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整体把握走马楼吴简仓账簿体系对于开展仓账簿册书复原研究具有指导作用。与仓账簿相关的签牌和簿题简是认识吴简仓账簿体系的关键。通过集成和分析已刊吴简中所有仓账簿簿题简和签牌,可对吴简仓账簿体系得出一些整体认识。一是,吴简仓账簿体系中可能不存在专门编制的“莂簿”。二是,州中仓和三州仓的月旦簿是走马楼吴简仓账簿体系中最主要的构成部分。三是,吴简仓账簿的列簿主体包括个人和机构两类,这或与事务责任类型及书写随意性有关。四是,月旦簿是孙吴官仓的一种日常账簿,记录一个月中仓米变动的总体情况,是“综合簿”,其他仓账簿则是在月旦簿的基础上,出于某种需要编制的“专项簿”。因此,月旦簿应当是吴简仓账簿整理复原的重点。
关键词: 走马楼吴简"签牌"簿题简"仓账簿体系
1996年出土的长沙走马楼三国孙吴简牍,包括大量大木简(吏民田家莂)、竹简和一定数量的木牍和签牌。
大木简最先刊布,即走马楼简牍整理组编著: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嘉禾吏民田家莂》,北京: 文物出版社,1999年。竹简分九卷刊布,已基本出版完毕,即走马楼简牍整理组编著: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简》([壹]—[玖]),北京: 文物出版社,2003—2019年,文中分别简称“《竹简·壹》”—“《竹简·玖》”。签牌和木牍在上述各卷竹简和一些与吴简相关的美术、书法出版物中有零星刊布。走马楼吴简尚有收录6000余枚有字残简的《竹简·别册》及《竹木牍》特辑待出版。其中《竹木牍》收录竹木牍、签牌及少量大木简共429枚。相关信息参徐畅: 《长沙走马楼三国孙吴简牍官文书整理与研究》,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1年,第4—5、51页;王素、宋少华: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竹木牍〉内容综述》,《文物》2022年第12期,第58—65页。
目前,学界对走马楼吴简达成了一个基本共识,即“总体来看,吴简都应是编连成卷的册书”。
宋少华: 《长沙三国吴简的现场揭取与室内揭剥——兼谈吴简的盆号和揭剥图》,长沙简牍博物馆、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北京吴简研讨班编: 《吴简研究》第3辑,北京: 中华书局,2011年,第7页。
换言之,现在散乱失编的吴简当初是处于编连状态册书的“属简”。据内容判断,吴简当分属于户籍和户籍簿、名籍簿、库账簿、仓账簿、特殊簿书等五类簿籍文书。
凌文超: 《走马楼吴简采集簿书整理与研究》,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466—467页。
基于此认识,吴简册书复原研究得以开展。在进行复原研究时,弄清吴简中包含哪些册书,能够为复原提供明确的方向和有用的线索。这一点亦适用于仓账吴简的研究。
仓账吴简主要记载了孙吴黄武(222—229)、黄龙(229—231)和嘉禾(232—238)年间当地官仓的会计报告及其业务活动。
戴卫红: 《长沙走马楼吴简所见孙吴时期的仓》,《史学月刊》2014年第11期,第93—94页。
学界目前对仓账吴简已经开展了不同层面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
仓账吴简的研究现状参见成鹏: 《走马楼吴简仓账简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中国中古史研究》第9卷(吴简专号),上海: 中西书局,2021年,第379—417页。
但对吴简仓账簿体系的整体把握稍显不足。
陈明光最先研究了吴简所见的孙吴官府仓库账簿体系,指出吴简反映的孙吴官府仓库账簿由收支分类账簿、作为会计凭据的账簿、与常规会计结算有关的账簿三大部分构成,依次分析了三大类账簿各自包含的具体账簿及内容。
陈明光: 《走马楼吴简所见孙吴官府仓库账簿体系试探》,《中华文史论丛》2009年第1期,第27—56、391页。
陈明光对走马楼吴简仓(库)账簿体系结构的归纳与分析,主要依据相关简例和会计学原理,推测性成分较大,列出的各类仓账簿的存在性尚需进一步确认。但他对吴简仓库账簿体系的整体分析,以及得出的框架性结论,无疑是很有价值的。同年,杜汉超从会计学的角度,专门对吴简仓账簿中的会计制度进行了研究。研究思路和陈明光类似,不过对于出入米账簿的分类以及其中会计制度的挖掘更为详细。
杜汉超: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米出入记录所见会计制度探讨》,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9年。
陈明光和杜汉超对吴简仓账簿体系的认识是同类简集成的结果,由于当时吴简公布的数量有限,可能与吴简仓账簿体系的实态有一定差距。凌文超复原了一批吴简库账簿,据此总结出了库账簿体系,并类推了仓账簿的构成,认为仓米簿应由租税限杂米账簿(杂米入受簿、杂米承余新入簿、杂米领出用余见簿)、贷食簿、取禾簿等不同样式簿书构成。
凌文超: 《走马楼吴简采集簿书整理与研究》,第467页。
考虑到仓账簿与库账簿之间的相似性与关联性,凌文超的这一推论有一定道理。然而,仓、库出纳管理的物资具有显著差异,仓账簿体系和库账簿体系之间也有明显不同,仅凭这种简单类比来认识仓账体系显然不够,需对其进行专门考察。
既有研究表明,每一份完整的吴简册书都有一个相应的标题,常常单独用一枚简书写。学者们对这类简有“标题简”“表题简”等不同称谓。陈明光指出,吴简仓库账簿统称为“簿”,具体簿名则是在“簿”字前加限定词作区分。
陈明光: 《走马楼吴简所见孙吴官府仓库账簿体系试探》,《中华文史论丛》2009年第1期,第28页。
由此可知,“簿”应是时人对这些册书的“文体”定位,故本文称书写簿名的这类简为“簿题简”。簿题简文一般包含了对应册书内容的关键信息,透过其中的会计关键词,能大致判断簿书记录的内容,再按图索骥,可识别相应账簿的属简。当前吴简中绝大部分的竹简已刊布,这意味着除去毁简和少量待刊残简外,簿题简绝大部分已可见。因此,全面集成整理现存吴简中仓账簿簿题简的条件已经成熟。另外,除了簿题简,与仓账簿有关的签牌也公布了一部分,这些签牌对于认识仓账簿体系也有一定帮助。
值得注意的是,签牌和簿题简的性质有所不同。杨小亮在研究五一广场东汉简时指出,虽然签牌也提炼和总结册书内容,与册书存在密切关系,但不能将之等同于标题简。这主要是因为签牌产生于文书存档环节,是为了便于档案管理而对相关存档册书做的标识,而册书的标题简则是产生于文书运行环节,二者存在本质区别。
杨小亮: 《五一广场东汉简牍册书复原研究》,上海: 中西书局,2022年,第75—76页。
据此,簿题简乃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签牌则标示处于存档状态的同类文书。因此,通过签牌获得的是一类文书的信息,而非某一份特定册书的信息。换言之,簿题简提示单个册书的特征,而签牌揭示册书之间的关系,将二者结合起来,即可形成对吴简仓账簿体系的较为准确的整体认识。
下文先对吴简中与仓账簿有关的签牌和簿题简进行汇总,然后据此分析吴简仓账簿体系的特征。
一、 已刊仓账簿签牌集成
吴简签牌尚未集中刊布,从已刊的相关图文资料中,共检出10枚与仓账簿相关的签牌,兹移录释文如下。
签牌1:
列嘉禾二年贫民贷
食米种领入所付
右仓田曹"授吏姓名及收息
未毕斛数本事(陆·25161)
简号“陆·25161”表示《竹简·陆》中整理号为25161的木牍。下文同类编号皆准此。
签牌2:
长沙简牍博物馆编著: 《长沙简牍博物馆藏长沙走马楼吴简书法研究》,杭州: 西泠印社出版社,2019年,第115页。
中仓"吏黄讳起嘉禾二年二月所受三州仓运嘉禾元年杂米莂
签牌3:
图版、释文见宋少华主编: 《湖南长沙三国吴简(六)》,重庆: 重庆出版社,2010年,第27页。
中仓"吏黄讳潘虑起嘉禾二年八月讫嘉禾三年五月十五日
所受贫民贷食嘉禾元年租税杂米莂
签牌4:
转引自侯旭东: 《湖南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性质新探——从〈竹简(肆)〉涉米簿书的复原说起》,长沙简牍博物馆编: 《长沙简帛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纪念走马楼三国吴简发现二十周年》,上海: 中西书局,2017年,第80—81页。
中仓"吏黄讳潘虑嘉禾元年月旦簿
签牌5:
中仓"吏黄讳潘虑嘉禾二年月旦簿(柒·47071)
签牌6:
走马楼简牍整理组编著: 《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嘉禾吏民田家莂》,第31页。
中仓"吏黄讳潘虑嘉禾三年月旦簿起正月讫五月十五日所入
签牌7:
转引自侯旭东: 《湖南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性质新探——从〈竹简(肆)〉涉米簿书的复原说起》,长沙简牍博物馆编: 《长沙简帛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纪念走马楼三国吴简发现二十周年》,第80—81页。
三州仓"吏谷汉郑黑嘉禾二年月旦簿
签牌8:
长沙简牍博物馆编著: 《长沙简牍博物馆藏长沙走马楼吴简书法研究》,第119页。
小武陵乡"贫民贷食元年杂米人名斛数簿
已写
签牌9:
长沙简牍博物馆编著: 《长沙简牍博物馆藏长沙走马楼吴简书法研究》,第121页。
小武陵乡"贫民贷食今余所付守录人名本簿
签牌10:
宋少华主编: 《湖南长沙三国吴简(六)》,第27页。
东乡"贫民贷食今余所付受主录莂
以上10枚签牌涉及仓田曹、州中仓、三州仓、乡等不同主体,簿型包括月旦簿、人名斛数簿、人名簿等,与下文簿题简相对应,基本涵盖了吴简仓账簿体系的主要成分。签牌中仅出现了“莂”,未出现“莂簿”,这一点值得注意。具体内容,除“月旦簿”签牌外,其余贷食、仓际米粮转运等事务都很具体,通过签牌便可大致了解其标示“簿群”的主要内容。
二、 仓账簿簿题简及相关简集成
通检已刊吴简,共得仓账簿簿题简及相关简102枚,其中5个“一时簿”簿题乃从“君教”木牍简文中析出,未见到相应的单独簿题简。根据上文月旦簿签牌,仓账簿类型的核心区分点似乎在于簿题最后的二到三字,“月旦簿”即为簿题中的后三字。准此可将仓账簿簿题简分为“月旦簿”“要簿”“一时簿”“斛数簿”“杂簿”五个簿型。其中,“杂簿”为前四类以外的其他簿题简,这些簿题所含内容非常具体,共性特征不太明显,无法按照上述提取会计关键词的方法分类,暂将其归为一类。下面按照这五种簿型对簿题简进行汇总,每一簿型内部则按不同的列簿主体分类。
1."月旦簿
【州中仓】
1. ○中
原释为“入”。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中”,故改。对于字迹不甚清楚而据残笔及前后文相关格式所补之字,整理者均于其外加□。为示区别,本文笔者所补字,均于其外加○,并出注简要说明补字依据。
仓 吏黄讳番虑谨列所领杂米八月旦簿(壹·2359)
简号“壹·2359”表示《竹简·壹》中整理号为2359的竹简,下文简号含义均准此。
2."中仓吏黄讳潘虑谨列黄龙三年十月旦簿(肆·4734)
3."中仓吏黄讳潘虑谨列三年十月旦簿(肆·4786)
4."中仓吏黄讳潘虑谨列二月旦簿(肆·4162)
5."中仓吏黄讳潘虑谨列二月旦簿(捌·3141)
6."中仓吏黄讳潘虑谨 列六月旦簿(柒·4474)
7."中仓吏黄讳潘虑谨列七月旦簿(捌·3766)
8."中仓吏黄讳潘虑谨列八月旦簿 (贰·3831)
9."○中
原释为“出”。查图版字形为,字迹有磨损,然“口”和中间竖笔可辨,乃“中”,故改。
仓吏黄讳潘虑谨列十一月旦簿(捌·2916)
10. 仓 吏 黄 讳 潘 虑 谨列杂米入出三月旦簿(叁·1549)
11. 仓吏黄讳潘虑谨列所领杂米○出○入
该字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虽为编痕所染,但撇、捺可辨,乃“入”。另据格式,“入”上字当有“出”字。故补。
七月旦簿
“簿”后原有未释字符号□,查图版,“簿”字后未发现笔迹,已释尽,故删。
(壹·2218)
12. 仓吏黄讳潘虑谨列○所○领○杂○米○入○出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所”“领”“杂”“米”“入”“出”,故补。
五月旦簿(叁·1645)
13. 仓吏黄讳潘虑○谨○列○正○月○旦○簿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谨”“列”“正”“月”“旦”“簿”,故补。
(柒·1505)
14. 仓吏黄讳潘虑谨列五月旦簿(柒·1206)
15. 仓吏黄讳潘虑谨列闰月旦簿(捌·3372)
16. "○虑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左右两边笔迹略残,细辨残字,乃“虑(慮)”,故补。“虑”即“潘虑”,据此推知该简当为州中仓月旦簿簿题简。据格式,其前所残简文当为“(中)仓吏黄讳潘”。
谨 列 六 月旦○簿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艹”可辨,乃“簿”,故补。
(伍·486)
17. 中仓谨列十二月旦簿(捌·3757)
【三州仓】
18. 三州仓谨列所领○杂
原释为“税”。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杂(襍)”,故改。
米出用余见正月旦簿(叁·4559)
19. 三州仓谨列所领○杂
原释为“税”。查图版字形为,细辨字形轮廓,乃“杂(襍)”,故改。
米出用余见二月旦簿(叁·4573)
20. 三州仓谨列所领○杂
原释为“税”。查图版字形为,左边“衤”旁可辨,当为“杂(襍)”,故改。
米出用余见四月旦簿(叁·4750)
21. ○三○州○仓
原释为“□□”。查图版,该简上端完整,无残断,故删残断符号。简首三字字形为、、,细辨乃“三”“州”“仓”。故补。
谨○列
原漏释。查图版字形为,字迹磨灭严重。据月旦簿簿题格式,知该字为“列”,故补。
所○领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领”,故补。
杂○米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米”,故补。
出○用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用”,故补。
余见○七○月○旦
原释为“禾米豆”。查图版字形为、、,显系“七”“月”“旦”三字,故改。
簿
(肆·4702)
22. 三州仓谨列○所○领○杂○米○出○用○余○见
原释为“□□□年□一□□□”。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所”“领”“杂”“米”“出”“用”“余”“见”,故补。
十一月○旦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字迹漫漶严重,细辨轮廓并据同类简格式,知该字为“旦”,故补。
簿(肆·5064)
23. ○杂
原释为“税”。查图版字形为,从所存右半判断,乃“杂(襍)”,故改。
米出用余见八月旦
该简位于采集简第33盆,同盆简多数为三州仓月旦簿属简,另有三枚与本简格式相同的三州仓月旦簿簿题简,据此判定该简为三州仓八月旦簿簿题简。
(叁·4934)
24. ○杂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仅存右下角一小部分,难据此识别。然据前列同类簿题简格式,该字当为“杂(襍)”,故补。
米出用余见十一月旦簿
该简位于采集简第39盆,同盆仓账简多为三州仓月旦簿属简,结合残存简文,判定该简为三州仓月旦簿簿题简。
(叁·8280)
25. 三州仓谨列所领杂米出用余见闰月旦簿(伍·7178)
26. 三州仓吏郑黑谨列嘉禾○二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二”,故补。
年 ○十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横笔和中间竖笔可辨,乃“十”,故补。
月旦簿(陆·5587)
27. 三州仓吏郑黑谨列嘉禾三年二月旦簿(玖·4365)
28.
据格式,该简前所残字当为“三州”。
仓吏郑黑谨列嘉禾三年六月旦簿(玖·4978)
29. 三州仓吏郑黑谨列嘉禾四年正月旦(叁·7317)
30. 三州仓吏郑黑谨列嘉禾四年三月旦簿(玖·4669)
31. 三 州 仓 吏郑黑谨列嘉禾三
据所处盆号及格式,判定该简为月旦簿簿题简。简叁·7314同理判定。
(叁·1157)
32.
据格式,该简前所残字当为“三州仓”。
吏郑黑谨列嘉禾四年三月旦簿(玖·4691)
33. 三 州仓吏郑黑谨列(叁·7314)
34. 三州仓谨列承黄龙 二年八月簿领余逋○米○出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米”“出”,故补。
○用
原释为“月”。查图版字形为,中间有明显的一竖笔,乃“用”,非“月”。故改。
余见九月旦簿
(肆·4977)
35. 三州仓谨列○承○黄○龙○二
年○十○月○簿○余○米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字形并结合格式,推断其为“承”“黄”“龙“二”“年”“十”“月”“簿”“余”“米”,故补。十一月○旦
该字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字形并结合格式,知其为“旦”,故补。
簿
(肆·5064)
【相关残简】
36. 二月七日讫正月卅日月旦簿(捌·4694)
37. 正月一日讫三月卅日旦簿(壹·1773)
2."一时簿
【州中仓】
38. 君教已校已核"丞出给民种粻掾烝○循
原释为“修”。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循”,故改。
如曹期会掾烝 录事掾谷水校
nbsp;重核已省
原释为“出”,成鹏改释为“省”,可从。参成鹏: 《走马楼吴简君教简牍批字“已出”释文改释》,简帛网,2023年11月7日。下文39、41号君教木牍原释为“出”者,亦作此改释。
主簿"省"嘉禾三年五月十三日白州中仓领杂米起嘉禾二年九月一日讫十一月卅日一时簿
【注】“已核”为朱笔批字;“重核已省”为墨笔批字。(捌·27881)
39. 君教"已省"丞出给民种粻掾烝修如曹期会掾烝 录事掾谷水校
已核"主簿"""省"嘉禾三年五月十三日白州中仓领杂米起嘉禾二年十二月一日讫卅日一时簿
【注】“已省”“已核”为墨笔批字。(捌·28201)
【三州仓】
丞出给民种粻掾烝○循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循”,故补。
如曹期会掾烝"录事掾谷水校
40. 君教"主簿"省""""嘉禾三年五月十三日白
该字原释为“付”,查图版,该字为,从上部的点笔及中间的横笔可知,该字当为“白”,故改。
三州仓领杂米起嘉禾元年七月一日讫九月卅日一时簿
(贰·257)
丞出给民种粻掾烝"如曹期会掾丞若录事掾谷水校
41. 君教"己已省"""主簿省"嘉禾三年五月十三日白三州仓吏领杂米起嘉禾二年九月一日讫卅日一时簿
(陆·54221)
【残简】
42. 嘉禾二年十二月一日讫卅日一时簿
查图版,该简仅存一小段,细察形制,非单独的簿题简,当为“君教”木牍的残存。
(壹·5742)
3."要簿
【州中仓】
43. 中仓谨列起嘉禾元年正月一日讫三年三月卅日受三州仓运黄龙二年租税米要簿(壹·9547)
44. 中仓谨列起嘉禾元年四月一日讫二年三月卅日○受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字形并结合同类简格式,知其为“受”。故补。
三州仓○运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字形并结合同类简格式,知其为“运”,故补。
黄龙元年○租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租”,故补。
税杂限米要簿(壹·9590)
45.○中
○仓
原缺释。查图版该简首部略残,字迹难识。据同类简格式,知所残简文当为“中仓”,故补。
谨列起嘉禾元年正月一日讫三年三月卅日受三州仓运黄武五六七年杂米要簿(壹·9617)
46. 史 潘 虑谨料刺州中仓吏 李金所领嘉禾三年杂米要簿(柒·3321)
47. 史潘虑谨列所料州中仓○吏○李○金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吏”“李”“金”,故补。
领受嘉禾四年粢○租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磨灭严重,仅余下部笔迹,根据前后文,知该字为“租”,故补。
米起七月讫九月卅日○要○簿
原释为“卅斛□□”。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要”“簿”。故改。
(陆·164)
【三州仓】
48. 三州仓吏谷汉○谨○列○连○年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分别为、、、,前三字可辨,分别为“谨”“列”“连”,最后一字为编痕所压,字迹不清,然据残笔和格式,知该字为“年”,故补。
杂米出用付授要簿(壹·9612)
【临湘】
49. 临湘谨列○嘉○禾○四○年○吏○民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字形乃“嘉”“禾”“四”“年”“吏”“民”,故补。
所垦粢田顷亩收米斛数要簿
(伍·7414)
50. ○临○湘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前字难识,然后字细辨可识左边“氵”和右边之“目”,乃“湘”,据此可定前字当为“临”,故补。
谨列嘉禾四年粢租米已入○未
原释为“米”。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未”,故改。
毕○要○簿
原漏释。查图版“毕”后有字迹,字形为、,所存字迹较淡,然字形轮廓(结构)可辨,再结合同类简格式,判定两字为“要”“簿”,故补。
(伍·7415)
51. 临湘谨列粢租米已入未毕要簿(伍·7429)
【诸乡】
52. 平乡谨列所领嘉禾四年粢租米已入悉毕付授要簿(陆·84)
53. 桑乡○谨○列○所○领○嘉○禾○四○年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谨”“列”“所”“领”“嘉”“禾”“四”“年”,故补。
粢租米斛数已入付授要簿(陆·97)
54. 桑乐二乡谨列嘉禾四年租税杂米已入未毕要簿(柒·2990)
55. 小武陵西二乡谨列嘉禾四年粢租米已入未毕要簿(柒·3131)
56. 广成平二乡谨列所领嘉禾四年粢租米已入未毕要 簿(柒·3254)
57. 模乡谨列嘉禾四年吏民粢租要簿(柒·3256)
58. 东乡谨列四年○所○领○粢○租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所”“领”“粢”“租”,故补。
已 入 未 毕 要 簿(柒·3092)
【残简】
59. □
查图版字形为,仅余下部一点字迹,难以识别。
米斛数要簿(叁·7022)
4."斛数簿
【州中仓】
60. 中仓谨列起五月一日讫卅日黄龙元三年杂米种领受斛数簿(壹·9545)
61. 中仓谨列起嘉禾元年讫○三○年○贷○吏○民○租○税○杂
原释为“……嘉禾元年□□”。查图版字形为、、、、、、、,细辨字形并结合同类简格式,判定为“三”“年”“贷”“吏”“民”“租”“税”“杂”八字,故补。
限米○斛○数○簿
原缺释。查图版该简尾部略残,字形为、、,前两字显然是“斛”“数”。后字仅存上部一小部分,细辨乃“艹”,当为“簿”。故补。
(陆·3023)
62. ○中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乃“中”,故补。
仓谨列起嘉禾元年八月讫三年○四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字形轮廓为“四”,故补。另外,该简与壹·9575简统计周期当一致,该简“八月”后当漏写“一日”二字。
月卅日领运黄龙元年杂米○斛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字形并结合格式,知其为“斛”,故补。
数簿(贰·485)
63. ○料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简面有开裂,左边“米”旁与右边“斗”可辨,当为“料”,故补。
州中仓吏○李○金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字迹磨灭严重,然前字可辨“木”字头,当为“李”,吴简州中仓姓“李”的仓吏只有“李金”,据此知后字为“金”。故补。
起十月一日讫廿一日领○受
原释为“吏”。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受”,故改。
○三○州○仓○运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其中第二个“州”字和第四个“运”字轮廓可辨,第一个“三”细辨图版亦能识别出三横笔,据知“运”前字当为“仓”,故补。
米斛数簿(柒·3122)
【三州仓】
64. 三州仓吏郑黑谨列起正月讫八月所受○乡○掾○刘○钦○所○入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乡”“掾”“刘”“钦”“等”“所”“入”,故补。
税米○乡
○住
原释为“□"”。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乡”“住”。其中“住”通“主”,参熊曲: 《走马楼吴简嘉禾五年诸乡田顷亩收米乡住簿研究》,《简帛研究 二〇二三(春夏卷)》,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285页注释②。
斛数簿(陆·153)
65. ○三○州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前字三横可辨,后字三竖可辨,当分别为“三”“州”。故补。
仓谨列起受嘉禾二年租税杂限米种领斛数 簿(陆·2587)
66. 三州仓吏郑黑谨列所领嘉禾二年贷食杂米斛数簿(陆·3295)
【永新仓】
67. 永新仓吏潭阿谨列所领二年租税杂米收溢斛数簿(伍·1755)
68. 永新仓吏○潭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右边“氵”及上面“西”可辨,结合同类简判定该字为“潭”,故补。
阿谨列所领黄(肆·207)
【临湘】
69. 临 湘 谨 列嘉禾○元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元”,故补。
年贫民贷食米斛数为 簿(陆·3748)
70. 临湘谨列起黄武五年讫嘉禾三年自首士贼帅人名收米斛数簿
(玖·5074)
【仓(田)曹】
71. 仓曹谨列黄龙元年二年三年杂逋米已入未毕斛数○簿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仅存上部一点残迹。据同类简格式推知所残字为“簿”,故补。
(伍·3420)
72. 仓田曹谨列嘉禾二年贫民种粮斛数簿(陆·3786)
【主记史】
73. ○主○记
原释为“黄讳”。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主”“记”,故改。
史陈 嗣谨列前后所贷嘉禾米付授人名斛数簿(肆·4305)
74. 主记史陈嗣谨列所称得禾干○脂
原释为“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脂”(,玖·5254),故改。
豆○麦
原释为“及”。查图版字形为,左侧字迹磨灭严重,据轮廓及残存笔迹判定该字为“麦”,故改。
贷民○余
原释为“食”。查图版字形为,右侧字迹磨灭严重,据左侧残笔及轮廓判定该字为“余”,故改。
○見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见(見)”,故补。
所付授
(肆·4347)
【主库吏】
75. 主库吏殷连谨列九月旦承余新入○钱米
“钱”原缺释,“米”后原有“?”,存疑。查图版字形为、
,细辨乃“钱”“米”,故补,并删去存疑标注。
数簿(肆·1369)
【从掾位】
76. 从掾位刘钦谨列二年种粻米斛数簿(伍·3066)
77. 从掾位陈禅谨列乡掾刘钦所领禾斛数簿(伍·3082)
78. 从掾位陈禅谨列都乡掾刘钦种粻米已入□
查图版为,该字仅存右侧一点笔迹,难以识别。
(伍·3448)
【诸乡】
79. 都中二乡谨列贫民贷食人名斛数为簿(陆·3854)
【残简】
80. 领黄龙三年贷食杂米斛数簿(贰·889)
5."“杂(襍)”簿
【州中仓】
81. 中仓谨列起嘉禾元年○八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乃“八”,故补。
月一日讫嘉禾三年四月卅日入黄龙元年二年杂米种领簿(壹·9575)
82."中仓吏吴敦谨列县三○州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三竖笔可辨,当为“州”。
仓后入二年税○杂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左半“衤”旁可辨,当为“杂(襍)”。
米簿(伍·1787)
83.nbsp;中仓吏吴○敦
整理者释为“郭”。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敦”。记录“吴敦”为中仓吏的简还有“伍·1985”“5120”,其中“敦”字分别为、,可见该字确系“敦”。故改。
谨列所领○杂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左半“衤”清晰可辨,当为“杂(襍)”。
○米
原缺释。查图版该字为,横竖及上下四点可辨,当为“米”。
出 雇吏民市布贾种领人名乡别簿(伍·1640)
84."吏番虑谨列○校
原释为“核”。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校”,故改。
料州中仓吏李金所领嘉禾二年黄龙二三年民还所贷杂米簿(陆·3326)
【三州仓】
85. 仓吏郑黑谨列故仓吏谷汉所○受
原释为“度”,查图版字形为,细辨当为“受”,故改。
民还贷食连年杂米簿 (壹·6522)
86.仓吏郑黑谨列故仓吏○谷○汉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谷”“汉”二字,故补。“汉”字后原释有“还”字,查图版并无此字,故删。
所○受
原释为“贷”,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受”,故改。简壹·6522将该字释为“度”,亦为误释,当改为“受”。
连 年杂米○簿
原释为“一斛”,查图版字形为,乃“簿”字,故改。
(壹·3169)
87 .三州仓谨列所领嘉禾元年杂米簿(陆·3035)
88. 三州谨列所领嘉禾二年租税杂限米种主簿(玖·5752)
89. 三州谨列所领嘉禾三年租 税 杂限米○种
原缺释。查图版该字所存部分为,左半“禾”旁分明,右边所存字迹是“种(種)”之右半,当为“种”,故补。
○主
原缺释,查图版所存部分为,上点笔和三横笔可辨,当为“主”。故补。
○簿
该字原缺释,查图版所存部分为,“艹”头可辨,当为“簿”。故补。
(捌·5344)
【永新仓】
90. 永新仓吏区荀谨列所领受嘉禾二年杂米簿如牒
本简与后文简“伍·3132”简文中均出现了“如牒”,吴简中尚有其他“如牒”字样的简,从书式看当为“呈文简”,与簿题简有别。关于吴简“牒”与“簿”的关系,笔者另有专门讨论。本文取此两简,乃因其中出现了簿名。
(伍·3329)
91. 永新仓吏区○荀
原释为“善”。查图版字形为,细辨笔迹并结合“伍·3329”,知其为“荀”,故改。
谨列所领(肆·923)
【临湘】
92. 临湘谨列起四月讫六月卅日收市租米○簿
原释为“二斛”,查图版字形为,仅存上部字迹,细辨乃“簿”之上部,故改。
(壹·4407)
【注】“四月”下疑脱“一日”二字。
【仓曹】
93. 仓曹谨列承前所条大簿已入○未
原释为“米”。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未”,故改。
毕人名如牒
与“大簿”相关的简,吴简中现存1枚:“承大簿所换用钱米僦溢合二千七百一斛八斗”(伍·3138),据该简可知,“大簿”所记当包含仓账内容。
(伍·3132)
94. 右仓曹谨列嘉禾二年余逋杂米已入付授簿(肆·4621)
【诸乡】
95. ○桑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左上角略残,下部“木”可辨,乃“桑”,故补。
乡谨列所领四年粢 租 米 已入毕簿(伍·7325)
96. 小武陵、西乡谨列嘉禾四年粢租米已入□
查图版字形为,暂难识出该字。
毕簿(陆·165)
97. 都中乡谨列今年粢租米已入未毕○簿
原释为“事”。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簿”,故改。
(柒·3246)
98. 广成乡谨列所领粢租米已入毕簿(陆·187)
99. "西乡谨列后所出嘉禾元年杂(肆·5291)
【其他】
图1"五种仓账簿型数量占比
100. 金曹谨列四年市租钱米已入未毕课(?)第簿(玖·4451)
101. 吏刘非谨列……钱米如簿(伍·1863)
102. 谨列所领杂米○出○用
原缺释,查图版字形为、,细辨乃“出”“用”,故补。
(贰·471)
为明晰簿题简的规律,从列簿主体和簿型两个维度对簿题简的数量分别进行统计,见表1和图1。
三、 走马楼吴简仓账簿体系特征分析
通过集成处理仓账簿签牌和簿题简,可对吴简仓账簿体系形成如下认识。
其一,有学者根据含有“莂”字的签牌(签牌2、3、10),以及入米莂上有编痕的形制信息,认为吴简仓账簿中存在由莂编连而成的“莂簿”。
魏斌: 《走马楼所出孙吴贷食简初探》,《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23辑,武汉: 武汉大学文科学报编辑部,2006年,第31—32、45页。
然而,根据前文的集成结果,现存仓账簿题简中未发现“莂簿”簿题。尽管存在与“莂”相关的仓账签牌,但签牌的功能是存档时的分类标识,与簿题简不同,一个簿题简必然对应着一个册书,但签牌却未必,有标示“莂”的仓账签牌与存在仓账“莂簿”之间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因此,在不考虑仓账莂簿的簿题简全部残毁的小概率事件情况下,
当然也存在与仓账“莂簿”簿题简相关的简尚未刊布的情况。
这在一定程度上使仓账簿中“莂簿”的存在存疑。
侯旭东曾指出,入米莂与其结计简在形制上存在差异,而由二者编连而成的“这类簿册,当时恐怕还没有什么‘簿’一类的专称”。他虽然没有直接否定“莂簿”的存在性,然而前述认识在某种意义上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暗示了对“莂簿”存在的质疑。具体参侯旭东: 《湖南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性质新探——从〈竹简(肆)〉涉米簿书的复原说起》,长沙简牍博物馆编: 《长沙简帛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纪念走马楼三国吴简发现二十周年》,第63—64页。
另外,对仓账吴简中作为缴纳凭据的入米莂和月旦簿入米简转化过程的研究表明,入米莂中的关键信息会被合并转录到月旦簿的入米简中,从统计学的角度来看,似乎亦无再编制“莂簿”的必要。然而,大多数入米莂确实有清晰可辨的编绳痕迹,这说明它们确曾被编连过。入米莂之所以会被编连,或非为了编制“入米莂簿”,而是为了便于保存入米完纳凭证,作为备查底账附随月旦簿一同按季度呈报上级。在结束了文书行政的审校流程进行归档保存时,同年月旦簿和入米莂的保存位置应当很近,这也是现存的失编散乱的吴简简坨中,月旦簿属简和入米莂常常混在一起的主要原因。
成鹏: 《走马楼吴简州中仓嘉禾二年月旦簿入米简整理与研究》,《出土文献研究》第21辑,上海: 中西书局,2022年,第269—300页。
因此,根据现存的簿题简判断,可能不存在专门的仓账“莂簿”。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库账吴简中存在“莂簿”簿题简,如:
□□承余新入杂钱莂簿(壹·5555)
库吏潘有谨列正月旦起□月一日讫十五日承余新入□□莂簿
(壹·5518+壹·5567)
“壹·5518+壹·5567”由凌文超拼合,他对释文也做了个别校补,此处从其说。参凌文超: 《吴简与吴制》,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第194页。
库吏殷连起嘉禾元年七月讫三年三月卅日所受嘉禾元年杂皮莂
宋少华主编: 《湖南长沙三国吴简(六)》,第29页。
这表明在库账簿体系中确实存在“莂簿”。此外,嘉禾吏民田家莂的簿题简中也有“桑乐二乡谨列嘉禾四年吏民田家别莂如牒”(4.2)、“东乡谨列四年吏民田家别莂”(4·3)。
感谢外审专家提示上述线索材料。
凌文超认为,“莂”既是个体名词,也为集合名词,以莂券构成的簿书直接称为“莂”。而“莂簿”或即“别簿”,与“别莂”都是簿题简,皆有对应的簿书,但二者有所区别:“别莂”可能是因为破莂而形成的,而“别(莂)簿”则可能是由于行政需要另外抄写、制作的。
凌文超: 《吴简与吴制》,第195页,注释①和④。
据此见解,前文与“莂”相关的仓账签牌似乎显示了仓账“莂簿”的存在。然而,签牌与册书的存在之间并无直接对应关系,对册书的确认主要依据簿题简。由于现存的大多数吴简中没有发现仓账“莂簿”的簿题简,因此,在承认存在库账“莂簿”的同时,对由此类推存在仓账“莂簿”的做法,笔者持保留态度,仍倾向于认为在吴简仓账簿体系中可能不存在专门编制的“莂簿”。这或许是吴简仓账簿体系与库账簿体系之间的一个重要差异。
其二,从五类簿题简的数量来看,“月旦簿”数量最多,据此可认为仓账吴简中月旦簿属简的数量应当最多。从列簿主体看,属州中仓和三州仓的簿题简数量占绝对优势,而其所有的簿型中,月旦簿的数量又最多。因此,吴简仓账簿的主体应当是三州仓和州中仓的月旦簿。
其三,吴简仓账簿的列簿主体按属性可分为机构和个人两类,前者包括仓、曹、乡、临湘侯国等,后者包括仓吏、从掾位、主记史等不同身分群体。之所以存在这种差异,或许有两个原因。一是列簿主体的差异与账簿所涉事务的责任类型有关。以机构为列簿主体的账簿,应当对应由该机构整体负责的事务;以个人为列簿主体的账簿,对应的应当是由该人主要负责经办的事务。第二种可能是吴简中簿题简的书写具有较强的随意性,因书写者的习惯差异而形成了对同一簿型的不同表述。“月旦簿”中同时存在两种列簿主体,且列簿主体相同的簿题简,在具体表述上也存在差异,说明当时在簿题简书写上或存在较大的随意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孙吴文书制度落实到基层的真实样态。
其四,对比五种簿题简可发现,月旦簿的簿题简包含的会计信息量最少,而其他四类则比较具体地提示了账簿的关键内容。37枚月旦簿簿题简中,仅有14枚提示了时间以外的信息。这类簿题简与其他月旦簿簿题简可能是某种“全称”与“简称”的关系。不过,从三州仓的月旦簿簿题简来看,似乎提示较多信息的簿题简的列簿主体大多是机构,但州中仓唯一1枚列簿主体为机构的簿题简却仅提示了时间,似又构成反例。这可能是因为州中仓和三州仓在月旦簿的具体书写上存在差异。
为何月旦簿的簿题简和其他簿型的簿题简在提示信息的丰富度上存在差异?此或与月旦簿的性质有关。侯旭东在研究吴简仓月旦簿与“一时簿”“要簿”的关系时认为,月旦簿和“一时簿”是仓吏分别按月和季度编制的定期文书,而“要簿”则是仓吏在此基础上针对某种特殊要求从其中摘录相关信息而制成的会合、汇总之簿。
侯旭东: 《湖南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性质新探——从〈竹简(肆)〉涉米簿书的复原说起》,长沙简牍博物馆编: 《长沙简帛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纪念走马楼三国吴简发现二十周年》,第74—83页。
需要指出的是,他对“时簿”(“一时簿”和“四时簿”)的认识存在问题。现存吴简中没有发现专门的“时簿”簿题简。从相关君教木牍简文中可以看出,“一时簿”的时限除了三个月(“时”),还存在一个月的情况,
王素: 《长沙吴简中的“月旦簿”与“四时簿”》,《文物》2010年第2期,第63—68、95页。
凌文超在分析品市布入受簿的相关签牌时,认为“一时簿”是由入受莂按月编连而成的。参凌文超: 《走马楼吴简采集簿书整理与研究》,第286—287页。
并非全按季度。对此,徐畅认为,“一时簿”原则上都是三月(一季)一结算,之所以出现简壹·5742中一月一结的情况,是由于嘉禾二年是闰年(闰五月),该年“一时簿”的结算周期为: 正、二、三月;四、五、闰月;六、七、八月;九、十、十一月;十二月。如此,原本正常年份冬季结算周期的十、十一、十二三个月中,前两个月已与九月合并结算,“单出十二月只能补充结算,亦称‘一时簿’,其按季结算的性质并不因此改变”。
徐畅: 《长沙走马楼三国孙吴简牍官文书整理与研究》,第240页。
显然,徐氏将统计周期为一月的“一时簿”视作特例。然而这种解释有不妥之处。同样是嘉禾二年,前列另一枚统计周期为一个月的“一时簿”简牍陆·54221中,所谓“补充结算”的月份是“九月”,而非“十二月”。因此,吴简中按月统计的“一时簿”不能简单视为按季统计的“一时簿”的“特例”,而应作为另一类“一时簿”。综上,仓账中的“一时簿”并非一定按季度编制,而是对一定时间内汇集起来上报仓曹审核账簿的统称,“一时”可解为“一定时段”。另外,侯旭东认为月旦簿是孙吴官仓的日常簿记,且“由此形成的簿书占据了吴简最多的份额”,侯旭东: 《湖南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性质新探——从〈竹简(肆)〉涉米簿书的复原说起》,长沙简牍博物馆编: 《长沙简帛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纪念走马楼三国吴简发现二十周年》,第83页。
这一判断是准确的。月旦簿是“综合簿”,其他仓账簿是“专项簿”。从提供信息较多的月旦簿簿题简看,月旦簿的内容至少包括了一个月内仓米的“入”“出”“用”“余”“见”情况,具有很强的汇总性,应当是孙吴官仓日常的一种记账,每月都要进行。其他仓账簿则是针对特定事务而起的簿,比如“贷食”“运米”等事务,应当是从一定时限的月旦簿中提取某些信息(类似于“集成”),按照某种口径而制成的。由于“月旦簿”是一种日常记账,其所记内容对于时人尤其是仓吏而言当为某种常识,所以其簿题表述相对简单。这也与前面根据簿题简数量推断出的月旦簿是吴简仓账簿中数量最多册书的结论一致。因此,月旦簿应当是吴简仓账簿复原的重点。
结语
在认识到签牌和簿题简对于把握吴简仓账簿体系的关键作用后,本文集成并分析了已刊吴简中所有与仓账簿相关的簿题简和签牌,对吴简仓账簿体系得到如下认识:
首先,与吴简库账簿体系中存在“莂簿”不同,仓账簿体系中可能不存在专门编制的“莂簿”。
其次,吴简仓账簿的列簿主体包括个人和机构两类,或与事务责任类型以及书写随意性有关。
再次,州中仓和三州仓的月旦簿是走马楼吴简仓账簿的主体,因此,现存仓账吴简中月旦簿的属简应当占比最高。
最后,通过对比分析不同仓账簿型的簿题简文,可知月旦簿是孙吴官仓日常的一种账簿,记录一个月中仓米变动的总体情况,是“综合簿”,其他仓账簿则是在月旦簿的基础上,出于某种需要编制的“专项簿”。因此,月旦簿应当成为吴简仓账簿整理复原的重点。
附记: 本文在写作及修改过程中,多蒙侯旭东、凌文超、戴卫红、郭伟涛等老师和外审专家的指导,在此一并致谢!
(责任编辑: 姜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