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小学语文课本中,《悯农》作者注明为李绅,但在清人编的《全唐诗》中,此诗不仅出现在李绅名下,还出现在聂夷中名下。其实从唐代到清代,关于此诗的作者是谁,一直是有争议的。
唐人范摅《云溪友议》卷上,明确记载这首诗是李绅登进士第之前的作品。此后,五代后蜀何光远的《鉴诫录》,以及宋代的一些文献中都明确指为李绅的作品。但生于唐朝末年的孙光宪在其所著《北梦琐言》中则提到该诗作者为聂夷中,此后也有众多文献引用《北梦琐言》,认为作者是聂夷中。
学者邵天松认为,越接近历史人物或历史事件的资料或信息就越可靠。考察范摅与孙光宪的生平可知,当范摅编撰完成《云溪友议》一书时,孙光宪尚未出生。换言之,在目前所有记录该诗的史料中,范摅《云溪友议》是最早的。
范摅在其《云溪友议》自序中说他“少游秦吴楚宋”,曾广泛搜集诗人遗篇,“因所闻记,编次为书”。《四库全书总目》也称范摅《云溪友议》一书“逸篇琐事,颇赖以传。又以唐人说唐诗,耳目所接,终较后人为近”。这说明,范摅《云溪友议》所记多出自第一手材料,应当更真实可信。
又据《唐诗纪事》卷六十一记载,唐懿宗咸通十二年(871),聂夷中进士及第。由此判断,聂夷中与范摅曾生活于同一时代。我们认为,同时代人记录同时代的诗歌,误记的可能性不大。因此虽然关于此诗的作者有争议,但从目前的资料来看,还是更倾向于作者是李绅。
(摘自《文史博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