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一碗。一笔。一杖。
小城最没风景可言之处迎宾广场、老西门、新西街、天桥或地下过道,他出现在哪里,哪里便成了一道风景。那时他五十出头,终日衣衫褴褛,双手和脸颊满是污垢。即便晴空朗朗,他整个人看上去也是灰暗阴沉、模糊不清,唯独一双眼睛漆黑发亮。有时他半仰在地,左手作支撑,右手抚摸肚皮,天气和暖,春风扑面,人群从眼前匆忙来去,自己却闲散放逸,好不逍遥快活;有时他靠着路边围栏打盹,嘴巴半张,牙齿黑黄,浑浊的口水流得又细又长。这形象实在有碍观瞻,不但影响市容市貌,还常常令女人和小孩胆寒。你可以对他不齿,选择性忽略,刻意回避,但越是这样,就越证明他存在得合情合理。况且他就在那儿,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泰然自若,心安理得,于是大家很难视若无睹,经过时,干脆驻足观望,高高在上地讥诮一番,批判一番。
但更多时候,他盘腿而坐,或双膝跪地,俯身捏半截粉笔在地上写字。他神情专注,态度严谨,要是写错了,或哪个字不如意,他会小心地用衣袖擦净,再一丝不苟地重写。仿宋、楷体、隶书他样样都会,尤其擅长楷书,不但工工整整,像报纸上的印刷体,而且字字有笔锋,棱角分明,刀刻斧凿一般。字一排排写下来,他佝偻着向后缓慢挪动,破碗和木棍也跟着向后移动。当他停下来,伸个懒腰,才发现这一长溜字也成了风景。然而此风景非彼风景,两者没法相提并论。
大家都看不起他。作为一个乞丐,他该有自知之明,可凭一手好字,有时他显得很骄傲,昂着脑袋,双手叉腰,像农人站在麦地尽头,自喜与自满溢于言表。坦白讲,那些字写得确实不错,但也仅此而已,字是字,他是他。一想到满地的漂亮字出自于他之手,大家又纷纷撇嘴摇头。倒不是嫉妒心理作祟,而是出于一种对美与丑、好与坏既单纯又复杂的自然情绪表达。就好像他把字写得越好,就越对不起它们。这么不堪的人,怎么配得上这么好的字?他一旦落笔,就已经是它们的耻辱了。所以虽然他写得近乎完美,而且早已大汗淋漓,碗里却未见多几枚硬币。父亲说:“看吧,小阿羊,这年头就算讨口,也得有点本事才行。”
我知道他意有所指。父亲什么都好,就是喜欢借题发挥,总爱说教。我已经上六年级,用了三四年自来水笔,成天学老干部的样子,将笔别在胸前的口袋里,要是衣服没口袋也不打紧,用一根细绳系在笔夹上,然后挂胸口一荡一荡的同样拉风。你们大人不是别支钢笔、背着双手神气十足吗?我也可以。这虽然满足了我假扮成年人的小小欲望,却容易导致自来水笔漏墨,不但衣服要遭殃,手上脸上也没怎么干净过,书本就更不用说了。关键是我如此这般显摆,字却写得奇丑无比。
我猜父亲接下来会说:小阿羊,你该静下心来练练字了。可他没这么说,而是挖苦我道:“看你平时挺能耐的,可有时候吧,你却连个乞丐都不如。”
我觉得很沮丧,挫败感比老师的批评来得更甚。我们下发的试卷、每日的家庭作业,老师都要求家长写评语并签字。别人都觉得是个负担,父亲却乐此不疲,不但写密密麻麻的评语,还煞有介事地练习自己的签名,弄得简直跟书法家的落款似的。老师当着全班的同学说:“羊亭同学,你的字要是赶上你父亲的一半,就是个无可挑剔的好学生了。”我把这话说给父亲听,想得到些安慰或鼓励,却什么也没有得到。他点燃一支烟,悠然自得地吐圈圈,对老师的话不置可否,好像这样说非常恰如其分,非但没有子不教父之过的惭愧,还有些沾沾自喜。
那个乞丐将粉笔扔进碗里,端起半日劳顿的微薄所得,拄着歪七扭八的木棍,形单影只,一瘸一拐地背对我们而去。夕阳的余晖落在他身上,粉笔字安静地躺在地上,和他渐行渐远,悄然疏离。突然,不只是他的身影,他写下的字,连同他平素靠坐在街边一隅的形象,仿佛都有种义无反顾的果决和冒险。
“别看了,好字不是看出来的,也不是一天两天练成的。”父亲说,“但只要有毅力,肯下苦功,铁杵都能磨成针不是吗?”
道理自然是这个道理,可要是方法不对,下再多苦功又有何用?既然老师认为父亲的字好,他肯定知道方法。但是这会儿我对写字并不关心,更不关心地上的字是好是坏,而是被那个乞丐的做派和态度深深吸引。
他孑然一身,除了破棍破碗和碗里的粉笔,几乎一无所有。他虽然能写出让人折服的好字,却只换来屈指可数的几枚硬币、三两张皱巴巴的毛票,既难果腹,也不受人待见,快低到尘埃之下了。然而他并不自怜,相反,他对自己的处境好像还挺满足,高兴了写写字,累了睡大觉,碗里的钱够一餐饭,便拍屁股走人。别人的鄙夷他毫不在乎,他神情漠然地翻动眼皮,甚至有些不以为意,只差把话挑明——你们才是一群可怜虫,以为消费了别人的痛苦,就能高人一等,你们和高贵八竿子打不着却不自知。
他的身影消失在过往人群中,那些字也被乱七八糟的鞋底踩碎一地。我望着他离去的方向,久久不愿扭头。朝我走来的许多人,和朝他走去的许多人,他们一个个灰头土脸,庸庸碌碌,并没什么两样。还是他更与众不同,不消用写字来区分,他的眼神、他的表情、他举手投足,哪样都截然相反,超然物外。如果他不是个乞丐,如果人与人不分高低贵贱,他一定是许多人希望活成的样子吧?
不日老师心血来潮,课堂上,叫我们一一起立,当着全班同学畅谈自己的理想。教师、科学家、医生、大老板、工人、领导、公交司机……大家对未来的自己满怀信心,理想不一而足。他们满脸通红,眼神澄澈,很严肃地对待这件事,仿佛那些职业一旦脱口而出,就已然梦想成真了。如果他们是我,从我的座位看过去,会发现有的鼻涕长流,有的满头虱子,有的在啃指甲,怎么看,都和体面的职业极不相称,而且他们的理想都太有板有眼,太一本正经了。我等待着,希望自己能一鸣惊人。终于轮到我。我几乎不假思索便脱口而出:“乞丐,我的理想是乞丐。”
我的话音一落,全班同学哄堂大笑。笑吧,笑吧,你们自以为是地笑吧。我想象自己就是那个乞丐,不,不只是他,我比他还要果决,还要敢于冒险。他们还在哄笑着,骚动着。我打心眼里瞧不起他们,并由衷地怜悯他们,心说:“笑吧,笑吧,你们一点也不比我高贵,你们就是一群可怜虫。”
老师歪着头,紧皱着眉,难以置信地问:“你怎么会有如此奇怪的想法?”
我脑海里全是那个乞丐懒洋洋打盹、专注写字的样子,以及他潇洒离去的背影,我的底气很足,并心向往之。我说:“这不是奇怪的想法,而是我的理想。”
“简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老师怒气冲冲地拍了一下讲桌,“有这种想法是很危险的,更别提作为理想了。”
那个乞丐对我们并没构成威胁。和许多道貌岸然的人相比,他内心自足、淡定从容、与世无争,就算他的存在影响了小城的光鲜亮丽,让一些人反感、无所适从,虽不值得称道和炫耀,也没有多么卑劣和恶毒,况且他奉献了一地赏心悦目的风景,所以他是无辜的,所以我要极力争辩:“老师,你这么说是不对的。”
结果我被老师狠狠奚落一顿,还被罚了一下午站。虽然受到体罚,但我的内心丰盈笃定极了,觉得自己堂堂正正,光明磊落,反而是老师没有道理,心虚胆怯了。
没过两天,老师又找我麻烦。期中考试的卷子我明明每题都对,连作文也破天荒得了满分,可总分却只有九十五。我前看后看,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怎么看怎么觉得奇怪。老师发话了:“别看了,你确实全对,但我给不了你满分。知道为什么吗?”老师停顿了片刻,没等我回答,接着说,“是你的书写太差了,我必须扣掉五分卷面分。想得满分,你就该把字写好点。”
老师一定是存心挑刺,那么多比我书写还差的,倒没被扣卷面分。我觉得很委屈,很难过,但我得装作若无其事,我得坚强些,不能让她觉得我认输了。回到家,我把事情原委告诉父亲,非但没有得到安慰,反而被他一顿嘲讽。他说是啊是啊,小阿羊,你不是书写不好,而是丑出了高度,丑出了风格,都说子如父母,我和你妈写字都不差,你怎么就没遗传到一点呢?没遗传到也不打紧,你倒是吃点苦用点功,花点心力多练练,把和别人的差距赶回来。我觉得挺无辜,于是决定把过错推得一干二净,我说:“你以为我不想,可你得教我啊。要是你们有点耐心好好教我,我至于被扣那个冤枉分吗?”
父亲不再东拉西扯,开始手把手教我正确握笔,然后传授口诀:起笔要轻,运笔要稳,顿笔要重,横平竖直,撇捺有度。记清楚了,琢磨透了,运用好了,每天坚持,假以时日,谁都能把字写得俊秀美观。我一边记口诀,一边掌握着笔尖在纸上游移的线路。我已经很努力了,可那支笔就是不听使唤,偏要和我作对,横不平,竖不直,顿笔就掉墨水蛋,写出来的字让我无比汗颜。一旁的父亲看得直摇头,叹息道:“还好我不是你老师,我都有扣你纸面分的冲动了。”
我扔掉自来水笔,一个人跑了出去。我很生气,也很失落,没见过这么打消人积极性的,我怎么会有这样的父亲?我一口气跑过老西街,穿过老西门,拐弯上了天桥,我的心里无比愤懑,只能借助奔跑来排解。
要不是有人喊“小阿羊”,我会一直跑下去。我赶紧停下脚步,四处张望,却并不见熟人面孔。正感到疑惑,近旁又喊了一声。居然是那个乞丐。我又惊又喜地走上前:“你怎么知道我叫小阿羊?”
“我不但知道你的小名,”他得意地说,“你信不信,我还能叫出你的大名?”
怎么可能,我不相信他有如此神通,摇了摇头,深吸几口气,竭力调匀自己的呼吸。
“你叫羊亭,对不对?”
我上下打量着他,他还是他,灰暗,模糊,邋里邋遢,并没因为有了洞察别人隐秘的特异功能而头戴光环,浑身闪亮。
我非常不解,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
他并不言语,只微微一笑,摆起了架子,好像真有什么奥秘。这越发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我到他跟前蹲下来,以仰视的姿态注视着他下巴上杂乱花白的胡须。我以为会有一番僵持或较量,然而他不是个沉得住气的人,他指着从面前经过的一个独臂中年,告诉我那人名叫陈昌全,因为年轻时赌博被断了右手,大家管他叫“一把手”。那边那个—他仰了仰脖子,用目光示意我远处坐在台阶上那个贼眉鼠目的家伙——他叫岑明,是不是像个趁机行动的小偷?其实不然,他虽然讨厌,妄自尊大,却是个不折不扣的诗人。
好奇变成了崇敬,我迫不及待地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这又不是什么难事。”他耸耸肩,“只要你留个心眼,多听多看,好多不起眼的事,都自有其意义,久而久之,就成了你比别人宽广比别人丰富的资本。”他还说,他完全没有什么特别过人之处,无非是记住了别人几句闲谈,或一个微不足道的表情、动作。每天从这天桥经过的人形形色色,但总有许多重复的人,或者说不同的人重复经过,长此以往,生面孔也成了熟面孔。要是你像我一样有大把的时间待在同一个地方,你就知道这其实并非难事。就像一棵伫立山巅的树,它不止对鸟巢里的秘密烂熟于胸,它对每只经停鸟雀敏捷的身姿、尾羽的数量、趾爪的气力也很熟悉。这倒是个有趣的比喻,但我觉得单凭习惯、记性和敏感,就能指谁认谁,并且说出其特点,还是有些不可思议。
“你这是要去哪儿?”他突然关切地问,“没见过你这么不管不顾地疯跑。”我不确定他是当真关心,还是又在积累比别人丰富宽广的资本。所以我没有立刻回答他,而是问:“今天你怎么没写字?”
“没人关心我的字。比起我身上好的一面,他们更乐意我卖惨。你以为他们施舍是因为我的字吗?”
“难道不是吗?多一样本事,总比干伸手向人乞讨好。”
“我写字是因为喜欢,跟乞讨没一点关系。他们愿意施舍,和我的字也没有关系。”
“你是如何把字写得这么好的?”
“你还真问对人了。别的不说,写字我确实有些心得。”说到自己的长处,他又开始侃侃而谈。他说,想把字写好当然得练,练的前提是要会看,你得知道什么字是好字,你适合练什么字。认准了,你就只管往死里看,看一笔一画,看结构安排,看哪重哪轻,哪粗哪细,看进去了,一两个字也可以看半天。看懂了还不行,你还得记住,闭上眼睛,全是那些字的模样,右手在半空挥舞,也是跟着笔画、结构、轻重行进。如此一来,不但下笔胸有成竹,而且长进一日千里。这么说吧,看人和看字是一回事,识人和写字也是一回事。
他的话打动了我,也给了我信心,我于是拼命盯着不远处“人行天桥”几个字,恨不得把它看穿,直至眼睛发酸发干,眼底深深刻下它的模样,然后才闭上眼,手上比划了几下。我觉得差不多了,问他要了粉笔,郑重地往地上落笔。还别说,按照他说的,我第一次觉得汉字有意思,写字有意思,第一次觉得自己能够参透某种奥义,也第一次觉得把字写好其实是件挺容易的事。不料正当我沾沾自喜时,他给我泼了瓢冷水:“不对,你虽然听懂了,但是没理解透。你写得太匀称了,不是每个字都得端端正正才好看,撇要轻,捺要重,撇要短,捺要长。”虽然也是被否定,但他说话的言语、口气却和父亲截然不同,我意识到自己太急于求成,赶紧扔下粉笔收了手。他拉住我缩回去的手,拾起粉笔,像父亲一样教我握住。他的手真脏,指甲真长,里面的黑泥真多,但这只手真有力,真灵巧,真温暖。一个简简单单的“人”字,我们写了一地,写到天色向晚。直到地上没有干净的地方再容下一个“人”,直到它完全不再像个字,他才说:“可以了,现在有那么点意思了,你快要掌握到诀窍了。”
得到他的肯定,我简直比加回卷面分还要高兴,还要满足。我的怨气全消。如今自己已然渐入佳境,得找个合适的方式让父亲刮目相看,赞许与惊讶自不必说,想想就很得意。就算他不作任何表示,只酸溜溜地说,你可别骄傲,上升的空间还不小,我也完全能够接受。我的内心已经变得更加强大,我相信只要对路了,凭我的聪明才智,不消半年,我一定会超过父亲的。我和他告了别,准备回家。
“你是不是走反了?”
“没反啊。”
“你刚才不是朝另一头跑吗?”
“刚才是气不顺,意难平,现在都平顺了,该回家了。”
“对了,你还没告诉我呢,你本来是要跑哪儿去?”
我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朝先前要去的方向看了看,那不是他当初潇洒离去的方向吗?于是我没头没脑地说:“我准备朝你的来路去。”
从此,不管在哪儿,但凡有字的地方,我总是特别留意它们,可以站着看好久,食指不由自主地动来动去,重复着它们的一笔一画。一有空,我便坐下来写呀练呀,进步确实很快。办黑板报老师也让我参加了,虽然只是画些边边框框,给别人写的字做点缀,但想必也是书写进步才有的光荣。我一点也不气馁,相信要不了多久,我将成为办黑板报的主力军。
在迎宾广场、老西门、新西街、天桥或地下过道,我经常会碰到他。他仍然我行我素,要么写字,要么睡大觉,别人往他碗里扔硬币,发出好听的清脆的叮当声,他也不正眼看一下。要是和家人或朋友同路,我只能放缓脚步,远远地看着他。要是独自一人,我就会走上前,跟他打个招呼,聊聊我对写字的体会。
他说什么字,我就在地上写什么字。写完了,他并不点评,而是自顾自地在旁边重写一遍,问我一笔一字区别在哪。有时我能说出来,笔画或长了或短了,字或紧了或松了。有时我说不上来,他就会指着一个笔画,我恍然大悟,马上照着他的再写。他点头称道:好样的小阿羊,你已经得到我的真传了。
过了些天,我发现他跟一个比他还要邋遢的中年乞丐待在一起。那人长发及肩,蓬乱而僵硬,看上去不像头发,而似帽子,他的络腮胡很浓密,让本就肮脏狂野的脸更显潦草。他旁边的地上堆了不少烟头,他捡起一个,用火机点燃,使劲抽两口便扔掉,一脚踩扁,然后再去捡烟头。那些烟头大概是他从几条街收集来的,有些有过滤嘴,有些没有,而且长短不一,好点的他可以抽几口,不好的只能抽一口,还得非常小心,稍不留意就会烫到嘴。中年乞丐情绪高昂,歇斯底里地说着什么,老乞丐听一会儿,漫不经心地往地上写几笔。
我凑上前,想看看他们在干什么。中年乞丐没有停下点烟、吸烟、踩烟这一串连贯的动作,他身上除了浓重的烟味,还混杂着别的难闻气味。他断断续续地说着一些神经兮兮的话:你江河的血脉,沸腾的烈酒……阳光汹涌,水一样漫过我,火一样燃烧我……听听松涛的声音吧,看看指纹的秘密吧,贴近细微,贴近温暖,贴近伟大的母体……老乞丐一直在摇头。他激动起来,找了一支稍长的烟头,贪婪地吸了一口,吐出乌云一般浓重的烟雾,一手指向天空,愤然道:“九月的长空贯穿古今,我与祖先握手言和,称兄道弟。”
老乞丐说:“这句还不错。”说完认认真真把他的话写到地上。
地上已经写了不少,看上去前言不搭后语,还好字不错。我细细地品味着那些字,反反复复中,隐约觉得是些非同一般的句子—
城市远离我的故乡
春天没有布谷鸟
没有老人传唱神话
没有幽灵
背叛土地的人
麦子年迈的音讯遥遥无期
泥土掩埋了一座城池
掩埋了一个王国的荣耀与阴谋
月落乌啼时分
亡魂们吹响号角
列阵、呐喊……
我忍不住开了口:“这写的是些什么?”
他这才注意到我,连忙向我介绍那个中年乞丐,说他叫岑明,是个诗人。前些天他还指给我看过。我想起来了,但是印象不深。他又把我介绍给岑明,说这个小兄弟有写字的天赋,一点就通,进步神速。
岑明瞥了我一眼:“小子,你问得好。你当然不知道这是些什么,现在我来告诉你,这是诗,世上最美好的东西。”
“要是这都是诗,我觉得我也能写。”我的作文还不错,老师经常在课堂上念,只是表扬作文的时候,总要批评我的字。
岑明难以置信地打量着我,那堆烟头已经被他糟蹋完,他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支皱巴巴的卷烟,显然已揣了有些时日。他把烟捋直,点燃,不紧不慢地说:“我倒很乐意看看,你能写个什么名堂。”
我拿起粉笔,望着天桥上来来去去的人,就我们三个无所事事,我想象自己在写一篇优美的作文,笔画转折交叉间,书写又有了不小提升—
天桥像倒扣的鸟巢
收留无家可归的人
岑明抚摸着下巴上的胡须,微微点了点头:“就这?没别的了?”
我将目光放向更远,楼宇灰扑扑的,低矮的天空也灰扑扑的。我接着写—
小城是一只年迈的巨鼠
被车声惊扰
黄昏打洞
在暗处呼吸沉重
岑明拍了下大腿:“你他妈真是个写诗的料。”他在衣服和裤子口袋里急切翻找,一无所获,又在地上一阵搜寻,捡起半截烟头,太短了,点了半天没点着,于是他扔掉,没有跟我们告别,急匆匆走了。
老乞丐直言道,无论是字还是那些句子,几乎都无可挑剔。他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你很聪明,也很有天赋,但是千万别觉得这是优势,有时候看上去是优势的东西,它们会违误你。你得更勤奋,更努力,朝着希望的方向纵情奔跑。”他还说,曾经的他和岑明就总觉得自己有优势,最后还不是一无是处。他说,许多年前,他们在县文工团有一份正经工作。他的字写得漂亮,画画也不错,是受人尊敬的美工师。岑明作为地方剧编剧,文笔好,会讲故事,可他将大把的时间都用来写诗了,而且不修边幅,活脱脱一个浪荡汉。在半死不活的县文工团,他们都感到生不逢时,埋没了大把才华,期待有更好的未来,可当县文工团经营不善关门大吉时,他们才发现自己早已被时代和社会抛弃了。
他也曾有妻儿,妻子在蚕种场做财会,儿子像他一样,字写得好,成绩也不错,可惜他的命不好。那年县电影院爆炸,他们正好坐在前排看科幻片《未来水世界》,在电影和现实双重剧烈的轰响中,连个全尸都没留下。他说,要是他儿子没去看电影,现在应该长大成人,在某个单位做着体面工作。起初他想要个说法,守在已成废墟的电影院前面,往地上写妻儿的冤屈和他的不甘。我听说过这轰动一时的事件,但最后也没查出个结果。他说,他突然对写字有了莫大兴趣,这成了他唯一的寄托,只有写字的时候,他才觉得妻儿还和他在一起。埋头写了一路,当他停下来,才发现写的全是对他们的思念。起初路人只是赞叹他的字不错,后来有心者看完内容,无不怜悯他的遭遇,感叹命运不公,渐渐地开始有人施舍他。久而久之,他连家也懒得回了。再后来,电影院修葺一新,人们纷至涌入,好像那场悲剧从来没发生过。他从一条街辗转到另一条街,书写内容也从自己的经历变成了《百家姓》《三字经》。
岑明呢?他谈过几个女朋友,可都不长久。大家对他的评价非常一致:脱离现实,不太可靠。从县文工团出来,连那点可怜巴巴的收入也没有了,他变得越发不可靠。借钱度日不是个办法,凭还不错的文笔,他想过吃文墨饭这一途,正好他在我们本地报纸副刊发表过短诗。报社却不讲交情,不但将他拒之门外,还说一个写诗的,居然也妄想到报社做编辑。他无所事事地在街上闲逛,有时心血来潮,跟过往行人说,谁请他吃饭喝酒,他就送谁一首诗。这样自以为是的交易,当然没人理会,还给人留下一种精神失常的印象。大家都看到了,也都心知肚明,虽然他爱诗写诗,张口闭口都是诗,但他根本不是写诗的料。与其说他对诗有着狂热而痴迷的情结,不如说他是在和自己较劲,和命运较劲。他弄成现在这个样子,是必然,更是命定。
我们经常在一起讨论写字和写诗,不是朋友胜似朋友。我觉得老乞丐应该重拾当年甫一开始在大街上写字的初心,不单单停留在写字本身,至少学学岑明,写点和自己有关的东西。他尝试过一两次,但是效果不怎么好。行人没被感动,他直言妻儿离他越来越远了。最后一次,他像岑明一样写了几行错落有致的文字。人群尚未形成围观之势,明明是晴天,太阳还挂在天上,却突如其来地下起大雨。粉笔字连同他无尽的想念,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他如释重负地说:老天也希望他们得到安息。
有时我很矛盾,通常来说,他们是生活的失败者,已经被社会放弃或不容,可他们格格不入的外表下,明明有闪光的东西。他们来时,一定是满怀希冀满怀热情,沿着那长长的人生之路,谨慎地面对未知,迫切地迎接无限可能。如果有预知未来的能力,老早就看透这一切都是徒劳,激情会不会消退?我看未必,就算沦为异类,低入尘埃,他们仍然会如飞蛾扑火般奋不顾身。
有一年,小城里的乞丐突然在一夜之间消失无踪,包括老乞丐和岑明。有人说,为了文明城市创建,他们被关到一处隐秘的院子里,也有人说是被一辆大货车拉到远离小城的某个镇上了。总之,没有他们的存在,迎宾广场、老西门、新西街、天桥或地下过道都变得干净而整洁,确实像个文明城市的样子。那之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们。
许多年后,我离开小城,去了外面广大的世界。无论在哪里,无论多么光鲜的城市,总有乞丐们的身影,也总有他们的立身之处。经过他们身边时,我的心情复杂。施舍,也许不是他们所期待的;装作视而不见,我的良知会受到考验。
像个流浪汉一样辗转了多个城市,我最终回到小城。每次路过那些熟悉的所在,我总会驻足良久,不为再次遇见,遇见的可能已很渺茫,只为从依稀物事中回忆故人,想想自己的来路。经过一番努力,虽然我有了别人看来体面的生活和工作,但我一刻也无法心安。来路茫茫,去路渺渺,我并不确定所走之路是否正确无误,是否发自本心。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每一步看上去都微不足道,也许对,也许错,我深知“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的道理,所以面对去路,我都特别留意,并不时回望来路。回想多年前把当乞丐看作理想,其实并不是想成为乞丐,而是被一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处世哲学所吸引。
我至今还保持着舞文弄墨的习惯,硬笔、软笔皆通。习字之余,有时也写一些附庸风雅的文字,诗歌却很少去碰。我向往诗人,向往自由,向往生活的热烈,向往内心的平静,但我知道自己做不了诗人。在小城写作不是件容易的事,顺畅的时候很少,困顿占据了上风。每当我虚构的生活难以为继,总会想起那个老乞丐教我识人看字的本领,于是我停下来,把一件事钻透了,想明白了,再胸有成竹一笔一画地写下去。好像刚刚还身处迷雾重生的旷野,突然清风平地而起,天空开阔辽远,记忆中他的身影也逐渐分明。一人。一碗。一笔。一杖。
我好像隐约听到了他的声音:“这下对路了。”于是,我笃定勇毅地目视前方,朝着那条来路纵情奔跑。
【作者简介】
羊亭,1986年生,四川三台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巴金文学院签约作家。作品散见《青年文学》《山花》《莽原》《朔方》《山东文学》等刊。出版有长篇小说《青春祭》《蓝山》,短篇小说集《痕》《瀑布》。有作品入选年度选本并被翻译为英、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