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自然观视域下乡村生态振兴的逻辑理路

2024-12-31 00:00:00张威威
智慧农业导刊 2024年24期
关键词:绿色技术创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

摘" 要:乡村生态振兴以马克思自然观为理论指引,立足于“农民的生态权益”“城乡生态融合”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时代需求而提出。当前,乡村生态振兴面临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三方面的现实困境;为此,从逻辑前提、根本动力、关键举措和必要保障四方面指明了乡村生态振兴的未来进路。

关键词:乡村生态振兴;绿色技术创新;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治理方式

中图分类号:F323" " " 文献标志码:A" " " " " 文章编号:2096-9902(2024)24-0193-04

Abstract: Rural ecological revitalization is guided by Marx's view of nature and is proposed based on the needs of the times of \"farmers' ecological rights and interests\", \"urban and rural ecological integra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a beautiful China.\" At present, rural ecological revitalization is facing practical difficulties in three aspects: production methods, lifestyle and governance methods; to this end, the future path for rural ecological revitalization is pointed out from three aspects: logical premise, fundamental driving force, key measures and necessary guarantees.

Keywords: rural ecological revitalization; green technology innovation; production method; lifestyle; governance methods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5个维度的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乡村生态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绿色支撑,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营造了绿色发展动力。乡村生态振兴也是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实施生态文明战略的有效路径,对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意义。

乡村生态振兴问题本质上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特殊性呈现。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自然观理论,深刻指引我们从根本上消弭乡村生态振兴过程中面临的一系列矛盾问题。换言之,马克思的自然观对于指导乡村生态振兴具有重要价值。因此,在马克思自然观视域下,探赜乡村生态振兴面临的现实困境和实践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 理论逻辑:马克思的自然观理论

乡村生态振兴坚持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出发点,以马克思的自然观为理论基石,尤其是对马克思自在自然理论和人化自然理论的认知与实践。

马克思强调,自在自然不仅包括人类历史前已存在的自然状态,也涵盖人类认知或实践之外的自然领域。尽管人类社会的发展在不断改变和塑造自然,但仍有广泛的自然未被人类活动所触及。这部分自然存在于人类历史的背景之下,但与人类的直接活动相对独立,同时为人类的活动提供前提和必要条件。马克思在其不同著作中对“自在自然”概念采用了不同的表达方式。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自在自然”被描述为“人们所处的各种自然条件”,而在《资本论》中,“自在自然”被描述为“人的周围的自然”和“外界自然条件”。总体而言,自在自然就是指为人类活动提供必要活动条件的客观物质基础。同时,自在自然具有自身的特性。一方面,自在自然具有客观实在性。马克思指出:“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1]”也就是说,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即自然界,工人将无法创造任何东西。因此,自然不仅是一个存在于人类意识之外的客观实体,还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的物质基础,它独立于人的意志,并非人的主观意识所能随意改变。

另一方面,自在自然具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性。马克思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1]”这里的尺度就是指自然固有的规律性,自在自然是人类活动的物质前提与基础,人类活动必须遵循着自然的客观规律。人类为了满足自身需求与目的,必须按照自然的规律进行劳动实践。因此,人类在其实践活动中,必须遵守自然的客观规律,这是人类能够有效并持续地从自然界获取资源并转化为社会价值的前提。在此基础上,人类使得其实践活动既满足自身的目的性又合乎自然的规律性。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首次提出“人化自然”的概念,即“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只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2]。因此,作为被人类改造过且彰显人的感觉和感性而存在的人化自然由此诞生。人化自然彰显了人与自然及人与人的双重关系。一方面,人在改造自然并使自然成为适应于人类发展的对象的同时,人类依赖自然界展示自己的本质力量。马克思指出:“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3]”也就是说,人在劳动实践中,以自然作为现实的、感性的劳动对象,确证和表现了自己的本质力量。另一方面,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的反应。马克思认为:“你对人和对自然界的一切关系,都必须是你的现实的个人生活的、与你的意志的对象相符合的特定表现。[4]”简言之,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反应。可见,人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和文化观念深刻影响了人类利用自然的方式,也反映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塑造了人类对待自然的态度和行为方式。

2" 需求逻辑:乡村生态振兴的时代价值

2.1" 乡村生态振兴满足农民生态环境权益需求

生态环境权益是指人民群众在对生态环境的价值诉求中维护自身权益从而得以生存和发展的一种新型人权观[5]。生态环境权益是人生存所必需的基本权益。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生态环境权益的基础保障,人与自然相互影响,共生共荣。恩格斯指出:“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6]”人类产生于自然界,自然为人类提供无机的身体、生存的基础,并和自然融为生命共同体。同时,自然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需要人类的守护,人类理应在合理掌握自然法则规律下保护自然、改造自然,使得自然内在的环境效益反作用于人类。乡村生态振兴就是要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进而确保乡村美好生态环境。乡村美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为农民提供有益的生态价值,并在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的指导下将生态价值转化为多重社会效益,进而有助于乡村社会实现生态、经济等多维度的发展。因此,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有利于人与自然生态环境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进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最终满足农民生态权益的基本需求。

2.2" 乡村生态振兴促进城市乡村生态融合

乡村生态振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其本质上是指自在自然与由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所塑造的人化自然的内在和谐。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的和谐共生是城乡生态融合的重要保证。物质循环畅通与否是保障城乡生态融合的重要动力。城市与乡村的物质循环不顺引致城市与乡村的生态对立。要使得城市与乡村物质循环顺畅必须保障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的内在统一,即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的和谐统一。尽管在马克思的理论视野中,自在自然与人化自然所处地位不一致,但都属于不可或缺的重要关注领域。自在自然作为纯粹自然具有“无”的性质。人化自然是指人的现实的自然界,是人使自然合乎人的目的而有意识改造后的自在自然,体现人的能动性和受动性。自在自然是人化自然的前提和基础,人化自然是自在自然的目的和归宿,二者不是对立矛盾、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相辅相成、和谐共生的关系[7]。因此,乡村生态振兴在促进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的基础上,确保了城乡之间物质循环的畅通,进而实现了城市与乡村生态融合。

2.3" 乡村生态振兴是实现美丽中国的关键

乡村生态振兴,尤其是在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方面,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程度,这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美丽中国战略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论述中可以看出,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核心内容与价值指向。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生态制约问题,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提出是党对全社会文明发展的生态转向,而乡村生态振兴是积极回应党和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大战略。面对新时代乡村日新月异的发展变化,新一轮的乡村生态需求与科技、产业、教育等互相融合,既推动了农民生产生活的改变,加快了农民思维模式的转换升级,为促进乡村社会文明发展提供新动能。因此,在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基础上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快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不竭源泉。

3" 现实逻辑:乡村生态振兴的现实困境

3.1" 生产方式:绿色科技创新水平低

在马克思的著作中,生产方式被理解为作为技术性操作的直接生产过程,即技术生产范式或生产手段。作为推动我国科技核心竞争力的新型技术生产范式,绿色科技创新兼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对维持生态环境平衡和乡村生态振兴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当前,我国乡村经济社会面临人口、资源和环境不平衡问题,整体工业水平落后,必须依靠绿色技术创新才能走出经济效率低和不可持续性的乡村发展模式。就绿色技术创新对于乡村生态振兴的作用而言,主要体现在绿色技术创新是乡村企业快速成长及乡村生态振兴的关键因素。首先,它通过研发环保型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进而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其次,绿色技术创新能够优化生产流程,减轻环境负担,促进农业清洁生产,从而实现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但是,目前我国乡村绿色技术创新存在发展水平低,城乡区域发展水平不平衡的问题,成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障碍。

3.2" 生活方式:消费模式绿色化程度低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消费是指引导消费者在其生产与生活方式中,遵循环保、合理与科学的原则,以促进身心健康及环境保护的消费理念。这种消费方式通过绿色及低碳的生活方式呼吁公众反对奢侈和浪费,鼓励每个人都能在日常生活中做出环保的选择,从而共同促进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其主要涵盖适度健康消费、低碳循环消费、公平消费和文明消费4个方面。当前,乡村生活方式的弊端主要体现在消费模式的绿色化程度低,甚至产生消费异化问题。消费异化是指“为补偿自己那种单调乏味的、非创造性的且常常是报酬不足的劳动而致力于获得商品的一种现象”[8]。消费原本是达到快乐的手段,现已成为生活的目的和价值观念。随意抛弃仍然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和毫无必要的更新换代,畸形的社会地位和心理追求成为当代社会消费的主流目的。而绿色消费模式是对抗消费异化的新型消费模式,具有经济消费、清洁消费、安全消费和可持续消费的特征[9]。绿色消费模式是节约资源、减少污染;绿色生活、环保选购等“5R”原则的具体体现。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于2016年印发《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并提出要积极引导居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发布《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对促进各领域绿色消费做出详细部署。在乡村不同领域部署的绿色消费模式,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和完善乡村生态文明制度政策体系打下坚实基础。但是,目前由于乡村绿色消费政策启动时间晚,绿色消费理念的普及度不高,导致乡村社会消费模式绿色化程度低,阻碍了乡村生态振兴的进程。

3.3" 治理方式:生态环境治理方式问题突出

当前生态环境治理方式的问题突出,是阻碍乡村生态振兴的一大短板。一是乡村生态治理目标不明确。治理目标不突出,引发治理主体能动性不足。只有回到最基本的原则,去研究人及其恰当的最终目的,才能更好地治理生态环境问题。二是乡村治理手段单一化。不同乡村区域民风民俗各异,在不同时间段的生态环境问题具有不同特点。因此,乡村生态环境问题的治理工作要综合考虑不同乡村区域的特点和需求,如果都采用类似的治理手段势必会导致收益有限。三是乡村治理主体一元化。治理主体一元化指以政府主导的治理主体,是一种集权式的治理模式,表现为各个主体之间尚未形成共治合力。因此,其他治理主体由于缺位而丧失自主参与治理过程的积极性,导致乡村政府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出现诸多“越位”情况,进而存在“管不好”和“不该管”的问题。

4" 路径逻辑:乡村生态振兴的未来进路

4.1" 逻辑前提: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和根本保证,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逻辑前提。坚持党的自我革命,提高党的领导力,加快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进程。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特征。勇于自我革命是确保我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的主心骨。通过不断自我革新,提升党对乡村生态环境管理的领导能力。中国共产党唯有提高领导能力,发扬革命精神,才能矢志不渝地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乡村生态振兴,进而才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4.2" 根本动力: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

绿色技术创新是驱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根本动力。要紧紧抓住科技革命和数字革命攻坚时期推动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一是要通过政策顶层设计系统谋划,聚焦乡村绿色技术创新。现有与绿色技术创新相关的政策主要关注点是大众化的绿色技术创新,需要进一步将政策聚焦在颠覆性绿色技术创新层面。因为颠覆性绿色技术是真正核心稀缺品,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键技术。因此,要充分发挥政策创新对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加强乡村系统布局与颠覆性绿色技术创新相关的基础设施服务和组织建设。二是积极鼓励乡村企业家提升绿色技术创新意识。企业家的创新意识是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前提。因此,要激发企业家的创新意识,提升企业家在组织、管理决策等方面的创新意识,进而积极影响乡村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水平。

4.3" 关键举措:鼓励乡村绿色消费模式

绿色消费模式的转变是实现乡村生态振兴的关键举措。而财政政策是实现乡村绿色消费模式转变的重要政策机制。为加速乡村消费模式向绿色转型,应增强对绿色产品的补贴,并采用差异化补贴策略以适应不同绿色产品的特性。如对于如绿色农产品和绿色家电,应采取差异化的补贴方式。对高污染消费行为征收环保税,有助于将消费行为产生的外部成本内部化,推动消费者选择环境友好型消费模式。这种策略的实施,不仅促进了环境保护,还通过政策激励措施调整了消费结构,为乡村生态振兴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路径。

4.4" 必要保障:推动治理方式绿色转型

乡村地区人与自然环境矛盾突出,人与自然关系的复杂性也为乡村生态振兴带来多重挑战,亟需精准的环境治理方式来解决人与自然的生态矛盾问题,即生态环境治理方式需要绿色转型。一是明确乡村生态治理目标。乡村生态治理目标应是以农民利益为中心,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和满足农民日益对于美好生态环境质量的需求。二是采用先进的治理手段。可以通过城乡融合式治理手段化解城乡人与自然的矛盾问题,促进城乡生态关系协调均衡发展。此外,在生态环境治理过程中善用先进数字技术,数字技术对促进生态环境治理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生态环境网络监测方案的落实,数字技术有助于提升生态环境的感知能力,加快建设生态环境管理平台和整合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以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10]。三是确保多元协同的乡村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多元协同共治是指改变传统乡村政府一元治理模式,引进企业和公众等治理主体,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三者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模式。三者存在紧密的动态化和整体化联系。三类治理主体职能定位不同但是可以互相配合,政府、企业和公众分别担任监管者、履职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5" 结束语

乡村生态振兴不仅是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历史必然,也体现马克思自然观在新时代的最新实践。乡村生态振兴战略的实施,不仅是对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的继承与吸收,为全球环境治理提出了中国方案。乡村生态振兴战略有力推动了国家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开辟了新的路径,预示着新时代社会生态文明转型的到来。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58.

[2]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91.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10.

[4]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47.

[5] 周心欣,方世南.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环境权益观研究[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20(1):23-31,111.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10.

[7] 王伟,刘陆鹏.马克思自然概念的形成过程、双重内涵及其辩证关系[J].河北学刊,2021,41(3):68-73.

[8] 本·阿格尔.西方马克思主义概论[M].慎之,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9] 湛泳,汪莹.绿色消费研究综述[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8,42(6):46-48.

[10] 魏春城,林治宇,赵晨,等.数字技术赋能绿色低碳发展的举措与建议[J].环境保护,2022,50(20):28-30.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21ZDA087)

作者简介:张威威(1993-),女,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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