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驹
重读《法兰西内战》
最近重读了《法兰西内战》,回顾了巴黎公社在政权建设方面的历史经验,感到很有意义。
巴黎公社是无产阶级建立政治统治的一次伟大尝试,尽管它只是一个城市的起义,仅仅存在了七十二天,但是它为无产阶级的政权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经验。
巴黎公社证明,无产阶级在获得统治时,不能继续运用旧的国家机器来进行管理,而必须打碎旧的国家政权并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来代替它。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这个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的制度主要有两条:公职人员由人民选举产生,随时可以被撤换;这些人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只付给同其他工人同样的工资,取消一切特权。
一百一十年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特别是六十多年的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巴黎公社的这两项措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标志,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制度,是防止社会的公仆变成社会的主人、防止党和国家蜕化变质的根本办法。
苏联不正是违背了这两项措施,而由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蜕化成为社会帝国主义吗?
我国不正是因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不健全,被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钻了空子,他们凌驾于党中央之上,横行于党纪国法之外,骑在人民头上称王称霸;他们肆意挥霍浪费、花天酒地,骄奢淫逸、胡作非为,时间长达十年之久,使我们党和国家遭受一场空前浩劫和巨大灾难吗?
要防止党和国家蜕化变质,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群众真正当家作主,要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建设,最根本、最重要的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坚决贯彻巴黎公社的这两项措施。
巴黎公社的委员是由人民普选产生的,选举公告中号召选民“要提防野心家和向上爬的人”,“也要提防言而不行的空谈家”,“要挑选真心实意的人,出身平民,坚定,积极,有正义感,公认为正派的人”,“同甘共苦的人”,“才能最好地为你们服务”。这样的条件,在今天对我国人民不是很富有号召力吗?巴黎公社的主要工作都是在人民的监督下进行的,公社开会是公开的,公社委员要向选民报告工作,接受群众的批评。失职和违法乱纪的公社委员,立即被人民撤换、罢免。正是因为人民群众享有这样的选举权、监督权、罢免权,它不同于资产阶级民主。、马克思对于这一点作过很高的评价,指出巴黎公社的“普选制不是为了每三年或六年决定一次,究竟由统治阶级中的什么人在议会里代表和压迫人民,而是应当为组织在公社里的人民服务,正如个人选择的权利为任何一个工厂主服务,使他们能为自己的企业找到工人、监工和会计一样。”“彻底清除了国家等级制,以随时可以罢免的勤务员来代替骑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老爷们,以真正的负责制来代替虚伪的负责制,因为这些勤务员经常是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76页414页)马克思的这个简短的概括,精辟地论述了资产阶级民主同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区别,国家工作人员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人民是主人,国家工作人员是公仆。
党中央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选举法》,,把直接选举扩大到县和自治区一级,设专章规定了选民对代表的监督权和罢免权,在选举中实行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权,这是贯彻巴黎公社的一项重大措施。今后一定要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监督权和罢免权。各级政府,必须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下进行工作,要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真正成为权力机关,对于失职、违法乱纪和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有权罢免,才是真正的民主。监督权和罢免权是对选举权的保证,没有后者,选举权也就失去了效力。列宁曾经说过:“任何由选举产生的机关或代表会议,只有承认和实行选举人对代表的罢免权,才能被认为是真正民主的和确实代表人民意志的机关,这是真正民主的基本原则。”(《列宁全集》第26卷第314页)
要切实做到这一点,今后各级政府必须向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和它们的常设机构全面地如实地报告工作和情况,既要报告工作的成绩、经验,也要报告工作的缺点、错误,把重大问题提交给他们,放手让他们讨论和决定,行使他们的权利。现行的干部制度要进行改革,要废除终身制,改革委任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各级干部的选举、监督和罢免权。各级人民代表今后也要深入群众,同选民接触,倾听群众呼声,收集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真正代表人民的意志,向选民负责,接受选民的监督,对于失职、不称职的,人民有权罢免。
巴黎公社规定公职人员的最高工资不超过普通工人,取消公职人员的一切特权,这一措施反映了公仆和主人的关系,反映了无产阶级国家同以往一切剥削阶级国家的根本区别,反映了巴黎公社是真正的为人民服务的“廉价政府”。剥削阶级的官吏是骑在人民头上的老爷,享有高薪和特权,无产阶级的公职人员是人民选择的公仆。如果无产阶级的公职人员的工资大大高于人民,并继续享有特权,岂不是从根本上颠倒了主仆关系?这是一个很值得深思和警惕的问题。
巴黎公社的工资制度不是十全十美的,中国同当时法国的经济、文化有很大不同,我们不是主张照搬巴黎公社的工资制度,也不是要提倡平均主义,而是从巴黎公社的工资制度看到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生活水平应当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相适应,这是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的。共产党是为绝大多数人民利益服务的党,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群众当家做主的国家,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吃苦在先,享受在后,与人民群众共甘苦,同呼吸,共命运,才能获得人民的拥护和信任。我国经济十分落后,人民生活水平很低,过去由于工作失误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严重破坏,遗留下来的问题成堆,欠人民的债很多,党和国家的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和人民同甘共苦,才能出现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奔四化的局面。全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时时刻刻想到如何搞好四个现代化,如何为人民谋更多的福利,以身作则,坚决纠正和克服不正之风,恢复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最近,陈云同志语重心长地说:“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切不可把这样一个重要指示置若罔闻。
恩格斯一八九一年在巴黎公社二十周年时为《法兰西内战》写了一篇导言,总结了人类历史经验,指出只有采取巴黎公社的两项措施,才能防止追求升官发财,才能防止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这在当时只是经验总结,没有经过实践证明。经过了九十年,有了苏联六十多年的实践,有了中国三十多年社会主义的实践,正反面经验都证明了它的正确。现在我们重温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巴黎公社经验的总结,对于坚持四项原则,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是很有教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