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就业对农地流转的影响及政策建议

2016-05-30 17:57柳青
南方农业·下旬 2016年2期
关键词:农地流转政策建议农民工

柳青

摘 要 农民非农就业对农地流转产生深远影响,非农就业机会的增多增加了农地流转的意愿,非农就业收入越高农地流转期限越长,非农就业时间越长促进大规模农地流转,有利于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建立高效农地流转纠纷处理机制,规范农地流转市场的规范。以江苏省盱眙县穆店乡调研结果论证非农就业有利于农地流转。

关键词 非农就业;农地流转;农民工;政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673-890X(2016)06--02

目前,农村最显著的特点是非农就业,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城务工凭借自身能力与辛勤经营脱贫致富。据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6 261万人,比2011年增加983万人,增长3.9%。其中,外出农民工16 336万人,增加473万人,增长3.0%。本地农民工9925万人,增加510万人,增长5.4%[1],随着农民工数量每年稳定增加,非农就业改变了农村劳动力市场状态,使农业过剩劳动力得到释放,对农村经济和社会产生深远影响,单对农地流转市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 非农就业机会增多增加了农地流转的意愿

随着劳动力机会成本增加,越来越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从事收益更高的职业。土地的地理位置固定性使土地无法随农户迁移不得不将其出租给他人,这个做法对农户有三大好处:一是获取租金收益,农民拥有农地使用权、收益权,租金收益是农民的合法收益,租金高低受到地区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二是保障土壤肥力不退化,农地肥力保持需要连续培肥农户外出务工后将土地抛荒造成土壤肥力快速下降短时间内难以恢复,他人耕种每年会投入适量肥料保证个人收益;三是较小土地监督成本避免土地被破坏,农户外出务工短则一两年长则数十载,中途回家次数不固定,时间较短难以避免疏于农地管理,若土地遭到破坏农户知道迟了损失也难以挽回,将土地交给出租方管理可定期了解土地的使用状况省去监督成本。因此,非农就业增加了农户出租土地的意愿,促使农地参与农地租赁市场。

2 非农就业收入越高农地流转期限越长

租出方角度尽管存在因家庭、身体等因素不得不回家务农,不仅要收回土地还可能租入土地成为土地租入方的顾虑,在外务工是长期不变的,非农就业时间越长意味着土地出租的时间越长,农户倾向与租入方签订长期租约以保证土地租出的连续与稳定,出租方期望农地租赁契约期限越长。非农收入不仅是影响出租方外出务工的主要因素,同时影响租入方是否继续务农,租入方作为自由决策者当务农收益无法满足日常生活支出时它也可能选择外出务工挣得更多收入成为土地租出方率先提出违约重新签订农地租赁契约时间、价格等不可避免做相应调整,农地租赁市场是区域市场,农户是价格接受者因此租金在短时间内变动较小,租赁期限考虑未来就业变化的影响可能朝着短期调整。随着务农人员数量逐渐稳定,农地租约也稳定下来,违约可能性变小,租约期限可能变长。

3 非农就业时间越长促进大规模农地流转,有利于农地流转市场的规范

非农就业是农地租出方的经济行为,农地出租方在外务工工资待遇达到预期,工作环境、劳动强度易于接受便有可能长期留在工作地,对于自有农地会倾向于长期出租给经营大户或者合作社,理由有3个:一是重新选择租入方耗费搜索信息时间、谈判成本;二是与经营大户或合作社签订长期契约租金更高;三是规模经营主体一般在当地口碑较好或有政府信誉作担保,将土地租给它有保障,省去监督成本。作为农地流入的一方也乐于跟长期在外务工的农户签订契约,理由有2个:一是租入方将务农收入当作主要生活来源需保证种植面积的稳定性,若租出方经常违约不利于经营活动的展开;二是农地平整,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时间和金钱投入,农业回报也是长期的过程,基于双方充分理由非农就业促进了规模经营。

4 政策建议

积极促进非农就业,创造更多的非农就业岗位促进劳动力转移。

农地流转与非农就业密切相关,非农就业的稳定性影响农地流转的稳定性,非农就业的活跃度决定了农地流转的活跃度。因此,要解决农地流转中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率先解决非农就业问题难,具体措施包括政府为农户与企业搭桥建立合作关系满足双方需求,发布非农就业岗位信息拓宽农户获取信息通道,制定农民工最低工资指导价保障农民工基本生活水平,对农户进行非农就业培训增加农户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力。此外,改革现有的农民工医疗制度实现劳动力输入省与输出省医疗资源共享以解决农民工看病贵局面,在现有养老制度中推出一系列与农民工就业状况吻合的措施,如商业保险尝试设计参保与领取养老金分开的方案用来满足异地就业人群的需求。

政府在推进农业生产现代化过程中应遵循因地制宜原则。

不同地域农地流转存在巨大差异,并不存在统一的流转制度适合民俗各异的农村。基于这个认知政府在制定政策时应充分保留制度弹性,不能在所有地方实行“一刀切”适合发达国家的政策不一定适合我国,适合发达地区的政策不一定适合欠发达地区,对于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些,非农就业比较稳定,人地分离较为彻底,农地流转政策建议朝集中流转规模经营方向发展,政府应发挥重要作用建立规范的土地交易机构构建流转市场,搭建土地流转平台。例如,完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确保农地流转规范有序进行维护各方权益,建立科学的地价评估机制,合理确定农村土地估价指标体系指导土地流转费的确定。此外,在财政、信贷、项目等方面制定土地流转的扶持政策。例如,对基础设施等建设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市级财政对符合政策扶植要求的种植大户或合作社在农产品收购价给予补贴;对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些,非农就业不稳定,人地分离不明显,农地流转政策建议主要以农民自发流转为主,政府仅起辅助与推动作用。不要因为政绩原因在一些经济比较落后地方推行与经济发达地区一样的生产合作社制度,家庭农场制度等这样反而起到揠苗助长效果。

参考文献

[1]统计局: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26261万人[EB/OL].(2013-05-27)[2015-01-04]http://finance.people.com.cn/n/2013/0527/c1004-21624982.html

(責任编辑:赵中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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