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5名“驴友”违规进入未开发区域探险被困,救援人员经过18个小时搜救将5人全部救出,最终这5人共同承担了2万元救援费用。目前,在全国各地针对“任性驴友”的有偿救援多次发生。“救援该不该收费”几乎是每场救援都会触发的公共议题。
就该成为行业标配——稀缺、宝贵的公共救援资源,不该成为违规探险者的“免费午餐”。对违规“驴友”进行经济追责,让他们为自己的冲动行为埋单,促使广大“驴友”多一些法治观念与规则意识,肯定是好事,应该让其成为行业标配。
不能“一竿子打死”所有“驴友”——如果“驴友”无重大过错或违规行为,在景区内发生的政府施救成本当然应由景区或地方政府财政负担。但如果一些“驴友”不顾劝阻,对“禁止攀爬野山”的警示牌置若罔闻,其后果理所当然应该由其自己承担。
收费与否,自己都是第一安全责任人——救援收费与否,都无法改变的一个事实是:一旦意外发生,“驴友”自身无疑是“最受伤”的一方。因此,只有做好自己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量力而行、敬畏自然,才能减轻对自身和参与救援者安全的威胁,降低对社会公共资源的消耗。
(综合《北京晚报》《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