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成本理论在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研究中的应用

2024-12-19 00:00:00李亮欣戎素云
食品界 2024年12期

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这对公众健康构成了威胁,并且成为了阻碍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政府对此给予了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法律监督方面强化了食品安全的管理。不过,我们也要意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十分复杂,它不仅与经济发展的状况紧密相连,同时也反映出当前食品监管机制尚存不足之处。交易成本理论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基础理论,不仅为经济学领域内关于组织形态、交易活动、契约关系等行为的探究开辟了崭新的领域和独特的视角,而且凭借其吸纳法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理论的深入探讨与全面分析,为跨学科的综合研究提供了宝贵的理论参考和启示。因此,在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上,运用这一理论能够巧妙地借助其跨学科综合性的优势,为食品安全的监管与治理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和有益的指导思路。

1.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及各环节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意味着食品不含毒素,安全可靠,既达到应有的营养标准,又不对人体健康造成急性、亚急性或慢性伤害。食品安全问题则是指食品中含有有害成分,对公共健康构成威胁。确保食品安全涵盖食品的加工、保存、分销等多个步骤,目标在于减少健康风险,防止食物中毒,这是一个涉及多个学科领域的综合任务。

然而,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以及监管体系存在缺陷,中国面临食品安全挑战的情况较为常见,这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了重大影响,同时也削弱了中国食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在信息快速传播的时代,局部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可能会迅速扩大影响,不仅影响相关企业,还可能冲击整个食品产业。

1.1 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

由于我国农业产业集中度较低,生产的规模化程度不高,这导致在农作物种植和畜禽养殖过程中出现了多种问题,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源自农户或养殖企业对高收益的追求。部分农户非法使用未经审批的不合格农药和添加剂,造成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问题长期存在。为了提高产量降低生产成本或是保持产品品相,违规使用高毒性农药和化学制剂的情况屡禁不止。尽管有机和绿色农产品受到消费者的极大青睐,但由于监管力度不够,农药残留的问题仍未得到较好的解决。在养殖业方面,技术和管理手段落后导致一些养殖场超量使用抗生素等各种药物。作为食品加工链的起始环节,种植和养殖阶段的安全性极为关键,但由于监管措施不到位,我国初级农产品的安全状况让人忧心忡忡。

1.2 食品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尤其是食品加工阶段的问题尤为突出。相较于原始农产品,为了提高产品附加值,食品通常需要经历复杂的加工过程,这过程中往往会添加多种物质以改良风味或增加营养成分。然而,出于成本考虑,某些企业可能会不当使用化学添加剂。中国拥有庞大的食品加工产业,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在这种环境下,一些企业即便意识到产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也倾向于冒险行事以追求利润最大化和市场份额。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不仅限于隐蔽的小型作坊,甚至一些现代化的大型食品加工企业也牵涉其中,这表明我国正面临着相当严重的食品安全挑战。

1.3 食品运输、储存环节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在生产阶段出现,运输过程中也同样会存在问题。不当的储存运输处理措施常导致食品在流通中变质。尤其是在冷链运输这一环节,食品安全面临较大挑战。对于价值较高的鲜活农产品,比如,肉类和鱼类,它们在运输过程中易受损伤或死亡。为了减少损失,某些不良商家可能会将这些受损商品重新包装后继续出售。此外,部分农产品企业在食品储存时采用不当方法,也可能促使产品生成有害物质。这些情况都对食品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2.从交易成本角度分析食品安全问题原因

交易成本理论最初由科斯提出,他将其定义为运用市场机制所需的费用,其中包括在市场中搜索价格信息、进行谈判和签订合同、监督合同执行等活动的费用,即运用价格体系所需付出的成本,或是通过市场中的交易媒介来实施买卖行为所涉及的成本。在科斯的基础上,威廉姆森进一步探讨了交易成本的决定因素。他认为导致高昂交易成本的原因包括以下五个因素:第一,市场中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可能源自外部环境的变化、政策调整、市场需求波动等多个方面。由于这些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交易双方在达成协议和执行过程中都需要付出额外的成本来应对潜在的风险和变化。第二,市场中谈判对手数量有限。竞争机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交易双方可能因此失去议价能力,导致交易成本上升。第三,交易对象的资产专用性,即物质或人力资产只能用于特定目的。第四,人类的有限理性。由于人类认知能力的限制,交易双方在决策过程中往往难以完全预见和评估所有可能的结果和风险。第五,机会主义行为,即人们有一种只要有机会就会损害他人利益,获得自身利益的天性。可以看出,威廉姆森所提到的这些因素既包括环境因素也包括人的因素,并且环境因素和人的因素通常同时起作用。本文主要从人的因素进行探讨。

2.1 政府监管食品安全的交易成本

新制度经济学指出,政府的行为可以被视作政府与社会、企业及公众等多方主体间的交易活动,这为交易成本理论应用于政府管理领域奠定了逻辑基础。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政府肩负着保障食品安全这一重大责任。为此,政府必须通过立法、执法、法律救济与监督等手段,有效监管食品安全,确保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

政府作为经济活动的关键参与者,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需平衡自身利益。虽然监管能带来公共健康水平和社会信任度的提升,但同时也伴随着显著的成本。这些成本分为显性和隐性两大类。显性成本涵盖行政管理、执行障碍及法律纠纷等;隐性成本则涉及增加人力、频次的监管支出等。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的技术专长有限且面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企业可能隐藏关键信息,加大了政府有效监管的难度。此外,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采用多头监督模式,将食品供应链分为若干部分,由不同机构分别负责。该模式存在重复监管和责任不清的问题,降低了监管效率并增加了交易成本。

2.2 企业生产安全食品的交易成本

在食品安全领域,交易成本包括但不限于:确立和保护食品安全标准的成本、寻找合作伙伴及定价的成本、谈判成本、签订合同的成本、执行交易的成本,以及与政府监管相关的其他费用。食品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为了降低成本,有时会在生产过程中采取不合规的做法,比如使用非食品级别的添加剂和化学品,而忽视了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政府为保障食品安全,已经设立了相应的标准并进行了有效监管。对于那些受到监管的企业来说,为了提高食品质量,必须引入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这无疑会增加运营成本。若企业选择无视相关规定,继续使用劣质原材料和未经使用许可的添加剂,一旦被监管部门发现,将面临罚款等处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根据潜在的经济利益做出决策。如果违法所得减去罚款后的净收益高于合规生产的收益,企业可能会选择铤而走险,从事违法行为。特别是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处罚违法企业的力度较轻,难以形成强有力的威慑作用。政府通过制定标准和实施监管来维护食品安全,但对于被监管企业而言,这意味着需要额外投入资源以确保产品质量,进而增加了生产成本。

2.3 第三方组织监督食品安全的交易成本

我国的农业以小农户为主,食品加工企业多为规模小、环境条件不佳的小型企业,因此,要实现全面教育和规范化的要求,交易成本非常高。此外,政府常被推责,企业和检测机构的责任较轻。食品行业协会虽负责质量监督、资质审核和标准制定,但因其成员与企业关系密切且无行政责任,在有限理性的情况下,可能基于私人利益逃避社会责任的履行,甚至出现与企业合谋,促发食品生产中的机会主义行为。

25AWKX3FkXd4zc+mcxyC7LnfG0IRLfLIwxW/U5nQxQ4=3.保障我国食品安全的措施和方案

3.1 建立食品溯源机制与市场准入机制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我国可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当食品出现安全问题时,监管机构能够依据销售记录迅速定位至涉事企业及个人,进而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现阶段,国内食品零售领域中存在众多未经过安全品质验证的“三无”商品,这类商品在制造环节常常缺失必要的卫生审批,一旦进入流通环节,消费者面临食品安全危机时将难以追责。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的假冒伪劣产品,多数源自设施简陋的家庭作坊,此类商品的质量安全得不到任何保证,消费者遭遇问题后几乎找不到责任人。鉴于此,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于守护消费者权益显得尤为重要。为了确保公众的饮食安全,一些主要城市,诸如北京、上海等,已经开始在大型集贸市场、连锁超市等地推行市场准入制度。按照这项制度,所有计划上市的商品必须先行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的严格检测,只有符合标准的产品才能获得入市资格。同时,对于未能达到绿色环保安全标准的食品,则严格限制其进入流通渠道,以确保市场上销售的食品均能满足基本的安全要求。

3.2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

针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存在的多头管理问题,我国亟需优化现有的分散监管架构,促进信息数据的全面互通,并设立数据共享与执法监督的协同机制。与此同时,应当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确保权力与职责的恰当匹配。明确政府与市场的界限,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须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打造一套紧密而高效的监管责任框架,涵盖食品从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服务的全链条,实现各环节间的无缝对接。相关部门必须强化源头控制,建立健全的追溯体系。增加对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资金投入,涉及设备升级、员工培训及制度建设等方面,以提升基层的执法效能。此外,推广企业自主检测制度,与官方的不定期检查以及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形成“企业自查+政府监督+第三方评审”的多层次检测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检测领域的市场化转型。

3.3 培养企业的责任意识 加强公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

政府部门应对企业进行积极引导,增强其对食品安全的责任感和道德感,并对不法企业的惩处案例广泛宣传,以此警示其他企业,使其充分认识到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后果。同时,对于一贯遵守法律规范、确保产品品质和质量的企业,政府应该给予正面的认可和奖励,提升其品牌形象和社会声誉。只有在这样正向激励与严格监管相结合的制度环境下,企业才更有可能自觉遵守相关法规,实现自我约束。鉴于政府部门可能存在认知局限和机会主义倾向,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并未得到有效缓解。因此,国家应积极推动公众和媒体对政府监管机构的监督作用,通过法律和政策赋予公民批评、建议、申诉、控诉、诉讼、举报及信访的权利。此外,政府应支持媒体自由地报道和评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进政务公开透明。借助外部监督的力量,不仅可以增加监管机构的运作成本,还能有效遏制机会主义行为,促进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结语

食品安全问题是我国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它不仅关乎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发展,还是衡量国家治理能力和市场成熟度的重要指标。本文通过分析我国食品安全现状,指出了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加工,以及食品运输、储存等环节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交易成本的存在,包括政府监管、企业生产及第三方监督过程中的高昂交易成本。交易成本理论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帮助我们理解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本文提出了多项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首先,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溯源机制与市场准入机制,确保每一件食品都能追溯到其源头,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其次,优化食品安全监管组织体系,通过整合监管职能,实现信息共享,构建高效、严密的监管网络。最后,通过引导企业树立责任意识,加强公众对政府部门的监督,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

基金项目

河北经贸大学2024年度校级教学研究重点项目“地方财经院校适应新质生产力的新型人才培养研究”(2024JYZ02)。

作者简介

李亮欣(1998-),男,山东潍坊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食品安全与规制。

戎素云(1968-),女,河北鹿泉人,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食品安全与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