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助学贷款工作及贷后管理工作的思考

2014-04-04 21:32张泽云王中教
河南科技 2014年23期
关键词:贷后助学贫困生

张泽云王中教

(1.常熟理工学院 艺术与服装工程学院,江苏 常熟215500;2.常熟理工学院 人文学院,江苏 常熟215500)

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一般意义上讲,我国的助学贷款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我国实行助学贷款政策以来,已有数以万计的学生受益,但由于很多贷款大学生在毕业后不能按时还款还息,严重影响了银行放贷、学校参与的积极性,严重影响我国助学贷款工作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我们要针对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总结,切实加以改进和完善。

确保每一笔到期贷款本息能按时回收,是国家助学贷款业务长期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高校贷款还款率的高低会影响本校的助学贷款工作。贷款违约率是衡量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也是高校资助工作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指标,更是下一阶段高校学生获助获贷的重要参照。[1]要想切实做好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就需要在贷款的源头、贷款的过程、贷后管理等工作中,高校要与银行、政府多部门密切配合、多举并进。

1 从贷款的源头上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档案管理

目前,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少数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滥用,使一些本该受资助的学生群体得不到资助,这样便严重影响了助学贷款工作的实际绩效。因此,为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高校资助部门、学院学生管理部门要严格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并加强相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首先,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真正做到以学生为本,对于国家的相关政策、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要让学生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认定过程要公正,认定结果要公平;其次,贫困生的认定要有明确的条件和评定标准,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为三个等级:特困生、贫困生和普困生;再者,严格遵照相关的程序,一般情况下,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出具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情况证明信,然后经过班级民主推荐,提交学院建档审查、公示,由学校资助中心审核后,报学校批准后,方可确认其是否是贫困生。在进行初步认定之后,专职政治辅导员要经常关心这部分同学的身心健康和日常生活,同时要深入学生、深入宿舍、深入生活,判断其是否符合贫困生标准。

对认定后的贫困生要实行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第一,要对认定过程中的各种材料由学院分管资助工作专职辅导员妥善保管,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第二,加强贫困生库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实行贫困生库的信息化管理,可以由学校组织建立贫困生库系统,包含贫困生的基本资料、等级划分、资助汇总、学业情况等综合信息,加强贫困生档案管理的实效性、系统性、准确性;第三实行贫困生档案的动态管理,对已经建立的贫困生档案,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变化以及学生本人的表现实时、适时进行调整,包括撤销、提高等级、降低等级等,并对贫困生相关信息进行及时更新;第四,对贫困生施行预警机制,若贫困生具有不良行为,视情节轻重实行不同级别的预警,对进入预警阶段的贫困生,要视具体情况相应减免其贫困资助。

贫困生库、贫困生档案是高校资助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只有保证贫困生库的真实性、准确性,才能在源头上保证助学贷款的实效性。

2 在贷款过程中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建立和完善诚信档案

随着社会道德的整体滑坡和高校扩招带来的部分消极影响,当代大学生的诚信缺失现象严重,突出表现在学习方面的诚信危机、经济方面的诚信危机、就业求职的诚信危机、日常生活的诚信危机等几个方面。[2]因此,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学校、学院要不断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建立和完善诚信档案。

开展诚信教育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在新生的入学教育中,要加大诚信教育的比重,抓好大学生活的启蒙教育,从入学之初开始着手培养大学生的诚信意识;第二,利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深化诚信教育,引导学生踏实做事、诚信做人;第三,可以和银行部门联手,对国家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使学生充分认识到个人信用记录对今后生活的影响,将诚信还款内化为行为准则;第四,充分利用校园文化和氛围,开展诚信教育系列活动,学校要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为主题的诚信教育月系列活动,内容包括“诚信从我做起”诚信签名活动、诚实守信公益广告设计大赛、诚信论坛、“我看诚信”征文比赛[3];第五,要将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生命教育等系列教育紧密结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为了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升学生培养工作的社会公信力,高校应该积极构建和完善学生诚信档案制度。首先,高校要出台学生诚信档案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保证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的规范化、系统化、严谨化。管理办法要对诚信档案建设的意义、记录内容、组织管理、实施程序、使用办法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其次,要切实组织好学生诚信档案的填写、内容更新和管理工作。学生的诚信档案可以以纸质档案的形式,作为大学生重要的档案之一,内容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在校期间的奖惩信息、考试诚信信息、缴费诚信信息、违法违纪信息、择业诚信信息、学生诚信度评定等信息,如果条件允许可以结合学校网络中心以及电信部门,对学生的上网相关信息、移动通讯相关信息等纳入诚信档案。诚信档案记录学生在校的具体行为规范,可以作为其综合评价的重要参考、贷款评价的重要依据。

3 在贷后管理中要加强多部门的合作,做到多举并进

贷后管理工作主要是由高校和银行来完成,但是政府也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要真正做好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就需要多部门的合作,多管齐下,多举并进。

3.1高校要落实毕业生离校前的贷款确认。所谓“毕业确认”,指国家助学贷款获贷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向经办银行(或其代理机构)确认其贷款本金、利率、期限、还贷起始日与终止日等关键信息,以提醒学生诚信履行还本付息义务。[4]高校应该借助毕业确认让学生了解国家贷款政策、违约危害,树立诚信还款意识。

3.2完善贷款毕业生跟踪机制。首先,高校借助“毕业确认”工作全面掌握贷款学生的基本信息资料、联系方式、毕业去向、家庭地址、父母联系电话、父母单位、学生个人单位信息等,由于学生的移动通讯会变,要重点掌握贷款学生的即时通讯帐号,如QQ、MSN、Email、人人帐号等,也可以把其班级群号记下,以便随时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到本人。其次,高校要把还款方式、银行地址、银行联系方式等信息告知每一位贷款毕业生,要求学生毕业后若有信息变更,需向学校以及放贷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加强了贷款毕业生与学校以及放贷机构的联系。再者,一旦发现贷款学生不及时还款或与银行不按时联系或不与银行联系,银行应进入追债阶段。银行内部应建立个人消费信贷追债部门,与学生所在单位或者学生家庭联系,若通过家庭仍无法联系的贷款学生,银行追债部门要与公安部门联系,通过其唯一的身份证号码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查询。若仍不能奏效,银行可立即冻结或停止其基本账户,收回贷款,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5]

3.3学校应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对贷款毕业生的就业帮助,以促使其具有还贷能力。学校资助部门和就业部门紧密合作,及时了解贷款毕业生的就业动态,对没有就业的贷款毕业生要提供信息支持、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促进其就业,从而降低贷款违约的几率。此外银行也要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学生的具体就业情况,采取多样灵活的还贷方式。对于某些毕业后不能马上就业或者去西部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工作的毕业生可以延长还贷期限;对于提前还贷者或一次性还清者可以给予一定比例的减免;对于国家政策扶持的就业去向,可以适当的给予放宽要求。

3.4国家要加快助学贷款的相关立法工作,加快建立全国个人诚信系统,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监督管理机制。我国可以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制定与颁布《国家助学贷款法》,使得国家助学贷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贷款的公正性、合法性和社会参与性,增强权威性或导向性,减少该工作随意性和不确定性。同时要加快建设个人诚信体系。个人诚信体系可以包括两方面的层次,一种是个人比较隐私的只有相关职能部门和本人可以查询,另一方面的是个人的可以公开的信息,可以发挥社会对个人信用状况的监督,如税务信息、消费信息等。这样一方面个人可以及时了解自身的信用信息,同时可以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国家实行助学贷款政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政策,但是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也是一件复杂繁琐的难事。如何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同时提高国家助学贷款的还贷率,缓解因教育经费不足而带来的种种问题,为祖国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需要政府、高校、贷款学生本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虽然各高校在助学贷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具体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的落实、创新,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能迈上一个新台阶。

资助工作一直都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重点,自《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实施后,各高校基本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基本渠道、勤工助学为主要途径、各类奖助学金为激励方式、困难补助为辅助手段的全方位帮困助学的保障体系。同时各高校多方拓展社会资金来源,加强与广大企事业单位以及成功校友的联系,努力寻找企业捐助和个人捐助,积极开展创新工作,构建多渠道资助体系。相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国的学生资助事业会获得更大的成就。

[1]赵文娟.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贷后管理工作的思考[J].湖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3):93-96.

[2]卫巍.从辅导员角度谈大学新生的诚信教育[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7):181-182,186.

[3]文秋林.高校社团文化建设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5(4):182-184.

[4]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2]23号.

[5]杨聪聪.新形势下做好助学贷款贷后管理的思考[J].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2(1):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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