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引=G■是个公式,我把它纹在手腕上,不是因为对天体物理有多大兴趣,而是因为汤兰兰。有一次去见客户,旁边有个孩子翻课本,正好翻到这个公式,我看到了,就想,既然自然界所有的力唯独引力被冠名“万有”,我和汤兰兰又逃不出物质的属性,那就应该适用。于是,我找来针,拿来墨,第二天就点起蜡烛,咬着毛巾文了它。
只是,没过多久我就后悔了,还为自己的天真、无脑、荒谬喟叹半天。我怎么能指望用一个简单的物理公式来解决一个女人的失踪问题呢?当然也不是没有一点儿收获,最起码它引发了我一些深刻思考,譬如,汤兰兰是失踪了,我们变成两个独立的星(个)体,但是隔在我们之间的那个代表距离的r到底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呢,往深处一想,如果那个r万一不仅代表距离,还可以代表时间呢,那我还怎么来定义汤兰兰的失踪或失踪的汤兰兰呢?汤兰兰曾对我说,“我的未来是没指望了,不过你的未来就是我的未来。”那么,从理论上讲,多少年来我其实是一直生活在汤兰兰的未来里,那——汤兰兰的失踪,还算失踪吗?
再譬如,在一个夕阳如血的下午,我终于看到那个期待已久的苹果从树上掉下。苹果“啪”地应声落地,变成一堆烂泥,褐色的,一只细腰马蜂快速飞过去。我的脑袋就像重锤砸开一样豁然开朗,原来我的苹果和牛顿的苹果并非同一个啊,牛顿的苹果是物性的,受到的力是单向的,只能落地。可我的,却是个人,她可以去任何地方。只是她到底去哪里了呢?梦里?记忆里?还是彻底消失?可我坚信她一定还活着,只不过是在(或躲在)一处我所不知的地方罢了。有一个强烈的佐证是,我总能感觉到她,用最新的研究理论讲,就是两个情感纠缠很深的人如量子一样,彼此是会同时感知的,如果汤兰兰死了,一个死人绝不会和我发生纠缠。这种强烈的感觉绝非夸张,因为即便在我清醒的情况下,明明知道她已消失多年了,我也会在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时仅仅是突然间一个不经意的转头,就会从自己的领口处闻到一股来自汤兰兰身体的奇香。多少个夜晚,我躺在蓬松而温暖的被窝里,我能看到枕在枕头上的她,她与我四目相对,她那令人发痒的柔发微微贴在脸上,她那鼻腔中轻轻吹出的气息撩拨着我的寒毛,她有时会用额头来碰我的额头,会用鼻尖来压我的鼻尖,会用湿漉漉的舌尖来舔舐我的唇,可那又不是吻,似乎只是一种若即若离的轻触,但她懂得,也只有用这种若即若离的轻触才能准确完整地表达她对我的爱。
这种奇妙的感觉与古怪之事看似离谱,其实是我长期忍受痛苦的结果。这二十六年来,汤兰兰的失踪就像一个玻璃罩将我深扣其中,尽管平日里我也生鲜活泼地活着,但是只有我知道自己内心里如何天天在煎熬,真是窒息啊,却不是因为缺氧,真想发疯啊,却没有发疯的理由。不就是一个人失踪了嘛,无论多么痛苦,那也是过去,也是一个万千因缘际会的果啊。可我却把它看作了一个命题、一个迷宫、一个黑洞、一次无岸的旅行、一粒爆裂发芽的种子、一个因。
当然不是说我就情愿承受这种苦。我想忘掉汤兰兰,而且非常努力,结果却是我变得更加烦躁、抑郁,甚至失眠,起初还只是满目空洞,食之无味,后来有好几次早上起来,我开车去的方向不是去事务所,而是精神病院。还有一段时间,我天天泡在图书馆里读名人传记,希望从那些大人物身上寻得一个自我解救的答案。只可惜,大多数传记关注的是人物的成功与失败,涉及情感处理的部分少之又少,几本书看下来,不仅问题没能解决,反倒让我对死亡产生了兴趣。纳粹政权的二号人物赫尔曼·戈林是服药自杀的,现代计算机之父阿兰·图灵是用一个毒苹果归西的,他们服用了同一种物质,德军当年曾用它制成Pervitin(拍飞丁)丸,士兵们服用后,不知饥饿,不知疲倦,只用三十九天便让法国举手投降。如此简单啊,忘记饥饿,不知疲倦,就像阿兰·图灵,咬上一口苹果便可万事大吉,说不定死前还会产生一段美妙的幻景。我真想过如何才能搞到氰化钾,据书上讲,服用50毫克即可引起猝死。可是有一天,当我坐在人头攒动的广场无意识地观察那些陌生人时,我突然意识到我的死毫无意义,因为我死只是解决了我的问题,汤兰兰为什么失踪依然还像个未被人破的谜一样立在那里。那时我才猛然发现,汤兰兰固然是我喜欢的女人,但一直真正使我痛苦让我煎熬的,其实是汤兰兰失踪的原因。
那我就讲讲和汤兰兰的故事吧。说来,我和汤兰兰二十六年前相识并无特别,大概和那个年代的大多数人都差不多。当时我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工人,刚上班两年,我们公司承建一座大型坑口电站,建成后据说装机容量是全国之最,地点在大阳市北郊再北的向阳店镇。和身边年轻人不一样的是,我不张狂,也没有一点因为是正式工而滋生的优越感,反倒是有一种莫名的自卑,因为我既不是学校分配的学生,也不是从子弟中招来的“厂二代”,我来自太行山里一个偏远的小村庄,在那里,要走二十多里路才能见到公路,才能看到镇上钢窗、红砖、水泥小楼房,就这,对我来说已是“大地方”“现代化”的象征了。我父亲年轻时曾到镇上上过学,后来当兵不成,到这家建筑公司做工后转了正,四年前不小心从几十米高的锅炉钢架上掉下来要了命。我因此有了接班的机会,也就是说,同样是正式工,我的却是一位逝者的恩泽,重要的是那位逝者是我的父亲,他有血有肉,却在一次坠落中血肉模糊。因此,每当工友看我,无论什么眼神,我能感觉到的全是鄙视。我似乎成了一个额头上刻字的小偷,一个罪犯,我不仅偷了父亲的工作,还偷了父亲的命。
向阳店呢,一开始也只是个普通小镇。当然在开放的大潮中,电视机已经开始进门入户;录像厅正取代电影院;货品上的价签不见了,纵然拦腰砍价商家也依然有利可图;女人们穿起了紧身衣,卷起了波浪花,出门时绝不会忘记在手袋里放一支口红;穿二股筋的老兄腋间夹个公文包,毫不感觉硌眼;挑粪的大叔满嘴哼唱着流行歌,也毫不稀奇……但向阳店真正变得热闹繁荣,却是因为镇上要建的这个坑口电站,那些工人蜂拥而来,而且日日剧增,我记得工期忙的时候,每天仅在现场作业的工人就不下万。那么,想从这些人身上挣钱的向阳店,舞厅、饭店、录像厅、租赁屋、杂货店、洗头房、KTV,像变戏法般一夜间突然冒了出来,也就不足为奇了。那时也怪,似乎工人们和欣欣向荣的时代一样都那么年轻,况且因为是流动单位,职工多数是单身,下班后肯定会到向阳店享受一番单身的快乐。他们去饭店里划拳拼酒;在街角处的雨棚下打斯诺克;拎一捆啤酒到瓜摊旁边喝边卡拉OK;当然也有衣帽整齐出门前刮过胡子喷上香水的男人,他们在街上不紧不慢四平八稳地闲逛,可一不留神,就从人群中消失了,他们拐进又窄又深的巷子,同事们说,别看那巷子不起眼,可是越往里走就越让人心酥肉麻,越往里走就越叫人神魂颠倒,因为那是发廊一条街。发廊,还不懂吗,在那个年代它所独有的秘密应该是尽人皆知的吧。据说,很多发廊连理发用的最基本的剪子和推子都没有,墙上几面椭圆形的镜子,台子上只摆些洗发水,那些可调高低的椅子也不是为理发用的。去看看吧,粉红色的霓虹灯,每个发廊里总有一个用门或布帘隔开的内间,没有生意时,总会有一到两位挺胸撅腚,胸脯肥白,伸着长长的腿,跷着只穿了细带拖鞋的脚,用黏缠暧昧的眼神看似打量实则勾引地招揽生意,一旦有客人靠近,她们便会起身动手往里拉,那时她们充满肉欲的身体已经紧贴客人身体了,她们嗲声嗲气直奔主题,语言与身体组成了联合攻势,哥,进来洗头嘛,妹子保证会让你满意的,价钱好商量。于是就在一种肉麻的推搡中有人就范了。
这些事从来没我的份儿,就是说,我像个时代之外的人。这倒不是说我品格高尚,懂得洁身自好,而是因为我更看重钱。我的工作是拿父亲的命换来的,每当我把手伸进口袋准备掏钱时,总会想到父亲,会问自己,要是父亲,会不会花这份钱,再说家里的房子需要翻修,还有两个弟弟没有成人,更现实一点讲,就算娶个女人成家,一切花销也得自己一分一分攒。但在同室舍友那里,我的想法就是一种迂腐,他说,“女人嘛,不就是找来解决问题的嘛,反正是花钱解决问题,干吗非要一次性趸交而不分期付款呢?”解决问题?趸交?分期付款?他把娶妻视作买一个解决问题的女人,我无法理解,也不敢苟同。舍友就说我死心眼。死心眼就死心眼吧,死心眼的我除了上班,基本上就把自己箍在宿舍里,看看书、听听收音机,偶尔给家里写信。日子一天天过去,不觉得幸福,但也没觉得苦闷。
那年“五一”节过后,项目部为丰富职工的业余生活,每逢周六就在篮球场上挂起彩灯,篮球场变成了一个露天舞厅。因为工程现场离向阳店不到两里,可以说几乎就连在一起,镇上的年轻人自然也会来。我就是在露天舞厅认识汤兰兰的。一个周六晚上舍友叫了几个工友来宿舍打牌(实际上是赌博),他们又吵又闹,每个人嘴里叼的烟不到半小时就让宿舍呛得无法待了。我躲了出去,却又无处可去,百无聊赖中,受音乐与灯光引诱,便去了露天舞厅。我挤进人群,正好有人离开,便顺势坐到人家位置上。我不知道以往是什么样子的,但记得那天晚上人出奇的多,在一圈黑压压的人群中,舞池里彩灯闪烁,乐声荡漾,一对对男女搂搂抱抱,与其说是跳舞,倒不如说是借跳舞之名享受由异性带给自己身心的愉悦。我不会跳,只能欣赏,而且因为内心对跳舞存有偏见,因此看得稀里马虎,赏得也浮皮潦草。因此,就算看到有舞者玩起暧昧也只是默然一笑。
我就那么看着,完全只为打发时间。谁能想到,光线昏暗的舞池里,竟然突然跳出一条鱼,一条金黄色的鱼,那么活跃,那么柔韧,泛着含水的光泽。它就是汤兰兰,她穿着一条杏黄色的无袖连衣裙,披着长发,闪着波光粼粼的眼睛,翘着小而发圆的下巴,像鱼一样快速向我游来。她游得太快,尽管迎面而来可我还没有看全她,就又像一道弧光穿走了。后来,我的眼睛里就只有她了,目光一直追着她。不知道是不是我的专注,让她产生了感应,在那流畅绝不可以停顿的滑动中,她也竟然发现了我。她几次更换舞伴,从中心跳到外转,又从外围转到中心,应该说已经有很多人早注意她了,因为在我身后就有人冲她大叫、打口哨,还叫她的名字——汤兰兰!啊,汤兰兰,兰兰!我突然就像第一次听到世界上最最好听的名字一样记下了它。她继续跳着,像舞场上一位精力充沛的女王。她有时会像蝴蝶一样轻盈飞过,有时会原地打转,当她的长裙因为旋转而被掀起时,我看到了裙下她那两只玲珑的脚,以及两截儿曲线优美的小腿。长裙缓慢落下,裙角滑过我的膝盖,轻轻的,却像锋利的刀片。我感觉到一种疼,直至划开心肺的疼,要命的是,这一切都像她有意为之,因为她在看我,我在看她时她也在看我,就像电影里那样,时间停滞,万物退场,天地间只有我和她,我们在审视、在打量、在询问,同时又不管不顾地自投罗网。我无法形容那种眼神,自那以后,我也再没有遇见过那种眼神,我只记得,我能隐隐感受到一种不真实的空远,一种可以穿透一切的炽热。
当时我没有一点恋爱经验,完全被眼前突如其来的情况吓到了。我必须离开,因为我不知道那个姑娘是谁,我也害怕知道她是谁。我却怎么也站不起来。好在旁边有人与我产生了一样的好奇,我听到了他们的对话。
那个穿黄裙子的姑娘是谁?她跳得可真好,是哪儿的?
她——你不知道?
不知道。
那你觉得她现在是在干吗?
跳舞。
嗨,人家是在做生意。
做生意?一个姑娘家跑到这工地能做什么生意?我没好意思问出口,但脑海里出现的尽是龌龊与不堪。我把她想象成向阳店镇那些发廊、KTV里的女人了,只不过她换了一条相对普通的长裙罢了,甚至——工地里有传言,说有一种外地来的女人,她们在镇上租房子,住在里面什么也不干,专做皮肉生意。那些女人白天不出门,等到晚上,就会打扮得花枝招展出来寻找目标。
我的心顿时像被热铁棍捅了一下,接着又被泼了一盆冰水。原来那双炽热的眼睛是有目的啊,原来那是一双猎人之眼啊!真恶心。我愤然起身离开,却不想回宿舍,我不知道该去哪儿,最好还是返回露天舞厅,可我回去干吗,我踽踽而行,发现内心已经无法平静了。不知过了多久,露天舞厅的音乐停止了,人们开始四散,这时一个工友正好骑车经过,在和我打招呼时我把他的自行车截了下来。我卑鄙、不怀好意地去跟踪,即便是看到不堪,也要找到她的“老巢”,我甚至想,一定要知道多少钱便可以买到她的一夜。
施工现场周围是有一道简易围墙的,也挡住了现场里灯红通明的光。要回向阳店其实只有一条路可走,而且那条路紧挨围墙,由于平日里拉设备的重车走来走去,那条路尽管有人维护,但实际上永远是坑坑洼洼颠簸难走的。汤兰兰坐在一个男青年的自行车后座上,两人有说有笑,让人好生羡慕。我尾随其后,一路跟着。等到了那个公路与铁路交叉的十字路口,也就是向阳店与我们的施工现场象征性的交界处,汤兰兰从自行车上跳下来。男青年斜叉着车问汤兰兰,这里就行了?
行了,再往前,没几步就到。谢谢你送我。
可我还想买东西,这个——你妈管不着吧?
那好,那你管好你那张破嘴,我可不想再挨骂。
我跟在后面,看着他们穿过铁路右拐,沿着公路又走了五十米。我这才发现,向阳店电影院旁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来一个半新不旧的铁皮房。我看着汤兰兰从铁皮房旁边开门进去,又从里面那个灰头土脸泥塑般的老太太身后挤过去,最后停在亮哇哇的货架前(原来她的生意是指这个),我那颗吊在半空中的心才放下来。男青年说要买烟,一边还冲汤兰兰挤眉弄眼。汤兰兰手举苍蝇拍做出打人的样子。等男青年走开,我才从阴影中走出来。我看到铁皮房里的老太太脸拉得老长,汤兰兰往脸盆里倒水,老太太这就骂上了,死死死(洗洗洗),死死死,一天价里就是死,这都黑来了还要死,你倒是死白净了,可你哥呢——汤兰兰不理老太太。老太太就像故意刁难一样说要吃方便面,汤兰兰端起一个铝锅出去倒水,老太太却将身体后靠说,不用换。
这水刚煮了生鸡蛋。
那咋啦,反正是我吃,你又不吃。
对,是你吃,是你吃。
母女俩的关系一听就不融洽,而且老太太操一口方言,汤兰兰却说普通话,这很让我觉得奇怪。当时我没多想,完全沉浸在内心的喜悦中了,因为汤兰兰不是在发廊或KTV里工作,她做的是正经生意,我为自己错误的猜想而高兴。也是这种喜悦驱使,我上前几步,站到铁皮房前的亮光中推开那个玻璃小窗,把钱递了进去,对汤兰兰说,给我拿包烟。
汤兰兰一眼就认出了我,她假借转头咳嗽偷偷笑了,不知道为什么,还是我真的哪里长得让人觉得可笑。她把钱放进台下的一个抽屉里,却没有直接给我拿烟,她看着我,是的,她是在看着我,那种等待让人心动得以为她在等一个吻。现在想起来,大概也就几秒钟,可在当时,我煎熬得就像这个姑娘要用她的目光将我融化。我开始恐慌,似乎意识到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想开口和她要回自己的钱,就在那时,她突然就笑了,因为我一直没有说自己要买什么烟。她不得不开口,语气里充满了善意的调侃,你这人,不会不知道自己要买什么烟吧?
是真不知道。我说。我想当时我的样子可笑得要死。
不知道?
尽着钱买。然后我意识到这怎么可以,于是看着货架随便说了一个牌子。
几包?
一包。
她再一次笑了。一张五十元面额的钞票,买一包三块五毛钱的烟——摆阔?不过,汤兰兰什么也没说,只是认真地找了零,连同那包烟一起递给我。
后来我天天去买烟,一天一次,一次一包,成为铁定之事。我们的对话也客客气气,平平常常,没有一点超出正常之语。不过不能否认的是,每次见到她我都是幸福的。我站在铁皮房外,她的每个动作都让我心潮澎湃,尤其是有一次她站在高凳上侧身,衣服上缩,露出腰间一条细长的白肉,仅仅那么一眼,就让我因为心跳加速而面红耳赤。我以为这只是我的秘密,她每天要见那么多人根本不会发现,哪知道,其实早被她看出来了。一天下午,我像往常一样,又站在她的铁皮房前准备故伎重演,那天雨下得很大,我打着一把雨伞,把钱递进去,这次面额更大,一百元。汤兰兰隔着玻璃小窗接过钱后,一脸的不高兴,她把那张钱摸来摸去不说话,这期间,她几次抬头看我,又几次去看那张钱。这让我非常紧张,不知道是我做错了什么,还是她有什么事要对我宣布。突然,她冷冷地说,这钱有点小啊。我一时像没听清,一百元小?一百元可是面额最大的钱!我愣在那里,她问我口袋里有没有千元大钞,要是万元的就更好了。这明显不是正经话,然后她有点自嘲地说,我这里可是小本生意,你是不是想让我为了卖一盒烟,到这大街上从东到西地给你换钱。是,我口袋里不是没有拾元五元的小钱,我用百元就是想趁她换零的时候多待一会儿。我说了对不起,也把手插进衣兜里了,她却拿着钱从铁皮房里走了出来,说她一时找不开,得到对面饭店去换钱。
那时雨已经小多了,但还在下。我紧走几步,跟在后面给她打伞,她并没有拒绝。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去往马路对面的饭店,而是朝那个十字路口走,而且在那里稍作停留,就沿着铁路往西拐。那个方向我知道,沿着铁路一直走下去可到西山脚下,那里有一座旧军营改造的监狱——西山监狱。这让我更加紧张起来,却又不能在一个姑娘面前打退堂鼓。那是我和汤兰兰第一次沿铁路而行,开始时我们走得很快,等过了向阳店电影院,汤兰兰突然停下,一个青蛙跳跳到铁轨上,她把手里的钱递给我,眼睛看着别处说,以后别这样了,别花没用的钱,其实你根本不抽烟!
哦——我记得我轻轻“哦”了一声,因为太意外,也因为自己的小聪明被识破觉得自己其实就是个傻子。之前所有的担心、害怕、忐忑都已经烟消云散,我变成了透明人。其实这样也好,除了不知前路如何,不知道面前的姑娘会怎么待我,其他的都无所谓了。我不敢看汤兰兰,却相信她一定在看我。她不是说我根本不抽烟吗,那我——我鼓足勇气却很低声地对她说,我可以抽,抽烟我又不是学不会。
我再说什么,似乎已经无所谓了。后来汤兰兰才说,那时她已经两臂伸展,目视前方,一条腿向前抬起了。她完全不再提抽不抽烟的事,她像一名体操运动员一样站在平衡木上,把右手递给我,要我做她的扶手。她说,她要闭上眼体会一下走夜路的感觉。我说大白天干吗要走夜路。她说,哪谁知道,别人的情况不知道,她是一定会走夜路的。这话多有暗示性,当时傻乎乎的我却毫无察觉,只以为汤兰兰是在玩、在做游戏,或只是为了避免我们单独相处的尴尬。她的手指柔软,掌心温暖。而我的呢,因为长期和水泥、钢筋打交道,自然粗糙难看,好在她的眼睛已经闭上,她需要的只是一种力量。有了我的支撑,她的身体便可以放松了。那天她穿着细带白凉鞋,十个涂了指甲油的脚趾都亮晶晶糖豆似的露着。她开始迈步,抬腿、落脚,一边提醒我要帮她记数,要在333步的时候告她一声。这很像一个仪式,我却不知道其中的含义。
我只知道自己进入了一个流蜜的甜美世界。那时雨已经停了,应景的阳光知道何时出来制造彩虹。铁轨上的汤兰兰,两耳清秀玲珑,脖子白润柔挺,很美,完全不应该是个和我单独相处的姑娘,可我莫名地有一种与她前缘未了今世再见之感。我牵着她的手走在等格线一样的铁路上,那既是物理的,也是精神的,我总觉得只要坚持走下去,就能回到我的老家,而路的尽头便是我的母亲。
多少步了?感觉好长啊。
马上。确实是马上,她没再走几步我便开始倒数,五、四、三、二、一。
到了?
到了。
确定?
确定。我压低雨伞,有凉风习习吹来,带来湿漉漉的清香。我问她,什么感觉(其实是问我在身边她的感觉)?
黑咕隆咚的,没有天日,没有方向,很可怕。
那现在呢?我猛地拿开雨伞,想给汤兰兰一个豁然晴朗的世界。
汤兰兰睁开眼,跳下铁轨,心满意足地说,你这个人还真靠实。
我,靠实?可我什么都没做啊,唯一的可能是我在数步数的时候,她也在心里暗暗数着。
汤兰兰并没做解释,而是急不可耐地让我随她的目光向左看——阳光中,前方出现了一个山口,因为两侧山崖陡峭,看上去特别像一个门。原来这333步是有原因的。333步,我们站在铁轨上向左一转,就站在一道门之前了。可是我们站的地方是在门里,还是门外呢?还有我们脚下的铁轨,汤兰兰为什么要站在铁轨上来看那道门。当然,这些都是在日后我在暗自思念她时所做的联想,似乎她对我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动作都饱含深意,我在当时却——唉,简直就是一个木讷的傻小子,或许,她压根就没有任何意思,只不过是我对她用情太深才杜撰出那么多意思来。当时的汤兰兰确实什么也没说,这在之后也得到了印证,她似乎总爱说半截话,不知道是因为说不出口,还是故意要留给我充分的想象空间,她指着那个山口说,你看,那里多美!是啊,那时天已放晴,湛蓝的天空中正好有一朵海豚似的白云飘在山口上。她像个孩子似的坐下来,就坐在她刚刚踩过的铁轨上,双目远眺,那种充满向往的神情既令人心动,也让人觉得那般不切实际。我呢,一直停留在对333步的好奇上,虽然那只是个简单的数字,但它真真切切代表了一个姑娘的孤独。难道仅仅是个巧合吗?绝不可能。我就想,也许是在那些清冷的早晨,那些炎热的晌午,也有可能是在暮霭中的黄昏,说不定还是一些星月明亮的夜晚,她,一个姑娘,茕茕孑立地在这铁路上漫无目的地游荡,可她为何要这样呢?其实就像我刚认识她时那样,她可以去露天舞厅跳舞、可以去KTV飙歌,甚至可以躺到某个发廊里做一做皮肤护理,可她却似乎只能或甘愿独自徘徊在这段并不常有火车来往的铁路上。为什么?难道说,她和我一样也是一个与周围世界格格不入的人,还是那个铁皮房太逼仄了,她需要出来透透气?我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包括她形容走夜路的感觉,“黑咕隆咚,没有天日,没有方向,很可怕。”是有所指吧,就是说,她本来就是个有故事的人,我却毫无察觉。我被由荷尔蒙激发的青春式的幸福冲昏了头脑,我甚至觉得,她从来就是一个清澈单纯的姑娘,似乎除了做那点小生意,尽可以享受甜美的爱情就行。
总之,自那以后,我们就天天见面了。那段铁路也成了我们约会的私密之地。后来我还想,那段铁路草木葱茏,附近还有个水塘,在黄昏金色的阳光照耀下景色特别美,为什么很少有人去呢?当然偏僻是个原因,更重要的应该是因为它的终点是那座监狱吧。人们总是有一种奇怪的心理,似乎所有与监狱沾边的东西都很晦气,似乎那些犯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一个逃跑出来在这铁路上行凶杀人。可是汤兰兰为什么不怕,难道她不知道铁路的终点是座监狱?这些依然是后来才进入我大脑的疑问。在当时我只知道,铁皮房里那个灰头土脸泥塑般的老太太总在骂她,有一次我问汤兰兰老太太为何总骂她。她说她神经病,总喜欢没事找事。这显然不是理由。毕竟那是她妈啊,哪有当妈的老找女儿事的。后来她才说,她妈脾气不好,骂她是因为她哥,反正在她妈眼中,她哥啥啥都好,她是怎么做都不对。再说她哥也确实优秀,不仅是他们村的第一个大学生,而且脑子特聪明。她说她哥从镇里考到县城上高中时就不从家里拿钱了,隔长不短还往家寄钱。我也是农村生农村长,知道家里出了这么一个孩子,当然是全家人的骄傲。这样,我就知道她和她妈都不是本地人了,她们之所以来向阳店和很多跑来做生意的外地人一样,只是为了赚像我这样在工地上做工的人口袋里的钱。
这样的理由似乎足够充分。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不及早从生意的角度去观察她、探究她,包括我们的相处,她似乎永远只愿意做一名听众,她为何很少谈起自己,而我们的聊天一旦涉及她的真实生活,哪怕一点点,她都不是含糊不清地打岔,就是浮皮潦草地应付。那时我真是傻,我把她眼睛里所有因我而产生的光芒视作了一个农村姑娘对我正式工身份的羡慕,直到一天晚上,我们谈起未来,我还依然这么认为。那天晚上,我们肩并肩坐在铁路旁的大树下,我向她表态,一定要好好上班,要攒多多的钱。
然后呢?
我要给你买一个“城镇户口”。
城镇户口还能买?她仰起头。我们头上是那轮被树叶挡得七零八落的月亮。她的语气极其漫不经心,就像听一段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
我说是真的。正式的红印户口买不上,但有一种蓝印城镇户口可以。虽然是蓝印,但在招工、分房、子女上学时,已经和红印享受一样的待遇了。
是吗?汤兰兰笑笑,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可能会有一个很好的未来。
对啊。那时我特别开心,似乎这个计划第二天就可以开始实施。我说,只要有钱。
对,只要有钱。汤兰兰弯下腰,将身体趴在我怀里。她的身体很沉,让我觉得非常踏实。过了一会儿,她用指甲揩着我的膝盖低声说,你傻不傻啊,好不容易接班才有了这份正式工作,你只要找一个和你一样的人不就行了,何必为我花那么一大笔钱。
可是我愿意。
可是你并没有问我愿不愿意。她接着说,你和我不一样,我也和你不一样。
我听不懂她的意思。她就像要给我一个解释一样用脚尖搓着一块石子说,我的未来是没指望了,不过你的未来就是我的未来。说完,她转过身来,又去看天空中那轮七零八落的月亮。听听,她的话多么似是而非,我又不是哲学家,自己心仪喜欢的姑娘就在怀里,哪有时间去琢磨她嘴里说的话。我确实盯着她的嘴唇看,汤兰兰的嘴唇饱满而丰润,非常性感,而且又有夜色鼓励,我怎么能忍住理性不去吻它呢。汤兰兰没有拒绝。在我们相处的过程中,我始终觉得汤兰兰比我要成熟,譬如在我们还没有谈到未来之时,她就提前亮明态度,她说,海西,你放心,咱们相处归相处,但我不会成为你的负担。尤其是知道了你的经历,我就更加一心只希望你好。可是,我怎么才算好她知道吗?包括她的行为,似乎也只是为了我好。
就在那天晚上,在那棵月光七零八落的大树下,我们有了第一次肌肤之亲。在那场谈不上疯狂却神志不清的交融中,汤兰兰忘乎所以地呻吟着,她扭动着身体胡言乱语。她一会儿说烫,一会儿说疼,一会儿又说我们着火了,说要从我身上抽走我欠她的东西;一会儿又说她要所有想给我的东西给我。天宇间,亮着青悠悠的月光,我自始至终不敢放手放脚,似乎那样才足够爱她。是真的,时间完全可以忽略,但我知道我们以她的泪光开场,又以她的幸福的笑容收场。后来,她问我感受。我说,非常好。她问我有多好。我说,好到无法形容。
我没有撒谎。那种好直到现在我也无法形容,最起码在我后来的妻子,包括再后来在几个情人身上,再也没有体会到。事后,余韵无法退去,汤兰兰婴儿般将头埋在我怀里,喃喃着问我,海西你说,要是一个人用自己的幸福去换取另一个人的幸福,你觉得值吗?我当然回答,值。值,值,值,当然值,因为那是爱,怎么会不值?若干年后我才意识到,汤兰兰当时问这句话,要的就是这个答案,指的却可能不是我和她。
再后来,也就是两个多月后的9月27日,她,我心爱的汤兰兰,就突然失踪了。二十六年来,无论我多努力都不知其所终,但我始终记着她的话——你的未来就是我的未来。我把这句话视作天命,看作动力。我奋发学习,努力工作,将自己变成励志青年, 我揣摩她的“圣意”,用蚂蚁啃骨头的恒心与毅力拿到律师资格证,离开那家建筑公司,在大阳市一家律师事务所谋得一份工作。我不是大阳人,我留在大阳,一来因为大阳毕竟是省会,二来是相信汤兰兰总有一天会回来找我。汤兰兰不是无情之人,否则在当年她会逼我与她结婚,至少她可以向我提出索赔,尽管两人相爱在身体上不存在谁欠谁的说法,但毕竟那还是一个没有进步到男人不在乎女人贞操的年代,我知道一个姑娘婚前失身对她以后的人生意味着什么,她当然也不可能不知道,但她就是由着性子那样做了。这不是说她轻浮,我见过她的眼神,眼神里的那种沉重非常严肃,只不过她是把它投向远方罢了。或者说,她是用寄于远方的沉重掩盖了眼前的沉重,用远方的严肃掩盖了眼前的严肃。因此,她总给我一种苟且于眼前,一种心不在焉之感。
二十六年来我对汤兰兰热情不减,熵增定律完全不适用。在这期间,我曾经把自己埋进堆积如山的卷宗里,去和朋友学打高尔夫。各种应酬和聚会只要有时间就去参加。有一年还跑到大草原把自己绑到一匹马上,我根本不会骑马,而那匹马性情刚烈,我要的就是这样,我就是希望通过一种速度与摔打将身体里那个讨厌的自己甩出来。我一方面尽力融入社会,一方面又离群索居。如此分裂很可能会让自己变成怪物,我必须悬崖勒马,必须远离危险。于是,经人介绍我认识了一个女人,一名离异的中学物理老师。说实在话,人家不错,虽然外表谈不上俊美,但朴素、大方,是那种可以和我家长里短共度余生的人。我们婚后有过一段甜蜜的日子,甚至在一次床笫之欢后,我还捧起她的脸说,谢谢啊,我的恩人。恩人?她的表情开始时古怪,但很快就被甜美和自豪代替了。她一直不知道自己是替代品。没过多久,我脑子里的汤兰兰就回来了,又开始形影不离地出现在我身边,有几次明明站在我面前的是妻子,可我看到的却是汤兰兰。
真是造孽!也是对一个无辜女人的不公。我犹豫过要不要把汤兰兰的事讲给妻子。可怎么讲?如果只是两个年轻人受荷尔蒙蛊惑,错把激情当作爱情,那便也罢; 如果就算一段刻骨的爱情,那它随着女主人的消失成了过去,那倒也罢;问题是,我身体里的汤兰兰,不仅没有变矮萎缩,反倒还在生长。
终于有一天,我记得是个周末,妻子在餐厅喊我吃饭,问我在哪。我当时在阳台,我听到了,我想跟妻子耍个俏皮,便说,我哪都不在。我并不存在。说着我来到餐厅,一桌丰盛的午餐,还有两杯红酒(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是我的生日),妻子却坐在一旁抹泪。正午的阳光经过邻楼玻璃的反射,刚好照到我脸上,我一脸的尴尬。我坐下来端起酒杯感谢妻子,鼓足勇气准备诉说这些年来我的苦衷,可是她起身离开了,站到很远的地方冲我冷笑,接着便自嘲,人家都不存在了,我这一天天是和谁在过日子呢?我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马上端正态度开始解释,不想却引爆了火药桶。随之大吵。大吵之后便是离婚。
自那以后,我相信了“缘起性空”,相信了所有偶然事件背后是必然。包括我与汤兰兰的相遇相识相爱,再到我的无法忘却,都是必然。于是我接受了现实,包括那首因为一听就会想起汤兰兰而被雪藏的《当爱成为往事》,我也开始听了,而且听着“往事不要再提/人生已多风雨/纵然记忆抹不去爱与恨都还在心里/真的要断了过去/让明天好好继续/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爱情它是个难题/让人目眩神迷……”忧伤的歌词,自己禁不住泪流满面也坦然接受了。
这就是我二十六年的境遇、希望、失望;期待、放弃;越希望越失望,越失望越希望,我和汤兰兰就像两个星体,相互吸引,又彼此排斥。我能强烈地感觉到纠缠在我们之间的力。但它到底是什么呢?
我万没想到的是,一切都在半年前彻底打破了。那是一次公益活动,事务所送法到基层,搞义务咨询,地点选的是武宁县。武宁对我来说,是个只要听到名字就会神经紧张的地方。十多年前,有一次我从梦中惊醒,毫无头绪的我突然回想起铁皮房里那个泥塑老太太的口音,就想,如不出意外,汤兰兰有可能就是武宁人,起码是武宁一带的人。自那以后,我一有时间就开车到武宁一带以旅游为名到处瞎转。其实在向阳店时我问过汤兰兰哪里人的,只是她要么说“我哪里人不重要”。要么说“等你哪天娶我时,我再告你”!耍赖搪塞了。我毫无目标地走村串寨,逢人便问是否听说多年前有对母女为了一个男孩到外面做过买卖,那个男孩是村里的大学生,很懂事,可他鬼迷心窍,投机贩卖淫秽物品坐了牢。一个人还是大学生就坐牢在乡下不会是小事,一定会闻传四方。可是没人知道。难道说是我找错了地方?后来,有位老者提醒我,你哪能靠口音找人,老太太是这带口音,只能说她娘家在这带,女人是要嫁人的,她嫁到了哪里哪谁知道。你得按人名去找,她叫什么名字,去公安局一查一个准。这么初级的道理我不懂吗,那是因为我已经到各乡各镇查过了,户籍上根本就没有汤兰兰这个人,就是说,汤兰兰从一开始就在说谎。奇怪的是,我却坚信汤兰兰就在这一带。
公益活动在武宁县政府广场举行。同事们一字长龙排开热情地接待来访群众。我是前辈,自己躲在最靠近灌木丛的边上偷懒。快中午时,咨询的人少了,同事们开始讨论午饭吃什么,一个形同枯木的老人拄着木棍摸着桌子摸到我面前。那个老人身影消瘦,表情平静,一点儿不像有问题要问的人。那天一点儿不冷,老人却穿着厚厚的棉袄,右手背上还有个输液用的预留针。当时我在刷抖音,即使老人拉开小方凳坐下,我也没有和他聊一聊的打算,我转头看一眼旁边,还想要不要看谁不忙过来帮着接待一下。我想在老人的眼里,我的态度是不认真的,是敷衍的,要是换成年轻人有可能会给我拍桌子。老人并不急于开口,看样子他也需要休息,尽管我不知道他来自哪里,但他有气无力的样子像是走了很远。这时有同事来叫我吃饭,老人才意识到时间不早了,赶紧抬起头,但很吃力,似乎连目光都需要使尽全力才能一点一点抬起,他对我说,律师同志,稍等等,我有话要和你说。
于是我看到了一双浑浊却锐利的眼睛,一种拼搏却不得善终的眼神。要不还是你先去吃饭吧,我在这里等你。老人说。
没事。我让同事们去吃饭了,让他们饭后随便给我带回来一份。
老人是为一处悬而未决的房子而来的。三年前为解决贫困户危房问题,县里出台政策,由政府和贫困户按比例筹集资金,让贫困户另择宅基地重建新房。这本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家施工队进驻后,很快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夯基,统一备料的原则,搅拌机轰隆隆一转,便声势浩大破土动工了。开始时工程进展很顺利,热情的村民不仅问长问短还主动帮忙,谁知道施工到一半,一场大雨造成山体滑坡,不仅冲走物料,还冲毁了地基。一看这情况,有三户村民反悔了,人家当然不说反悔,理由是筹不到钱。施工队眼看亏本不说还得倒贴,几次向村里提出追加费用无果后,跑了。结果新房没建起来,成了一处连猪都不能养的半拉工程。
事情并不复杂,但处理起来却不简单。说白了,走法律程序,很可能连个责任主体都不好确定,再说据老人讲,很多环节都是口头协议,只要一方矢口否认就会无凭无据。于是我随口给他建议,像这种民心工程最后都是政府兜底,你最好还是去找政府,政府最终会给你个说法。
早找了。政府也没办法,据说那是专项资金,有各种条条框框管着。为这事,村里的干部受处分免了,那个施工队原来是个皮包公司,自己还穷得一屁股债。老人一脸无奈。可我不管,我就是要房子。你看我有今儿没明儿的,咋也得在闭眼前给孙子留下一处他回来时能安身的地方吧!老人说。
你说“给孙子留下一处他回来能安身的地方”是什么意思?我以为我心不在焉错过了什么,便收起手机正儿八经问老人,
唉,老人长叹一声。我是这样想了哇,谁知道那孩子还能不能回来!
老人说,他的孙子叫费平安,因为杀人被抓走了,现在还关在大阳市看守所里。
那你,老人家,你现在应该是先救孙子才对啊。我说。
救!我何尝不想。老人苦笑着,可是我,我这个样儿,唉,老人哆哆嗦嗦,浑身在发抖。他伸手从左侧上衣内取出一张相片,又哆哆嗦嗦递给我,他说,前日我来医院住院收拾东西时翻出来的。你看看,这孩子像杀人犯吗?他从小就胆小,连只家雀儿也没弄死过。
我接过照片,照片上一对夫妻前面站着一个孩子,典型的三口之家。照片上的男孩,腼腆内敛,瘦胳膊瘦腿,看上去像是营养不良。我又扫了一眼旁边穿风衣的男子,应该是孩子的父亲,最后才去看照片上的女人,那个女人虽然双手搭在男孩肩上,但无论是形象还是气质都与照片完全不同。我把照片拿近了看,这一看——天啊,这次是我浑身颤抖了。这怎么可能,可它就是真的。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的大脑像瞬间凝固又瞬间被冲开了一样,我想大喊,却又不能。难道是我的一片赤诚之心感动了上苍?这不是汤兰兰吗?为了加以确认,我把照片移到亮处,又从衣兜里掏出眼镜。没错,照片上的女人穿着驼色皮夹克、黑色紧身裤、高筒靴,留着大波浪花烫发,根本不像农村女人的打扮。更重要的是她的眼神,似乎比当年汤兰兰的更加空远。如此不可能的巧合,怎么会发生在我身上呢?我不知道。但她真的就是汤兰兰啊,我绝不会认错。
这个女人——是孩子的妈妈?我有点废话地指着照片中的女人问老人。
不是她还能是谁?老人马上气不打一处来。
接着老人东一榔头西一棒槌讲起孙子费平安的事。我却一直在看照片上的女人,哪怕她不是汤兰兰,哪怕她只是汤兰兰的孪生姐妹或表姐妹都行啊。老人一直在说女人的不是,似乎她是一颗灾星。说到激动处,老人向我摊开双手,我以为他是向我索要照片。我说,我得把照片留下。于是我打开手机,开始翻拍。
律师同志,你这是?老人有点纳闷,但马上生出主意来,他嘿嘿笑,满脸不好意思。他说,你不用拍了。我还想——啊,我还想有个不情之请。其实这照片放我这里一点儿用都没有,要不,我是说,如果可以,我能不能麻烦你把它带回大阳市,瞅个你不忙的时候把它捎给平安?兴许这照片在他手上还有点用。
行。我脑子里连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答应后,我才发现自己的冒失与不妥,我给自己找理由,我做律师,和看守所的人也熟,去送一趟怎么也比你方便。
那就太谢谢了啊,律师同志。老人的口气充满了感激。
我知道我答应的真正原因是照片上的女人。为联系方便,我需要老人的手机号。老人留了,说是邻居的,说有什么事随时可以打的,邻居会叫他。我说,好,心里却不舒服,不是因为他没有手机,而是因为他脸上自始至终的那种平静。这时,老人才从桌子上拿起我的名片看。大概是为了拉近距离,他问我说,米律师,你是不是之前在农村生活过。我说,是,我也是村里孩子,十八岁才到城里。哦,难怪我一来就觉得你亲。老人双手托住桌沿,先是莫名其妙地笑,然后才郑重其事地说,米律师,要不你做我们的律师吧,我听说先前那个律师一点都不上心。
这就有点儿得寸进尺蹬鼻子上脸了吧。可我没生气,我知道人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是会“搂草打兔子”的,他不是有意冒犯,也不是孤注一掷,也许他只是随口一说。那时我已经全然清醒,尽管我想,也不会马上答应,于是我留了个活话儿,说一切等我回了大阳市里见到费平安再说。
后来,我真接手了这个案子。但似乎又不是纯粹因为照片上的女人,我没有孩子,没有体会过做父亲的感觉,可我当过孩子,知道一个孩子在困难时多么希望拥有一个父亲。可是,费平安却似乎无所谓。我和他沟通非常不畅,尽管杀人是事实,但他毕竟是自首啊,审判结果兴许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可是他早早就给自己判了死刑。所以,在我见他时,他一直冷漠,拒人以千里,无论我问什么,他就回一句,要说我的,我都说过了,口供里都有,再说也是那几句话。
可你知道吗,孩子,你爷爷病了,癌症晚期。我提他爷爷,是想用温情暖暖他的心。
知道。那有什么,反正人人都会死。
他希望你——
我不需要他希望,我也没希望。费平安低头去看脚下的地砖,白色的地砖映出了屋顶上一盏盏晕乎乎的灯。
那就说说你妈妈。
我妈有什么好说的?该说的我都说过了。
可我是你的律师。
那有什么区别?
你爷爷说你妈叫张巧珍。
什么意思,这个也要重复好几遍?还是你怀疑什么?
我是想问她有没有别的名字?
没有。
你再想想,例如曾用名、小名,或者你爸曾经叫过她什么其他的名。
真没有。也许我爸叫过,可是他人已经死了。
你在口供里说,事发前一周你妈去了南方。
她是这样说的,说那边有朋友,她想去找找看,等安顿好了回来接我。
真是这样吗?我是说,这是她的真话吗?
总之,那天她不在场。
费平安强调的重点是事发当天他母亲不在现场。是啊,这是多么真挚又朴素的爱。我笑笑,看着这个单纯天真的孩子,就像看到年轻时的自己。当年自己不也认为世界可以简单到只剩下汤兰兰和我吗?我们那么相爱,汤兰兰却突然失踪;我们那么相爱,汤兰兰却从一开始就在说谎;我们那么相爱,汤兰兰却为何这么多年都不给我消息。兴许多少年来她是在履行自己“用一个人的幸福去换取另一个人的幸福”的想法,可是幸福到底是什么,有人说得清吗?面对这个必定会有牢狱之灾的少年,我真想大喊一声,幸福就是一堆狗屁。可我不能,而且还不能讲大道理,这个孩子受到的伤害已经足够多了,我只能小心翼翼,以不足以给他再添伤害的方式慢慢接近他。
但是,孩子,我知道你是为了你妈才对那个男人动手的。
那只是一个原因,表面原因。真正的原因是我就想弄死他,反正人生也没什么意思,还不如让我清理一个人渣。那天中午正好有机会,我就弄死了他。
这真是你的本意,孩子?你可要想清楚。
当然。男孩冷笑着,我想结束一切。
可你不觉得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要说孩子自私、可悲、不负责任?还是说可惜?男孩待在看守所里不是一天了,就算年龄小,在生死问题上他也不会不想,说不定他天天都在想。那次谈话结束后,我将照片送给他,让他看着照片多想一想,其实世界真不像他想的那样简单,一个人的命运也不像书本上讲的那样由自己说了算。
随后我去了武宁,去看老人,去告诉他孩子的近况,随便再了解一些情况。老人家在的那个村和县城只隔两座山,但也是一个不专门去找很难找到的地方。和许多敏感的人一样,当我一脚踏进那个又窄又小、堆满干柴、放到别处只能当驴马圈来用的院子时,我就无法回避地想象这里之前的样子,我想象张巧珍(我已经坚持认为是汤兰兰)曾经在这里的情景,那时她快乐吗?哪怕是短暂的。那时她应该已经身为人母,已经理解了并谅解了铁皮房里那个瞎眼老太太对她的种种恶毒吗?那时她已经变成一个农村妇女,她打听过我的消息吗?日子一天天过去,她到底有没有回想起过在向阳店在那个工程现场的我们。
那天天很热,我就和老人坐在院门口聊天。也好,也好!老人感叹,大概是在表达又脏又乱的屋里倒还不如在院门口合适。老人坐在门槛上,一边聊,一边用那根已经油光发亮的木棍敲打着自己的鞋底,他告诉我,那女人(指张巧珍)绝不简单。
米律师,照片你看过的,我来问你,你要是那样一个女人,你会嫁到我们这种地方来?可是我那个傻儿子就信。唉,那女人第一次登门就挺着大肚子,米律师,我不怕你笑话,我都怀疑那女人是因为那个肚子才嫁给我儿子的。结果倒好,最终把我儿子害了,现在又来害我孙子。
你说那个大肚子——是平安?
不是,那个没成。平安是后来又有的。
平安在口供里说,他爸爸三年前死于一次车祸。
车祸不假,可你知道是为什么吗?是为一双丝袜。我儿子去镇上给那女人买丝袜,回来的路上摩托车坏了,下着大雨,天又黑,他在路边修摩托车,一辆大卡车从后面直接冲上来。你说说,大夏天的,别人光脚还嫌热,可那女人非要穿袜子。
口供里平安没有说这些。那辆大卡车呢?
跑了。其实到底是不是大卡车我们也不知道,是事后警察这么推测。肇事车辆到现在也没找到,我儿子白死了,那女人的一双丝袜要了我儿子的命。
他俩是在南方认识的?
是,打工认识的。我儿子说,那女人虽然长得好看,可是命苦,说她从小没爹没娘在福利院长大,打工时,服装、电器、餐厅、学校、食品厂、理发店、超市,干过不少工作,可是到哪都干不长。我儿子说是因为她长得好看。这就奇了怪了,难道好看女人就啥也别干了,说来说去还是自己的问题。可我那个儿子蠢,还不识劝。老人握紧拳头放到嘴边咳嗽,当时我儿子当保安,有一次电影院有人打架,他正好在场,见一个男人薅着那女人的头发没轻没重往死里打,旁边没人管,他实在看不下去就出了手。那男人见他是男的,不容分说掏出刀来就乱捅乱刺,我儿子中了两刀,有一刀贴着心脏,差点儿要了命,送进医院后,那女人去看他、照顾他,两人就好上了。
那个男人是谁,凭什么要打张巧珍?
平安没有说吗?哦,也许孩子不知道。我儿子说是和那女人在福利院一起长大的,一直喜欢她,两人好过一段,后来那女人不喜欢了提出分手,那个男人不干,非要她还欠他的东西。
什么东西,钱?
钱倒好了,是工作和感情。他说那女人害他丢了工作。
丢就丢了,在南方丢个工作算个啥。
是啊,可那是咱们认为。具体情况我也不清楚,反正我那个傻儿子这么说,我也就这么说。谁知道啊,说不定他也是听来的,反正那女人说啥他就信啥。
老人一直保持着被岁月打磨得毫无锋芒的平静,实际上他太虚弱了,想正眼看看我都得让脑袋一抬再抬,而且声音那么小。中午,烧一壶开水,两人各冲一袋我带来的营养米糊就算午餐。
饭后,我去看了那处基本上可以称作废墟的房,就开车回市里了。一路上我都在听《当爱已成往事》,感觉莫名地伤心,莫名地想哭,真说不清是因为这么多年来自己吃过的苦,汤兰兰当初的谎言,还是因为费平安那么小就要承受重刑的惩罚,还是因为老人那具苟延残喘还不得强撑的身体,反正那一路我是哭了。哭就哭吧,我还再次想起26年前9月27日那天,再次想起和汤兰兰的那些过往。
9月27日那天上午,项目部举行庆典仪式,我在烟囱的结顶面放鞭炮,按约定汤兰兰应该出现在铁皮房旁那片蜀葵花中的,我们说好她会分享我的喜悦,这个工程投资几十亿,虽然我的作用像粒石子微不足道,可毕竟也有我的贡献。可惜我自始至终没有看到她。下午放假休息,我去见汤兰兰,出门前我还想要不要换上她刚送我的风衣,后来一想那是我们说好国庆节一起去市里穿的才放弃。可谁想,我兴致勃勃地跑去,等待我的却是一个空空的铁皮房。
这怎么可能,我去敲电影院的门,电影院的门锁着;我到旁边和马路对面的商铺、饭店问询,人家也不知道去向;每隔几分钟我就去看腰间的BB机,是有新留言,却没有一条是汤兰兰的。这也太——我知道出事了,可是没有人告诉我出了什么事。我急得要死,却只能像个疯子在附近乱逛。不可能啊,两个大活人,还有那么多货品,不可能说消失就消失。可是一切又是真的。后来天慢慢黑下来,小镇街市由华灯初上,处处繁盛又变得冷清,直到最后一家商铺关门,我依然不知道怎么办。最后,我只好坐到铁皮房对面的一处台阶上苦苦等候。
我想象着可能是老太太病了,或者她们遭到了打劫,要不就是——不论怎样,即便是她们母女突然离开,汤兰兰也可以通过BB机给我留言啊,既然没有留言,那就说明她还没有走远。我就那么傻呆呆地坐在那里看着公路,还指望她能隐隐绰绰突然出现在黑暗深处。
这样的想法,现在想起来觉得简直天真得要死。可当时一点也不觉得,那天在很晚的时候,一只厚厚的大手突然拍在我肩上,我回头看,是旁边饺子馆的老板,他满嘴酒气,把我招呼进店里,给我开了一瓶啤酒,就坐到对面笑嘻嘻地冲我说,伤心了是不是?其实没必要,反正迟早的事。似乎他知道一切。
她们娘俩儿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我着急地问。
这我可不知道。老板侧头看一眼黑漆漆的窗外说,一早我就出去办事了,这才回来。不过昨天娘儿俩就不对付了,下午还动了手,打得挺厉害,兰兰摔门出来,那个铁门弹回去差点儿把她打倒。我还去问咋啦,人家娘儿俩都说没事。不过我感觉一定有事。
什么事?
这个你比我清楚啊。我问你,你小子是不是,啊,已经把人家兰兰给那个了?老板撇撇嘴,不过可以理解,你们这个年龄,总是管教不好自己的小弟弟。可你知道兰兰的底细吗?我猜你小子在兰兰身上没少花钱吧!你小子也是胆肥,也不想想,一个那么漂亮的姑娘从外地来这里,就为憋屈在那么个铁皮房啊,而且还带上自己的妈,你不觉得奇怪?
奇怪!可是兰兰什么都不说。
她当然不说。因为不能说,也许也不敢说。老板一直打量我,满脸同情,你可能不知道,那个铁皮房是电影院承包人的,兰兰母女租了它,不过担保人是个警察。
电影院承包人?警察?
哎呀,这年头谁不想着法儿挣钱啊。你看这电影院破乎拉碴一年也不演电影吧,那是因为承包人在里面已经隔出了好几个录像厅,前半夜武打枪战,后半夜就换片,那种片,你小子没去看过?
我摇摇头。
没有?老板诡异地笑,有也没事。反正有人敢放,咱就敢看。
难道不怕——
刚才不是说了嘛,警察,你不想想,哎呀,要是没人在后面撑腰,那买卖谁敢做?
你是说,那个警察?
得,我可什么没说。我只是听说,还是听那个承包人说。他说兰兰和她妈来这里是为了一个犯人,哎呀,就是兰兰的哥哥,他被关在前面的西山监狱,而那个警察就在那里上班,听说那个警察是兰兰的对象,一直在想办法把兰兰的哥哥从里面弄出来。
把兰兰的哥哥从里面弄出来?我简直不敢相信,就问,兰兰的哥哥不是大学生吗,怎么可能进监狱,还有,谁说兰兰的对象是警察的?
我不知道,兴许是我听错了。饺子馆老板马上认真起来,不过,那个电影院承包人是个大嘴,喜欢胡吹乱炫,他的话不能当真。
这样说来那个电影院承包人就是个关键人物了。我马上向饺子馆老板索要联系方式,他给了,还劝我最好到此为止。
我不好再占人家的时间,便主动离开了。站在空寂又无边的夜中,我像个无家可归的人,我来到电影院门口,借着BB机屏幕的微光仔细察看铁皮房,看有没有汤兰兰留下的纸条。当然没有,一切都是妄想。再后来夜更深了,越来越深,直至深到东方的天空已经开始泛白,我只能返回工地。在路上,我气愤地揪下腰间的BB机,把它摔了个粉碎,这样就算汤兰兰想联系我都没可能了;我忍着内心的哭嚎,满嘴骂着脏话;我希望碰到一个女人,我要一把把她搂进怀里告诉她我有多爱她,要不就遇上一个男人,不管他什么样,扑上去揍一顿,就算被对方反揍一顿也无所谓。因为我不知道怎么办,我只能这样。
第二天,我专门请假去找那个电影院承包人。先是联系不上本人,去向阳店镇政府打听后,才知道电影院承包人是个骗子,签订承包合同时用的资料是假的。我又去西山监狱,可我只是一名建筑公司流动到此处施工的小工人,既提供不出合理的理由,又拿不出准确的信息,根本进不了监狱那道戒备森严的门。等我有能力进入时,那里早已变成了一家养老院,好在,通过多方打听我找到了一位曾经在那里工作的退休老狱警,但那是我到律师事务所工作五年后的事了。
老狱警告诉我,当年犯人中确实有个大学生,当时他还嘀咕,既然能上大学,那孩子的脑袋瓜就应该够用,即便是贩卖淫秽物品——老狱警进一步解释,其实就是些色情贴画,那种贴画最大的也就巴掌大,常温下什么也看不出来,但把它贴到玻璃杯上,倒上热水一加温,贴画便会开始发生变化,画中人的衣物会由浓变淡,快速消失,直到女人变成赤条条女人,男人变成一丝不挂的男人。其实那种纸片片能赚几个钱,就算被抓,顶多拘留几天接受接受教育,大不了罚点钱。大概那孩子是怕丢人败兴,也许是怕交罚款不好意思向家里人开口,谁知道呢,反正在警察抓他时他把人家警察给打残了。到了这步,被抓,被判,那就认栽,在里边老老实实待着好好改造呗,可是他不学好,竟然和一个狱警私下里鼓捣,据说想让那个狱警给他鼓捣保外就医,结果呢,聪明反被聪明误,还把自己的妹妹给贴了。
贴了妹妹是什么意思?我插嘴问。
老狱警说,唉,让我咋说,明面上是说那个狱警在和他妹妹搞对象,可实际上搞什么搞,姑娘是个农村姑娘,而狱警是有编制的正式警察,怎么可能。那姑娘也傻,一个小狱警哪有那本事,无非是借那身警服在外面招摇撞骗罢了。后来入秋时,我记得好像是刚入秋不久,那个大学生突然死了,说是被毒蚊子叮了送医院没救回来。上面派人来调查,就把那个狱警扯出来了。再后来那个狱警就不见了,有人说调走了,有人说开除了,到底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
您还记得那个大学生的名字吗,是不是姓汤?我问。
叫啥我不记得了,但绝不姓汤?老狱警说,因为那几年犯人中根本就没有姓汤的。
哦,事情至此,脉络就接上了。哥哥死了,自己的使命结束,而汤兰兰又没想(应该是不敢想)和我有结果,于是——她,汤兰兰,选择了逃,去了南方,变成了张巧珍,或者变回了张巧珍。
后来我又去看守所看过三次费平安。男孩的态度有所改变,但依然不想涉及案情,还总给人一种自绝于世的感觉。但我相信其实他是在掩饰内心的自卑,为了让他打开心扉,我只能尽可能多地和他聊他老家的事、他小时候的事,当然,我也在暗地里积极设法寻找他的母亲,毕竟这个案子主要嫌疑人看似是费平安,但真正的当事人其实应该是他的妈妈张巧珍。
两个月后的一天,我接到法院通知,说费平安案将在五天后开庭。这让我非常着急。没想到,看守所也先来电话,说费平安想见我。于是我一分钟都没耽搁便去了。在看守所,一道道铁门依次打开,费平安在我热切的目光中走出来,他先把那张照片递给我,然后才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可能因为消瘦的原因,他的唇更宽厚了,眼睛也大得超出了比例,他把又细又白的手指搁在小桌板上,漫无目的地相互抠着。聊开了他才说,他叫我来,是为了他妈妈,他恳求我,不管开庭后什么结果,他都想把这件事托付给我。
费平安说,我知道我妈说去南方只是借口。我是说,也许,她已经……男孩突然哭了,泪如下雨,米律师,我啥都没了,也啥都不指望了,我只是希望,如果将来,我是说如果,你要有我妈的消息,不管是死是活,能不能到我坟前告我一声?
平安,你这孩子,你不能就这么放弃。再说,一切得等庭审后再说。
还不一样?像我们这种人——
行了!平安,我希望你还是尽可能多地告我一些你妈的事吧,哪怕是为了我能找她。
照片上有她,这几年她变化不大。
我不是说长相。
其实在心里,我觉得我爷爷说的可能是对的,我妈很可能就是那种女人。
哪种,你妈是哪种女人?
这个不用解释吧,你是男人,你懂的,其实她根本不爱我爸。
你为什么这么说?
你看照片上我爸身上穿着什么,风衣,可他是个种地的农民。
没有人规定农民不能穿风衣。
可你看看,适合我爸吗?穿在他身上就像个小丑。可是我爸喜欢我妈,我妈让他穿他就穿。我觉得我爸就是我妈的挡箭牌。我妈总是这样,活在别人的身后。
她挡什么,为什么要这样?
我不知道。
那你怎么看你妈?
她苦命,能忍,假。其实在村里,种地、挑圈、捋连翘、刨药材、针线,她什么活都干,挺能吃苦,却没人待见。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假,干什么都装。
假?干什么都装?那平时她有什么爱好?
也没有。她就喜欢发呆,没事时看着老远的树,一看就是半天。
她不和她的家人和朋友联系吗?
她在福利院长大,没有亲人,没朋友。
这不可能。
是真的,她没朋友,似乎也不需要朋友。哦,她喜欢哼一首老歌。
《当爱成为往事》?
是啊。你怎么知道?一定是我爷爷,他就是看我妈不顺眼,哼个歌也觉得黑眼。
还有呢,她有没有提到过她有个哥哥?
没有。
有没有说过在电影院旁的一个铁皮房里待过一个夏天?
她在南方,那么远,那时还没有我,就算有,我也不知道。
那个福利院呢,在哪,叫什么名字?
她没说,也不想说,反正过去的事她都不想说,好像全是伤心事。
所以说,兴许有很多事她压根没告诉你。
她老说,人这一生,各人有各人的造化,她让我一定要好好学习。
她有说过一些不合常理奇奇怪怪的话吗?对你,或是对别人。
有。尤其是事发前的那段时间,她很烦,有天晚上我从梦中醒来,发现她坐在床边看我,我就问她咋了,她说,没什么,妈就是觉得,只有在你面前才像活着。还有一次,她看我写的作文,我写的是“爱是慰藉,是港湾。”她说爱还有其他的意义,让我再加一句“爱还是光明,更是未来”。当时我挺惊讶的。
你看,你就是你妈的光明,她的未来。我怎么说呢,你还是应该好好想想当时的细节,兴许事情不像你想象的那样糟。我是说,你当时在睡梦中被人弄醒,你的意识可能不太清楚,而且突然陷入那种可怕的恐惧中,你要不自卫,那么死的人有可能就是你。你再好好想想,你爷爷说你连家雀都没弄死过。
但不妨碍我清理一个人渣。谢谢你,我明白你的意思,不过我就是想弄死他。
可你知道——作为你的辩护律师,我——
知道。至少我妈往后可以安安生生生活了,如果她还活着的话。
你妈为何要带你来大阳市生活?
是想让我好好学习。我爸车祸后,我妈在村里更活不下去了,逢人遇不上好话,还处处遭人嘴脸。我爷爷,更是,横挑鼻子竖挑眼,有一次我妈把饭端给他,他都能隔门摔出去。我和我妈说,咱们走,到哪不是活。我和我妈就出来了。到了大阳市,我们在一个老小区租了一间地下室,我妈白天出去打工,晚上回来。头一年挺好,我们省吃俭用攒了点钱,第二年我妈在小区附近租了个水果店,却没想,一天晚上一个男人突然闯进家,进门就让我叫舅舅。
舅舅?
其实啥都不是。他只是说之前就和我妈认识。我妈一见他就很害怕,好像一场恶梦变成了现实。那个男人和我妈说的话我听不懂。我妈不让他说,要他走,他不走,最后还是我妈把他推出去的。后来,他们就到外面说话。我妈回来时,脖子和手腕都是伤,我妈说走路不小心摔的,那不是笑话吗,谁走路能摔到脖子和手腕?
你妈很害怕,好像一场恶梦变成现实。这些你在供词里没说,你只说有个男人来骚扰你妈。
有区别吗?
显然那个男人对你妈不仅仅是骚扰,你妈的害怕说明背后还有隐情,“好像一场恶梦变成现实”这点很重要。
那只是我的直觉。
你在供词中说,听过一次他们的谈话,你能再回想一次吗?
是的,那是一个晚上,他们在一个街角吵架。我妈让他去找别的女人,再别来骚扰她。那男人说,他认定我妈了,还说是我妈毁了他,害他丢了工作。我就想,丢个工作算个屁呀,那家伙简直太坏了,纯粹是在无理取闹,在欺负人。
当时你妈怎么说?
我妈不认账,说全是报应,说她什么都没做,她只是实话实说。
什么实话实说?她说了什么?
我不知道,她没说。后来,那个男人就说我妈说话不算数。我妈说她什么都没说过,哪来的算数不算数。
你爸活着时说过在南方打工时,有个男人在电影院打过你妈的事吗?
没有。哦,我想起来了,好像我爷爷说过,不过我爸说没有那回事,是我爷爷老问他,他烦,就编了个故事。
他们在南方打工好好的,为什么要回老家?
我妈说是怕我变成留守儿童。她说,和她一起打工的一个工友的孩子留在老家,孩子因为想父母偷偷离家去找他们,结果半路被人拐卖了。他们不想那样。
真是这样?
我爸也这么说。
这些在卷宗里没有。
没必要。反正我弄死那货时我妈不在场。你们知道这事与我妈无关就行了。
你个傻孩子!我真想抽他几巴掌,看来你是一点儿都不知道你妈的事。
我也不想知道。我知道她是我妈就行了。男孩抬起胳膊抹着眼泪。
在卷宗里,费平安是这样说的:
我妈走后不到一周,那个男人又来了。那是一个星期天的中午,我正睡觉,我不知道他啥时候进来的,因为天热,又潮,门一直开着。那家伙用手敲醒我,恶狠狠地问我我妈去哪了。我早恨死那家伙了,就说,不知道。你是她儿子,你不知道?骗子。那家伙伸手掴我,我的无名火腾就点着了。我不想和他闲扯,跳下床往外推他,并警告他,他可以欺负我妈,但别想欺负我,他要再骚扰我我就要他的命。那货满不在乎,嬉皮笑脸赖着不走,然后突然薅住我的头发,用膝盖顶我胸脯。我反口咬了他的胳膊,挣脱后跑到门口顺手抓起一根竖在门后的火柱,警告他,他要再敢碰我,我就捅了他。当时那货醉着,满嘴酒气,什么都不怕,一边摇晃身体一边呵呵笑,我不知道他接下来会干什么,在笑什么,反正他一直笑,很无赖的那种,我一直盯着他,眼睛都不敢眨一下。过了一会儿,他收起笑脸,露出凶相,几乎在同时突然向我扑来,就像一条狼狗。说实话,我很害怕,可我知道害怕没用,于是举起火柱猛刺出去。当时我闭着眼睛,不知道捅到他哪了,等那家伙“啊”的一声倒地,我睁眼后才看到捅的是他的脖子。那时我反倒不怕了,因为我知道往后再没有人来骚扰我妈了。
男孩依然没有一点朝气,我却满心酸楚。难道此时,我能揪住男孩的衣领教训他天真吗。如果要“教训”,最该教训的是汤兰兰(不管是否是真,我已经坚定地认为男孩的妈妈张巧珍就是当年的汤兰兰),可是我能教训汤兰兰什么呢,教训她天真?我平静(全是装)地坐着,看着男孩,就像看到当年的汤兰兰,眼前男孩的讲述,似乎每句话都是来自当年的汤兰兰之口。
见过男孩的那天晚上,整夜大雨如注。我独自在家,听着窗外哗哗的雨声,就像听到整个世界在号啕大哭。我打开音响,循环播放《一生何求》:冷暖哪可休/回头多少个秋/寻遍了却偏失去/未盼却在手/我得到没有/没法解释得失错漏……一生何求/迷惘里永远看不透/没料到我所失的/竟已是我的所有……听累了,才发现家里竟然没有一点食物,不过无所谓,我走来走去,在沙发上发呆,又到床上躺了一会儿。我内心平静,却心急如焚;我愤愤不平,却不知为谁;我脱掉衣服跳进浴盆,却不为洗澡。
我躺在浴盆里,再次想起26年前9月26日的那个晚上。白天汤兰兰给我BB机留言,说晚上见一面。我求之不得,因为我正好有个惊喜要给她。我们约好在水泥管堆放场见面,那是我们的爱情伊甸园,在那里我们有过肉体之欢。那天晚上,是我先到的,我坐在水泥管里看着心爱之人在工地高塔上高瓦数的电钨灯照射下沿着铁路款款而来。那天晚上汤兰兰穿着小领口白色T恤,蓝色紧身牛仔短裙,两条光滑迷人的腿让我联想到小鹿,她拎着一个塑料袋,应该是她借口出来送货的理由。看着她钻进铁丝栅栏的破口处,在向右拐时,我便迎了上去。我们像往常一样,一见面就不容分说地拥抱、亲吻,身体紧紧挤在一起,她咝咝地叫。我以为是我用力太大弄疼了她,她却说没事,是白天搬货时后背不小心被铁门碰到了。我们又搂在一起,可当我把手插入她的腰间,进而伸进裙里时,她往后一跳,躲开了。她说,不行,那个来了。其实,那天晚上从一开始汤兰兰就显得不正常,她为什么穿高领T恤(她从来都喜欢让漂亮的脖子露在外面);她的咝咝声真是白天搬货不小心碰到后背吗;还有她的“那个来了”,不是该到的日子啊;还有她突然说要送我礼物——一件米色风衣(就装在她带来的塑料袋里),她说,我们国庆节一起去市里,说她太喜欢周润发了,她要和她的周润发(我)一起走在大街上;还有她那比平时更加深情的眼神……可惜这些都被傻小子一样的我疏忽了。
后来,便轮到我给她的惊喜了。在背光处,我把事先准备好的一套新工装递给汤兰兰,让她换上。汤兰兰问也不问就脱衣服,但脱到一半就停止了,说那样太费劲,不如直接把工装套外面。我没多想,同意了。说实话,那套工装是我的,穿到她身上并不合适,但穿上工装的汤兰兰让我感觉更亲近。之前我就多少次想象过她和我一起工作的情景,那时她是我的工友,她可以是油漆工、可以是资料员、可以是库房保管,当我把一顶安全帽戴到她头上时,我真产生了这种幻觉。汤兰兰也为第一次穿上一身工装而激动。我把她鬓边的长发理到耳后,我们的行动随即开始。我牵着她的手,她马上亢奋起来。要干什么她根本不问,似乎把手交给我的一瞬,就把整个生命交给了我。我们像两个冲锋战士一起穿过工地的沟沟壑壑,我们绕过奇形怪状的建筑,穿过亮光区,又在阴暗处歇息。二十分钟后,我们来到一个甬道口,是那根可以用“擎天”来形容的巨型烟囱的入口处。汤兰兰特别兴奋,那应该是她第一次近距离见到那么高的建筑。我们走了进去,一部简易施工电梯咔嗒咔嗒把我们送到上面——烟囱顶部的最新作业面。这时,汤兰兰显得有点懵。我的身体紧贴着她,我们一起小步穿过一个几米长的甬道,当我突然掀开棉门帘,眼前扑面而来的景象一下子把她吓得钻进了我怀里。这正是我的预想,还为此窃喜。与我预想不一样的是,她没有用拳头捣我,也没有用脚踢我,反倒是就那么很享受地靠在我怀里不想离开了。我们站在那里,前面那个水泥洞,像相框一样镶着外面的景色。但这并不是惊喜,真正的惊喜是再往前走,走出那个水泥洞,去与那铺天盖地浩瀚的星辰来个近距离接触。
海西,你,过了一会儿,汤兰兰在我怀里眼含感激地笑着说,搞什么鬼吗?
这时,我已经不用回答了。我真的不是为吓她,我让她放松,让她闭上眼慢慢呼吸,慢慢深呼吸。我们在她的深呼吸中慢慢前行。我半搂半抱带她走出甬道口,我们就像走进梦幻中的画境。我们最终站到四处透风感觉完全是悬空的钢架上,我让她感受那种置身高空,又空无一物的空旷之感,那种万籁俱寂的宁静。这期间她始终依偎在我怀里,不吭声,一直不吭声。后来我发现她在哭,我还傻乎乎地以为那是因为幸福。她一边任由眼泪流着,一边问我,站在这么高的地方看向阳店电影院附近的她,是不是根本看不到。我说,能看到,只不过小得像虫子。
是吗,如果我真是虫子就好了。她若有所思地说。
是啊,那样我就可以把你放嘴里吃了。
那样最好不过,那样我就永远和你在一起了。
可我害怕万一有一天你变成了蝴蝶。
我?变成蝴蝶?她说,要变那也不会等到哪一天,要变现在就变。然后就说要从我这里飞出去,飞得远远的。接着,她低头看了看脚下,问我,这烟囱多高?
明天结顶时278米,我们会搞庆典。到时我就在这里放鞭炮,你到铁皮房旁边的蜀葵中向我招手。
好。汤兰兰侧脸瞥我一眼,幸福的脸上已经不再有泪花。
后来我们就地而坐。我们把脚伸向无垠的夜空,相互依偎,一起看星星。我们接吻,一边听着对方愉悦的低吟。再后来,时间不早了,必须得下去,汤兰兰还意犹未尽。我们一起回到水泥管那里进行了长时间的拥抱与亲吻,然后送她回家。路上,我还问她回去会不会挨骂。她很愤怒,还说,骂就骂,谁怕谁,要有本事她就把我骂死。
那可是你妈。我觉得一个姑娘不敢对自己的母亲有这样的态度。
我妈?汤兰兰哼哼一声冷笑,这样的妈世上少见。
“冷暖哪可休/回头多少个秋……没料到我所失的/竟已是我的所有……”陈百强不厌其烦地唱着。我在水里摆动双臂。浴盆里,水流成波,光影变幻,我看着M,m,r,还有那个G,它们一个个从我手腕上的公式里跳下来,像精灵一样在水中跳上跳下,它们在打闹、在嬉笑,时虚、时实,叽叽喳喳,真叫人心烦。
够了!够了——我猛地舔舔嘴唇,想安静,却在暴怒;我莫名地忧伤,却在发狂;我想骂人,却不知道骂谁。因为那时我比其他任何时候都更加炽烈地想着汤兰兰。我想着她绸缎般的肌肤,想着她头向后仰天长叹的样子,接着是那个男孩,费平安那张苍白稚嫩的脸……我的手在水里拨来拨去,突然间我再也受不了了,捧起一捧水泼到自己脸上,又捧起一捧泼向镜中的自己。水滴在雾蒙蒙的镜面上交织、融合,又扑簌簌流下,一滴,接着一滴……我猛地一个翻身跳出浴盆,一丝不挂,穿过客厅长长的黑暗,我要去书房,去写延期开庭的申请。我要去拯救一个少年。
责任编辑 赵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