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代》(The Thirties),爱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著,里昂·埃代尔(Leon Edel)编辑及作序,755页,纽约发拉、斯特劳斯及吉罗书店出版,17.50美元。
爱德蒙·威尔逊是现代美国的一位卓有盛名的文学批评家,但是一位失败的小说家。作为二十年代左派政论杂志《新共和》杂志的编辑,他所写评论涉及的范围,上自卓别林的戏剧活动,下至海明威和费兹杰拉德新一代的文学创作,可说是无所不包。其后把这些新闻文学的硕果,辑入《亚克赛尔的堡垒》(一九三一)一书,此书被视为美国现代派文学的开拓者。
在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衰退的推动下,威尔逊变成了一个激进的知识分子。从一九二九年始,他就因焦虑自己的作品跟不上形势的发展,而患神经崩溃症,但他带病工作了好几年,不断采访大陆的纵横面。他不唱政治高调,却以一个小说家的敏锐想象力,勾划出大衰退中各色不同的人物。一九三二年出版他的新闻文学集《美国的焦虑不安》,对现代资本主义危机的分析,据说略同于恩格斯的《一八四四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一书。此次出版的《三十年代》,系就威尔逊在三十年代所写的笔记及日记辑录而成;文体简要类似素描,与他后期发表的夹议夹叙的报告文体,恰成对比。
接着,他又编写《芬兰驿站杂录》(一九四二);这是一部记录溯源自一七九○至一九一七年的欧洲革命脉搏之作。批评家V.S.泼列契特曾誉之为近年来英美唯一大规模记述三十年代历史背景的巨著。但在美国,此书出版为时已晚,因为三十年代的锋芒已过,当年的气势,在美国读书界中已失其震撼一切的力量了。
第二次世界大战来临时,威尔逊已陷身于孤立主义的泥沼之中。一九四一年,他辞去在《新共和》的编辑工作,因为他认为该杂志的老板是个英国间谍。同时,他退居东海岸的科德角(英国移民最早登陆新大陆之处),完成他以分析三十年代史迹为主的小说《海凯特县回忆》。
战后的威尔逊,对美国的知识分子来说,更是一位过时落后的领袖。他的早期作品尽管保持着吸引读者的气质,其后的评论文章,都是一些缺乏独到之见的偏激之作。反过来,他的自传如《古老石屋》(一九三三),却是一部很出色的史诗性记述,另一部追忆他父亲一代事迹的《六十岁的作者》(一九五六),以及《穷乡僻野》(一九七一)则是本探讨自我成长的作品。这三本书都把美国社会大变动的过程,巧妙地结合在个人回忆之中。他善于把自传及回忆录写成为美国的社会史。
至于《三十年代》一书中的记述,重点在于后叶,正当威尔逊高踞文艺与政治舞台中心的时候。这并不出于他一己的想象,而是史实的真实描绘。他晚年的三部作品,《序幕》于一九六七年出版,《穷乡僻野》出版于一九七一年,第三部《二十年代》没有完成威尔逊就溘然长逝,后来由他的遗稿执行人里昂·埃代尔于一九七五年整理印行。
埃代尔把威尔逊对待文学作品写作的态度,比之为自然科学家,因为威尔逊把生动的文艺著作处理成为过分详尽的笔录,细致的分类和客观的记载。威尔逊文学生涯中最大的矛盾是:他的非小说作品,如《芬兰驿站杂录》和《美国的焦虑不安》等,富于大胆细致的叙述,突出的人物个性,饱经风霜的旅行家旨趣和充满人情世故的语言,而这些正是他在虚构故事中所缺乏的小说笔法。他的日记也用小说家的笔触来写的,而不是一位文艺批评家的口吻。但是一旦威尔逊把自己日记及笔记中的材料,用于小说创作时,那种原有的生气和风趣,便完全丧失了。《三十年代》是未经加工的原始材料,因此尚能留有当年的新鲜味。 (容)
《约翰·杜斯·帕索斯传》(John Dos Passos),汤逊·鲁定顿(Townson Ludington)著,568页,纽约杜顿(E.P.Dutton)书店出版,20美元。
杜斯·帕索斯(1896—1970)在美国文学界中,是位传奇性的人物,一生的经历极不平常。他原是葡萄牙移民的私生子,父亲是个名律师,因碍于社会声誉地位,所以多年来,杜斯·帕索斯都是以母亲的姓氏出现的,并且还在海外过着颠沛放逐的生活。作为一位激进派小说家,他于一九二七年曾因营救意大利籍工人领袖萨柯及樊塞蒂被捕。萨柯与樊塞蒂被判死刑,使杜斯·帕索斯的精神大受打击。
杜斯·帕索斯外表腼腆羞怯,举止温文尔雅,初见他的人总以为他是欧洲上层社会的人士。他的这一副高贵姿态,完全是从哈佛大学社交进修班中学得来的,与他的激进的政治信仰和流体型的写作风格,完全判若两人。
他在哈佛大学毕业后,即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美国人士所组织的义务救护车队,从此结识了海明威。由于早年经历过放逐生涯,他养成了一种爱流动好交游的习性。他懂得愈是生活坎坷,愈应远走高飞,摆脱困境。这就形成了他在写作中的快速流动的风格。他的名作《U.S.A.》曾被誉为美国大陆的奥德赛史诗,虽然内容略嫌单纯,却以万花缭乱的手法,写出了美国高速度生活的特性。
杜斯·帕索斯一心期待欧洲会发生一场革命,而在西欧却始终未出现革命的信号,不过处处冒出了一些文艺美学的新苗子来。这些新苗子实际将文学艺术推进了二十年代世界文艺的黄金时代。一批批新作家和知识分子曾深入探索现代艺术、自由表达方式和个性独创等等主张,为后世一代代人所企慕。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杜斯·帕索斯经威尔逊介绍,投身美国新文艺缔造者格林威治村人的行列。他欣赏纽约生活的夺目光彩和杂乱无章,最后促成他写成《曼哈顿的变化》(Manhattan Transfer,1926)。一九三○年始,他出版了三部曲的第一本《第四十二条平行线》(The42nd Para-llel),其它两本是《一九一九》和《大钱》(BigMoney)。从此使他斐声美国文坛。杜斯·帕索斯在一九七○年逝世以前,共出版了三十余本著作,其中以《U.S.A.》一书的造诣最高。他作为文体家创造了一种流体型的风格,成功地把整整一个新的世纪写入他史诗般的小说之中。一九三八年法国作家萨特评杜斯·帕索斯说,“他只创造了一件事——讲故事的艺术。那也是足够的了。凭此我也把他看作我们时代最伟大的作家。”他为美国文学的黄金时代,带来了新鲜血液,毫不矫揉造作和对光明前途的十足信心——这就是被称为伟大的美国气质的这一东西。杜斯·帕索斯把历史和小说溶为一体,以他机智的敏感性,掌握了美国大规模工业社会的脉搏,从而给当代美国小说和新闻文学及美国的历史性写作,开创了一条新路。后起的作家们往往有意无意地感受了他的文笔,主要是因为他创造了一种能透视美国生活多面性的崭新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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