的政治经济文化重镇。这给历史上的扬州带来了光荣的繁华,是不错的;但同时也就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当历代的骚人墨客摇头晃脑地吟诵着“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广陵胭脂气熏天,恼得天花欲妒妍”的时候,谁知道又有多少“贫家女”正在被侮辱和被损害着呢?谁知道又有多少悲惨故事正在发生着呢?
扬州,不愧为历史文化名城!但我们今天去回首它的“历史”与“文化”时,决不要只是大谈其繁华,而忘记了“繁华”背后的呻吟。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八日重新写定于扬州之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