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们这里的两个团员同志,因对支部领导工作有意见,写了封信给上级团委。后来支部书记知道了这件事,便批评了那两个团员一顿,说:“团员提意见应经过一定的组织系统,越级提意见是无组织、无纪律,思想有问题。”结果,使得这两个团员同志很苦恼。编缉同志,团员是不是可以越级提意见呢?越级提意见不经直接上级审查是不是地组织、无纪律”?请答复。
读者黎思平
黎思平同志:
团章第八条明确规定,“按照本团所规定的一定秩序,自由并确实地讨论本团的一切工作问题,并可越级向上申诉自己的意见,批评本团的任何工作人员,提出任何建议”,是团员应有的不可被剥夺的一项权利。
为什么团章规定团员享受这项权利呢?这是因为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要想搞好团的工作,不仅要依靠团的领导和干部的努力,而且还必须发挥每个团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团员有讨论团的工作的权利,就可以使团的领导集思广益,将团员最好的意见和办法集中起来,并根据团员的情况和要求,正确地领导团员进行各种工作和活动工团员有批评团的任何工作人员的权利,就给团员以有力的武器,开展正确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地揭发和改正团的工作中的缺点促证团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的统一。而团员有越级上诉的权利,则是为了当团员的正当权益被团内某些干部和团员侵犯,或团员的正确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个别领导同志的排斥或不重视时,上级团的领导能及时地直接地根据团员的反映,加以纠正,并帮助下级团的组织改进工作中的缺点。这样,也就能避免团干部中官僚主义、不民主作风的滋长,同时团员中也不致因为意见无处申诉而产生自由主义、小广播等不良倾向,使团内经常保持着生气勃勃团结一致的朝气。你处团支部书记批评越级提意见的同志是“无组织、无纪律”,这样作实际上是害怕同志的批评,压制团内民主,这是违反团章团纪的。
当然,作为一个团员来说,对团的工作有意见,或团的干部有缺点,宜先向原属组织反映或提出批评,以便能早日引起本处团组织的领导的注意,使工作中的缺点能得到迅速改正。有时自己所提的意见,由于职务上的限制,了解情况不全面,因此不完全正确时,也可以及时得到解释,取得思想上的一致,共同来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只有当自己的正确意见受到上级和同志的排斥或打击,或自己正确意见没有受到本处团的领导应有的重视和改进时,应该坚持正确的意见,必要时越级上诉。而作为一个团的干部来说,则决不能害怕自己所领导的团组织内有人向上级团委揭露自己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害怕上级团委因此对自己“印象不好”。因为工作中产生一些缺点和错误是难免的,如果不把这些缺点和错误揭露出来,得到及时的改正,这些缺点和错误还会不断滋长发展,结果对工作对自己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即使是提意见的人意见不正确,甚至闹意气,图报复,或者不经过负责的调查研究事实,就固执己见,主观片面地向上级反映情况,也不用害怕。因为团的组织,是容许被批评的人有充分声辩的权利,是非曲直,上级组织最后总会查明,不会单单听了不正确的反映来处理问题的。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