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普通群众在遇到急难问题时,大多数都会选择打“110”向公安机关和民警求助。那么,作为一名派出所民警,在执法办案和日常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时,你通常会向谁求助?是领导、老民警、同学、法制部门,还是网络、专业书籍、公安报刊?请说说你的相关故事。
江西省广昌县公安局曾润华:习惯向法律专业人员求助
今年8月,辖区居民吴某来到派出所报案,称其妻子李某在外地多年,与一男子同居并生有一子,要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吴某只有该男子的微信、居住地以及两人在某市务工等证据信息。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我告知吴某,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既然有证据,就直接去法院上诉。
第二天吴某又来了,说派出所应该立案查处。我查看了法律条文,还是有些拿不准,于是向身为法官的同学求助。他告诉我,重婚罪可公诉也可自诉,根据受害人提供的证据情况,可到公安机关报案,也可到法院上诉。刑事控告,只需提供初步的犯罪事实即可;而法院起诉要求受害人提供的证据达到清楚、确实充分的程度。现实中,一般的受害人无法做到这一点,举证难度非常大。即使受害人到法院上诉,因为证据不足,法院也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同学的一席话,让我受益匪浅。随后,我依法为吴某办理了立案手续。
我曾经向法制民警请教过如何区分“赌博”与“娱乐”,向检察官请教过“涉案财物的移送和处理”,也向律师朋友咨询过“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在基层一线执法办案,遇到法理上的盲区和短板,我已经习惯向法律专业人员求助和学习,毕竟执法办案是以“法律为准绳”。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包头东车站派出所李响:身边有个“扫地僧”
“刘叔,你说这邓家营子村和南海子村谁也不管这个涵洞积水的问题,该咋办呀?”“刘叔,二道沙河站这么远,从哪走最快?”“刘叔……”同往常一样,作为一名新警,我又开始不停地跟刘叔请教工作上的各种问题。
刘叔是个“奇”人。刚来所里见习时,警校科班出身的我一直对这个不戴警衔、满头白发的“老头儿”不以为然,每天都摩拳擦掌地打算干一番大事业。可是,没过多久,繁重、枯燥、复杂的线路基础工作就狠狠地给我“上了一课”。秋季降水增多,辖区多个涵洞积水,导致车辆行人无法通过,容易引起横越线路情况。特别是有一个涵洞处在两个村庄交界处,我多次与他们联系,也没能确认抽排积水的责任问题,无奈之下,只好找领导求助。但是,所领导只是带着蒙娜丽莎般神秘的微笑,送我一句:“找刘峰。”
找刘峰?刘峰是谁?经过一番打听,我才知道隔壁屋那个不起眼的白头发老头就是刘峰。他今年64岁,本来已经退休了,但因为干了16年的线路工作,对辖区线路了如指掌,退休后在领导的邀请下被返聘回来,是所里名副其实的“扫地僧”。得知这些以后,我赶忙找刘叔请教。
听完我的问题,刘叔没有直接点出方法,而是一步步帮我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和解决的思路:“你看,没人清污是因为觉得是负担,只需要跟护路部门协调一笔日常清污费用,抵消他们的人力成本,这样两个村子都会争着做这件事。”“还有这个地方经常发生火情,是因为运煤车颠簸会撒下煤屑,光清理路面的话治标不治本,必须协调市政部门做好道路养护。”
在刘叔的指点下,我一点一滴地学习线路工作知识,学会如何与铁路单位和辖区群众打交道。从那以后,刘叔就成了我的“求助热线”,但凡遇到线路工作上的疑难问题,我都会找他帮忙,而刘叔也愿意把自己的经验传授给我。我们两个所里“最老的”和“最小的”民警,成了实实在在的忘年交。(汪睿整理)
内蒙古托克托县公安局古城派出所闫雯琪:我是怎么“摇人”的
我是一名农村派出所的民警,是最直接面对群众、面对矛盾的群体。随着“派出所主防”要求不断深化推进和服务理念的不断提升,派出所民警管的事更多了,处理矛盾纠纷的要求也更高了。随之而来的是需要我们基层民警要有与之匹配的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遇到自己知识外的问题或者解决不了的问题,我会主动“摇人”。首先从网络“摇人”,利用网络的便捷,搜索法律条文、真实案例、司法解释等,综合分析,让问题的解决有法律和判例依据。同时,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受限于派出所的技术和业务水平,遇到寻找嫌疑人、案件定性或者办理困难等问题,也会寻求局业务大队的帮助,甚至是依托“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机制,寻求市级公安机关的技术支持。此外,在面对群众困难的时候,自己又没有管辖权,也会“摇”自己相关的朋友、同学等,为群众“开个后门”。总而言之,我们面对的问题是多元化的,我们“摇人”也是多方面的。将我们自身的资源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时,我们的资源就转化成了群众的资源。这是一个正向的转化,也符合我们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库尔勒公安处若羌站派出所夏博:工具书是我执法办案的“求助热线”
我是一名入警8年的民警,从事内勤岗位。在日常工作中,我经常也会参与执法办案。入警第一年,我一遇到问题就会请教比我早入警5年的师傅。有一次,师傅语重心长地跟我说:“你是不是喜欢吃‘现成饭’?怎么一遇到问题就马上问别人?你应该先自己学习,否则这样不假思索地照搬照抄答案是进步不了的。”从那以后,我下决心改变以往的做法。我利用业余时间阅读工具书,总结梳理出《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常用法律法规中关于时间、期限的规定,并记录在笔记本中,加深了记忆。在办案过程中,遇到法条适用、程序选择等疑问时,我一般先查阅工具书,联系法条前后的条款项进行分析,很多问题往往都能迎刃而解。如果还有疑惑,我会致电法制部门。在这个过程中,我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了提升。
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长丰派出所郭军峰:“警务课堂”是我的得力助手
说起自己的“求助热线”,不得不提办公桌上那厚厚一摞的《派出所工作》杂志。刚参加工作时,有很多东西不懂,除了向领导、前辈们学习,我还利用业余时间阅读相关专业书籍。记得2009年的一天,我无意中翻看到一本小巧精致的杂志《派出所工作》,立即被杂志丰富的内容吸引,尤其是“警务课堂” 和“柳警官信箱”栏目,让人眼前一亮。“柳警官信箱”每期解答各地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惑与难题,如“关于办理赌博案件的三个问题”、“如何区分殴打他人与故意伤害”、“这种‘变钱’行为是盗窃还是诈骗”等等。“柳警官”用深入浅出的语言,专业细致严谨地分析案件,让阅者茅塞顿开。而“警务课堂”中的“缉捕三十六计”联系实际案件,借用典故讲述如何巧妙侦办案件,还有就如何做好社区警务工作、侦查办案工作整理汇编的常见问题的应对办法,都提供了特别大的借鉴作用,尤其是对我们这些刚参加工作的“小白”来说更是甘霖喜雨,滋润心田。时至今日,这些文章对我的工作仍有很大的启发。每每遇到急难困惑时,除了向领导以及前辈请教,我还会时常翻阅这本杂志,以此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
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香洲分局东风派出所李光兴:我的“九阴真经”
从警30多年,兜兜转转去过多个基层所队。既然是基层,执法办案就是主业。但同样是执法办案,不同的单位,执法办案涉及的法律又有所差异和侧重。
前些年,我从一个派出所的社区民警转岗到另一个派出所担任消防民警,日常除了参加所里的值班备勤外,主要工作是管理消防和特种行业的企业、单位,办理消防、行业管理中查获的案件。公安机关主管的特种行业有好几个大类,每类行业都有自己独特的法律法规,且大多数的行业不单有国家统一的法律,公安部和省、市还有相应的规章或者实施细则,消防业也是如此。珠海市是经济特区,有比较充分的制定法规规章的权限,因此,很多行业还有市里自己的规章。这么多的法律法规,要想全部熟记,是不大可能的。
为了尽快适应工作,我将网上找到的消防和各个行业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都打印出来,装订成小册子。工作之余,我时不时把小册子找出来学习。执法办案过程中,碰到不明白的问题,随时翻阅这本小册子,和同事一起讨论研究。为方便大家随时使用,小册子平时就摆在我的办公桌上。一天,不知是哪位“好事”的同事,用钢笔在小册子的封面上写上了“九阴真经”四个大字!后来,工作中再碰到什么疑难问题,大家就开玩笑说:“快把老李的《九阴真经》找来学学。”
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陈家镇派出所陈飞帆:"法制部门是我的坚实后盾
在基层派出所的执法工作中,疑难问题如荆棘般不时出现,而法制部门是我的坚实后盾。
记得一次办理一起新型网络诈骗案件时,犯罪团伙的作案手段隐蔽复杂,他们利用多个虚假网络平台,通过层层嵌套的交易模式实施诈骗,受害者众多且分布广泛。我们侦查许久才锁定了部分嫌疑人,但在收集整理证据、确定罪名以及法律适用方面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难题。
这些问题像一团乱麻缠绕在我心头。我知道,稍有差池,就可能让罪犯逃脱法律制裁。于是,我带着厚厚的卷宗敲响了法制部门的门。法制部门的同事认真倾听我的讲述,仔细翻阅每一页资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针对证据收集,他们指导我从网络交易记录的提取规范、电子数据的固定与保全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在罪名确定上,他们指导我详细对比分析了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相关罪名在这种新型犯罪模式下的契合点;对于法律适用,更是帮助我从立法意图、司法解释以及类似判例等多维度进行了剖析。
最终,在法制部门同事的专业指导下,那团“乱麻”渐渐被理清。我们成功将这个网络诈骗团伙绳之以法。这次经历让我深刻地认识到,法制部门对于基层执法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也为我今后办理类似疑难案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歌乐山派出所岳保玲:不同的难题,不同的求助渠道
作为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接触的人形形色色,遇到的问题各种各样。就我个人而言,求助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是查阅法律图书。群众求助的内容常常涵盖民事方面的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劳资纠纷、土地纠纷等,这要求基层的执法民警必须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因此《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等部门法律法规成为我书柜的一部分,遇到不明白的就翻阅法律书籍,这样向群众提出的解决方案也更具有说服力。
二是向领导和相关部门求助。对于一些日常工作中的流程及处置问题及时向领导及上级部门请教,避免因自己的经验不足和处置能力水平问题引发负面效应。
同时,如果确有必要的,则向党政机关部门求助,获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双方互相协作,信息互通有无,切实将问题解决到位,尽量不留后遗症。
安徽省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张兵:疑难案件可向法制部门请教
作为基层一线的办案民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常常遇到一些令我们束手无策的问题。记得前不久,两名妇女发生争执并互殴,占了上风的女子欲驾车离开。另一妇女的丈夫驾车追上,狠狠朝着驾车女子的车尾撞了上去,造成女子的车辆受损严重。民警到达现场后,进行了询问。但男子始终称是因驾驶中操作不当导致的,并非主观故意。其他的外围材料又不能证实。为此,民警向法制部门的同志请教。在法制会商中,法制部门提出办案单位可以做一项车辆性能检测鉴定,若驾驶室所有操作杆正常,这样便可以反向证实。也正因为有了这份司法鉴定,男子才如实交代是自己赌气撞了对方的车辆。该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也得以成功起诉。
主持人:当前,基层警务工作对民警专业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此次聊天中,各地派出所民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享交流了自己遇到疑难问题的“求助”途径,相信会给大家一些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