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期
刊物介绍
《艺术百家》是江苏省文化厅主办的国家级综合艺术类大型理论性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期刊自身拥有辉煌的发展历程,屡次被新闻出版管理机构评定为江苏省一级期刊、江苏省期刊方阵优秀期刊。 《艺术百家》创刊于1985年3月1日,根据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苏宣复(1985)19号文件,确定《艺术百家》创刊并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办刊宗旨为立足江苏本省,面向海内外,大力弘扬民族文化,提倡自由平等交流基础上的文化融合,着重刊发有价值、对实践拥有实际指导意义和突出、深厚的思想性的艺术学科综合性学术研究成果,全力服务江苏文化强省建设。《艺术百家》创刊24年来,坚持弘扬民族传统文化、面向时代关注艺术各学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弘扬、引领作用,坚持先导、服务职能,期刊内容着眼于国家重大文化课题,着重突出内容的艺术性、思想性、学术性、理论性,努力建立区别于其他刊物的学术眼光与文化品质,在学理的框架下坚守独立的艺术思想,提倡原创,关注当代性,审视学术热点。自创刊之初,《艺术百家》就一贯致力于为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杂志栏目内容设置涵盖一级学科艺术学下属的二级学科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舞蹈学等8个学科研究方向,兼顾哲学、美学、建筑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术领域中与文化有关之部分。 《艺术百家》杂志1996年、2000年、2004年连续三次被北京大学、中国国家图书馆等权威学术机构列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根据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年版),曾被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收录,并被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库、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龙源期刊网等数据平台全文收录。《艺术百家》于2004年首批入选中国学术期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行列,坚持执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 《艺术百家》杂志社的直属领导机构为《艺术百家》编辑委员会。江苏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章剑华任《艺术百家》编辑委员会主任,编委会副主任为江苏省文化厅副厅长高云,编委会委员为江苏省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章剑华,副厅长高云、马宁 ,省文化厅党组成员、南京博物院院长龚良,江苏省国画院院长宋玉麟,江苏省文化厅办公室主任嵇亚林,江苏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汪人元,南京图书馆副馆长许建业,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晁岱健,江苏省文化厅《剧影月报》编辑部主编、省文化厅文化信息处副处长朱军。 《艺术百家》编辑部为《艺术百家》编辑委员会领导下的日常办事机构。《艺术百家》杂志社实行编辑委员会领导下的编辑部主任负责制。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院长助理楚小庆同志兼任《艺术百家》编辑部主任。 《艺术百家》杂志由河海大学印刷厂承印,采用新型高新科技特殊纸张,黑白、彩印四色胶版印刷。江苏省报刊发行局主持杂志的全国邮局发行,全国各地邮局均可订阅。杂志为双月刊,大16开,204页,单月15日出刊,邮发代号:28-360,国内定价20元。《艺术百家》期刊文种为中文,国内统一刊号为CN32-1092/J,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1003-9104,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北京399信箱)承担杂志的国外总发行业务,国外发行代号为BM7521。南京市白下区地方税务局审批的《艺术百家》广告经营许可证号为宁工商广告许可证101170号。《艺术百家》编辑部地址位于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2号9楼,邮政编码为210005。《艺术百家》编辑部办公电话为025-86645690、025-86645620,传真号码为025-86645690。杂志社网址为 ; 。编辑部处理网上来稿的专用电子信箱为 。《艺术百家》期刊采用国家标准信息化处理格式,格式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国家标准局1987年5月5日批准,1988年1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