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现代化的法治保障研究

2024-12-31 00:00:00谢冬平
华章 2024年17期
关键词:法治保障全面依法治国治理现代化

[摘 要]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为我们描绘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宏伟蓝图,即通过中国式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本文旨在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弄清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及伟大构想,通过厘清我国当代法治与古代法制、西方法治的区别,探究中国式现代化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好新时代律师工作,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关键词]二十大精神;中国式现代化;治理现代化;法治保障;全面依法治国

一、从人类法治文明发展进程来看,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兴则文明兴

(一)厘清我国古代法制(以法治国)与现代法治(依法治国)之别

“法者,治之端也”。没有古代“法制”的发展演进,也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法制”是属于制度范畴,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现行法律规范的总和,伴随着国家出现就产生了,远古时期司法鼻祖皋陶“划地为牢”,之后韩非子甚至提出“治民无常,唯法为治”。中华五千年文明的发展历程中,每一次盛世的出现都与隆礼重法密切联系,如商鞅变法助秦由弱变强、灭六国,实现了国家的大一统;又如唐太宗以奉法为治国之重、制定并实施《贞观律》,成就了“贞观之治”。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法治理论与我国法律实践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独创性开辟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形成了依法治国方略。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为全国人民指明了今后的前进道路——社会主义道路。邓小平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97年,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年将这一治国方略载入宪法。同时持续推进立法工作,2010年完备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之后与时俱进地加以完善,如2020年编纂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做出顶层设计,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确定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自此,“依法治国”升级为“全面依法治国”。

我国古代法制和当代法治的相同之处是都强调规则的重要性,主张“一断于法”。但古代法制“生法者君”“法于法者民”,体现的是君主主体地位,法律仅仅是君王的工具,“以法治国”之目的是维护君权。现代法治则是强调法律至上,“依法治国”之目的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二)厘清现代法治的中西之别

西方古代也有法制,如古巴比伦制定了人类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汉谟拉比法典》,由此推动王国进入上古两河流域的全盛时代。又如罗马《十二铜表法》,对罗马帝国,以及西方的影响深远。近代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英国、法国等几乎都是通过法治(“法律至上”“ 王在法下”)率先迈进现代化大门的。 在当代,法治更是成为东西方国家实现治理现代化的首选方式。

当代中西方法治有本质的不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广大人民的平等权益、追求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法治体现和促成上述目的的实现。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政治是以资本为中心,更加注重保障资本的自由流动和扩张,资本主义法治体现和促成上述目的的实现。

二、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开创了一条不同于西方的现代化道路,即中国式现代化道路

(一)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现代化

现代化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追求。近代中国就对现代化进行了探索,试图照搬西方现代化模式,有过从物质层面学习西方现代化,开展洋务运动;有过从政治制度层面学习西方现代化,进行了清末立宪等,但是简单复制西方现代化不符合中国国情,因而都没有取得成功。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立足本国国情,逐步开创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并予以成功推进。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1979年,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指出,“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1997年,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对依法治国的内涵进行了深刻阐释,提出“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

中国式现代化成功推进和拓展有力说明了:由于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历史文化传统也不同,实现现代化就没有固定的模式和路径,各国都可以探索出适合自己的现代化道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有着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1]。

(二)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

1.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

我国总人口14亿多,其中农村人口占比大,同时地区差距、收入差距、城乡差距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比较突出,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可以完成的,需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历史定力,稳中求进,循序渐进来推进。当然,人口规模巨大,对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特殊重要的意义,我们可以构建一个超大规模的内需市场,把发展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手里。

2.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我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循序渐进、持续奋斗,在高质量发展中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3.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有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物质财富要极大丰富,精神财富也要极大丰富”[2],中国式现代化不单是物质文明,要有精神文明予以支撑,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

4.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自然是人类生产、生活的环境。人类发展经验告诉我们,不能一味地向自然索取甚至破坏它,而是要敬畏自然、珍惜自然。我国提出并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计划,就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坚强决心。

5.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

我国历来都是爱好和平的国家,今天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中国式现代化不以侵略扩张、殖民掠夺为手段,而是把中国的发展、前途命运与世界的和平、安全,以及发展紧紧联系在一起。

(三)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历史是最好的导师。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没有法治现代化就谈不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法治“固根本”作用,对确保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意义重大。制定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毛泽东同志就特别强调,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就可以调动全国人民的积极性 。发挥法治“稳预期”作用,有利于全社会稳定预期、增强信心。发挥法治“利长远”的作用,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将国家治理纳入法治轨道,才能切实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中国式现代化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法治现代化推进国家的治理体系、能力的现代化,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予以定位和部署,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有力地推动法治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取得历史性成就。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日趋完善,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质量、效率,以及公信力显著提高,全社会法律意识、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现代化水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逐步提高,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持续推进。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科学指南和实践遵循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3],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科学指南和实践遵循。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正确的政治方向

道路就是旗帜,道路就是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了法治道路的政治底色、正确方向,以及价值取向[4]。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地位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习近平总书记的“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命题蕴含着国家现代化就是实行良法善治、实现治理现代化。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可以理解为三级迭代。首先,实现政治的民主化,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其次,实现民主的法治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强调“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统筹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5]。最后,实现法治的科学化。全面依法治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壹引其纲,万目皆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关键进行思考,独创性地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依法治国总抓手”“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6],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升到“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其是将“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予以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有效实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衔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法治的坚定崇尚者、坚定捍卫者、示范引领者,更好地带领和团结人民融入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

(四)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法治建设的新16字工作方针

习近平法治思想总结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经验,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6字工作方针与时俱进地予以升华,提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现代化的思路越来越清晰,举措越来越

到位。

四、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对于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至关重要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不能自行实施和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运行的各个环节都需要一支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尤其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等处于法治实践的最前沿,他们的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和制约着法治的运行和实现,从而影响和制约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我们律师作为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积极融入法治现代化的实践呢?

(一)政治要强,树立坚定的政治信仰

信仰就是力量,信仰就是方向。在新时代,律师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业务要精,要专业敬业乐业

热爱是最好的导师,律师要“敬业乐业”,树立职业荣誉感,把人生的理想和信念、价值与追求、快乐与幸福融入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中,积极参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依法行使律师权利、严格履行职责义务,回应人民群众对律师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三)情怀要深,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真挚的为民情怀

“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们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人民对法治的崇尚和信仰是全面依法治国最坚实的基础,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咨询,以及典型案件解答活动,培育人们的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民众养成法治思维,严守法律底线,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

结束语

志之所趋,无远弗届,穷山距海,不能限也。如今,我们已踏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中国式现代化是实现民族复兴宏伟目标的唯一正确道路。让我们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理念和实践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主人翁姿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伟大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同向发力,驰而不息,时刻携手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与时俱进推进现代化实践创新、提高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把民族复兴伟业推向前进!

参考文献

[1]阿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N].中国青年报,2023-06-26(1).

[2]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323.

[3]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J].奋斗,2021(5):4-15.

[4]陈家佳.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地位与作用出发[J].长春市委党校学报,2024(3):24-30.

[5]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J].求是,2014(21):16-23.

[6]中央宣传部、中央依法治国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1:117-126.

作者简介:谢冬平(1962— ),男,汉族,四川乐山人,四川金顶律师事务所,本科。

研究方向:法律理论与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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