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法官,这官司我们不打了。这面锦旗,你一定要收下啊。”
“张法官,我们单位委派我来给您送锦旗,请您收下。”
2024年8月22日,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法官张勤同时收到了来自原告和被告的两面锦旗,还有七旬老人亲笔写下的撤诉申请书。
这是伍家岗区法院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成立后化解的一起涉及行政征收、继承纠纷的行民交叉案件。
当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和辖区16家基层法院全部建立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通过有效配置行政资源,精准提供政策引导和法律指导,为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搭建起化解纠纷的新场域。
在宜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一链三环”“大调研”和重点工作考核机制,共同组成了宜昌法院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四大机制。
所谓“一链三环”,就是通过设置复议便民渠道、协同公共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指引维权路径,守好诉讼前的一环——行政复议;通过压实区乡村三级责任,成立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对话当事人,坐实有效化解争议的一环——多主体参与;通过对复议纠错、行政败诉案件中的问题线索与行政执法监督部门共享,启动追责问责、开展典型案例学习,召开人大代表约见会,聚焦争议发生前的一环——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
自2023年起,宜昌市点军区创设的行政复议应诉“一链三环”工作机制,被列为湖北省先行区创建试点。环环相扣,案案用心,不断避免“苗头性”争议发展成“长跑式”诉讼。
然而,办理个案只能解决个别当事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才能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层次、根本性问题,维护更广大群众的权益。
2023年以来,宜昌法院以“调研是更高层次的办案”为理念,形成了格局大、内容宽、理念新、主体广的“大调研”工作格局。行政法官分别以违法行政行为、土地征收、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复议与诉讼衔接等为调研课题,通过法院专报、司法建议、“体检报告”等多种形式,为辖区政府提供智库成果,共发出专项司法调研报告17份,司法建议33份,召开各类联席会议100余次,多次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有效推动了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行使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重点工作考核机制则是宜昌中院落实府院联动,推动依法治市和矛盾化解的有力实践。
2024年,宜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采纳宜昌中院的建议,将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出庭出声”、行政机关参与实质化解争议、自动履行生效裁判等重点工作事项,全部纳入法治宜昌建设的重要考评指标,鼓励行政机关主动担当作为。
截至2024年10月,宜昌法院依法开庭审理的各类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总体出庭率达99%,其中一把手出庭68次,成功促使124件行政案件调解、撤诉,实现了行政机关和法院的双向奔赴。
“十年,终于尘埃落定了。”送走当事人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宜昌中院和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的法官们相视一笑,合上了各自手中厚厚的卷宗。
自2013年启动征收后,王某某、杨某某等多人先后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房屋征收补偿等事由提起多项行政诉讼,历经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官司一直打到了2024年。
“运用‘枫桥经验’来化解行政争议,我们来个三级联调如何?”湖北高院行政庭再审案件的承办法官胡正伟和周杏充研判案情后,同一、二审法官研究出新的办案思路。
2024年7月,法官们亲赴当事人居住地,依托西陵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组织王某某、杨某某与西陵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现场协商,并邀请西陵区司法局领导、调解员等共同参与。
终于,通过在场人员的分析解读、耐心恳谈,王某某、杨某某与西陵区住房保障中心签下了最后一份征收补偿协议,十年纷争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样的三级联调,在宜昌并不是个案。
自2020年伍家岗区政府启动辖区的高铁建设项目,某公司因租赁该项目中的一块集体土地从事经营而面临征收。征收过程中,该公司先后提起房屋征收补偿、撤销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确认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等多起诉讼。到2024年,湖北省三级法院同时审理该公司不同案由、不同审级的数起行政案件。
时至6月,伍家岗区法院将原告和伍家岗区政府、伍家岗区城管局、某村委会等多起案件的被告组织到一起。伍家岗区法院院长胡锦华、伍家岗区政府副区长谢军到场“助力”调解,为当事人细致梳理问题,并现场连线宜昌中院、湖北高院关联案件的承办法官,对相关诉求一一解答。
三级联调将分散的力量扭成了“一股绳”。最终,该公司与伍家岗区政府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自愿撤回了其他诉讼。一场调解数案结。
行政诉讼中的“一人多案”很常见,但当事人的根本诉求却可能只有一个。宜昌法院贯彻“如我在诉”理念,用穿透性思维找准症结,以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实质解纷新高地”,通过三级联调,将长期性、涉众性的行政争议一揽子化解,使调解撤诉率稳步上升。
宜昌法院以加快法治建设先行示范市为目标,着眼于提升行政执法者素质,坚持院内院外两类课堂齐步走,在深度参与依法治市的工作中走出了新路子。
2023年以来,宜昌法院以“宜法知行学堂”为主题,累计开展34次以公开庭审、现场旁听和庭后讲堂“三合一”形式的庭审公开课,邀请至法院参与旁听的行政机关、群团组织等共计200余家,参与人员逾千人,引发现场参加人员对行政执法、基层社会治理中共性问题的反思和共鸣。
依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大讲堂”工作平台,宜昌法院常态化邀请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复议机关、检察机关、信访部门等参与同堂培训8期,进一步统一了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司法观点,交流分享了行政执法和矛盾化解工作的经验成果。
2023年下半年,宜昌中院与宜昌市委党校携手打造了主体班模拟行政法庭实训课,由法院提供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作为教学实例并参与随堂点评。
这一课程彻底改变了过去按剧本表演的模拟方式,由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分组认领原告、被告、审判员等角色,在一周内完成解读案情,撰写诉状、答辩状,查找法规和收集证据等诉前准备工作,并最终在教学现场真材实料地呈现诉辩过程和临场调解能力。
“实训课让参加培训的领导干部从旁观者变成参与者,充分激发了他们的规范执法意识和解决纠纷的能力,法官点评更是让大家醍醐灌顶。”市委党校法学与公共管理学教研室讲师瞿姝说,“我们将和法院一起打造出更多精品课程,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在院外,宜昌两级法院针对征收拆迁、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公安等30余家行政执法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执法培训21场,参加培训的行政执法人员逾700人。部分法院领导亲自带头授课,在辖区交通建设、征收拆迁等重大项目开工前,针对问题多发、高发的行政执法环节进行专项授课,以司法为民为出发点,以基层社会治理为落脚点,预防重复性违法行政行为,减少行政争议的产生。
2023年,宜昌市两级法院新收行政一审诉讼案件570件,同比下降31.8%,实现近8年来首次新收案件大幅度下降。通过两类课堂的深入交流,宜昌地区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这是法院干警和行政机关共同努力的结果。‘抓前端、治未病’带来的成效不仅是行政案件数量的下降,更能辐射于基层社会治理,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真正惠及民生的生动实践。”宜昌中院行政审判庭庭长邓宜华说。
“法院没有选择最简单、风险最小的方式来审案,而是深入企业及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取证调查,为我们正名,再次点燃了我的创业激情。虽然当下企业依然困难,但我对未来充满信心。”
2023年6月12日,某物流公司负责人刘某在接受西陵区法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回访时说出了这样一番话。
2021年6月,西陵区法院审理了该公司诉原宜昌市国土资源局行政处罚案。该公司因占用土地建设仓储及道路,受到了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新建建筑物、限期拆除新建构筑物并处罚金的行政处罚。同时,还因涉嫌国土资源犯罪线索被移送至公安机关。该公司认为其是政府招商引资落户,修建道路也得到了政府允诺,遂起诉至西陵区法院,要求撤销行政处罚。
一个行政案件,背后涉及的却是行政处罚、政府公信、企业生存和刑事责任等多个问题。审判团队决定“一案四办”,根据四个问题的症结,分别寻求解决方案。
一是依法裁判。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查处,并依托证据还原案件事实,合理调整罚款标准。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二是树立政府信用。由政府通过专题会议,就涉及政府信赖利益的具体事项形成决议,解决招商引资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府院联动。经过法院协调,宜昌市发改委营商办多次牵头前往各单位沟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对接检察机关。该公司通过积极消除违法状态,依法争取对刑事责任的从轻处理。
承办法官冯丽娥在判决书中写下了这样两句话:“行政相对人基于对公权力的信赖利益而作出的行为不宜完全归责于行政相对人。”“信赖利益不能无条件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行政允诺必须建立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能无原则地以牺牲社会公共利益来强调政府信赖利益。”
诚信,是法治政府的基本品格,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也不等于裁判结果为企业让步。如何把握好企业、国家和公共利益平衡,如何让行政机关珍视社会公众对其的信任,尊重投资主体对政府的信赖,如何监督依法行政、合理行政,是摆在行政法官面前的必答题。
其实,无论一案“几”办,行政审判法官的出发点是为企业提出的多方问题搭建沟通渠道,依法依规帮助企业实质解决问题,让企业感受到宜昌营商环境的法治力量,让宜昌真正成为企业家信赖的宜居宜业之地。
当前,宜昌进入长江经济带核心枢纽城市的重要发展节点,立足于“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打造世界级宜昌”的奋进目标,正在大力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打造城市现代治理典范样本。宜昌法院行政审判工作亦乘势而行,不断提质增效。
“与民忧戚之事,可撼人心向背。行政审判必须回应人民群众朴素的诉讼需求,搭好官民之间的‘连心桥’,才能与法治宜昌的建设进程同频共振。”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惠波如是说。
(摘自11月19日《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