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刊一九八一年第一期《<蓝色的多瑙河>与施特劳斯》一文中写道:“《蓝色的多瑙河》原是根据一首诗《在蓝色的多瑙河上》写的合唱曲”,言下之意,管弦乐曲是根据合唱曲改编而成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很多书籍中都明确记载:《蓝色的多瑙河》是约翰·施特劳斯著名的管弦乐作品,该曲问世之后,在维也纳颇为轰动。而合唱《蓝色多瑙河》则是普·勃力斯根据施特劳斯的管弦乐曲填词改编而成的。也就是说先有管弦乐曲,后有合唱。因此,文中的说法与历史事实不符。贵刊是很有影响的杂志。希望注意文章的科学性。
北京101中章连启
章连启同志的意见是正确的。感谢章连启同志对本刊的关心和批评,并向读者致以歉意。
又,本刊第9期《和文科考生谈谈数学复习》一文中,第29页右栏第25行的“a22=a1·a3”应为“2a2:=a1+a3”。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