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尘埃落定》以麦其家傻子二少爷的独特视角展开叙述,用充满诗性又具有纪实特点的语言,讲述了土司王朝最后的兴衰时刻。作为小说的主要讲述者,傻子少爷不仅兼有主要人物和主要叙述者的双重任务,而且其存在使文本具有了不可靠叙述的可能性,是《尘埃落定》独特艺术性的重要保证,对小说文本叙述层面的研究具有重大意义。在梳理文本内容,将小说情节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后,本文拟通过对叙述者和叙述视角的分析,揭示文本内含的三种叙述视角,即作为小说主要人物的叙述者、拥有全知视野的第一人称叙述者,以及第三人称全知叙述者,再结合文本的隐含作者形象,展开对《尘埃落定》中不可靠叙述的论述,最终达到对小说文本更深层次的理解。
[关键词]《尘埃落定》" "不可靠叙述" "隐含作者
[中图分类号] I06" "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2097-2881(2024)16-0091-04
一、不可靠叙述分析的可能性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作品,讲述了康巴藏族地区土司王朝最后的兴衰时刻。在迷梦与现实、仇杀与交好、边境与官寨、枪炮与血肉、欲望与权利的交织中,充斥着边地异域色彩的土司世界在作家笔端拔地而起。《尘埃落定》中的隐喻性话语以及暗含的文化寓言值得称道,其纪实性话语的运用也使小说具有史诗色彩。这些文学效果的取得,离不开小说叙述视角上的别出心裁,即以身份高贵但智力上却有所欠缺的傻子——麦其家二少爷,为叙述者。阶级上的身份,使二少爷具有接触土司世界上层事务的机会;智力上的缺陷,又使傻子能相对真实地表达自我感受。麦其家的傻子二少爷“我”,既是小说的中心人物,又是以其生命进程作为主要参考尺度来进行叙述的主要叙述者。《尘埃落定》以傻子二少爷作为主要叙述者,使得叙述者与隐含作者之间拉开了距离,也就决定了文本具有不可靠叙述的特点。
不可靠叙述(Unreliable Narration)是韦恩·布斯在其著作《小说修辞学》中提出的一个叙述学理论术语:“当叙述者为作品的思想规范(亦即隐含的作者的思想规范)辩护或接近这一准则行动时,我把这样的叙述者称之为可信的,反之,我称之为不可信的。”[1]在其理论建构中,不可靠叙述与另外两个概念密切相关,即叙述者和隐含作者,不可靠叙述是在叙述者和隐含作者之间发生的,叙述可靠性的界定标准就是叙述者和隐含作者之间的距离。《尘埃落定》中的隐含作者选取了一个不可靠的傻子作为叙述者,那么根据不可靠叙述的定义和《尘埃落定》文本的实际情况,可以从不可靠叙述的角度对文本进行叙述学分析。
二、叙述者:具有神性的傻子
文本中的叙述者是麦其家的二儿子,他是麦其土司在酒后与一个皮毛药材商送来的汉族女人所生的孩子。无论是智力所致的认知层面的欠缺,还是语言表达和自我陈述方面的不足,都暗示读者小说叙述存在着含混模糊、真假难辨,甚至不知所云的可能性。在叙述性作品的众多主体中,叙述者是最基本且重要的主体,叙述者作为隐含作者的委托叙述帮手,是故事讲述声音的根源,而且作为构成不可靠叙述的必不可缺少的条件,对叙述者的分析关系重大。
在《尘埃落定》中,随着小说时间的线性发展,麦其家经历了一系列重大事件,傻子二少爷也随着年龄的增长表现出不同的形象特质。根据故事的发展,这部具有史诗风格的小说大致可分为三个部分:罂粟战争、边境市场、颜色时代,每个部分的叙述者兼主人公傻子二少爷,既体现出年龄增长所带来的心智转变,也体现出一以贯之的精神气质。
1.罂粟战争
这一部分主要讲述围绕罂粟展开的一场战争。小说主要人物兼叙述者“我”是个“十足的傻瓜”,虽然是拥有高贵骨血的土司家族的一员,但因为是父亲醉酒之下与母亲结合的产物,而心甘情愿当一个傻子。麦其家通过大面积种植罂粟,积累了丰厚的财产,而关于罂粟花的战争也就此拉开序幕。在粮食和罂粟的种植中,麦其家两次做出正确的决策,以财力和粮食奠定了在众多土司中的领先地位。
这一时期的叙述者“我”年仅13岁,“我”身上既有孩童式的天真,又有傻子般无法洞悉世事的云里雾里,因此叙述者的视角不完全是第一人称限制性叙述视角。在文本中,叙述者有时也会超越自己的视角,对一些“我”作为傻子、作为孩子不可能知道的事情进行叙述,在“我”十几岁的时候,已经存在一种自我对话式的内心沉思。超过一个傻子应该有的知识内容,以及超越“我”认知水平的真理性体悟,交错出现在文本的叙述中,表现为不受限制的第一人称叙述视角,甚至是全知视角。对第一人称限制性叙述的超越,印证了叙述者不仅仅是局限于“我”的视野的傻子,还是具有神性和超越性视野的叙述者。这种视角扩大到极致程度就形成了全知视角,最显著的表现是麦其土司和央宗幽会的过程,不仅被傻子尽收眼底,连其他人的反应,“我”也可以窥见。这种突破个体视线边界,看到人眼所不能及的视野,使“我”成为一个洞察一切的叙述者。
2.边境市场
边境市场时期的展开,是因为麦其家凭借罂粟种植迅速强大,并且在下一次耕种期作出了正确的决策。麦子大丰收后,土司让两个儿子带兵到边境去,南北边境上都有一个麦其家修建的建筑,用来作为储存粮食的仓库,在这两处地界上,麦其家的两个儿子做出了不同的决策。
这一时期的叙述者依然具有罂粟战争时期的特点,即包含有傻子和神性预言者的双重气质,但是神性的部分被强调得更多,从其做出的各种决策来看,甚至会认为他是一个无比精明的统治者,而不是一个天生有所缺陷的傻子。哥哥受父亲任命去边界修堡垒,他猜不出土司的目的,傻子却能一眼看出麦其土司的想法。傻子二少爷作为叙述者,他的内心世界得以展现,在其对待一桩桩事件的看法上,他清晰或者模糊的表述,都让他不再像一个傻子,而像一个运筹帷幄的政治家。在回官寨的时候,作为叙述者的“我”说:“离开这里时,我只是个无足轻重的傻子,现在,我却能使他们害怕了。”[2]这种预见性的能力,使麦其家的二少爷不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傻子,而成为具有威慑力的强者。
3.颜色时代
回到麦其家的傻子二少爷,因为在边界的成就,本应成为人人忌惮的角色,但是面对大家对他是真傻还是假傻的猜测,二少爷的所作所为又让人感觉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哥哥旦真贡布的敌意,老麦其土司的退位决定,妻子塔娜和哥哥的通奸,让这个带有神性的傻子被打回原形。在哥哥被仇人杀害后,老土司将傻子赶回边境,傻子失去了成为麦其土司的机会。
这个时期的傻子二少爷,表现出对未来土司世界颠覆的强烈预感,其与上天相通的预言能力,或者说神性,在关于未来的预测上显现出来。他将土司们聚在一起,却无法回答众人此次聚集的理由,只是以第一人称视角告诉读者:“事情不必去找,到时候自然就会发生。需要的只是等待,人要善于等待。”[2]傻子感到时间变快了,而且越来越快,在13岁使用过的卧室床上,傻子的脑袋开始运作,突然清醒,“我”不知道自己是多少岁数了,只是额头上有好多皱纹。“我”变成了土司制度完结的见证者,而傻子的身份让“我”置身其中,又超然其外。
4.文本中的三种叙述视角
通过对文本情节三个阶段的梳理,作为小说主要人物的叙述者逐渐清晰,傻子为文本带来了模糊的认知能力所导致的天真孩童视角,也带来了超越第一人称叙述视角的全知视野。但《尘埃落定》的叙述者并不限于此,还包括一个第三人称全知叙述者,这个叙述者站在超越傻子二少爷这个叙述者的角度,对后者进行叙述。在土司的傻儿子被雪光刺伤眼睛后,这个叙述者出现了,“土司儿子的双眼红肿起来,一点光就让他感到钢针锥刺似的痛苦”[2]。直接用第三人称来对傻子二少爷进行叙述,不仅能对傻子的眼睛进行外部描写,还可以进入人物内心,感知到他的痛苦。老土司允许翁波意西在麦其土司的地界上寻找教民时,全知第三人称叙述者又出现了,“而谁又会是他的第一个教民呢。在他看到的四个人中,土司不像,土司太太也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土司的小儿子大张着嘴,不知是专注还是傻。只有土司的大儿子对他笑了笑”[2]。这个视角描述了翁波意西视线所及的四个人,作为文本主要叙述者的傻子也在其中,这种从外部观察傻子二少爷的视角显然不同于“我”的视角。
文本中存在的三个叙述视角和不同的叙述者配合,形成了不同的叙述方位[3]。首先是显身叙述者加上主角人物的叙述格局,傻子以“我”为视角进行叙述,“我”同时又是小说文本中的一个人物,“我”写“我”所见,视角和叙述语言都是人物的。其次是显身叙述者加上第一人称全知视角,傻子超越自身视野进行叙述,不仅可以叙述出生之前、死亡之后的事情,还可以叙述超越自己认知的具有科普性的内容。最后是全知全能的叙述方位,隐身叙述加上全知视角,可以对傻子二少爷进行第三人称叙述,也可以从更高位置观察整个事件,叙述者被赋予绝对权力,能随意进入人物内心。
三、隐含作者及不可靠叙述:文本价值观的人格化
“隐含作者”这一叙述学术语是布斯在《小说修辞学》中提出的,与真实作者相区别,布斯认为隐含作者是小说世界中作者潜在的“替身”“第二自我”。与布斯相对,里蒙-凯南等人认为隐含作者由读者从文本中推导出来,不具备独立人格。定义不同,基于此展开的探寻隐含作者的路径也就不同。本文中的隐含作者指隐含在作品中的作者形象,文本表达意义要遵循一套价值与伦理观念,而通过阅读归纳出来并且代表着文本观念与价值集合的人格,就是隐含作者。但这一形象同时也是真实作者的“第二自我”,隐含作者在一定程度上也表现了作者的文学观念、人生经历和审美趣味,隐含作者选择叙述者来进行叙述。
《尘埃落定》以土司王朝的覆灭为叙述对象,这就注定了文本包罗万象,权利、宗教、爱情、金钱,各种各样的主题蕴含于其中。《尘埃落定》写历史,但这历史中又包含了现实, 在这片充满藏族异域色彩的领地,土司之间风起云涌的权力斗争、土司家族内部的权利追逐、亲情与权利的抉择一一上演,其间还夹杂着爱与欲望的翻涌,复仇和死亡的威胁,而这一切都是通过一个傻子的感知和讲述来表达。《尘埃落定》的隐含作者选择傻子二少爷作为主要的叙述者,傻子带有局限性的叙述,减轻了这一系列史诗性描写的残酷,“我”亦真亦幻的个人感知,有时清醒有时糊涂的头脑,让文本萦绕着一层迷幻的色彩。“我”对未来土司世界倾覆的预知,对时间流逝的强烈感受,赋予了文本奇幻浪漫的氛围,在这样一种迷梦似的傻子世界中,尘埃逐渐落定。傻子反常规的认知方式和述说方式,将土司世界更深层的景象呈现出来,也赋予了读者阅读时获得更深刻审美体验和审美感知的可能性。
韦恩·布斯强调:“‘隐含作者’有意无意地选择了我们阅读的东西。”[1]《尘埃落定》的隐含作者选择了土司世界,选择了罂粟战争、边境市场、颜色时代作为主要的呈现对象,再让他选择的叙述者将一切叙述出来,最终土司世界中喧嚣和张扬的一切,随着时间遭到了必然的毁弃和遗忘,最终趋于平静。在这个过程中,有隐含作者肉体和精神原乡的呈现,在这样的个性化叙述中,有一种全景式的鸿篇史诗性质。隐含作者通过这部作品,呈现出他深刻怀念的故乡的本来面貌,寻找精神上的真正故乡,这种怀乡之情伴随着文本中故乡的覆灭而更加深刻。除此之外,文本中一一登场的人物,也不仅仅是具有异域风情的边地人,他们有着同样的生活体验和情感体验。隐含作者对人的强调,对人的主体性的强调,通过叙述者的叙述得以表现,异族生活不似世外桃源充满牧歌,也不似蛮荒之地充满血腥与掠夺,“异族人过的并不是另类人生。欢乐与悲伤,幸福与痛苦,获得与失落,所有这些需要,从它们让感情承载的重荷来看,生活在此处与别处,生活在此刻与彼时,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2]。隐含作者对原乡,对人的主体性的追求,在叙述者身上没有太多的表现,叙述者没有去维护隐含作者的思想规范,而是以一个参与者的身份,参与土司王朝的最后兴亡瞬间,由此形成了不可靠叙述。究其根源,在于叙述者是一个傻子,就算隐含作者在他身上投入了预见性的先知能力,再加入一个全知隐身叙述者来对叙述话语进行纠偏,但傻子的认知能力注定了叙述上的不可靠。
傻子二少爷作为主要叙述者以及小说情节的参与者,他对土司世界的情感,是出于内部一分子对家庭的情感。有些时候他的感知能力不能对土司制度做出正确的判断,更别说获得一种更高的精神追求,那种对原乡的怀念,对人的性灵的发掘,显然不是一个傻子所能思考到的。“我”13岁时和小奴隶索郎泽郎等人一起捉画眉,事后索郎泽郎遭到这几天主持一应事务的“我”的母亲的惩罚,“我”看到这一场景,心里充满对母亲的恨,对麦其土司太太的恨,“我”流下了眼泪。作为一个傻子的二少爷,对童年伙伴的珍视,使他痛恨土司的种姓制度,甚至到后面,麦其家二少爷身边围绕的都是身份低下的下等人:瘸腿管家、厨娘、行刑人、家奴。“我”在土司世界被卷入解放战争时,放弃往西逃跑,选择回到麦其家的官寨,这是因为“听着激烈的枪炮声,我的心被突然涌起的,久违了的、温暖的亲情紧紧攫住了。好久以来,我都以为已经不爱父亲,也不太爱母亲了。这时,却突然发现自己依然很爱他们”。面对土司王朝的大厦将倾,作为傻子的“我”没有太多的情感,觉得这是必然要到来而现在已经到来的事件,只是突然升起的亲情,让“我”选择回去,回到麦其官寨。
四、结语
《尘埃落定》中的不可靠叙述,让一个既痴傻纯真又具有某种神秘预知能力的叙述者形象呈现在文本之中,不仅获得了可靠叙述所不能取得的,使叙述者性格复杂化的效果,而且也使叙述具有一种陌生化特色。在傻子二少爷的讲述中,土司王朝最后的兴盛像飞逝的流星,一瞬间划过天际消隐不见,无论多么喧嚣热闹,都随着一声巨大的声响化为土块和尘埃,最终尘埃落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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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阿来.尘埃落定[M].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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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王聪聪.“不可靠叙述”研究[D].石家庄:河北师范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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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付渟婷,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