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爱萍:法律的力度在于普及与深入

2024-12-31 00:00:00佳铖
检察风云 2024年24期

杜爱萍: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教授,参与起草了《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2021年荣获第七次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2024年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作为一名法学教授,杜爱萍在每一个课堂案例里都会向学生们诠释什么是法律的“温度”与“力度”,引领他们成为一名有温度的法律人。多年来,杜爱萍以满腔热情投入法治教育、普法宣讲以及云南省的妇女儿童工作,忠实践行着一名法治工作者的神圣使命。

普法的力量

记者:是什么促使你成为一名法学教师?这么多年,你培养出了大批优秀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公证员,实现了从知识传授到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在法学教育上,您有什么样的心得与体会?

杜爱萍:我从小就梦想成为一名律师或者法官,高考就报考了西南政法大学。读研究生时,导师带着我深入接触了需要特殊保护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员工,这期间我意识到如果成为一名教师,可以影响更多的人,就像导师影响我一样,我可以影响我的学生,进而为全社会的法治建设作贡献,所以我毕业后选择成了一名法学教师。

我一直希望这个社会更公平,变得更美好。在从事法学教育工作的过程中,我始终认为法学生需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的法学生以后从事法治工作,不管是执法还是立法,整个工作过程对老百姓的影响很大。

记者:走下讲台,你还走在法治志愿服务的最前列,一直奔波在云南省城乡普法一线,普及各类法律知识,至今获益的群众已超过200万人次。作为一名法治乡村建设的助力者,能给我们讲讲关于这方面的情况吗?

杜爱萍:我一直在思考,怎样才能提高乡村治理能力?一个有效的办法就是普法。所以,我加入了很多基层普法队伍。调研过程中,我发现民众法律意识薄弱。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之所以在农村比较多见,一方面源于周围环境对女性固有的认知,另一方面源于妇女自身没有意识到合法权益受损,我下定决心要为改变这一现状而努力。

2018年,我开始参与省妇联组织的一系列基层调研活动,更清楚更深入地了解广大妇女同胞的现状,从而更加精准地宣传普及法律知识。2018年底,我跟着妇联到云南曲靖会泽做调研,一名退休老教师坚持做志愿服务,维护妇女和儿童权益的故事深深打动了我。之后,我更积极参与基层的普法宣讲和法治志愿服务活动,努力为妇女儿童撑起一把“法律保护伞”。

我尤其注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给广大妇女讲解婚姻家庭、财产、人身权利、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引导她们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她们的维权意识。公平正义不只是我们法律人的追求,更应该是每个人的追求。

为反家庭暴力提供法治保障

记者: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中,家庭暴力始终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你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杜爱萍:在乡村法治建设过程中,家庭暴力问题一直是一个难点。家暴不只拳脚相加,它有很多种表现形式,比如精神暴力涉及侮辱、诽谤、散布隐私、威胁、跟踪、骚扰等。虽然和暴力殴打相比,身体上没有遭受侵害,但会影响受害者的工作和生活,时间长了对受害者的精神也会造成严重侵害。

家庭暴力不仅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严重的侵害,更不利于子女和其他家庭成员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稳定和谐。有些村里的男子喜欢喝酒,喝了酒就打媳妇。在老一辈的观念里,认为两口子打架是常事,是家务事,其实这是一种严重侵害受害人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而且家庭暴力常具有隐蔽性、连续性和反复性等特点,严重损害家庭成员身心健康,预防和惩治家庭暴力需要强大的法律武器。

2019年7月起,我开始参与“云南反家庭暴力”立法前期调研和条例草案的起草,和很多法律工作者一起去山东、湖南、浙江等省,以及云南的普洱、玉溪、曲靖等市,展开反家庭暴力地方立法及实践工作的调研,最终结合国内外的立法经验,起草和论证了《云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条例》已于2021年3月1日生效,为云南省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了更为具体的法治保障。

我到基层普及法律知识时,除了普通村民,还会重点对村(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网格员、驻村辅警等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因为他们在开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我会告诉大家,什么是家庭暴力、怎么预防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化解因家庭暴力产生的矛盾纠纷。我鼓励大家,如果遭遇家暴,一定要勇敢说“不”!同时,积极寻求帮助,远离施暴者,及时报警向相关机构求助,向所在单位、居委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反映和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或者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对方再施暴、骚扰和威胁。在农村,很多人意识不到或者不认为一些行为已经构成了家庭暴力,这也是我们要重点宣传的内容,清扫这方面的法律知识盲区。

未成年人犯罪之家庭教育缺失

记者:多次普法讲座中,你都提到了未成年人犯罪,你是怎么看待这一现象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过程中,家庭该起到怎样的作用?

杜爱萍:无果的果树,因不结果而遭受责骂,但谁曾探究过土地的贫瘠?折断的树枝,因朽烂而遭受责骂,难道不是因为大雪的重压?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和家庭教育有着较大关系。一个孩子“病”了,其实是一个家庭“病”了,是家庭教育出现了问题。从社会层面来讲,还存在家庭教育主责机构不明确,指导支持不力,缺乏规范监督等问题。

在云南省,还面临着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家庭教育问题有待破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任重道远。

如今,家庭、社会和学校对未成年人都是管控的,但为什么还会出现一些悲剧?还是因为家庭监护的缺失。我发现犯罪的未成年人中,不少都有低龄化、暴力化的特点,留守儿童占比不低。一个家庭残缺了,孩子得不到完整的爱,难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成为一个健全的人。

生活中,我们不难看到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教而不当的情况。比如说有些人可能会把家庭暴力当成家庭教育的一种手段,或者有些是缺爱、有些是溺爱,这些都是非常不当的家庭教育方式,这也是目前家庭教育里面的一些难点。

2022年1月1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国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品行和习惯。

2024年,我和很多法律工作者一起,去山西、玉溪、昭通等地以及各级法院、检察院等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起草了《云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建议稿)。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云南省实际制定的条例,让家庭成为家庭教育的主体,国家提供支持,社会提供协同。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