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主要探讨中国式现代化如何通过新型城镇化道路实现空间正义。空间正义是都市马克思主义者对资本主义城市化过程中发生的空间失序等问题进行批判性分析后形成的价值取向。本文则分析了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空间失序问题,并结合案例论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式空间正义的实现路径。
[关键词]空间正义;空间失序;新型城镇化;城市更新
一、何谓空间正义
“空间正义”这一概念的诞生与“都市马克思主义”这一研究流派的兴起密切相关。20世纪70年代,城市化和工业化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城市问题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焦点,马克思主义者也开始关注城市空间的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空间不平等问题。最终,以列斐伏尔、大卫·哈维、爱德华·索亚为代表的都市马克思主义学者,通过对城市发展规律以及城市空间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的分析,指出了资本主义对城市空间的塑造和控制。而列斐伏尔的《日常生活的批判》和《空间的生产》、哈维的《资本主义的空间重组》以及索亚的《精神与城市》等著作,也都成为都市马克思主义流派的代表性作品。对于这一研究流派的诞生,著名地理学家理查德·皮特评价道:“马克思主义者拯救了地理学这一濒临灭绝的、无足轻重的、即将沦为区域科学的附属的学科。[1]”
在这一背景下,都市马克思主义者提出了“空间正义”的概念,将其置于对资本主义城市化过程中的空间不平等问题的批判性分析之中。空间正义被定义为对城市空间中的权力、资源和机会分配的公正性的关注,强调社会组织和城市规划对不同社会群体的影响,并倡导通过城市规划和政策干预来实现更加平等和包容的城市空间[2]。都市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城市作为特定区域内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聚集体,既是资本积累最为集中的地方,也代表了社会关系的粗暴浓缩”[3],而资本主义的城市化过程导致了城市空间的私有化、商品化和分割,加剧了贫富差距、社会排斥和环境不公等问题,具体地说,他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城市空间非正义现象及其根源做出了批判:
一是对城市空间价值非正义的批判。都市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资本主义城市规划过程中存在城市空间价值的异化,片面追求交换价值,忽略使用价值,同时,不同群体的多元价值选择没有得到平等对待,未能构建有利于每个人发展的空间价值系统,导致弱势群体的生存空间受到压缩,而这种压缩又加重了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领域的被剥夺感,最终导致社会不良情绪滋长和社会矛盾加剧。
二是对城市空间生产非正义的批判。都市马克思主义者指出,由于资本增殖和创造剩余价值在城市空间进行,所以资本积累驱使下的激烈的空间争夺成为常态[4]。具体地说,资本主义城市空间生产者的目标是实现资本增殖而非人的自由和全面的发展,他们占据了优势地位,拥有优质空间,同时,通过建造(围墙、栅栏、监控设施等)物理障碍以及推行(教育、就业、医疗等)社会制度和政策等手段,将不同群体或阶级分割开来,形成空间上的歧视和压迫。
三是对城市空间分配非正义的批判。由于资本主义之下,资本不仅全面控制了劳动者的生产,还全面控制了劳动者的消费,这种双重控制制造了巨大的贫富差距,最终导致城市空间供给在扩大的同时,贫民的空间需求却在不断下降,最终牢牢固化了西方都市常见的“富人区——贫民区”矛盾,这种“由不平衡地理所引致的空间等级性与阶级性,已给无数‘空间人’造成了生活与精神上的困窘”[5],也构成了都市马克思主义抵制资产阶级空间分配的核心议题。
二、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空间失序
在过去的数十年间,中国无疑是世界上城市化进程最为迅速和显著的国家之一,在这一过程中,城市不再作为一种固定的、静止的、容器式的空间而存在,它本身成为一种能够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社会关系和利益结构的建构性力量。我们需要看到的是,尽管我国城市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然而我国城市中的各类空间失序问题也随着各类生产生活实践的推进逐渐暴露出来。
(一)城市空间中的权力失序
空间是公共生活形式的基础和权力运作的基础,而权力是影响空间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6]。在我国,城市空间权力属于公共权力,它在运行中承担着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大责任;而地方政府作为城市空间构建中的权力主体,其决策行为深刻影响着空间的开发规划、建设升级及持续维护。然而,在城市化迅猛推进的浪潮中,部分地方政府官员因政绩观念偏颇,过度聚焦于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错误地将城市空间的规划与建设视为政绩展示的工具,盲目上马建设项目,随意设立和建设工业新区和旅游景区,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还给地方财政增添了严重的债务负担,对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和更新造成了更加持久的负面影响,既危害到当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违背了空间正义中保障民生福祉的基本原则。
(二)城市空间中的规划失序
我国的城市空间规划在历史上曾受到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在这段时期,城市规划主要服务于国家整体经济计划,加之当时国内关于空间规划的理论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城市规划往往侧重于生产空间的布局和建设,对城市功能分区、交通体系及居民的多维需求等方面的考虑相对不足。在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内,我国的城市规划又面临过管理机构分散、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和规划数据的获取、处理及分析能力不足等实际困难。以北京某科技园区为例,由于在规划过程中过于强调不同分区的专业功能,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园区中工作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造成了通勤便捷性和就餐便利性的不足以及公共活动空间的缺乏等问题,从而给他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不便。
(三)城市空间中的运行失序
随着中国城市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大量增量开发与存量更新的同时进行,在城市运行的过程中,早期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排水系统等逐渐达到使用寿命,加之设计标准可能已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需求,导致频繁出现故障;同时,建筑物外立面也将随着时间流逝出现诸如墙体剥落等问题,不仅影响居民生活品质,也破坏了城市美感,加剧了城市景观的恶化。
另一方面,城市空间的扩张不可避免地伴随着流动人口的增加和人口架构的复杂化,这也导致传统社区凝聚力逐渐减弱,社区活动组织难度增加、居民参与度下降;一些老旧社区还因缺乏有效管理和维护资金,逐渐沦为“弃管小区”,基础设施破损严重,环境卫生状况恶化;同时,不同群体之间的文化差异和利益冲突日益凸显,给社会治安管理带来了新的难题。
三、中国式空间正义的实现路径
2024年4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街道民主村社区考察时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党和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老百姓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7]”今天,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突破66%,城市空间生产与再生产的正义问题直接关系着人民的生活福祉,深刻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的稳定、和谐与繁荣。面对这一问题,中国共产党始终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从未停止追寻空间正义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一)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理论的提出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开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模式,同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明确了新型城镇化的实施路径,后续又出台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理论的内涵和要求:
相比于过去单纯注重人口增加和城市面积扩张的城镇化,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更加强调在“以人为本”基础上的高质量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生态文明发展以及城市群协同发展。
“以人为本”是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价值核心,它意味着城镇化建设不仅是从农业空间向城市空间的转换,不能局限于将农田变成工厂、将农舍变成楼房,而是要真正造福人民,让广大人民共同分享城镇化的成果,为农民提供融入城市的就业支撑和政策保障,在农村城市化的基础上实现农民市民化。
城乡统筹发展是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基本要求,它提倡的是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链条等向乡村延伸,使城乡之间的要素得到平等交换、推动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构建出城市带动乡村发展,城乡深度融合、互为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
生态文明发展是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必由之路,它要求我们将“可持续”和“高质量”融入城市发展理念和居民日常生活之中,结束过去粗放、求快和扩张性的发展模式,走出一条绿色、集约、循环、低碳的发展新路径。
城市群协同发展是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助力引擎。不同于以往以行政区划为界的发展模式,城市群协同发展有助于减少市场分割和“行政区经济”对发展的阻碍,使各类生产要素以更低成本在更大区域范围内流动,使不同资源禀赋和技术专长的区域加强合作和联动,更充分地发挥各区域的比较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产业过度同构等不良后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理论的提出,不仅为我国的城镇化进程指明了方向,也丰富了都市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内涵,为空间正义在中国的实现提供了理论指引。
(二)城市空间形态的重构
2017年,中央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始推动以“生态修复”和“城市修补”为核心的“城市双修”工作。其中,城市修补工作就是围绕部分城市内部存在的环境品质欠佳、发展秩序混乱、设施建设粗放、旧城区活力缺失等突出问题,以改善城市公共服务质量为核心目标,通过提升基础服务设施质量、深度发掘并妥善保护城市历史文脉、细致修缮与协调建筑界面及街道空间、优化梳理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等措施,打造更加宜居与实用的公共空间。
以重庆市渝中区戴家巷老街城市更新项目为例,这是一片于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兴建起来的住宅区,整个住宅区占地约45亩,受山城重庆地形条件的限制,这片住宅区临嘉陵江悬崖而建,内部路网狭窄陡峭,由于其位置临近朝天门码头和解放碑,曾一度因码头运输的繁忙而兴盛,但21世纪后,其也因航运节点的转移而衰落。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当地政府具体分析戴家巷片区的区位特征和居民画像,将其定位为串联多个热门景点的中转站和城市阳台,通过拆除危房、修建临江栈道、新建社区公共厕所等工作,既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又打造了新的都市旅游动线,在保留街巷旧有风貌的基础上以尽量小的花费和改动实现城市“微整形”。与其他以拆迁为主的大型棚改工程相比,戴家巷的更新过程更加注重都市空间中人的尺度。
如果说戴家巷更新工作的成功借助了其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那么北京社区微花园的建设模式则更有普适意义。这种社区微花园通过社区组织带领社区居民对身边的小微空间进行绿色微改造。10年来,社区累计与居民共同设计、建设156处点位,并引导落地超过500处居民自发建设的微花园。在建设过程中,社区组织团队与居民共同讨论微花园设计方案,从空间造型、植物配置、雨水利用和节约能源等方面与居民一起探讨,帮助居民打造低成本、实用、美观的社区环境。微花园建成后,社区还通过持续举办与种植相关的社区营造活动,提升居民的美学意识,并通过居民认领认养等方式保障花园后续的养护,这些举措又增加了居民介入和管理社区事务的途径,有助于社区公共空间的共建、共享、共治。可以说,北京社区微花园以小规模、低维护的方式,实现居民与其生活空间的紧密联系,并提高了居民对社区活动的参与度,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凝聚力。
结束语
通过对都市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空间正义”理论的深入探讨,结合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空间失序现象及其实践路径的分析,不难发现:空间正义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深刻影响社会发展、人民福祉的现实课题。在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中国通过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逐步实现了从空间生产到空间正义的转型。从政府主导的城市规划到社区层面的微观改造和居民参与,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实践活动无不彰显了中国在追求空间正义道路上的坚定决心和积极探索,也赋予了都市马克思主义新的中国化、时代化内涵。
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未来必将继续在城市化进程中践行空间正义理念,不断推动城市空间的公平、包容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加强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协同合作,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不同社会群体的融合发展,中国定能在全球城市化进程中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空间正义之路,为世界各国提供有益的经验借鉴和启示。
参考文献
[1]皮特.现代地理学思想[M].周尚意,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7.
[2]杨有庆.空间转向与新马克思主义都市研究[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09,25(3):13-18.
[3]列斐伏尔.空间的生产[M].刘怀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1.
[4]谢欣然.从“资本逻辑”走向“人本逻辑”当代城市空间生产的伦理演变及其中国实践[J].人文杂志,2021(1):70-78.
[5]吴红涛.他者之痛与空间正义:大卫·哈维空间理论的“人”之关照[J].江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3(3):27-31,43.
[6]童强.空间哲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7]杨学博,邝西曦.“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N].人民日报,2024-08-06(1).
作者简介:马文灏(1996— ),男,汉族,四川巴中人,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党校,硕士。
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西方马克思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