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政贴息贷款采购项目专项审计探析

2024-05-16 21:58张艳
审计与理财 2024年4期
关键词:内部审计医疗机构

张艳

【摘要】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亦是公立医疗机构作为被审计单位必须承担的重大责任。本文阐明医疗机构内部开展政府贴息贷款采购项目专项审计必要性的同时,结合市人民医院采购项目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对策略,助推医疗机构采购工作的规范管理。

【关键词】医疗机构;内部审计;贴息贷款采购

一、引言

2022年9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开展拟使用财政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需求调查工作的通知》,后又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财政贴息贷款更新改造医疗设备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22〕313号),对医疗机构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新增贷款实施阶段性鼓励政策,中央财政贴息2.5个百分点,期限2年。要求2022年12月31日前签订贷款协议且支付设备采购首批贷款(不低于总货值的20%)的贷款主体,可自主向贷款金融机构申请贴息贷款。在如此利好的政策下,符合区域卫生规划需求的基层医疗机构,陆续对诊疗、临床检验、重症、康复等医疗设备进行了更新改造购置。时隔一年后,J市人民医院结合工作实际,对涉及35种医疗设备,合同金额1457.18万元的贴息贷款采购项目开展了内部专项审计。

二、开展内部专项审计的必要性

1.落实强化内部审计的工作要求

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卫财务发〔2022〕9号),明确提出了编制专项审计标准化操作规程。并于2023年11月出台《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基本指引(试行)》,包括大型医用设备绩效、高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内部控制评价等6个专项审计指引。由此可见采购业务已成为医疗机构内控工作的重点之一,加之贴息贷款采购项目周期短、资金大,极易存在合规隐患。故医疗机构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采购管理的指引,自行开展专项审计,将进一步强化贴息贷款采购项目的规范落实。

2.践行强化事前自查及自我监督

2020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国卫监督发〔2020〕18号)(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是促進医院规范性运行及自我监督管理的重要举措,亦涵盖包括医疗器械使用、采购管理等运营活动的合法合规。按照办法要求,医疗机构可根据要求选择专项自查项目,形成开展自查、落实整改、整改复核、内部公示的闭环。通过内部专项审计的事前自查,强化了自我监督管理,亦经得起外部审计及巡查的检验评判和后续整改。

3.利于强化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

医疗机构采购是一项政策性强、操作流程严格、涉及部门多、风险性大的工作。2020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落实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健全政府采购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了采购人主体责任。因此公立医院有必要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评价作为一个专项工作来抓,引导各相关参与科室横纵向联动的同时,也促使他们深切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并逐步将内部审计职能定位由“杀毒软件”向“防火墙”转变,工作重心逐步由审计监督为主向风险防控转变,切实防范职工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

1.采购归档资料较为混乱、内容不一

与招标采购有关的,如对招标采购文件更正的情况说明、开标记录一览表、报价记录表等重要资料未及时归档;招标采购文件归档非最终版本,未及时更新;归档版本与实际挂网招标采购文件内容不符,如心电监护仪采购项目归档采购文件付款方式为:设备初验合格后付合同款的60%,试运行三个月且复验合格后付合同款的30%,质保期满后付合同款的10%;而实际挂网的招标采购文件付款方式为:设备初验合格后付合同款的80%,试运行三个月且复验合格后付合同款的10%,质保期满后付合同款的10%。

2.各类文件格式的规范性、严谨性亟待完善

审计中发现新增医疗设备购置申请单,有的按制式表格填写,有的直接在白纸上进行文字描述,较为随意;申请中申请人无手写签名,各审批环节无审批时间;医疗设备可行性论证表未设置日期栏,无法以时间节点还原采购过程;合同审核会签表中填报的采购方式与实际采购方式不符:如钬激光治疗仪采用的是公开招标,而合同审核会签表中采购方式则填写为邀招;移动式平板C型臂X射线机采用的是竞争性磋商,而合同审核会签表中采购方式填写为公开招标;此外存在院内下发的中标通知书未予盖章现象。

3.合同约定与招投标文件内容不符

ICU一批设备中共10种设备,分6个标包进行采购,其中亚低温治疗仪、震动排痰仪、床位消毒机为一个标包,第一轮报价总价为308600元,三种设备按顺序分项报价为39900元×5台=199500元、17900元×5台=89500元、19600元×1台=19600元;第二轮即最终报价总价为307800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第二轮供应商只需报总价,中标后单价同比例下调。而合同签订的单价按顺序分别为:39900元×5台=199500元、17900元×5台=89500元、18800元×1台=18800元,只保证了总价不出差错,分项报价未按要求同比例下调,计算方式的偏差,为日后的合同履行徒增风险。

4.忽略合同履行追踪及设备使用效益分析

钬激光、微创针刀、移动C型臂三种设备为一批,该投标文件中标人承诺7×24小时答疑,接故障报修后12小时到达,48小时内解决问题。而合同约定为60分钟响应,24小时到达,72小时内解决问题。每年预防性维护保养次数不少于2次。后延伸审计至该批设备供应商从未主动保养,截至专项审计时已一年之久保养都为零次。同时医学工程科未深入使用科室对设备使用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分析,设备的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未落到实处。

四、提升采购项目的管理对策

1.以指引为本,完善制度流程

健全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是做好审计工作的重要保障,《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基本指引(试行)》(国卫办财务函〔2023〕416号)的出台,尤其“1+N”的体例无疑是规范医疗机构内审工作的一盏指路明灯。“1”为基本指引,提炼总结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审计纪律等共性内容,“N”为专项审计指引,聚焦审计项目特点,明确审计实施阶段具体操作规程。在这一指导下,医院结合实际需求,按照《采购管理专项审计指引(试行)》,可梳理采购业务管理办法、审批流程和采购流程,实现所有采购项目标准化管理,力促规范审计行为的同时不断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2.明确职责分工,亦要加强协作

部门间各负其责,看似一条线管理,实则未形成闭环。出现合同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不一致,既在于经办科室仅提供合同,相关会审部门想当然的认为商业条款经办科室已先行审核,亦在于经办科室经办人业务不精、责任不强导致商业条款未与投标文件审核一致。故在完善、加强申请科室及经办科室人员采购工作培训的同时,会审时连同相关招投标文件等一并提交。经办科室强化对设备全过程管理的同时,联合第三方部门对合同履行加以监督、定期考评,实现各部門间既加强协同性亦多途径全方位规避漏洞。

3.遵循PDCA思路,形成采购闭环路径

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要求,医院应结合“建制度、设流程、制表单、嵌系统”的内控管理思路,从采购预算规范采购需求开始,通过制度来约束采购流程,不断完善采购评价机制,最后通过评价结果不断改善内控工作模式。从问题描述、问题领域、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等方面PDCA循环后,梳理医院的相关采购制度及流程,同时完善采购预算、采购论证实施、采购合同履约、采购资料归档这一采购管理架构,实现全面监督及风险防控。

4.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采购内控举措

医院可依托信息数据共享平台、采购管理系统、审计应用软件等,进行敏感词筛查、文书内容完整性复查、采购文件的模板化控制,实现采购数据安全管理以及采购文件合法合规、完整性要求。合同以及后续的支付验收环节亦可进行数据关联,形成有效约束,通过机制完善整个采购后续流程的推进。此外,可在拓展收集供应商后,通过他们的注册论证进行线上招投标工作,避免因线下招投标供应商集聚而产生的串标、围标等现象产生。同时,设立黑名单机制,将信誉比较低、恶意竞标的供应商排除在采购范围之外。纪检、审计部门切实发挥其职责,强化全过程监督,共同实现对采购廉政风险的防控。

········参考文献·····················

[1]国卫办财务.卫生健康行业内部审计基本指引(试行)[Z].

[2]陈燕君.专项审计项目的选择和审计方法刍议[J].中国集体经济,2023,(30):44-47.

[3]丁萍,李乐波.基于财务角度的公立医院采购过程内部控制探讨[J].中国医院,2022,26(1):94-96.

[4]齐蓓,李静,庄太凤,等.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内部控制评价研究[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21,37(7):609-613.

(作者单位:安徽省界首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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