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历经千锤百炼,由弱小到强大,从苦难到辉煌,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其一大法宝就是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中央苏区时期,面对国民党反动派的严密经济封锁、残酷军事“围剿”和恶意政治诱导,党和苏维埃制定并执行了一系列党纪、政纪、军纪、法纪等铁的纪律,用铁的纪律铸就了“铁的组织”、“铁的红军”和“铁的作风”,以最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为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深化党纪教育提供了有益镜鉴。
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早在1929年,红军第三纵队政治部就编印过《党员训练大纲》,不仅明确了党纪的重要性,还特别强调了支部的意义,要求支部必须站在党的立场根据事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便“养成平时同志间互相观察、互相监督的习惯”。1933年,中共中央局宣传部编写的《党员须知》中更加明确地指出:“严格的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不执行上级党部决议以及犯了党内认为有错误的其他过失,应由相当的党部予以纪律上的处分。”
“军队要有统一的领导和纪律,才能战胜敌人。”早在人民军队初创时期,毛泽东就敏锐意识到,“军纪问题是红军一个很大的政治问题”,并在1929年把红四军的军纪划分为战时纪律、一般纪律和红军三大纪律,“战时纪律即临阵退却,畏缩不前,违抗命令等可由军官就地枪决”。1930年5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政治部印发《中国工农红军的任务和纪律》,对红军的纪律进一步细化,“红军的纪律……不拿工人、农民的一针一线”,“借了门板、稻草、锅碗要还原处”,“不进人家的内房”,“保护商人营业”,“保护学校教员、学生”,“不乱杀人”,等等。
历史和实践证明,在中央苏区诞生发展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我党坚持问题导向、从严立规立纪的伟大创造。从井冈山时期初步创立“三大纪律”,又提出“六项注意”,继而发展为“八项注意”,每一条都是针对当时红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制定的,都是革命斗争实践的产物。“三大纪律”之中,“一切行动听指挥”,既是军事纪律更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是群众纪律的集中体现;“一切缴获要归公”,是财经纪律也是廉洁纪律。“八项注意”之中,也包括群众纪律、战场纪律、宣传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个方面的要求,如“借东西要还”、“说话和气”、“不虐待俘虏”、“不损坏庄稼”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字数不多,但内涵十分丰富,已基本涵盖了如今党的六大纪律和军队纪律条令规定的主体内容。至此,严明的军纪基本形成,并为建立以“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为基本内容的纪律体系奠定了基石。
苏区时期,确立了着重从思想上建党的原则,强调开展党内教育和党内批评,发布了《政府工作人员要加紧学习》第六号命令,强调“用中央所发的训令、通令、法令、条例等及《红色中华》为教材”,首次把学习教育作为一项硬性任务纳入制度化管理,创办了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和中国工农红军学校,举办短期训练班,开展系统的思想政治理论、纪律条例教育,切实提高苏区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纪律自觉自律能力。
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是中国共产党在苏区创办的第一所正规的中央高级党校。学校集中党、苏维埃和群团力量,对学员进行包括纪律教育在内的培训。学员学习课程内容丰富,主要有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党的建设和苏维埃建设等,既提高了学员的理论水平,又保证了纪律教育的制度性。同时,中共中央局以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为基础成立了马克思主义研究所,明确党员必须与共产国际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是中国共产党重视政治纪律的重要体现。
1933年8月,中共中央组织局要求苏区各省委应经常举办短期训练班,重点对省巡视员、县委训练班的教员和区一级主要干部等党员干部进行纪律教育,告诉党员干部必须清楚共产党是什么,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有哪些,并着重解释党的民主集中制,让参加培训的党员干部较完整地理解了党的纪律内涵。
中国工农红军学校在基层各连部设有俱乐部、读报班、识字班、讲演班,经常开展读报、识字、演讲活动。红军各级指挥官以普通士兵的身份,与士兵一道学习,既学到了文化知识,又受到了纪律教育。1934年2月,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次全国政治工作会议提出“政治工作是我们红军的生命线”,说明思想政治教育在军队同样是至关重要的。
苏区时期,毛泽东、朱德、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及领导机关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从我做起、率先垂范,践行“十带头”、争当“四模范”,形成了以上率下、上行下效、全党守纪的良好局面。
毛泽东严于律己,从不搞特殊,生活上非常简朴。他习惯于夜晚工作,按规定他的油灯可点三根灯芯,可他坚持只点一根。1932年初,中央政府总务处给毛泽东送来了一件新棉袄,他摸着自己身上拆了又拆、洗了又洗的灰白色破棉袄,说它与自己有感情,还可以对付一冬,让总务处长将新棉袄退回发给别的战士。1933年8月17日,毛泽东到江西省长胜县铲田区调查开会时,拒绝厨房加菜,照章缴纳食宿费用。官兵一致、军政一致,“有盐同咸,无盐同淡”,形成了上行下效的勤廉之风。
1934年1月10日,中央颁布的《优待红军家属礼拜六条例》规定:党、苏维埃、后方军事机关、青年团、工会,以及一切群众团体的各级机关,从中央直到乡支部、乡政府,每个党员、每个团员及每个工作人员,凡是脱离生产的,都应参加执行红军家属的礼拜六的工作。为了使这一条例能在全苏区贯彻执行,张闻天召开干部动员大会,发动各级政府机关积极参加礼拜六义务劳动,帮助红军家属解决困难。他身体力行,带头参加礼拜六义务劳动,《红色中华》以《张主席帮助红军家属砍柴》为题作了报道。张闻天等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推动了优待红军家属礼拜六运动的深入开展。
1934年春,随着第五次反“围剿”作战日益激烈紧张,苏区的财政经济状况日益恶化。为全力支援反“围剿”斗争,苏维埃中央政府通过《红色中华》报,于1934年3月13日发出“为四个月节省八十万元而斗争”的号召。中共中央机关博古、陈云、罗迈、邓颖超等23位同志率先倡议响应节省运动。在中央机关的带动下,苏区各省、县、区、乡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红军部队广大指战员和各工厂、企业、商店的工人、店员、职员,都积极行动起来,响应中央政府的号召,投入节省运动。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党和苏维埃建立实行了法制监督、党内监督、政府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等于一体的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尤其注重紧紧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政府、检举身边腐败,让腐败分子如“过街老鼠”无藏身之地。
在党内监督方面,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成立中央党务委员会及中央苏区省县监察委员会的决议》,从中央到地方相继成立了党的监察委员会。在政府监督方面,从中央到地方设有工农检察部、检查委员会或控告局,形成了专门的监督机构体系。在舆论监督方面,在《红色中华》报辟有《红板》、《黑板》和《反贪污浪费》专栏,在《红星》报开设《铁锤》专栏,在《青年实话》设有《轻骑队》专栏等,以舆论监督促使苏区各种消极腐化行为无所遁形。在群众监督方面,在各地交通要道悬挂“工农控告箱”,建立了突击队、轻骑队、工农通信员和群众法庭等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机制,“采用一切方法来鼓励和吸收群众的意见”。
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教育党员,用身边人“血的教训”警示党员,要时刻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和规矩红线。中央苏区时期,党和苏维埃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训令等惩治贪污腐败行为,并将一些要案、大案进行曝光,以案警示,以案明纪,以案为戒。
1932年7月,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出第14号训令,指出:“对苏维埃中的贪污腐化分子,各级政府一经查出,必须给以法律上最严厉的制裁,谁要隐瞒、庇护和放松对这类腐败分子的检查与揭发,谁也要同样受到革命的斥责。”1933年12月,中央执行委员会发布第26号训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明确规定了贪污罪、挪用罪、浪费罪的概念与惩处罚则,使惩治贪污和浪费行为有法可依。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成立后,从严执纪、高压惩治,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震慑了腐败分子,巩固了苏维埃政权。
通过大案要案的曝光,以案明纪,以案警示,以案为戒,使中央苏区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纪律教育,彰显了从严治党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