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7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人民委员会决定,在瑞金建造一座供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苏大会”)使用的大礼堂,同时修建一座红军烈士纪念塔及其配套的红军检阅台、红军纪念亭、公略亭、博生亭等革命纪念建筑物,史称中央苏区“六大建筑”。经过约半年的艰辛努力,“六大建筑”依期或提前竣工。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六大建筑”顺利竣工了,一些干部却因为工程中的贪腐问题倒下了,其中教训令人警醒!
为召开“二苏大会”和纪念牺牲的红军将士,中央人民委员会决定在瑞金建造“六大建筑”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一苏大会”)在瑞金县叶坪村隆重召开,选举毛泽东、周恩来、朱德等63人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正式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为了扼杀红色苏维埃政权于摇篮之中,国民党军飞机经常对中央苏区的中央机关驻地等处进行轮番轰炸投毒,新生的红色政权面临着严峻的生死考验。
为了确保安全,"1933年春,临时中央政府将党政群机关等从叶坪迁至沙洲坝。沙洲坝距叶坪约十几里,这里植被茂盛,隐蔽性强,相对较为安全。1933年6月8日,为了总结苏维埃政权自“一苏大会”以来近两年的建设经验,制定在反对国民党军事“围剿”和经济封锁形势下苏维埃建设新任务,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7次会议,决定在广州起义纪念日,即当年的12月11日,在瑞金沙洲坝召开“二苏大会”。后因一些地方的代表选举工作未能如期完成,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将大会延期至1934年1月21日开幕。为此,会议成立了“二苏大会”准(筹)备委员会,并指定时任中央总务厅厅长赵宝成、中央内务部代理部长梁柏台和毛泽东的秘书谢觉哉3人为委员,由梁柏台担任“二苏大会”准备委员会主任,具体负责“二苏大会”的筹备工作。
7月11日,毛泽东又主持召开中央人民委员会第45次会议。会议决定:为纪念中央苏区历次战役中牺牲的红军将士,在瑞金叶坪建立一座红军烈士纪念塔;与此同时,在红军烈士纪念塔周围修建红军检阅台、红军纪念亭,并建造公略亭和博生堡,以纪念英勇牺牲的红三军军长黄公略和宁都起义领导人、红五军团副总指挥赵博生。此外,为迎接“二苏大会”召开,解决瑞金无大型集会场所的问题,决定在沙洲坝建造一座能够容纳2500人的中央政府大礼堂(以下简称“中央大礼堂”)。这些纪念建筑被统称为中央苏区“六大建筑”,工程具体施工指挥由赵宝成负责。
赵宝成,原名赵成壁,山西五寨人,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上海中共中央机关工作。1931年,他与妻子石澹峰进入中央苏区工作,担任中央工农通讯社副社长等职。1933年,年仅31岁的赵宝成被临时中央政府任命为中央总务厅厅长,负责管理临时中央政府内部事务,为临时中央政府日常运转提供后勤保障,被誉为瑞金的“红都管家”。
根据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中央人民委员会的指示精神,“六大建筑”由梁柏台担任工程总指导,赵宝成具体组织实施,并明确要求“于全苏大会前完全建筑成功”。作为中央苏区的标志性建筑,“六大建筑”工期短、工程量大、要求高,加上国民党的经济封锁,物资极度短缺,建设工作面临较大困难。为确保“六大建筑”按期保质完工,赵宝成专门成立了“二苏大会”基建工程所,并委任总务厅的左祥云为该所主任,具体负责六大工程基建施工;还专门请来中央特科“三杰”之一、在建筑设计上颇有造诣的时任红军总参谋部二局副局长钱壮飞担任“六大建筑”总设计;请精于书法及工艺美术的黄亚光负责图纸绘制;并要求中央总务厅办公室主任袁福清、管理处处长徐毅等人通力配合,具体实施“六大建筑”施工建设。
在苏区军民的全力支持下,“六大建筑”最终如期顺利竣工,成为中央苏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左祥云贪污潜逃,赵宝成等相关负责人被群众公开检举
在“六大建筑“的施工过程中,由于赵宝成、徐毅等人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工程建设出现了严重的浪费现象。更令人气愤的是,还发生了工程所主任左祥云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巨款之事。左祥云劣迹败露后,竟用金钱收买相关人员偷开路条,企图叛变投敌,而徐毅“不但不扣留左祥云,反以管理处处长名义令其出外工作”,导致左祥云得以潜逃。
毛泽东获悉后,极为震怒,当即指示发出通缉令。不久,保卫部门将逃至赣县江口的左祥云缉拿归案。
根据中央审计委员会关于“10月份中央总务厅预算浮开至5千(元)之多”的审计问题线索,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立即组织力量调查左祥云的犯罪经过以及赵宝成、徐毅所犯错误事实。
此时,有不少群众通过《红色中华》揭发赵宝成、徐毅的问题。1933年12月5日出版的《红色中华》第132"期第一版显要位置,登载了《反对虚浮的预算案》和《一个戏台预算180元》两篇短文,公开披露中央总务厅存在工作漂浮和贪污浪费等问题。文中写道:“中央总务厅,今年预算做3000套棉衣,把预算案做好后,就买了许多材料。可是实际所发的棉衣,却只有1000多套,与原来的预算竟差三分之一,结果10000多元的衣料便完全囤积起来。同时,在这发出的1000多套之中,实际上也有浪费的现象。因为在事先总务厅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并在群众中开展自己解决棉衣的群众运动。象(像)这种不实在的预算,我们要严厉反对。”“中府总务厅管理科长(应为管理处处长—引者注)徐毅同志,据说是因为中府人员多,经常有晚会,所以他提议建筑一个戏台。在总务厅长同意之下,徐毅同志做了一个预算。这个预算,骇人啊,小小一个戏台,竟要180元。虽然后来赵宝成同志改为20元左右,但是一开工,到如今已成耗出劳动力90工,要花54块大花边(指大洋—引者注)。在目前战争环境中,为着造一个小小的戏台,竟要花这许多钱,不真个标本的浪费经费的官僚主义者呵。”
约一周后,即1933年12月11日出版的《红色中华》第134期第3版,又发表了署名“耕得利”的两篇短文,文中用大白话,直接列数了赵宝成的错误事实:“中府管理处左祥云贪污了公款,群众来报告总务厅长赵宝成,赵宝成不相信,后来主席团知道了,责成赵宝成去调查,而他用官僚主义的方式去调查,不到群众中去调查。据官僚主义调查的结果报告主席团,说是左祥云没有什么贪污,后来发现确实贪污了百余元,主席要他们将左祥云扣留,但是管理处长徐毅(现已撤差)把左祥云放走(现捉回来了),他是知道左祥云贪污的,却把贪污分子放走,这不但是对贪污分子的自由主义,而且是包庇了贪污分子。我们反对贪污分子,同样反对朽腐的自由主义,这样才能开展我们的反贪污斗争。”另一篇题为《财政支出中另一种浪费——出高价买便宜东西?!》的文章矛头也直接指向赵宝成和徐毅:“最近中央政府做了一些房子,房子是应该做的。但不应当在做房子的时候没有计划,做房子要多少钱?多少材料?都要很详细的(地)计算,免得浪费许多的材料。还有些是不应做的,如飞机洞(即防空洞——引者注)的围墙,粉一次白的,又粉一次灰色的;飞机洞做门,每条(扇)门花去几十元,如苏大飞机洞。俱乐部做起西式凳子,中府总务厅应做起四周五尺宽的桌子来(房子小了都不能进)。这些都是我们不需要的浪费。管理科在购买物料上,也有许多浪费现象。如买石灰,石灰18斤,而我们买石灰,每一毫小洋只买10斤甚至有6斤的;普通市价,土砖每元可买100块,而我们花了1块钱80块。这些都是值得我们纠正的浪费。”
在这样的舆论监督下,赵宝成等人的问题很快就被查得水落石出。
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从快查处左祥云贪污案和“六大建筑”中的官僚主义案件
毛泽东、项英、张闻天等苏维埃政府领导密切关注“六大建筑”建设背后贪污案件的查处情况,亲自听取了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对查处情况的汇报。1933年12月28日,毛泽东还召开人民委员会专题会议,审查对左祥云贪污浪费案的查处结果,对有关涉案人员作出处分,决定撤销赵宝成中央总务厅厅长的职务,对徐毅等渎职官僚分子也分别作出了处分决定。1934年1月4日出版的《红色中华》第140期第2版公布了赵宝成、徐毅等人所犯错误事实:
赵宝成,中央总务厅厅长。他在厅长任内,对于行政费用及管理建筑,从无正确预算与节省观念,用的时候,他不去实际考察,几个月间,浪费达三四千元。浪费之下,必然发生贪污,赵宝成也全无察觉,甚至(对)已发现的贪污犯左祥云,命令他扣留,他也不执行,仅予监视,以致(其)逃跑。在借用群众房子、砍取群众竹木、挖取群众田泥等(方面有)许多未取得群众同意,甚至有强迫群众的行为。这些事实,经人民委员会迭次指示,不能引起赵宝成同志的注意,实属有负职务,予以撤职处分。
徐毅,中央总务厅管理处处长。他是总务厅浪费和脱离群众的直接执行者。当科员左祥云尚在(被)监视之时,适发现左祥云又一较大的贪污事件。徐毅得到报告,不但不扣留左祥云,反以管理处处长名义令其出外工作,使左祥云得便逃跑。他与左祥云贪污案有重大嫌疑。他又擅自放走3个苦工队。徐毅除(被)撤职外,现已拘押询究。
……
此后,根据中央工农检察委员会主席何叔衡的提请,苏维埃最高法院主席董必武又对赵宝成、徐毅、左祥云一案进行了补充侦查核实,又发现了他们一些新的违纪和犯罪事实。为扩大社会宣传和影响,警示教育苏区广大干部,董必武经请示毛泽东、项英等人同意,决定在中央大礼堂举行审判大会,对赵宝成案进行公开审判。
“二苏大会”结束后不到半个月,即1934年2月13日,中央大礼堂临时成为苏维埃最高法庭,主审法官由董必武亲自担任。观众席上,参加旁听的人员达数百人。旁听群众义愤填膺,请求法庭给予违法犯罪人员严厉制裁。
经过长达四五个小时的审理,最高法庭根据毛泽东、项英等1933年12月15日签发的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26号训令,对各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判决结果如下:“左祥云处以枪决;徐毅处以6年监禁,剥夺公民权6年;赵宝成罚苦工1年。”"同时,法庭对总务厅事务股长管永才、中央政府运输司务长刘兆山等贪污腐化案也进行了宣判。
1934年2月18日出版的《红色中华》第151期第3版,详细报道了此次轰动中央苏区的公开审判情况,以及各人所犯的罪行及错误事实:
中府总务厅工作人员左祥云、徐毅等因勾结反动分子,贪污浪费,破坏苏维埃等犯罪行为,被捕拘押,并经开群众大会公审一次,曾志本报,本月13号上午9时,复由最高法院在全苏大会场举行审判,到庭旁听者达数百人。群众对上述破坏苏维埃的犯人极为痛恨,要求法庭给予严格的裁判,计审判达四五小时之久。判定各该犯的犯罪行为如下:
(一)全苏大会工程主任左祥云,贪污公款大洋246.7元。勾结徐毅打介绍信到下肖区,准备有计划的(地)逃跑,勾结反动分子刘良芹、刘良棉买卖路条(良芹卖给左犯路条一张花大洋10元,良棉送左犯逃跑至江口给了5元)。盗窃我们的军事秘密地图去献给白军,并企图逃到湖南组织蒋介石的游击队来进攻苏维埃。又私偷公章和介绍信到于都参加主席团会议,企图做反革命的活动。
(二)徐毅,前任总务厅管理处长,故意放走反革命贪污犯左祥云和已受苏维埃法庭判决的苦工队2名(徐毅兄弟是AB团被杀,徐毅从此反对苏维埃最高领导者毛主席)。贪污逃跑反革命犯李振兹金戒指2个,并俱乐部款9角余,浪费公款不下数千元,官僚主义,施用强迫命令,消极怠工,生活腐化,脱离群众等。
(三)赵宝成,前任中府总务厅长,浪费公款不下万余元,使苏维埃财政受到极大损失。包庇贪污分子,抗拒毛主席扣留左祥云的命令,以致(左祥云)被徐毅放走。明知管永才贪污土砖25元而不报告,明知蓝发轩买布棉花等少了很多而不报告。并且经常与贪污犯吃东西,参加他们的贪污。官僚主义,脱离群众,(对)下级人员的工作毫不检查,给贪污分子以良好机会来进行贪污行为,以至(于)造成如许恶果。
……
以上各犯,经法庭判决,左祥云处以枪决;徐毅处以6年监禁,剥夺公民权6年;赵宝成罚苦工1年。
这就是在庄严的苏维埃法律面前,因官僚习气和贪腐浪费行为而付出的沉重代价!具体负责“六大建筑”建设施工的赵宝成、徐毅、左祥云本是苏维埃建设的有功之臣,转眼间竟成为戴罪之人。中央大礼堂本应是书写他们光荣历史的殿堂,此时却成为他们接受人民审判之地。
中央总务厅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重要机关,其职责之重,事关整个中央苏区军事、政治、经济等诸多方面工作的成败得失。然而,中央总务厅却不幸成为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的重灾区。1931年11月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首任总务厅厅长方维夏,因其对总务工作“热情不高、责任不强”,于1932年1月被调教育委员会工作,厅长之职由刘开接任。1933年4月,刘开因“脱离群众”“在总务厅工作一年多,工作毫无成绩”而被撤职。赵宝成接任厅长之职后,工作积极,功不待言,但在担任“六大建筑”施工负责人期间,他却沾染了官僚主义作风,不做深入细致调查,又轻视群众举报,尤其是对属下失管失教,未能察识类似左祥云、徐毅这样的苏维埃蛀虫,最终酿成大祸,只能自食恶果。
赵宝成受到处分后,先在离瑞金100多公里的铁山珑钨矿采矿场接受劳动改造,后调外贸总局从事运送钨砂的工作。中央主力红军长征后,赵宝成留下坚持游击斗争,出任兴国县委书记,在一次转移战斗中牺牲。1966年,组织上对赵宝成的革命贡献作了全面考察,认为“在他的革命经历中主要表现是好的,在瑞金时所犯的官僚主义错误是属于一时一地的”,遂追认他为革命烈士,此是后话。
1934年10月,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红军主力被迫长征后,苏区人民遭到国民党军队的疯狂报复,许多地方成了“血洗村”或“无人村”。作为红都瑞金的重要红色标记,“六大建筑”自然难逃此劫,其全部惨遭拆(烧)毁,苏区人民参政议政和对革命烈士寄托哀思的神圣之地,顿时化为残垣断壁!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这段历史,对“六大建筑”进行了重建和保护。今天,“六大建筑”不仅是当年中央苏区的标志性建筑,还是中国共产党局部执政实践的历史见证,更是中国共产党形象诠释、推进自我革命的重要场所,成为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的生动教材!""""""""""""""""""""""""""(责任编辑:徐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