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劳动互助的高级形式

1952-08-16 02:34刘西瑞
中国青年 1952年10期
关键词:互助组劳力劳动

刘西瑞

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农业互助运动的必然产物

一年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是很迅速的,这种情形绝不是偶然现象,这是新中国农民在土地改革以后,从地主阶级手中,夺回了土地,生产积极性大为提高,按照毛主席的指示,广泛开展农业互助合作运动,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的情犯下所必然产生的结果。

农业生产中农田为了解决劳力畜力的困难,曾在农民原有的换工习惯的基础上组织成临时季节性的劳动互助组,这是农业劳动互助的初级形式。这种形式对解决战争与生产的矛盾,克服当时严重的劳力、畜力不足的困难,提高劳动生产率,是起了很大作用的。目前从全国范围来说,我们还应该大量普遍地推广临时季节性的互助组,因为在今天它仍然是广大农民易于接受的形式。但是在农业生产已有提高,农民要求再进一步发展生产的情况下,临时季节性的互助形式则显得不妙了。于是以劳动互助与提高技术。供销、副业三者结合为主要特点的长年固定互助组就大批出现了。这是农业劳动互助的中级形式。长年固定的互助组的出现、比起临时季节性的互助是显然提高了一步,但它还有不足之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城土地的界限没有打破、每家的土地还是归自己来计划、经营,劳力畜力的互助,基本上还停留在换工的基础上。这种个体经营方式,对土地的更合理经营,劳力的更合理使用以及扩大再生产等方面是有限制的,因而也就满足不了先进农民进一步发展生产的要求。这样农民便产生了进一步提高这种互助形式的迫切要求。另一方面:他们在长年互助中慢慢养成了集体劳动习惯,有的还积累了共有的牲畜、农具等公共财产,因而产生了统一使用土地,集体经营的要求。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出现的。

农业生产合作社目前在数量上还比较少,在农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也不大,但随着国家经济与农业生产的向前发展,它必然会迅速地普遍地生长起来,成为农村经济结构的主要形态,从而使农村面貌为之一新。

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特点和作用

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常年固定互助组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如和提高技术、供销、副业相结合等。这两者主要区别之点,是在于互助组基本上还只限于劳力畜力的互助,而土地还是归个人经劳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则是由劳力的互助进到把土地合起来统一经营了。社内成员,将土地评定当年标准产量后,作为股份,投入社内,归社统一经营,社员只是按照入社时评定的土地常年标准产量从全社的总收入中取得个人土地的一定收益。这种摆脱一家一户的个体经营方式,实行几户至几十户集体经营的方式,是农业生产合作社最基本的特点。有了这个特点,就产生劳动退出步集体化的另一特点。随着土地加入股,社员的劳力也按照强弱评定分数进行将动,按照劳动的多少实行分红。既然土地是集体经营,劳力自然也是由社统一调配使用,在生产上社员很少也不需要再进行私人的劳动。这种劳动集体化和土地的统一经营是完全相适应的,它避免了互助组遇到紧张季节,争取先给自己做活,各顾自己的那种集体劳动与个体经营的矛盾了。这是农业生产合作社优于互助组最大的地方。第三个特点是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了收获物统一按劳力和土地的比例分配制度。在华北的主要分配办法是在农产品的总收入中把投资和公积金的部分扣除后。按土地、劳力的比例分红的。在分红中,通常是劳力分红高于土地分红,这种办法是比较合理的。但在开始也有劳力土地分红相等的情况,因为土地分红额太低,农民山私有土地面得的报酬太少,他就不入社了。这种按土地劳力分配制实行的结果一是进一步贯彻了等价互利政策,因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等价互利不仅表现在对劳动强弱、技术高低劳动多少有较精确的算工计工办法,做到了劳动者之间是等价的,同时它也突破了收获物完全归土地占有者的分配关系,达到了劳动力土地占有力之间的互利,更高地发挥了劳动力的积极性,这也是互助组办不到的地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第四个特点是它有定型的比较健全的组织机林和较科学的生产管理制度。这是在集体经营下自然的产物。比较健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内部组织是完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搞起来的。例如著名劳动模范山西部玉恩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就是以社员大会为社内最高权力机关,社内重大问题如生产计划。检查、总结、分红比例以及各项制度的制订。修改一律交大会讨论决定,然后交给以社长为核心的社务委员会去执行。在社务委员会之下按社务需要进行分工,有社长、会计、技术员、统调员(管供销)、劳动小组长、政治文化教员等,并有定期的会议、汇报制度。这种民主管理的办法就保证了在生产管理上,可以有更长期更全面更具体的生产计划,可以完全根据生产需要和劳力的强弱特长实行分工,使人尽其才,才尽共用。这也是互助组办不列的地方。此外像积累公共财产,进行农业工科和农业技术的改造、使用新式农

具特别是大农具都比互助组容易举办,更多的优越条件。

总的来说,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私有财产基础上的集体劳劲,根本性质和互助组一样但它已经打破了二家一户的个体经营单位而把各个家庭小单位联合成为一个统一的大的经济单位。在生产物的分配上,除了一部分按入股的土地数量以地租的形式进行分配外,还有一部分是以劳动日来分配的,也就是采取按吸取酬的原则。在农业生产合作中还有公积金和一部生产资材,以扩大再生产及举办某些急需的公共福利事业,这些都是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是社会主义因素在农业中的萌芽。但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农业生产合作社还是建立在农民私人占有土地和部分农具的基础上,收获物还有一部分以地租的形式流入土地所有者之手,它还没有破坏农民对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因此,还不能说它就完全是社会主义的经济。但是随着如上所说的那些社会主义因素的不断生长、发展,在将来条件成熟的时候,就可以过渡到社会主义集体农庄上去。这是可以肯定的。

农业生产合作社,最突出的表现是显著地提高了农业生产力,这是互助组尤其是单干户所远不能办到的。山西长治专区去年试办了十个社,但是粮食作物方面,两年生产的结果、这些社的单位面积产量即超过往年百分之二十一·五,超过战前百分之八十四·一,其中如武乡县监漳村东头的农业水产合作社,受了雹灾、霜灾每亩也还平均得到二石零四升的产量 ,超过当地最好的互助组的产量百分之七·八,比最好的单干户更超过百分之二十六·四。具有八年历史的河北耿长销社,在土地比较瘠薄。几乎全是旱田的条件下,去年每亩平均产量已比一九四四年建社之初,增加了百分之一百三十一·八。今年还计划每亩再增产一百四十斤,这个计划实现了,全社农田每亩平均达五百七十一的高额产量,比全村常年平均产量每亩多三百八十多斤。农业生死合作社的生产所以能够这样迅速地提高,是和前面所说的它的特点分不开的。因为(一)土地的统一使用,就可以按照土地的性质、肥瘦、位置种植适宜的作物,施以适大的肥料,大大发挥土地的潜在能力,打破了个体农民“吃啥种啥”在小城土地上分成许多小块来种植各种庄稼,造成劳动力。的很大浪费的落后经营方式。而且土地的统一经营,小城地变大地地的结果,不只扩大了耕地面积,也便利了使壮大农具,提高耕作的效率。(二)劳力的统一使用,就可以按照各人的特长实行科学分工,如有的专管棉花,有人专管于种地时在点种、挑粪、撒粪、浇承等工作上都有专门的分工,这样就可以使人尽其长,可能改进生产技术,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保证农活正常进行,也有力量抗拒各种灾害;同时由于劳动效率的提高,就可以节省人工、抽出剩余劳动力去专做副业。在耕作上就可以不仅限于一般加工,并有力量改良土壤,与办水利进行土地基本建设。这些,对于农业生产力的提高,都具有重大作用。(三)便于集中分散的省力,扩大投资。肥料足、耕畜壮、农具齐全也是增产的也要因素。(四大实行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大大发扬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

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作用除了直接表现在提高农业生产方面外,由于它本身具有较高的集体性和较大的计划性,就便于和国营经济合作经济取得联系。它可以采用订合同的形式,经过供销合作社有计划地销出为工业所需要的农副产品,取得自己所需要的生活、生产资料,从而加强城乡经济的联系,体现了城市对乡村、工业对农业、工人对农民的领导。此外,由于劳劲效率的提高,每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就可以在集体劳劲之余,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政治文化学习。这样,不仅提高了社长的政治文化水平,同时还可以使他们有条件去学得有关生产的科学知识。由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更大的集体性,因此,农民的集体主义观念更能大大增强。这些都是将来农民走向集体化的有力条件。所以农业生产合作社同时又是团结教育改造农民,培养集体农民干部的政治学校。

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条件

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农业劳动互助的进一步发展,是它的高级形式,具有很多的优越条件,前面已经说过了。因此,应该引起我们特别重视,而加以大力推出。但是按共生产合作社是农业劳动互助的较高级形式,因此要建社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一定的基础。要有步骤地从低级发展到高级。如果条件不具备,就盲目地建社,它的优越性不但发挥不出来,相反地还会阻碍农业生产的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应该建立在互助运动的基础上。因为只有在较长期的互助运动中,才可以养成农民一定程度的集体劳动的习惯。如果在有些地区,土地改革完成不久,农民还没有组织起来的习惯,就不宜建社,而应当采取为一般群众所容易接受的生产互助组的形式。就是在已经建立起互助组的地区,也不是所有互助组都具备了马上建社的条件,还必须群众在生产上有这种要求才行,也就是要群众自觉自愿才行。如果用急躁的办法,用强迫命令的办法,是一定不行的。因为在农民还没有建社的需要,还不了解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优越性的时候,强迫农民入社就会使农民产生“吃大锅饭”、“归大堆”的思想,这样反而打击了个体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了互助基础与群众要求并且有从农业互助合作运动中涌现出来的坚强的领导骨干,这才能够建社。如果没有坚强的为大家所完全信任的领导骨干,这个互助组就很困难提高为农业生产合作社。上述这些条件都有了,在当前尚无成熟建社经验的情况下,还需要有上级关机派干部直接协助,随时解决必然产生的许多复杂问题,才不致半途而废。在进行中必须有一定时期的酝酿阶段,在社员中进行充分的思想发动与组织准备工作,只有入社的男女老少的思想上都搞通了,对社的组织章程。生产制度,经过民主讨论已取得一致的意见了,生产的准备就绪了,才能顺利地进入集体分列合伙经营。如果没有这一准备阶段。勉强合在一起,那么就会在生产上发生混乱,不能发挥社员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合作社失去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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