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标准化的创新,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的现象越来越多。融入标准的专利应当为“必要专利”,因此专利若想融入标准首先应进行必要专利的认定。目前国内还没有针对标准必要专利认定的统一的政策,为促进我国标准必要专利制度建设,本文结合工作经验,对标准必要专利认定的重要性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给出了认定时应遵守的基本原则和认定的具体流程,供大家交流探讨。
关键词:标准必要专利,认定,关键技术,研究与探讨
DOI编码:10.3969/j.issn.1002-5944.2024.19.006
0 引 言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标准化的不断创新,专利与技术标准融合的现象越来越多。我国现行政策规定,融入标准的专利应当为必要专利[1-2]。这就要求开展专利与标准融合工作时应首先进行标准必要专利的认定,但目前对于标准必要专利的认定国内还没有统一的政策。为促进专利与标准融合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实施必要专利认定相关研究成为当务之急。本文结合工作经验,对标准必要专利认定相关的概念和内涵进行了梳理,对必要专利认定的重要性及影响因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标准必要专利认定的基本原则及认定步骤,抛砖引玉,供大家交流探讨。
1 相关概念和内涵
1.1 标准必要专利
目前对于标准必要专利的定义业界尚未达成统一认识。美国高级电视业务顾问委员会对标准必要专利的定义是:在实施该技术标准时,该技术标准专利池中的每一项专利的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都必然会被侵犯,因此该专利为必要专利[2]。欧洲电信标准协会认为“必要”是指:基于技术上而非商业上的原因,考虑到通常的技术惯例和标准制定之时的已有技术状况,制造、销售、出租或者其他处理、维修、使用或实施符合某一标准的设备或方法不可能不侵犯该项知识产权[3]。我国《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指出,标准必要专利是实施该项标准必不可少的专利[1]。
从上述定义可以得出,确定标准必要专利应从技术因素和法律因素方面来判断。在技术上,需要判断技术标准的技术方案与专利的权利要求之间的关系,判断实施技术标准必不可少的需要专利技术且无替代技术可用;在法律上,需要根据授予专利权国家的法律,判定该专利是否为有效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是否符合当地的法律要求等。
1.2 标准必要专利认定
标准必要专利认定是指对某项专利是否为实施某项技术标准所必须的专利进行判断,判断若没有专利的许可,实施技术标准是否会对专利造成侵权进行分析所做的工作。
2 重要性及影响因素分析
2.1 重要性分析
专利具有独占性、排他性等私有属性,标准具有普适性和推广性等公益属性,一旦技术标准与专利结合,技术标准将会受制于专利的私有属性而使其无法实现自身的公益属性。为保证标准公益属性的实现,《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规定强制性国家标准一般不涉及专利,推荐性国家标准涉及的专利应当是必要专利,且若专利未获得专利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作出的专利实施许可声明的,起草时标准草案不得包括该专利的条款、报批时标准草案不予批准发布[1]。因此在技术标准的制定过程中,首先应对计划纳入标准中的专利的“必要性”做出评估和认定,仅在专利为必要专利时才允许将专利技术纳入标准。
2.2 影响因素分析
一个专利是否能够成为标准必要专利至少受技术因素和法律因素的影响[4]。
2.2.1 技术因素
技术因素是认定一个专利是否为标准必要专利应考虑的关键因素,判断一个专利是否为标准必要专利应重点从技术上考虑。认定时应分析技术的必要性,可以通过分析标准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来判断,当标准的技术方案落入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实施技术标准时若没有专利的许可,就会对专利侵权,此时该专利技术对标准实施来说是必要的。分析技术的可替代性,若标准的技术方案存在其他可替代技术,标准应采用其他技术,而不是专利技术。只有技术上存在必要性且无其他替代技术时,专利才有可能成为标准必要专利。
2.2.2 法律因素
法律因素是影响必要专利认定的首要因素。因为专利具有时效性,超过保护期内的专利技术自动成为公众技术,不再受法律保护,只有在保护期内的专利才有可能成为标准必要专利。专利具有地域性,只有在保护地域内,专利技术才能够成为标准必要专利。各国专利法对专利的保护内容不同,专利的权利要求应当符合当地法律要求[5]。
3 标准必要专利认定
3.1 认定的基本原则
标准必要专利的认定应遵循全覆盖原则、等同原则和特定对象原则。
3.1.1 全覆盖原则
根据专利侵权的判定原则,当专利权利要求的每一个技术特征都可以在标准的技术内容中找到对应内容,且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是标准技术方案所必需时,认为标准的技术方案全覆盖专利的权利要求。此时实施标准会对专利造成侵权,认为专利为标准必要专利[6-7]。
3.1.2 等同原则
标准技术方案的相应技术特征相对于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是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相同的功能,达到相同的效果,且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此时认定为等同的技术特征。此时实施标准会对专利造成侵权,认为专利为标准必要专利[6]。
3.1.3 特定对象原则
必要专利的认定应针对特定的专利和特定的标准进行。
3.2 认定步骤
总结归纳标准必要专利认定的研究成果及实践做法,标准必要专利的认定主要包括确定认定基础、法律有效性分析、技术必要性分析、技术替代性分析、得出认定结论、出具认定报告等步骤,流程如图1所示。
步骤一:确定认定基础。本步骤为认定工作准备步骤,需要确定认定主体、需认定的专利和对比的标准。实践中标准必要专利认定主体可能为专利权人、被许可人、专利许可组织、标准制定组织、人民法院或第三方组织等。但由于涉及各自的利益,专利权人、被许可人、专利许可组织和标准制定组织等单方面认定标准必要专利的公正性令人怀疑,人民法院仅在判定专利侵权案件时才可能成为认定主体。因此,由中立的第三方组织作为标准必要专利认定主体可以有效地避免专利权人、被许可人、专利许可组织和标准制定组织为了各自的利益做出不公正的认定,这种方法是目前公认可行的方法[4,8]。标准必要专利认定针对特定的专利和特定的标准进行,需要事先明确出来,实施过程中将通过比对分析标准的技术条款与专利的权利要求来判断。
步骤二:有效性分析。有效性分析主要分析在法律上的有效性,只有在法律上为有效专利的专利才有可能成为标准必要专利。本步骤主要分析专利是否在保护期内、保护地域内、权利要求是否符合当地法律要求等基本问题。因为专利保护具有时效性、地域性等特点,超出保护期或不在保护地域内的专利不受专利法的保护。因各国专利法对专利的保护内容不同,需要分析专利的权利要求是否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只有当专利处在保护期内、保护地域内且权利要求符合当地法律要求的情况下,专利才有可能为标准必要专利,否则为非标准必要专利。
步骤三:必要性分析。必要性指技术上的必要性,标准必要专利的认定主要从技术上认定,本步骤是标准必要专利认定的关键步骤。首先简要分析标准与专利是否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分析两者是否具有共同的技术特征,然后深度分析标准的技术方案与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的对应性,将专利的权利要求与标准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比对,考虑专利侵权判定的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只有标准的技术方案落入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或者两者在技术要求上等同,此时实施技术标准会造成对专利权利要求的全部侵权,这种情况下专利才有可能为标准必要专利,否则为非标准必要专利。
步骤四:可替代性分析。可替代性指技术上的可替代性,本步骤应深度检索分析标准的技术方案是否有替代方案,若标准的技术方案有替代技术方案,标准应采用替代方案而不是专利技术的方案,此时专利为非必要专利。若无替代技术方案,专利为标准必要专利。
步骤五:得出认定结论。根据步骤二至步骤四的结果,得出认定结论,结论为标准必要专利或非标准必要专利。
步骤六:出具认定报告。认定主体结合步骤一至步骤五的结果出具认定报告,认定报告应给出专利号,标准编号、年代号,标准技术方案与专利权利要求的比对情况,标准技术方案覆盖专利权利要求或等同分析的情况,报告出具时间,认定主体和认定结论等信息。
4 结 语
开展专利与标准融合工作首先应进行标准必要专利的认定,只有必要专利才允许融入标准。一个专利能否成为标准必要专利受技术因素和法律因素的影响。开展标准必要专利认定时应首先对技术的必要性和不可替代性进行分析,必要性分析可从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出发,在标准的技术方案中查找对应的内容,分析专利权利要求与标准技术方案的覆盖性或等同性,若标准的技术方案落入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或者在技术上等同,实施技术标准时若没有专利的授权,则会侵犯专利的权利要求,这也是必要性的体现。技术上若存在替代方案,则标准应采用非专利性技术方案。法律方面主要分析专利是否处于保护期内、保护地域内、权利要求的保护内容是否符合当地法律要求等,只有在技术上必须且无可替代,法律上为有效专利的情况下,专利才为标准必要专利,否则为非标准必要专利。
参考文献
[1]中国政府网.《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施行[EB/OL].(2014-01-26)[2024-3-20].http://www.gov.cn/gzdt/2014-01/26/content_2576208.htm.
[2]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 第1部分:涉及专利的标准:GB/T20003.1—2014[S].中国标准出版社,2014.
[3]王玮.技术标准中必要专利的认定[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12.
[4]杨华权.论必要专利的评估途径[J].电子知识产权,2010(5):25-29.
[5]杨华权.论必要专利的评估[J].科技与法律,2010(5):87-92.
[6]360百科.专利侵权判定原则[EB/OL].(2024-03-11)[2024-06-28].https://baike.so.com/doc/6651269-6865088.html.
[7]郭刚,李文宇,黄翠霞,等.标准必要专利的认定原则及诉讼应对策略[J].中国电信业,2016(9):28-30.
[8]王学先,杨异.技术标准中必要专利的认定[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2010(12):504-507.
作者简介
徐静,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产品检验检测。
王法中,通信作者,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标准化。
(责任编辑:袁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