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各显神通
古代科举考试时,作弊方式很多。富贵人家子弟作弊多是“请托”。所谓“请托”,就是通过各方面关系,贿赂考官,开后门。至于开后门的方法有很多,比如“探题”——泄漏题目给你,比如“关节”——双方约定你在考卷上做的暗号以便相认给高分,甚至是“偷改”——直接贿赂考官和工作人员,在考场就将试卷修改抄录。
北宋时的翰林学士杨亿被任命为主考官,在开考前,他同乡中打算考科举的一些人来拜访他——目的明确,希望接受“考前辅导”嘛。这个杨亿一听他们的要求,拍案而起,大骂一声:“丕休哉”!掉头就走进了里屋。“丕休哉”三个字出自《尚书》,是一句骂人的话。那杨亿当真是个刚正不阿的清官?并不是。有聪明人立刻听出了其中奥妙。那次考试,凡答卷中用了“丕休哉”一语的,都被录取了。
能“请托”的,一般都是大富大贵之家,那么稍微差一点,钱不够托关系的话就找“假手”——也就是“枪手”代考。
那么若家里又没钱又没权,怎么办呢?那就只能走技术流了。最常用的自然就是“夹带”小抄。普通的,是把小抄放在食盒的夹层里,有的放在掏空的馒头里带入考场。而进阶版的“夹带”,更考验智慧,比如“继烛”。因有时候科举考试要考到晚上,所以考生需自备蜡烛。有些考生就把蜡烛内部沿引线从底往上掏空,然后塞入卷成一条的小抄,最后再用蜡油把底部封平,堂而皇之地带入考场。
不光防还要罚
从武则天执政时开始,就一直在考虑怎么打击科考作弊行为了。武则天想出来的办法是“弥封”,就是规定考生在考卷上自糊姓名,不让批卷者知道。后来则是姓名、年龄、籍贯等都要用专门的纸条密封,加盖弥封印章,防止被人拆开偷看或偷梁换柱。
到宋朝时,称此法为“糊名”,而且还加了一道手续——专门请人将考生的试卷统一抄写,防止考生因笔迹被辨认而作弊。这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作弊,但并不能完全杜绝前文所说的“关节”和“偷改”。
另一招叫“结保”。这个规矩从唐代就开始了,三人一保,类似连坐。如果三个考生中有一个被发现有作弊行为,三人同时受到处罚,逼得他们互相监督,不要因为其中一人作弊而毁了自己的前途。到后面考官等人都参与作弊,那么考官和工作人员也要开始结保。还有一招是专门对付“枪手”的。从宋朝开始,科举考试推行“准考证制度”。那时的准考证叫“浮票”,上面除注明应试者姓名外,还有面形、身高、体型等特征。考生进入考场时,监考官拿着准考证一一看过才放行,以此防止冒名替考。
宋朝还发明了一种办法叫“锁院”:每次考试的考官分正副多人,都是临时委派的。考官接到任命后,便要同日进入贡院,在考试结束发榜前不得离开,也不能接见宾客。如果考官要从外地到境监考,在进入本省境后亦不得接见客人。当然,在考前还有最简单有效的一招,自然就是“搜身”了。随着“夹带”招数的越来越多,考生进入考场前的搜身也越来越严,进场要打开他们的发结,脱去衣服,甚至检查肛门。
在这一点上,被汉人视为“蛮夷”的女真人倒是想出了一个非常文明的办法。金朝也仿效汉人开科举,但金世宗觉得对考生进行搜身很不礼貌,所以他规定:每次进考场前,让考生脱去自己的衣服进入沐池沐浴,浴毕则让考生换上统一的考生礼服——既检查了考生,又让考场环境干净卫生。
当然,不光要“防”,还要“罚”。在清朝,凡是在科场考试中作弊的人,一旦被查出,立即戴上枷锁在考棚外示众。然后还要判罚取消考试资格多少年,厉害的甚至是“剥夺考试权利终身”。对于考场官员舞弊的,那惩罚就会更严重些,如果被查出,会被杖刑、罢官、流放,甚至砍头。但考试和作弊,像一对孪生兄弟,如影随形。什么时候科考的作弊开始慢慢销声匿迹了?自然是科举被废时。
1905年,清政府发布“上谕”,正式宣布:“自丙午(1906年)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至此,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年的科举制度正式废除。
(摘自《良友周报》 馒头大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