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华简《两中》篇残损严重,现存残简142枚,可缀合为竹简87支。本篇使用了6个不同竹筒制作的竹简进行抄写,其简背大多有划痕,通过简文内容和划痕等信息,可以对竹简进行初步编连。再根据竹简残损位置和反印墨迹呈现的对称关系,可推知本篇原为一卷竹书,曾以三次对折的方式收卷,可借之检验竹简的编连,并推知本篇原应有简88支,简三九佚失。经统计,完整竹简满简抄写33±8字(重文、合文、残文均计1字),现存2971字,推测原篇约有3014字,结构基本完整,是清华简中又一部长篇竹书。《两中》篇的复原,为竹书的微观考古提供了重要案例。
关键词: 《两中》"清华简"缀合编连"竹简形制"微观考古
引言
出土竹书的复原是整理研究的基础,清华简的复原工作努力学习学界以往经验,也不断总结自身失误和教训,现已知道《程寤》《算表》《郑武夫人规孺子》《越公其事》四篇中有竹简编连的错误,学者们对此已有纠正,《郑文公问太伯》《封许之命》两篇中有残简的遗漏,整理小组曾对此进行补充说明。前一情况可参看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 《清华简〈程寤〉简序调整一则》,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11年1月5日;肖芸晓: 《清华简〈算表〉首简简序小议》,简帛网,2014年4月21日;子居: 《清华简〈郑武夫人规孺子〉解析》,中国先秦史网,2016年6月7日;尉侯凯: 《清华简六〈郑武夫人规孺子〉编连献疑》,简帛网,2016年6月9日,该文主要内容后收入其著《读清华简六札记(五则)》,《出土文献》第10辑,上海: 中西书局,2017年,第124—125页;贾连翔: 《清华简〈郑武夫人规孺子〉篇的再编连与复原》,《文献》2018年第3期,第54—59页;陈剑: 《〈越公其事〉残简18的位置及相关的简序调整问题》,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17年5月14日;后一情况参看马楠: 《关于〈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的一则说明》,《出土文献》第9辑,上海: 中西书局,2016年,第286页;贾连翔: 《〈封许之命〉缀补及相关问题探研》,《出土文献》2020年第3期,第13—20页。
坚持以古文字学和考古学等相结合的方法,综合文字释读和竹简物质形态信息两方面内容,
广义的竹简物质形态信息,除竹简本身的形态结构外,还应包括竹简在原墓中的存储位置和竹简之间的层位等出土发掘信息,由于清华简是非考古发掘品,这部分内容完全缺失。
我曾试将之称为竹书的“微观考古”。
贾连翔: 《浅谈竹书形制现象对文字识读的影响——以清华简几处文字补释为例》,《出土文献》2020年第1期。
清华简整理报告受体例限制,以展示复原后的竹书为主,鲜少涉及复原过程的相关说明,随着整理工作步入攻坚阶段,所余个别篇目入藏时保存状况欠佳,在复原工作上遇到很大挑战,为给后续研究提供一个可以查验的基础,需要对这类竹书的复原过程作以必要的说明。计划收录于整理报告第十四辑的《两中》篇,篇幅较长,无顺序编号,竹简残损较为严重,且简文内容逻辑关系不够清晰,是迄今为止清华简中复原难度最大的篇目之一,也是探索运用微观考古方法的一个绝佳样本。本文试以此方法对《两中》篇进行复原研究,并希望能对当前竹书整理的已有范式提供一些补充,不当之处请大家批评。
一、 复原思路及相关标记说明
因为本文内容是以补充整理报告为主,故将以隶定释文的形式呈现复原文本,释文不作破读和标点,相关缀合编连依据,以竹简物质形态信息为主,用脚注进行说明,一些关键证据,配以图示。下面先将复原的思路和释文中所用标记及其在复原过程中的意义进行说明。
(1) 本篇现存竹简142枚,可缀合为竹简87支,其中完整简长约45.8厘米,宽约0.5厘米。为便于称引,我们在每枚竹简释文最末字的右下方,标记有四位阿拉伯数字入藏编号,
除初步整理的竹简之外,我们在剩余残简中又发现存有墨迹且属于本篇的碎简23枚,其入藏编号是在三位阿拉伯数字前冠以字母“C”。左右拼接的中裂竹简,入藏编号之间标以“+”号。
此标记可反映竹简的缀合位置。入藏编号整体信息可参看整理报告所附《竹简信息表》。
(2) 根据简背竹节位置和形态的不同,可将缀合后的竹简分为6组,它们分属6个不同的竹筒,用序号字“甲”至“己”进行标记。序号字标记相同的竹简,意味着同属一段竹筒。根据过去对竹书制作过程的推拟,
贾连翔: 《战国竹书形制及相关问题研究: 以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为中心》,上海: 中西书局,2015年,第82—102页。
同一段竹筒的竹简大多可以接续编连。
(3) 这6组竹简简背原均有划痕,只是大多数划痕比较浅淡,即使在高清图版上也不易分辨。简背划痕是对各组内竹简进行排序的重要辅助依据之一,为清晰呈现其位置信息,我们在仔细观察并结合其他物质形态证据(详见第二节注释)分析的基础上,对可见划痕进行了标示。此后,对各组竹简按划痕的贯连关系进行排序,并以在序号字后加两位阿拉伯数字的办法对其依次编号,例如,“甲06”指甲组按划痕贯连关系排在第6支的竹简。
要特别说明的是,个别划痕无法辨认的竹简(简背未作标示),以及划痕部位已残失而其余部分仍保留的竹简,我们综合各类信息给了一个具有可能性的顺序编号,属于前一情况的有“乙10”“乙11”“丁16”共三支,属于后一情况的有“甲07”“甲16”两支。根据划痕贯连关系判断现已缺失的竹简,我们也给了一个模拟编号,这一类情况有“乙07”“丙06”“丙11”“丙12”“丙15”“戊06”“己04”,这七支模拟简是我们查验本篇竹简佚失情况的主要依据。见图1至图6。
在隶定释文中,上述编号相接,则意味着简背划痕相连,编号由小至大为次第,则意味着竹书按简背划痕顺序编连,反之,则意味着按简背划痕逆序编连。
(4) 根据上述信息将竹简缀合、排序后,再在每组内通读简文,调整简序,组内竹简顺序确定后,再对各组进行排序,确定初步编连方案。有时竹简的缀合、组内简序的调整与各组的排序是反复斟酌、综合进行的,这部分工作涉及对简文内容的具体理解,论述起来较为繁琐,同时整理报告的注释对此已多有疏解,本文限于篇幅,除必要说明外,不作赘述。
(5) 根据反印墨迹、竹简残痕等信息,进一步探索本篇的收卷形态,并对初步编连和缺简情况进行检验。由此推定的简序方案,我们用数目字标记,与简背划痕标记一同括注于每支竹简末字后的“【 】”号中,并以“/”号间隔二者。例如,“【甲13/五】”,表示甲组竹简按刻划线应排在第13支的竹简,编连后位于全篇第五简的位置。经综合推断已佚失的竹简,我们仍给予一个位置编号,这有助于说明本篇竹书的原总体简数。
(6) 考虑到物质形态信息对本篇复原的关键作用,我们将隶定释文按用简情况分组撰写,大致遵循整理报告放大图版释文部分的隶定原则。其中残字可释者,径直隶定;残字不可释者,以“□”标之;简文残损处,以“[ ]”括注,可推定字数者,每字以“■”标之,不可确定字数者,以“……”标之。个别与整理报告隶释意见不同之字,我们在脚注中略作说明。
二、 隶定释文及缀合编连说明
1."甲组
后奠卣庶霝因1346固九悳尃昜兩中乃內于又河三年才日乙丑兩中或1987【甲01/一】
1346与1987可直接拼接(本文所称“直接拼接”是指接缝处可以密合,此处接缝情况可参见图甲: 1346+1987,列入文末所附“编连缀合关键证据图示表”,后文说明中提到的图示皆见于此表,所谓“直接拼接”的情况也与本简类同,不再配图示)。缀合后该简首尾完整,据简背划痕,它应为甲组现存的首简,据其所记内容,也应为本篇的首简。
茖于又""天"尃綸天聿乃后"亥乃賓"而成"三日乃1965【甲02/二】
善大備尃C029埶隹戝黃丩玄"朱常索"并"賜喿廿=玄"麃舄以1970【甲03/三】
C029仅存右半,可与1970直接拼接,连接处将“尃”字拼接完整。
宗"立于會門之"珪乃進"2132執玄珪C044+C054右執玄戉以賓1781于后所"中1826【甲04/四】
C044与C054是左右直接拼接,拼接后的残简又可缀于2132和1781之间,将之补全,1781下部可与1826直接拼接。1826简背有刻划痕迹,可定位于甲04。“"”本篇多见,写作“”,整理报告隶释为“羕”,该字下部应看作与羊共用两横画而省写的“示”,字即“祥”。
乃進"執瑞右執黃鈇以"珪乃訓言曰1760【甲13/五】
1760按简背划痕应位于甲组第13支简,但据文意,简首与前一简连接的“"中乃進”,简尾与后一简连接的“乃言曰:‘"(疇)隹(唯)皇天中……’”,均密合无间,故此简编连时应插于甲04、甲05之间。
隹皇天中大瑞"降茖于乃方天1780邑戝隹皇之命C056+C013+C007+C040尔"=天中尚0625【甲05/六】
1780下端“方天”三字仅存右半,C056仅存左半,其上半可与1780之“方天”三字拼接,下半可依次与仅存右半的C013、C007、C040拼接,拼接处可补全“邑戝隹皇”诸字,C040可与0625拼接,拼接处有残损,但可补全“命”字,见图甲: C040+0625。
正坪我國而告我廌聿而比者帝悳"以寵不若"以智天則=女"圭中乃1715【甲06/七】
言曰后又余方告女乃皇天"=山川溪1733【甲07/八】
1733下半残损,简背划痕处已不见,但其上部有一个可以与0788、1246贯连的天然伤痕,见图甲: 1733+0788+1246,可辅助确定此简应为甲07。
浴百神"會"而于玄天帝曰"尔各女百神余""由于下以"宔皇天0788【甲08/九】
,本篇三见(简九、一三、二二),写作“”,整理报告皆释读为“(次)”,此字或为“來”之异体。
及山川百神"以爲百眚白而"庶民之"則女"乃山川百神""一"乃拜1246【甲09/一〇】
1246末字仅余上部,可确定为“拜”,“拜”下是否有合文号则不可确定,其内容可与1242简首之“"=曰”连接。
=曰""屯"乃"后帝"若會"1242隹C088帝之常帝曰員乃我1217志帝乃言自乃朕由2306【甲10/一一】
C088仅存右半,可与1217直接拼接,这段残简又可遥缀于1242、2306之间,因其处于竹节位置,可据临简的竹节辅助定位,见图甲: C088+1217。又1217与2204(甲11)简背有一块天然伤痕,见图甲: 1217+2204, 2306简背有划痕,综合二者,可将遥缀残简定位于甲10。1242末字仅剩上半,整理报告阙,字可推释为“"”,“會"”一词见于简九,如此拼缀后遥缀处文字行款均匀,本简几无缺字。
山川百神之由及日月曐之由隹休廌之用而能爲下國王山川百神曰允哉乃2204【甲11/一二】
句余亡乃言曰"后帝尔"茖庶由曰隹禾若之用則隹高昜之孫而之元子乃隹2112【甲12/一三】
=亥之悳"=共"而事皇天虔秉九悳而不"于"齊=隹志紳"亓又2304皇秉2198【甲14/一四】
2304与2198系遥缀,2304简背上部有一处伤痕,与2302(甲15)相连,见图甲: 2304+2302,可辅助定位。2198简背有划痕,可定位于甲14。遥缀处的“皇”字残失左上角,可释,且行款均匀,应无缺字。甲12与甲14内容可直接连接。
心大"亓能爲下國王帝曰"舀"乃"帝乃命大赤命啟于枳山之昜曰寵"2302【甲15/一五】
2302下端在简背划痕处残断,所余部分尚可见部分划痕,见图1(甲15),正面无缺字。
化乃弋之爲王吟尔尚固秉天中而□"五商母毁九悳是隹天尚王中乃言1831[■]【甲16/一六】
1831在下端残损,简背划痕处已不存,上部有一道伤痕,可与1932(甲17)相连,见图甲: 1831+1932,可辅助定位于甲16。本简内容也可承接于甲15、甲17之间。“"”上一字左从“禾”,右侧残失不可识;简尾缺失一字,据文意可补为“曰”。余方告女會"好民隹休隹悳母"之于幾尃中隹悳天則"民亓請不可匿1932 【甲17/一七】
乃鬲亓善而""之"乃"亓"加爲之則圭中或言曰祀悳不隹言寺"天1936【甲18/一八】
2."乙组
邑未大隹后寺人百眚和坪女見因"善貣伓之而庶民戝訧之民則""邦2119【乙01/一九】
据简背划痕,2119是乙组现存的首简。其内容可与甲组末简1936(甲18)相接,相接之处的“祀悳(德)不(恪),隹(唯)言寺(時)"(誇),天邑未大,隹(唯)后寺(時)人”,文意连贯,格式整饬,故可将乙组置于甲组之后。
國亓坪后亓亡訽"中乃言曰悳祀大章隹天之尚"=亓永命亓長齋"必以"0554【乙02/二〇】
0554虽仅有一个入藏编号,但是两枚残简遥缀,残缺在“隹”“天”二字间,是竹节位置,不缺字。乙02的遥缀定位可参看图乙: 0554、0559+0563。
義牲必"亓吉威義而母"是胃大吉圭中言曰天則五色亓固不可""="民亓隹中0678【乙03/二一】
與亓井"降萬0562民是后是政獄□""必亟民0559□之訧之級之"之求亓級言與亓"0563【乙04/二二】
0562与0559可直接拼接,拼接后的残简可与0563遥缀,残缺发生在竹节位置,遥缀定位亦可参看图乙: 0554、0559+0563。0563简背有划痕,可定位于乙04。0563上端首字仅存下半,疑为“青”字,此读为“情”,除此之外本简无缺字,文意可连贯。“獄”下一字漫漶,整理报告释为“訟”,于字形不合,疑为“"”,字见于《晋文公入于晋》简二、《越公其事》简四一、四三等。
乃比者參以成亓志級"比是胃""=至級"不同言則不"乃求庶登以"爲之兇"2292【乙05/二三】
据文意,“級"”之间应脱一“"”字。
中1874國言曰句政庶民尚童乃事亓乍乃"母咬于目以厶利亓民必"之是胃天事圭1857【乙06/二四】
1874与1857可直接拼接,成为完简。
中或言后啟方告女="于尚乃受天言以爲下王隹九卲六"六疋"""鑃鐲"1722【乙09/二五】
1722据简背划痕可定位于乙09,其简首与1857(乙06)承接之“圭中或言”,可以密合,简尾与1727(乙08)承接之“""”可读为“靡失”,亦可连接,故本简可插在乙06与乙08之间。
祝""均隹則母言天降五商曰青赤白黑黃天降豊義曰"咠"豊必卲齊=1727【乙08/二六】之曰言之"則靜"囂亓商之2309+C052【乙10/二七】
2188与2171可直接拼接,拼接处有三个字仅存右半,第一字可确定为“曰”,后两字阙疑。2171与2309可直接拼接。2309末九字只存右半,C052可与之拼接,补全末尾“亓商之”三字左半,其余六字结合后文文意可释读为“之"(失)則靜(爭)"(且)囂”。本简背面未寻得可辨识的划痕,“乙10”系拟编号。简首之“”可与1727(乙08)末尾之“齊=”承接,读为“濟濟蹌蹌”,文见《诗·小雅·楚茨》《大雅·公刘》;其后“天降庶考”与1727(乙08)之“天降五商(章)”“天降豊(禮)義(儀)”相应,故可置此简于乙08之后。
則比亓豊之"則句以多嘰亓考之"則弱"費尚母"于厇亓長"固"民隹2124【乙11/二八】
本简背面未寻得可辨识的划痕,“乙11”系拟编号。其与2309+C052(乙10)末连接之“亓(其)商(章)之"(失)則比"(且)(擾)”,与2229(乙12)首连接之“"(凡)民隹(唯)中,亓(其)長"(且)夂(终)”,均可以密合。“”字左半所从“肉”旁讹作“勿”形。
中亓長"夂圭中或言曰后隹獄寺"夫"="中而皮亡祜夫厶訟之于上執成亓亡余2229【乙12/二九】
3."丙组
兩乃之曰"皮庶獄又參又五參五""是胃"于人則不可于天亓"于人而2219【丙01/三〇】
据简背划痕,2219是丙组现存的首简。其正面文字以“两乃(應)之曰”开头,是一个段落的起始,其后之“"(凡)皮(彼)庶獄”云云,可与乙组末简2229(乙12)所记“隹(唯)獄寺(時)"(疏)”等内容相接续,故可将丙组置于乙组之后。本简末尾残损,从行款和内容综合分析,应不缺字。
或之于天是胃不"亓又民天弗訓執成亓玄圭中或言曰后"皮庶獄亡1267參C002+C092【丙02/三一】
1267下端中裂,可与C002、C092直接拼接,成为完简,见图丙: 1267+C002+C092。
亡五亓言曰"是胃自"則可1272[■]天=是聖是執成亡型兩乃之曰天1273[■]【丙03/三二】
1272与1273是遥缀,二者文意贯连,1273可据简背竹节位置定位于丙03,定位后二者中间应缺一字,可补为“于”,见图丙: 1272+1273。遥缀后该简下端仍有残缺,据文意应缺一字,试补为“(質)”。
事悳而司皮不型與"明"訽折登嘰允1262隹天"尚1266+C073又勿弋皇天"之是胃"1238□C036【丙04/三三】
1262、1266、C073、1238可直接拼接。1238简背有划痕,可定位于丙04,其下端中裂,右侧可与C036拼接,见图丙: 1238+C036。如此本简可基本补全,唯最末一字左侧残失,疑为“祀”。
圭中乃言曰天兩丞中"舀才尼"夫皇天"="虡五夫天固四維天鈞"中以睘1716【丙05/三四】
四方思"夜相弋又昏又"旾各卽亓行夫亟吟不弋而引亓才"兩或之曰又14301466【丙07/三五】
1430与1466可直接拼接,成为完简,据1430简背划痕,可定位于丙07。本简简首与1716(丙05)连接的“天〈而〉(質)固四維,天鈞倝(幹)中,以睘(環)四方”,文意连贯。
乃后夫天中隹"則又下后土夫天"隹"則大"又北民不可亙夫智言之若隹中1444【丙08/三六】
不頪必行天悳不反不"不向不飤虔受大命不受"賂不可"革夂古不巳枼萬不弋2268【丙09/三七】
中或言曰又C026邦以"一"及五是胃"祀天大"所亦不大皇思亓邦民不章歲斯1717【丙10/三八】
C026仅存右半,可与1717直接拼接,将本简基本补全,据1717简背划痕,可定位于丙10。本简上端缺失左半的四字可释为“中或言曰”。
[……]【丙11或丙12/三九】
[■■■■]□圭中或言曰后乃民"不可坪夫"民甚多天折民鮮"后女曾之亓1723【丙13/四〇】
1723上端残损,约缺四字,据其简背划痕,可定位于丙13。1723上端首字仅余下半,似为“"”字。丙10与丙13之间的缺简情况详见第四节讨论。
亦不可"夫或"或"或利或亡后女弗"或亓羅"尚至亓"而亓"思民母教母思邦1986【丙14/四一】
女"亓"而曼亓頪或C059+C060以不坪折民以貴吉"弗歸邦以多祟"中乃言曰后政獄坪或1556【丙16/四二】
C059+C060系左右直接拼接,缀合后的残简又可与1556拼接,拼接处略有残缺,见图丙: C059+C060+1556。1556据简背划痕,可定位于丙16,其简首与1986(丙14)连接之“思(使)民母(毋)教,母(毋)思(使)邦"(瀆)”,文意连贯。
4."丁组
獄敝則桂夫庶民莫各后請是智民乃救利相效爲"以正爲訽天百眚相"大事不1164【丁01/四三】
据简背划痕,1164是乙组现存的首简。其内容可与丙组末简1556(丙16)相接,相接之处的“政獄坪(平)或(國),獄敝(蔽)則桂(詿)”,文意连贯,故可将丁组置于丙组之后。
庶民以寞亓才命是胃相"民則行"而士女相告皇天弗訓曰"=亓邦思執成不由圭中或言1201【丁02/四四】
曰后"皮庶政或級或"則庶民以"亓級則兇亓"0588亦兇是胃不"則非天之二尚級"相"天0681【丁03/四五】
0588与0681可直接拼接,成为完简。
少大相民乃不"百眚乃服是胃先工天中之則"中或言曰后"人政獄"則句大邦則吉1185【丁04/四六】
少邦乃曰建人不政獄冒則紽少邦則吉大邦則羅百眚亙干折民用圭中或言又乃后天1139【丁05/四七】
子余方告女天靇皇厀"=之成思比于百神而山川"政則女"啟□0541[■]"=而言曰天1383中休才乃"1193【丁06/四八】
1381与1193可直接拼接,是一个具有完整下端的残简,据1193背面划痕,可定位于丁06。0541可与之遥缀,中间约缺两字,第一字尚存上部一点笔画,疑为“乃”,第二字据文意当为“拜”或“拜=”。
尚告我皇天之不"2098"=之不尚思乃身建"以相之方啟或言曰皇不愈而"=固向=0478【丁07/四九】
2098与0478可直接拼接,竹简基本完整,拼接处将中裂的“天之不"”四字补全,其上一字仅存右半,可释为“皇”。中部“建”下一字笔画漫漶,疑释读为“"(功)”。“皇不”之间应脱一“天”字。
四維濬C045+C046亓有商旾"各卽亓行"不智天事尚告我四尚圭中曰后貞旾三月"木皆生1755【丁08/五〇】
C045与C046系左右拼接,这段残简又可与1755直接拼接,成为完简。
百神服"1382句余亡爲正皇="=乃才玄天受會悳祀齊"義牲帝朝監民乍乙"霝后女"是1763【丁09/五一】
1382与1763可直接拼接,上端天头残失,不缺字。
日斯是胃共天亓才命大吉是胃考夂于"中曰貞三月"木方實百神服"""秉"帝才絑2264【丁10/五二】
天受會""帝監民"丁"霝后女齋是日斯是胃共天乃身安"中曰貞"三月"木方1464【丁11/五三】
茖百神服nbsp;辱丩爲敀帝才黃天爰會不祜割帝建監民乃以天彭庚辛"章后女齋1453【丁12/五四】
是日"是胃共皇乃身丰吉永命亓長中曰貞三月"木亡光百神服"秉尚帝夕1734【丁21/五五】
1734根据简背划痕可定位于丁21,其简首与1453(丁12)连接之“女(汝)齋是日"(斯)”,可以密合。
監民乃才_x0016_會伓干皮墨龍而壬癸"章后女齋是"乃身亓康兩乃亦1222言0645【丁20/五六】
1222与0645可直接拼接,成为完简,据简背划痕可定位于丁20。其简首与1734(丁21)连接之“帝夕監民”,文意连贯。“是”或为“是日”合文,或下脱一“日”字。
曰后方尚各共四寺隹后之則尃行天建定中坪悳政事庶民"忍柔克亓莫敢不"天1260亡又1252【丁19/五七】
1260与1252系遥缀,但无缺字,残缺处与相邻三支简的断损部位形成了较为连贯的形态,见图丁: 1260+1252。1252简背有划痕,可定位于丁19。其简首与1222+0645(丁20)连接之“兩乃亦言曰”,可以密合。简尾遥缀部分与1202(丁18)连接之“天亡(無)又(有)反"(側)”,文意贯连。
反"帝啟參監亓"加之"圭中或言曰后余方告女天建天訓及又民思皆"智尚1202母C095【丁18/五八】
C095仅存右半,可与1202直接拼接,末字残失左半,据文意,可释读为“母(毋)”,见图丁: 1202+C095。据简背划痕,本简可定位于丁18,其简首内容可与丁19连接,参前一条注。
丰天之不"而或亓昌啟曰"舀才尔方告我天建尚亓曰商虎以相又而爲孫=尚圭中乃1259言C019【丁17/五九】
1259与C019可直接拼接,成为完简。本简可定位于丁17,其简首与1202(丁18)连接之“母(毋)丰(奉)天之不"(祥)”,文意贯连。
曰后余方告女天結大命又耑又長又兇又"又"又昌天"=固之不可""夫耑長又厇兇2121【丁16/六〇】
2121简背无可辨识的划痕(图4未作标示),但其中部有一处竹材天然伤痕可与2106(丁15)相接,见图丁: 2121+2106,可据之将此简定位于丁16。其简首与1259+C019(丁17)连接之“圭中乃言曰”,可以密合。
又睪則隹"父之古乃父考"=虔共齋"不天"不彖隹尚"="之"由皆"乃父不薦"2106【丁15/六一】
2106可定位于丁15,其简首与2121(丁16)连接之“兇(凶)"(臧)又(有)睪(擇)”,可以密合。
亡枯乏"齊"違天大""=弗向耑折乃又於虎各寺才乃后是胃善不尚庶民勿"夫且2107【丁14/六二】
2107可定位于丁14,其简首与2106(丁15)连接之“"(虐)"(戚)亡(無)枯(辜)”,可以密合。
父爰才兩乃之曰各女庶由尚皆"乃光而各"齋明曰母于尚善則"父而孫=以長2111【丁13/六三】
2111可定位于丁13,其简首与2107(丁14)连接之“且(祖)父爰才(在)”,可以密合。
5."戊组
亓善救父"其余""父之兇是胃大童"=""不凥亓邦圭中或言曰於虎各寺才尚女彖事天而甫1714【戊07/六四】
1714按简背划痕可定位于戊07处,是戊组竹简现存划痕排列最末一支。其简首与丁组编连最末简(丁13)连接之“母(毋)(戲)于尚(常),善則"(蹊)父,而孫=(子孫)以長,亓(其)善救(逑)父,"(後)亓(其)余"(臧)”,文意连贯,韵脚相同(尚、长、",阳部),故可将戊组置于丁组之后。
相之以悳虔共五祀因以天"1801審政明型而加者"則母"于良夫"=之匿尚"蹻民""又"或1774【戊01/六五】
1801与1774可直接拼接,成为完简,它是戊组现存划痕排列在第一支的竹简(戊01),其简首与1714(戊07)连接之“而甫(輔)相之以悳(德)”,文意连贯,故可将之置于戊07之后。
亓保"后亓庶人圭中或言曰后余方告女民之族"不"不隹民亡又□是以思亓命不成中曰1894【戊02/六六】
”下一字笔画漫漶,左从“"”,右难辨识。
民""""出族"是胃魚光民則告于天"司"與羣不"乃"之于門右以敘亓央曰民2115【戊03/六七】
族見"言之灋民則告于司"大行民爲飛車駱=象人玄常中廷埶之曰司"大某也以見"0561言之古尚0611【戊04/六八】
0561与0611可直拼接,成为完简。“大某”之间应脱一“行”字。
受我飛車駱=象人玄常以""相由我二皇"某之央民厶見"之灋民則告于"=司門水""明0557【戊05/六九】
0557、0561+0611简背皆有上下两道划痕,属于我们所分的BI式,参看贾连翔: 《战国竹书形制及相关问题研究: 以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为中心》,第96页。
6."己组
民則告于司戶司"民則迵"訓從亓行民則""翟""不章是謂忻翏之尚兩乃之2022【己01/七〇】
2022入藏时已收缩变形,将其图像等比例放大后,按其简背划痕应排在己组现存的首简。
曰后夫庶民隹神而不可齊民之敬"=x0019_民"足是胃不"亡又它辠乃隹大行民1200【己02/七一】
族腸厷辟是胃大"亓祟非它乃隹后"民族腸面是胃不"亡又它祟乃隹戶折民族口是1180【己03/七二】
胃不"亓祟非它乃隹侍人民族腸耳目是胃不章亓祟大"與皮灾光又疾凥心"=是胃2127【己05/七三】
2127据简背划痕可定位于己05,其简首与1180(己03)连接之“是胃(謂)不"(信)”,可以密合。灾,整理报告释为“罙”,于字形不合,此字或为“"(灶)”之会意字。
民"又祟"=與皮后"圭中或言曰后余方告女天"霝土"亓又尚=啟或女"爲尔各聖朕1945【己06/七四】
言1406余告女大1877章兩乃之曰"="后又"又厇母啟乃成尚大或是固天克"乃皇凥尚"疆1850【己07/七五】
1406、1877、1850可直接拼接,成为完简。
隹"尚政皮不若而弋是敵賓皮休邑后亓啻圭中或言曰邦"旣奠而大亓"是胃1773上"C023【己08/七六】
1773与C023可直接拼接,拼接处补全“胃”字,简下端略有残损,但不缺字。
邦或不坪天兵朿=圭中或言曰邦"旣奠而舟大邦"是胃"行又水?樠?至而"沆=邦或不保民人□0540【己09/七七】
0540简尾残损,末一字仅存上部,不可识,据文意,该字下很可能有重文或合文符号,且处于阳部韵脚。
圭中或言曰邦"旣奠而舟高邦"是胃大曾天降大水禾"不"中曰邦"旣奠而舟2238高邦"2197【己10/七八】
2238与2197可直接拼接,成为完简。
是胃大迒邦或不"亓又赤兵邦"旣奠0071而巨亓"是胃大"禾"不"民人亓虛邦"旣奠而0542【己11/七九】
0071与0542可直接拼接,拼接处补全“奠”字,成为完简。
而巨亓朝是胃大"邦或不"吝于者皇中曰邦"安"而舟高邦成是胃大2129"邦不"又兵亓2163【己12/八〇】
2129与2163系遥缀,缺失部分处于竹节位置,可据之定位,见图己: 2129+2163。2129末字残,可释为“大”。
乍幾至于"邦"""而大_x0016_"兵是胃金邦或不"羣兵亓""""而"鬲亓民是2235【己13/八一】
胃進"大"亓"王以見"中曰邦"旣奠而族"鬲亓族""疆是胃洹厇""亓乍民人1213【己14/八二】
1213简尾残损,末一字仅存上部,结合文意,可释为“人”。
亓茖中曰民_x0016_兵"而"又勿是胃大龍又或不"民人亓兇中曰邦"旣奠而族"亓門是胃1223大1253【己15/八三】
1223与1253可直接拼接,拼接处补全“胃”字,成为完简。
哀又或亓兇民人亓悲中曰風皮民人而甚埶玉是胃大玄亓身不於民不"1248不死乃康圭中或1265言C099+C049【己16/八四】
1248与1265可直接拼接,C099与C049系左右拼接,这段残简又可接于1265下,拼接处补全“或言”二字,成为完简。
曰后余方告女"邦卽成九"卽坪尚或不中于民曰乃邦不型后則或立鼓門于乃宫以"庶民之"2271【己17/八五】
不章亓又義"而弗門則去人是亓鼓亓音大昜后女"之必求亓"以交天之"是胃夭"亓1739【己18/八六】
又民天或亓昌女九"是聖事亦又或亡又不型而猷鼓門思后"亓聖是胃自"則參之于九"則可加1820【己19/八七】
型∠1768【己20/八八】
三、 对本篇竹书制作抄写情况的初步认识
通过初步的缀合编连,我们对本篇竹书所用6组竹简的制作抄写情况认识如下:
(1) 甲组竹简现存18支,应是本篇原有的数量。其中甲13按简文内容当位于甲04和甲05之间,应是编连书写时的一个错置,其余竹简均按划痕顺序编连。值得注意的是,甲07正面仅抄有16字,约占满简字数的一半,其后空白,该简下端虽残失,但所残部分应无文字。按此简所处位置本不应留有大面空白,我们推测这很可能是由于在竹书已经编连成册的情况下,校对时发现此处文字抄写有误,做了大段削改后所致。该简上所涉及的“皇天”“山川百神”等内容,在其后的一两支简内多次出现,抄写时容易串行致误。同时,我们将全篇以小字补写的脱文总结列为表1,这些内容亦可说明本篇抄写后进行过校对。
甲01起始之“(夏)后奠(定)卣(攸),庶霝(靈)因固,九悳(德)尃(敷)昜(揚)”三句,与本篇后段反复提及的“邦"(家)旣奠(定)”,内容遥相呼应,应是本文的开篇首简。
(2) 乙组竹简现存11支。其中乙01至乙06按简背划痕顺序编连,由于乙10、乙11划痕无法辨识,是我们推拟的编号,因此其后的编连规律尚不能肯定。目前乙06+乙09+乙08+乙10+乙11+乙12在简文内容上顺畅无碍,因此模拟的“乙07”应是一支弃置的无字简。
(3) 丙组竹简现存12支。模拟有“丙06”“丙11”“丙12”“丙15”四支简,目前丙05与丙07之间,丙14与丙16之间内容均可密合,故可推知“丙06”“丙15”应是两支弃置的无字简。丙13上端有四字残失,无法判断其与丙10文意的连接关系,因此“丙11”“丙12”是否为在此间佚失的有字简,需要进一步确认。丙组其余竹简均按简背划痕顺序编连。
(4) 丁组竹简现存21支,应是本篇原有的数量。其中丁01至丁12按划痕顺序编连,其后丁21至丁13按划痕逆序编连。竹简按划痕逆序编连的情况曾见于清华简《越公其事》简一至三三、《成人》简一至一九等,
贾连翔: 《清华简〈成人〉及有关先秦法律制度》,《文物》2019年第9期。
是值得注意的一种特殊编连规律。
(5) 戊组竹简现存6支。其中戊07按内容应与丁组最末一支丁13连接,是书写编连时发生的一个错置,其后戊01至戊05按划痕顺序编连。模拟的“戊06”如果是佚失的有字简,其位置只能位于戊组和己组之间。初读简文容易觉得,现存戊组末简戊05与己组首简己01之间似有内容缺失,仔细分析其实不然,这里有必要作以补充说明。简文自戊02始记述了多种向神祇祷告的情况,可细分段落如下:
中曰: 1894【戊02】民"(修)"(懲)"(殘),"(詭)出族"(喪),是胃(謂)魚光。民則告于天"(幹)、司"與羣不"(葬),乃"〈祚〉之于門右,以敘(除)亓(其)央(殃)。
曰: 民2115【戊03】族見"言之灋(廢),民則告于司"(禍)、大行,民爲飛車、駱=(駱馬)、象人玄常(裳),中廷(庭)埶(設)之,曰:“司"(禍)、大[行],某也以見"0561言之古(故),尚0611【戊04】受我飛車、駱=(駱馬)、象人玄常(裳),以"(登)"(窮)相(桑),由我二皇,"(去)某之央(殃)。”
民厶(私)見"(役)之灋(廢),民則告于"=(上帝)、司門、水"(活)、"(晦)明。0557【戊05】
民則告于司戶、司"(風),民則"(闢)"(微)迵(通)"(窒),訓(順)從亓(其)行。民則""翟,""〈"〉(作)不章,是謂忻翏之尚(常)。
兩乃"之2022【己01】曰……(后省)
戊05结尾内容可绝句,所记“民私見役之廢”云云,与前面“民族見"言之廢”云云格式相似,文意相对,应是对同类情况的省略的表达,即省去了对祭祷仪式和祷辞的记述。己01起始内容“民則告于司戶、司風”云云,与前面“民則告于天幹、司"與羣不葬”一段语句格式相同,可相对应;“民則""翟……”云云,则与前面“民修懲殘……”一段语句格式(包括韵脚)相同,亦可对应,只是这两部分与前文相比语序是颠倒的。从上述内容结构看,戊05与己01可以承接且内容完整,由此判断“戊06”应是一支弃置的无字简。同时,我们在下节推拟的竹书收卷形态也能对此形成支持。
(6) 己组竹简现存19支,全部按划痕顺序编连。其中己03和己05内容可以连接,故可推知模拟的“己04”应是一支弃置的无字简。己20仅在上端书有一字,其下有全篇唯一的绝止符,应是本篇的尾简。
本篇完整竹简满简书写文字数量差别较大,经统计,书写最少者是甲03(简三),仅书有25字,最多者是己17(简八五)和己19(简八七),均书有41字,全篇现存2971字(合文、重文、残文均计1字),字间距前松后紧是其整体特点。结合文字行款对中、下两道编绳的避让情况看,对此较为合理的解释是,本篇在书写前已编连成册,书手为了能在有限的竹简上抄完全篇,而在抄写过程中逐步进行了行款调整。此外上文提到甲07有特殊校改,以及己20上仅书有1个字的情况,都能对此形成支持。后一情况又可类比清华简《四告》的最末简(简五〇),该简上仅书有2个字,《四告》也是先编连后书写的。
参看Jialianxiang, A Study of the Format and Formation of the Si gao 四告 (Four Proclamations) of the Tsinghua Bamboo Slips, Bamboo and Slik, Vol6 (2023): 121.
四、 对本篇竹书收卷形态的推拟及缺简情况的推定
清华简入藏时整体状况保存较好,而《两中》残损如此严重,应与它曾受到特别的外力侵扰有关。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全篇残损位置具有一定规律,加之竹简上存有一些可以找到源点的反印墨迹,利用这些信息所呈现的对称关系,我们尝试对本篇竹书的收卷形态进行推拟。
为便于说明,我们筛选确定了十个关键对称定位点。其中属于残损位置的定位点有三个,在卷中的位置见图7所示之C1至C3;反印墨迹的定位点有七个,在卷中的位置见图7所示Y1至Y7。反印墨迹与其源点的对应情况,见图8至图14所示。
所选七个反印墨迹定位点基本均匀分布于竹书全卷,它们以丁02、丁03之间的缝隙为中轴,呈现出整体对称的特点,由此可以推断,本篇原为一卷竹书,采用了文字向内的折页型收卷方式。与以往所见不同的是,
贾连翔: 《战国竹书收卷方式探微》,《装饰》2016年第1期;又贾连翔: 《战国竹书形制及相关问题研究: 以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为中心》,第224—230页。
这是一种对折的收卷亚型(在帛书中习见),丁02、丁03位于全卷正中位置,是第一次的对折线。进一步分析全卷的残损规律可以发现,如果将这卷竹书于乙02、乙03(内层)和己01、己02(外层)的中缝位置再次对折后,三个残损定位点也能呈现出重合的现象。二次折叠后全卷竹书可分为四层,参看图15,残损定位点C1在同一位置贯穿四层,C2穿透两层,C3穿透三层。
按上述收卷方式进一步分析,Y1、Y2两处定位点的反印墨迹位置若要契合,在现存的丙05、丙07、丙08、丙09、丙10、丙13、丙14之间必须要补入一支竹简。结合前文的分析,尚待确认的模拟简“丙11”“丙12”正位于此间位置,由此我们推断,“丙11”“丙12”应有一支是佚失的有字简,另一支则为弃置的无字简。值得注意的是,佚失的这支“丙11/12”处于残损区C3的中间位置,可能是受外力侵扰的核心处,故致损失。
Y2、Y3两个定位点则对本书的收卷提供了另一重要提示。在最外层,两个定位点之间跨丁16至丁21约六支简的距离,在次外层,两个定位点之间则跨丙01至丙05约五支简的距离。从简背划痕和简文内容看,这两组竹简中间应均无缺简,因此造成这种位置差最可能的情况就是,书卷曾在这个位置再次折叠,那么,最外层周长则会大于次外层周长,可形成约一支竹简的长度差。由此,我们在二次对折的基础上,进一步推拟了三次对折后的收卷情况,参看图16。
从图16中不难看出,残损区C1恰好处在第三次折叠的转折区域,是较容易致损的位置。此外,戊组末简戊05与己组首简己01恰巧处在最外层的折叠线附近,己01竹
图16"《两中》书卷三次对折后的收卷模拟图
简现已收缩变形,类似情况曾见于《系年》简八、六〇、一三〇,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上海: 中西书局,2011年,上册,第3、9、17页。
应是在入藏前保存不善而脱水所致,按己01在推拟收卷中所处的位置,也可为这种状况的产生提供合理解释。从反印墨迹定位点Y4、Y5,以及推拟收卷的整体形态看,戊05与己01可直接连接,其间若有缺简,也应是偶数支,且形态会凸出书卷,不甚合理,这些信息可以进一步佐证模拟的“戊06”是一支弃置的无字简。
三次对折后书卷最厚处已有八层,如果再对折,内外层竹简的对应关系将会产生进一步的较大的位置差,目前发现的反印墨迹定位点无法对此形成支持,因此我们以三次对折收卷作为推拟的最终结果。
以上基于反印墨迹与竹简残损情况所推拟的收卷方式,其实也同时验证了我们对竹简的整体编连顺序是可以成立的。
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以在《两中》复原过程中形成的基本认识作为本文的结论:
本篇原为一卷竹书,用分属6个不同竹筒的竹简制作抄写,曾以三次对折的方式收卷,见图17。因受外力侵扰,竹简残损严重,现存竹简142枚,可缀合成简87支,原应有简88支,简三九佚失,完整竹简长约45.8厘米,宽约0.5厘米。满简抄写33±8字(重文、合文、残文均计1字),现存2971字,推测原篇约有3014字,
除补上残损竹简上所缺文字外,佚失的“丙11/12(简三九)”上的文字,参考邻近竹简上的文字数量,按35字计算。
内容基本完整,是清华简中又一部长篇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