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从古至今都在人类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饲养宠物最早可追溯至原始狩猎时代,有着深远的历史根脉。众所周知,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而猫则更被文人墨客、宫廷皇家所喜爱,例如诗人陆游、明世宗嘉靖帝、清朝名臣张之洞等,陆游更是在诗中写道“溪柴火软蛮毡暖,我与狸奴不出门”,描绘的是在下雨天,柴火和毛毡都很暖和,我和猫儿在家里不愿意出门。这一幕是不是很像我们现代人在家撸猫的样子?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精神情感的需求日益重视,基于玩赏、陪伴等目的饲养宠物的人数逐年增多,甚至不少人将宠物视为家庭成员中的重要一分子,以“视如己出”的孩子待之。然而,随着城市化不断推进,宠物遗弃、宠物伤人等事件频发,宠物饲养问题已经被社会公众高度关注。如何对待与饲养宠物,既能使它们为人类提供幸福感的同时,又能有利于促进良好社会秩序的构建,是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我们为什么如此喜欢猫狗?德国心理学家约翰娜的研究表明,对宠物的依恋与童年创伤和社交焦虑有关,属于不安全依恋类型的人,往往与宠物的联结更强,同时拥有更少的社会支持,以及更高的孤独感和抑郁。根据韩国学者的研究,“宠物”一词在韩国目前演变为了伴侣动物,以显示它们对人类的重要性。国内的相关研究也证明了,处于不安全依恋类型的人更倾向于养猫,以及认为养宠物对缓解焦虑、抑郁情绪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国内已经有不少机构将宠物应用于心理问题的干预治疗中,即动物辅助疗法。
作为宠物的猫狗,具有道德地位吗?是否可以对咬人的狗进行安乐死?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答案关系到对待宠物的具体措施。具有道德地位的实体是指可能在道德上受到伤害的,值得人类做出道德考虑的实体。近日,有学者对宠物道德地位感知进行了相关研究,结果表明,人类对猫狗这一类宠物,具有更高的道德地位感知,我们认可其对感受快乐或痛苦的能力,这会帮助人类与其建立起更深的依恋关系,从而进一步加强对动物的同理心,形成人宠关系的良性循环。
我们对宠物道德地位的认可,说明了人宠关系逐步“拟人化”,即在与宠物的长期相处中,将其视为自己的生活伴侣,出现为其过生日、买衣服等拟人化行为。而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是随着空巢青年的增多,年轻人无法再像老一辈那样,从地缘和血缘关系中得到足够的支持,因此宠物成了都市年轻人社会支持系统中的重要一部分。
当猫狗的功能从传统的“捉老鼠”和“看家护院”,转变为以陪伴为主的“伴侣动物”,社会和个人对待宠物的态度也需要有所改变。
养宠是为了满足人类的精神需求,带给人类精神健康积极的帮助,但是也不能因为养宠物而干扰了公众的正常生活,如何保障社会公众在公共场所与宠物共处时的安全问题,要依靠完善的养宠机制和养宠人自身的公德心。
不可否认,宠物管理涉及部门众多,监管难度大,一直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都出台了相关的养犬管理条例,但内容大多局限于犬的品种、数量,以及养狗证的办理等,针对宠物主人的限制较少。
国外针对这一问题,制定了十分严格的宠物主负责的法律条例。例如在德国的某些地区,在买狗之前有关部门会对养狗人的居住环境、养狗动机、经济状况等进行一系列的考察,通过者还需要签署法律文件;除此之外,还需要为狗办理相关证件,定期接种疫苗,以及购买强制的狗损保险,以用于赔偿狗咬人后的支出等,否则将会面临1万至5万欧元不等的罚款。由此可见,严格的养宠机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宠物产生的社会问题。
文明养宠的关键还在于宠物的主人,宠物主人将宠物视为“伴侣”“孩子”,不仅要享受因此所带来的心理愉悦、满足、安全感,更要懂得为自己的“家庭一分子”尽到相应的义务。例如在公共场所注意拴狗绳、戴嘴套,在平时对宠物进行社会化教育等,对于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来说,这些措施可以有效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并一定程度上维护公众的安全感,减少他们因宠物出现产生的担心和焦虑。
文明养宠的关键在人,文明养宠最终是为了人。制定严格的制度,是国家秩序的体现,养宠人遵守相关法规制度,则是其公德的体现。因此,在文明养宠中,秩序与公德缺一不可,遵守秩序下的公德,既有利于减轻社会公众在与宠物共处时的不安全感,增加社会对宠物的接纳度,又对营造和谐、安全、健康的公共环境,建设新时代宜居社区、维护公众精神健康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