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耦合协调发展研究

2024-04-30 14:03秦涛邵战林
安徽农业科学 2024年7期
关键词:耦合协调新型城镇化新疆

秦涛 邵战林

摘要以新疆14个地州为研究对象,构建新型城镇化和耕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运用熵值法、耦合协调发展模型等方法,研究新疆2010—2020年两系统间的综合发展水平及其耦合协调发展水平时空特征。结果表明,新疆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但各地区之间差异较大,除乌鲁木齐市以外,其他地區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潜力仍然较强。全疆的耕地集约利用水平虽然呈上升趋势,但整体效果不明显,除喀什地区和阿勒泰地区外,其他地区发展水平普遍偏低,此外,两系统的耦合协调度主要集中在“濒临失调”和“中度协调”之间。因此,新疆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要因地制宜,在稳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同时,同步提升耕地集约利用程度,加强资金和技术投入,完善基础设施,以便协调发展。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耕地集约利用;耦合协调;新疆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176611(2024)07025905

doi:10.3969/j.issn.05176611.2024.07.060

Research on the Coupled and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New Urbanization and Intensive Utilization of Cultivated Land in Xinjiang

QIN Tao,SHAO Zhan-lin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Xinjia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Urumqi, Xinjiang 830052)

AbstractThis article takes 14 prefectures in Xinjiang as the research object, constructs an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for new urbanization and intensive use of arable land, and comprehensively uses methods such as entropy method and coupling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model to study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level and spatiotemporal characteristics of the coupling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level between the two systems in Xinjiang from 2010 to 2020.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development level of new urbanization in Xinjiang is on the rise as a whole, but there are large differences among regions. Except for Urumqi, the development potential of new urbanization in other regions is still strong. Although the level of intensive use of cultivated land in the whole region is on the rise, the overall effect is not obvious. The level of intensive use of cultivated land is generally low except for Kashgar and Altay. In addition, the coupling and coordination degree of the two systems is mainly concentrated between “near imbalance” and “moderate coordination”. Therefore, on the basis of existing resources, Xinjiang should adjust measures to local conditions, steadily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new urbanization, and simultaneously improve the intensive utilization of arable land, strengthen financial and technological investment, improve infrastructure, in order to coordinate development.

Key wordsNew urbanization;Intensive use of arable land;Coupling coordination;Xinjiang

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已然处于关键时期,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截至2022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超过65%,这是大力发展经济的必然结果,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1]。2022年6月《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正式发布,规划中明确指出“耕地红线不突破、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说明在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要注重对耕地的保护,将耕地集约利用起来可以更加有效地提升土地的利用效率,优化土地结构的同时得到更多的产出效益[24]。但是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问题,其中与其发展最为密切、影响最深的就是“三农”问题,城镇化对“三农”方面尤其是在耕地资源上影响最为严重,因为在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进程中,城镇面积的扩张必然会导致周边耕地面积的减少,进而导致城市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影响到土地流转、粮食安全等问题[56]。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严格管理控制耕地用途,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优化耕地结构,将耕地高度集约利用起来[7]。因此,研究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耦合协调发展关系,对推动农业发展以及促进农户增收和保护农户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现有研究新型城镇化和耕地集约利用耦合协调发展大多是通过构建评价体系来进行,其中,李子瑞等[8]对东北三省两个系统之间的协调性进行评价分析,结果表明只有通过建立城乡一体化,提高城镇质量,以经济建设来反哺农业生产,才能实现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的协调发展。朱润苗等[9]对福建省9个市区运用灰色关联模型得出两系统之间是相互作用的,一方面新型城镇化通过技术、人才等要素回归农村来推动耕地集约利用;另一方面耕地集约可以为新型城镇提供粮食生产来保障物质基础。曹春艳[10]、夏敏等[11]、鲍娟娟等[12]运用耦合协调模型探究两系统间的影响因素和水平时空特征,分析在不同时期新型城镇化发展对耕地集约利用的影响。

总体来看,关于研究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耦合发展的研究区域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和中部沿江地区,其特点是经济较为发达,对西部等地区两系统间协调发展的研究还相对较少,且构建的指标体系不够全面。基于此,笔者以新疆为研究区域,选取新疆14个地(州、市)为研究对象,从新型城镇化和耕地集约利用2个方向构建指标体系,进行科学的指标筛选,通过耦合协调模型测算2010—2020年新疆14个地(州、市)的耦合协调度,研究分析其时空演变特征,为促进新疆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的协调发展規划提供一定的理论支持。

1研究区域概括与数据来源

1.1研究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位于我国西北部,地处亚欧大陆腹地(75°~95°E,35°~50°N),与甘肃、青海、西藏相邻,土地总面积为16.64×105 km2,约占中国陆地面积的1/6,是中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形复杂多样,山脉与盆地相间排列,盆地被高山环抱,俗喻“三山夹两盆”。通过查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截至2023年4月,全疆14个地(州、市)共计常住人口2 587万,城镇化率为57.89%,现有耕地面积706.67亿hm2,林地面积1 220.00万hm2,草地面积5 200.00万hm2(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由于气候独特,日温差大,农业生产条件得天独厚,其草场资源丰富,是全国五大牧区之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2021年出台的《新疆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中明确指出,要通过稳步推动农村土地改革,实现城乡融合发展[1315]。因此,笔者研究新疆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两系统之间的关系,为提高城镇化质量,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一定的决策参考。

1.2数据来源

以新疆14个地(州、市)为研究单元,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和可量化性,主要选取2010—2020年为研究区间,其数据主要来源于2010—2020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新疆统计年鉴》以及新疆各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其中部分年份缺失的数据通过插值法求得。

2研究方法与模型

2.1研究方法

2.1.1指标体系构建。

通过阅读大量相关文献,在归纳总结其他学者的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遵循科学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原则,综合新疆自身经济发展和土地利用情况,从经济、人口、土地、社会4个准则层共计11项指标来衡量新型城镇化,从投入强度、产出水平、可持续利用3个准则层共计8个指标来衡量耕地集约利用(表1)。运用熵值法确定指标层权重,再分别对2个子系统之间的发展水平进行测度和分析,尽可能保证所选指标客观真实,能够全面地反映该地区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和耕地集约利用状态。

2.1.2指标权重的确定。

由于全疆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19项原始数据单位不同,差异较大,不能直接进行比较,为消除数据量纲不同对结果的影响,首先使用极差标准化法对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再使用熵值法确定指标权重。计算公式如下:

Wj=Djmj=1Dj,1≤j≤m(1)

式中:Wj为第j项指标的权重;Dj为第j项指标的效用值;D为 1与第j项指标熵值的差值。

2.1.3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各系统的综合指数。计算公式如下:

f(x)=WjX′ij,g(x)=WjX′ij(2)

式中:f(x)为新型城镇化水平综合指数;g(x)为耕地集约利用水平综合指数;Wj为第j项指标的权重;X′ij为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指标体系中第i个年份、第j项指标的标准化数值。

2.2耦合协调度模型

分析指出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的相互作用,实现协调发展的动态关联,反映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的相互制约或相互依赖的程度,对两者协调发展关系进行定量化分析[16]。在新型城镇化和耕地集约利用的耦合协调度模型构建方面,该研究主要参考曹春燕[10]、朱润苗等[9]的做法,具体的分析过程如下:

C=f(x)×g(x)f(x)×g(x)22K(3)

式中:C为耦合度,取值范围[0,1];f(x)新型城镇化水平综合指数;g(x)为耕地集约利用水平综合指数;K为协调水平的调节系数,因为该研究为两系统,所以取K=2。

计算耦合协调度:

D=C×T(4)

T=af(x)+bg(x)(5)

式中:T为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的综合协调指数;D为耦合协调度;a和b为待定系数,该研究认为两系统同等重要,因此a=b=0.5。参考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1719],将耦合协调度划分为6个等级(表2)。

3结果与分析

为了能够直观反映新疆各地(州、市)层面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耦合协调的时空分布特征[2022],选取研究年限范围内的初期、中期和末期3个时间节点,借助ArcGIS10.3软件绘制其耦合协调度的空间分布图,并计算两系统间的发展水平,测算二者耦合协调度在这3个时间节点上的数值,以便进一步研究两系统间发展演变的特征与规律。

3.1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的时空演变特征

2010—2015年新疆新型城镇化水平呈现缓慢上升、稳定发展的趋势特征,但有7个地(州、市)相比于2010年仍处于较低水平,北疆的哈密市、吐鲁番市,其中心城市的辐射影响力较弱,在地区的城镇化发展中带动作用不明显;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博州)地域辽阔,但常住人口较少,在当时旅游业不发达的情况下,主要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缺乏资金来进行城镇化建设。南疆的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下简称克州)和田地区农村人口较多,资源相对匮乏,距离首府城市较远,并且当地城镇化建设受自然条件等因素影响,发展较为缓慢。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的有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昌吉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以下简称伊犁州)、阿克苏地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以下简称巴州)、喀什地区。北疆的地州分别邻近天山北坡经济带的核心区域——乌鲁木齐市,拥有相对完善的基础设施以及资源禀赋优势来实施城镇化建设,其中克拉玛依市是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其石油资源丰富,拥有雄厚的经济基础,能够对附近地区起到辐射带动作用。南疆的阿克苏地区和喀什地区在“西部大开发”“对口援疆”等国家政策下,抓住机会使得经济快速增长,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2015—2020年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变化较大的为乌鲁木齐市及和田地区,乌鲁木齐市作为新疆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有着雄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服务设施,位于天山脚下,地理位置优越,拥有开放的投资环境来发展外向型经济,能够推动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和田地区在“十三五”期间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新疆的政策支持力度下,抓住机遇,提出“12579”发展战略,逐步缩小与其他发展较好地区的差距,使得城镇化发展水平整体有所提高。

3.2耕地集约利用发展水平的时空演变特征

由图2可知,2010—2015年新疆耕地集约利用水平呈中部向东西递减的空间演变特征。乌鲁木齐市、哈密市、阿勒泰地区、克州、和田地区等耕地集约利用水平低,北疆的乌鲁木齐市、哈密市以及吐鲁番市属于严重缺水型城市,其城市建设用地等用水量大,一二三产水资源分配不均,进而影响当地农业的发展;阿勒泰地区主要以山地草原为主,其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农业发展受自然条件制约,使得当地土地集约化水平不高。南疆的克州和喀什地区等地人口众多,相比于北疆的农业劳动力,其素质普遍偏低,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当地农业新技术和新成果的推广。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塔城地区相比于其他地州耕地集约利用水平发展较高,主要原因是阿克苏地区和喀什地区新型城镇化水平发展较好,能够为其提供资金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塔城地区地理位置优越,境内河流众多,耕地自然基础较好,是全疆人均耕地面积最多的地州之一,当地政府不断加大对耕地机械化、农膜、地膜和化肥的资金投入,促使耕地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2015—2020年喀什地区耕地集约利用水平发展较高,其主要原因是当地政府对农业的财政支出较高,因为喀什地区地处南疆沙漠地带,其水资源条件非常有限,大多依赖冰川水,政府加大农业的资金投入为改善水利条件奠定了经济基础,同时国家的援疆政策对当地的发展包括耕地集约利用程度也有显著提升。近年来,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提出,各地(州、市)正有序制定相关政策方案,例如耕地规模大的喀什地区及和田地区,通过采取土地整治、水利灌溉设施建设、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广等措施以提高耕地利用效率,从而提升整体耕地集约利用水平。

3.3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耦合协调发展的时空演变特征

由图3可知,全疆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耦合协调度集中在0.2~0.7,2010—2019年全疆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协调发展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但是不同时间段内仍存在一些差别。2010年,各地(州、市)间的协调发展水平差异较小,其中吐鲁番市和克州为中度失调;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哈密市、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博州以及和田地区为濒临失调;昌吉州、伊犁州、巴州、阿克苏地区和喀什地区为初步协调。2015年,各地(州、市)间的协调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整体呈东南向西北由高到低的趋势,其中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吐鲁番市和克州为中度失调;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地区、博州以及和田地区为濒临失调;塔城地区为初步协调;昌吉州、伊犁州、巴州和阿克苏地区为中度协调;喀什地区为良好协调。2020年各地州间的协调发展水平差距逐渐缩小,并且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但塔城地区有所倒退,从初步协调下降到濒临失调;乌鲁木齐市和和田地区2个地区从濒临失调上升到初步协调;阿克苏地区从中度协调上升到良好协调,其余地州相比于2015年无明显变化。通过2010、2015和2020年3个时期的时空演变特征,得知两系统协调发展水平较高的是喀什地区和阿克苏地区,主要原因是在国家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背景下,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对新疆财政投入力度,尤其是南疆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当地政府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后,充分贯彻落实以人为核心的发展理念加快城乡融合,促使城镇化水平迅速提升,此外,在第二、三产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不忘反哺第一产業,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发展思路,在有限的耕地资源上投入先进的设备和技术,促使耕地集约利用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总体上实现两系统间的同步协调发展。其余地(州、市)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的协调发展水平变化较小,仍有大部分地(州、市)处于失调状态,究其原因,一是地处西北部,位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基础较为薄弱,其产业结构也不合理,无法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二是新疆大部分地区都是戈壁和沙漠,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并且水资源分布极不均衡,耕地缺水现象严重,对耕地集约利用起到阻碍作用;三是一些城市过于注重城镇化的建设,忽略农业的发展,虽然大部分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人均占地面积,节约土地,但是我国人口基数大,城镇化的扩张必然会存在破坏、占用耕地等现象,从而影响耕地集约利用程度。

4结论与建议

4.1结论

以新疆14个地(州、市)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新型城镇化和耕地集约利用2个系统的指标体系,以2010—2020年新疆各地(州、市)的统计数据为基础,综合运用熵值法和耦合协调度模型,分析新疆新型城镇和耕地集约利用在2010、2015和2020年3个时期的耦合协调的时空特征,获得主要结论如下:

(1)新疆2010—2020年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有乌鲁木齐市,其作为新疆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具有极高的发展首位度,城镇化水平低的地区有哈密市、吐鲁番市、阿勒泰地区和克州地区等,主要原因是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缺乏良好的经济基础,加之新疆地广人稀,大部分人口集中在经济较为发达的乌鲁木齐市及周围地区,其他地(州、市)人口密度低,必然会导致产业集中度低、公共资源浪费等情况,不利于当地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所以各地(州、市)应因地制宜,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引导人口的合理流动,只有广泛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才能为建设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奠定良好基础。

(2)2010—2020年新疆耕地集约利用发展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但除了喀什地区从“重度失调”上升到“良好协调”外,其余地州上升效果不明显,均在“严重失调”到“初步协调”之间,像和田地区、克州、巴州等地主要受地形限制,大部分土地为沙漠和戈壁,土地碎片化严重,导致耕地集约利用程度低。喀什地区和阿克苏地区耕地集约利用水平较高,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对耕地的资金投入力度,贯彻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工作,从而提高当地耕地集约利用发展水平。

(3)新疆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耦合协调度主要集中在“濒临失调”和“中度协调”之间,其中喀什地区和阿克苏地区为耦合协调度相对较高的地区,吐鲁番市、哈密市以及克州为协调度较低的地区,说明各地(州、市)之间的发展程度仍有所差距,其主要原因是大部分地区重视第二、三产业的发展,对一产的投入有限,因为农业有投资大、周期长、回报效益低等特点,所以地区在发展时会优先选择将有限的资金投入城镇化建设中,从而对农业的投入相对较少,导致耕地的集约利用发展受到资金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各地(州、市)在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同时也要致力于当地耕地集约利用发展水平的提升,以此达到两系统间的协调发展。

4.2对策建议

理论上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是一种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耦合协调发展关系,但从研究结果来看,目前新疆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除乌鲁木齐市以外,其他地区普遍偏低,此外,新疆大部分地区耕地集约利用水平程度不高,说明各地区间差异较大,两大系统间仍存在矛盾。基于此,为促进新疆各地(州、市)新型城镇化和耕地集约利用协同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4.2.1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应合理规划城镇整体布局,注重新型城镇化向高质量发展,其过程是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过程,而不是一味擴张土地面积,盲目引导农村人口迁往城镇,应通过科学决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消除二元结构制约、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等方式,实现以城带乡,融合发展。各地(州、市)之间加强合作交流,加快一、二、三产融合,逐渐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此外,应加强政策宣传,合理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合理利用有限资源,实现利益最大化。

4.2.2加强农业生产投入。新疆地广人稀,大部分地区为沙漠和戈壁地带,土地碎片化严重,所以在现有基础上各地(州、市)需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强度,将土地充分整合起来,实现规模化种植。新疆耕地资源相比于东部地区较为丰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及高标准农田建设既可以促进耕地质量的提升,也可以发挥新疆耕地面积大,适合土地规模化经营的优势,以此来实现农业现代化。面对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合理规划土地用途,尤其是优质耕地,严守耕地红线,避免城市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占用和破坏,提高耕地利用的可持续性。此外,耕地的投入强度和使用效率始终是影响耕地集约利用程度的主要因素,各地还要加强科技创新,对照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科学施用,绿色防控,才能有效提升耕地集约利用程度。

4.2.3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各地(州、市)要因地制宜,在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需切实落实好耕地保护政策,稳定资金和技术方面的投入,提高当地耕地集约利用水平,最终实现新型城镇化与耕地集约利用的正向耦合及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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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秦涛(2000—),男,新疆乌鲁木齐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村经济发展与管理。

通信作者,副教授,从事土地经济理论与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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