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出版与数字出版的概念辨析

2024-12-10 00:00黄国彬 屈亚杰 温东奇
出版广角 2024年20期

【摘 要】采用比较分析法,从区别与关联两个视角对数据出版和数字出版的概念进行辨析。一方面,从内涵定义、类型划分、内容要素等三个方面具体阐述数据出版与数字出版的区别;另一方面,分析两者的相互关系,即数字出版为数据出版的发展提供“滋养”,数据出版为数字出版的发展创造“动力”,数字出版与数据出版双轮推动“数据要素X行业应用”的战略实施。通过概念辨析,能够更深入地理解两者的内涵和特点,在“数据要素X行业应用”的战略实施过程中,明晰协同价值,在推动出版业持续进步的同时,促进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

【关 键 词】数据出版;数字出版;概念辨析;数据要素;数字经济

【作者单位】黄国彬,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北京大学出版研究院;屈亚杰,北京舞蹈学院图书馆;温东奇,人民邮电出版社。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开放科学视野下新型学术出版物的著作权保护与共享机制研究”(22ATQ

003)的阶段性成果;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中国特色出版学科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列研究”(23@ZH003)的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239.2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24.20.005

随着开放科学运动和密集型科研范式的发展,数据出版应运而生。所谓数据出版(Data Publishing),指的是按照统一规范的质量onQBebkh8GxpDJi36NUNgQ==管理和控制机制,主要利用互联网及其他方式,公开发布通过采集、观察、实验、计算分析等方式获得的原始数据,或与原始数据相关联的数据导引(Data Paper),或通过对已有数据进行系统化分析、整理和再加工形成的数据及数据产品的出版行为[1]。依据数据来源与属性,数据出版可分为公共数据出版、科学数据出版、个人数据出版、商业数据出版等。数据出版要求数据全面地向非特定的社会大众公开。若数据只向特定主体公开、数据可用不可见等,都不属于数据出版的范畴。考虑到国家安全、个人隐私、商业利益,目前的数据出版主要指科学数据出版。在本研究中,若没有明确限定,数据出版即指科学数据的出版。数据出版对科技创新具有重要意义,能够提升科学数据质量、增强科研成果的可验证性、加快科研进程、提高科研效率。

数字出版与数据出版虽仅有一字之别,但数字出版是数据出版的上位类。其发展过程中所应用的技术、管理和规范等,能够为数据出版提供支持,同时,数据出版将进一步拓展数字出版的产品形式与业务形态,促进数字出版的发展。基于此,本文以概念辨析为切入口,深入剖析数据出版和数字出版的区别与关联,既可丰富出版学科的理论研究,又能够为我国出版领域更好地了解数据出版这一新兴发展形态提供借鉴。

一、关于数据出版的国内外研究评述

1.数据出版概念的研究现状

(1)从出版语义的角度进行研究

基于传统学术出版的核心特征,本研究界定了数据出版的内涵,特别强调数据的评审与引用两大环节。数据出版不仅继承了传统学术出版的特性,还融入了数据存储、管理、挖掘及共享等一系列处理环节。有学者对数据的“publish”和“Publish”进行区分[2],认为前者是通过网络发布数据,但数据没有任何长期存在、不被损坏、具备相关信息描述等保障;后者是正式的数据出版,不仅揭示了数据集的科学质量和重要性,为数据生产者带来了声誉,还实现了对数据长期保存的承诺和面向数据消费者的数据增值。也有学者从学术期刊视角出发,认为科研数据出版以提供高质量科研数据为核心,按照统一规范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机制对科研数据进行出版,帮助使用者便捷地发现、获取、理解和重用数据,并可在科研论文及相关研究成果中引用数据[3]。

(2)从出版实践的角度开展研究

随着全球数据开放共享的持续深化,数据出版日益引起学界、出版界、图书情报领域以及国际数据组织的广泛重视,并催生了众多富有成效的研讨活动。有学者认为,数据出版是将数据上传到网络,使得除作者以外的人和组织也能够下载、分析、重用和引用数据的行为[4];有学者认为,数据出版是一项将数据公开以提供重用并且还能跟踪数据来源和作者贡献的活动[5];还有学者认为,数据出版是指将数据作为一种重要的科研成果,从科学研究的角度对数据进行同行评议和公开发布,创建标准且永久的数据引用信息,供其他研究性文章引证的活动[6]。

2.数字出版概念的研究现状

(1)数字出版概念的历史演变

“数字出版”作为一个完整的表达被提出已有一段时间。数字出版的概念最初从“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衍生而来,随着互联网的传播功能开始被分化,2005年起,学界及业界逐渐提出并认同了“数字出版”的概念[7]。有学者从电子出版、网络出版和数字出版等三个阶段分析了其历史演变,相关概念的演化呈现五个方面的特征[8]:逐渐回归出版本质、有关出版产业链的阐述日益成熟、所提及的技术不断更迭、所覆盖的产品形态逐渐丰富、所蕴含的出版价值标准快速革新。有学者回顾了数字出版概念的兴起,并指出数字出版概念于2005年第一届中国数字出版博览会上正式使用[9]。

(2)基于不同视角界定数字出版概念

数字出版是信息技术与出版高度融合的产物,既有出版数字化的本质内涵,又有数字化出版的扩展意境。这为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视角探讨其边界创造了可能。有学者基于出版的本质属性,认为数字出版是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制度化的内容组织、生产、传播的社会活动[10]。有学者基于全媒体视角,认为数字出版就是“全媒体出版”,其与传统出版的本质区别在于信息组织方式的变革[11]。有学者从知识服务的角度解读数字出版的内涵本质,认为数字出版是多个参与者协同利用数字媒体和智能算法等技术,为各类用户提供与知识的建构、分享、评价和使用等全过程高度相关的服务活动[12]。有学者认为,数字出版是指对文本、图形、表格、方程等格式的文件或信息进行编辑并通过数字手段传播的过程,由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及出版共同组成[13]。

(3)数字出版相关概念辨析

鉴于学界和业界并未对数字出版定义形成共识,为此,有学者从外延构成等角度,对数字出版进行概念辨析。有学者认为,与数字出版相关的概念包括电子出版、桌面出版、网络出版、在线出版、移动出版、跨媒体出版等,并进行了具体介绍和辨析[14]。有学者在分别介绍电子出版、网络出版和数字出版概念的基础上,认为在出版行业不断发展的情况下,数字出版物呈现的主流形态使三者的定义界限变得模糊,并走向趋同,它们之间的区别基本存在于出现时间的不同、出版物形式有所不同等方面,并不能从本质上将它们完全分离[15]。

综上,目前国内外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数据出版或数字出版单一概念的界定或辨析上,对两者开展概念与要素的比较、关联分析的研究较为鲜见。本研究从区别与关联两个视角开展数据出版和数字出版的概念辨析,以更好地明晰两者的相互关系。

二、数据出版与数字出版的区别

1.数据出版与数字出版的内涵定义

(1)数据出版的内涵定义

学者们主要从概念辨析、出版语义、出版实践等三个角度界定数据出版的定义。第一,概念辨析视角下的数据出版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网络发布数据,但没有任何保障;另一种是经过质量审核流程的正式出版。第二,出版语义视角下的数据出版,重点突出数据的评审和引用两个环节,数据出版既有传统学术出版的特征,又包含数据的存储、管理和共享等服务[16]。第三,基于出版实践的定义强调数据的“来源可靠”“质量可信”“公开发布”“公共利用”“唯一标识”“知识产权清晰”“可正式引用”等特征[17]。虽然定义的视角不同,但都强调在出版过程中对数据进行质量审核。

(2)数字出版的内涵定义

学者们基于不同视角对数字出版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代表性定义有五种类型[18]。第一,基于传播介质的数字出版,重点强调出版物所依托的传播介质,比如光、电、磁等载体。第二,基于出版流程的数字出版,突出整个出版流程的数字化,简化了出版流程,是传统出版流程的变革和创新。第三,基于传播形式的数字出版,侧重媒体特征,强调文字、图片、声音、影像、影视等媒体素材的综合运用,突出全方位、立体化的传播展示。第四,基于出版技术的数字出版,吸收了数字技术、互联网技术等关键要素,将核心定位于数字技术手段。第五,基于出版内容的数字出版,回归出版的本质属性,将核心竞争力归于内容出版与服务。整体来看,这些定义都包含内容组织、数字技术、网络传播、流程管理等核心词汇,只是定义视角不同,其表述的侧重点也就不同。

(3)数据出版与数字出版各有侧重

数据出版主要侧重于科研数据相关的出版行为,包括数据的生产、提交、审核、发布、存储、引用和评价等环节,具有完整的生命周期。数字出版则侧重于利用数字技术进行内容编辑加工,并通过网络传播数字产品,其主要特征在于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19]。两者虽然在定义的侧重点上各有特色,但都在推动信息内容的共享和传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数据出版与数字出版的类型划分

(1)数据出版的类型划分维度与类型划分结果

目前,数据出版的类型划分主要包括数据出版主体与客体两个维度,具体数据出版类型有一种到五种不等。其中,认可度较高的划分方式是分为学术论文关联出版、数据仓储平台出版、数据导引出版等三种[20]。

(2)数字出版的类型划分维度与类型划分结果

数字出版类型又被称为数字出版途径、形态、模式等。关于数字出版的类型划分维度较多,不仅包括出版内容的形式,还包括出版路径、出版方式、发展阶段等(如表1所示)。其中,数字出版内容主要包括电子图书、数字期刊、数字音乐以及数据出版物等,这些出版物又分为文本型、数值型、图像型、音频型和视频型等出版物。数字出版路径多种多样,涵盖了从内容创作到分发销售的各个环节。

(3)数据出版与数字出版的类型划分存在差异

在数据出版中,数据通常被视为核心,因此,数据出版虽然从出版主体和客体两个角度进行划分,但更关注数据的出版形式。数字出版的类型划分具有多维度的特点,不仅包括数字内容产品形态,而且包括出版路径、出版方式、发展阶段等。总体来看,数据出版与数字出版在类型划分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其关注的内容和形式上。数据出版更侧重于数据的发布和共享,数字出版则更广泛地涵盖了各种数字内容产品的出版。

3.数据出版与数字出版在内容要素方面不同

(1)数据出版的内容要素

数据出版的内容要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数据集。这是数据出版的基础,包含了研究、观测或计算产生的原始数据或经过处理的数据。数据集应当具有完整性和准确性,能够真实地反映研究对象的特征和规律。可以出版的数据应该满足数据权属能够确定、数据内容无害、数据标准规范、数据质量优良、数据可读性等要求[24]。第二,数据描述(其结果形式为数据导引)。这是对数据集内容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的文档,包括数据的来源、收集方法、处理过程、变量定义等,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数据集的结构和内容,提高数据的可读性和可用性。第三,元数据。元数据是关于数据集的数据,提供了关于数据集的附加信息,如数据集的创建者、创建时间、更新频率、访问权限等,能够帮助读者了解数据集的背景信息和管理情况,促进数据的共享和复用。

(2)数字出版的内容要素

数字出版的内容要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信息内容。这是数字出版的核心,涉及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的数字内容。这些内容是出版物的基本构成,也是读者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其质量决定了数字出版物的价值和影响力。第二,元数据。对数字出版而言,元数据包括标题、作者、出版日期、关键词、摘要等描述性信息。元数据对于数字内容的检索、组织和利用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升内容的可发现性和可访问性。

(3)数据出版与数字出版的内容要素存在差异

数据出版主要关注数据集的提交、审核、管理与共享,其核心在于数据集的呈现,强调数据的原始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提供必要的数据描述、元数据等,以便读者能够理解和使用这些数据。数字出版则涵盖更为广泛的内容要素,除了文本、数值、图像、音频、视频等传统出版元素,还涉及元数据、超链接等数字化特征的内容。它更侧重于利用数字技术手段对多种形式的内容进行编辑和呈现,以满足用户多样化的阅读需求。虽然两者在内容要素上各有侧重,但都是数字时代出版业发展的重要领域。

三、数据出版与数字出版的关联

1.数字出版为数据出版的发展提供“滋养”

数字出版是数据出版的上位类,其在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标准规范、管理机制等,能够为数据出版提供支持与借鉴。

(1)数字出版关键技术对数据出版的支持

数字出版新技术已渗入我国出版产业链的多个环节,正在颠覆传统内容生产、发行方式与阅读方式[25],目前应用于数字出版的关键技术包括数据库技术、信息检索技术、大数据技术、数字版权保护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技术、元宇宙技术等[26]。这些关键技术为数据出版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数据的高效存储与管理。通过数据库技术,数据出版可以实现对大量数据的高效、有序存储和管理。数据库系统不仅提供了数据的结构化存储方式,还具备数据查询、更新、删除等功能,方便用户快速访问和利用数据。第二,数据的质量保证。数据清洗和预处理是数据出版过程的重要环节,数字出版技术中的数据处理和分析技术可以帮助识别和纠正数据中的错误、重复或缺失等问题,提高数据的质量和可靠性。第三,数据的安全与保护。数字版权保护技术是数据出版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对数据进行加密、添加数字水印等,可以有效防止数据的非法复制、篡改和传播,确保数据的安全性。第四,数据的检索与利用。信息检索技术使得数据出版中的内容能够被用户快速检索和定位。

(2)数字出版标准规范对数据出版的支持

数字出版标准规范是指相关机构协商一致,并经主管部门认定批准,由相关行业制定的针对数字出版活动的各个环节,旨在实现最佳秩序、促进行业共同遵守与重复使用的规范性准则。该标准规范能够确保出版物在内容、格式、质量等方面的一致性,为出版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数字出版的标准规范为数据出版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规范数据描述。元数据类标准规定了数据的来源、属性、结构和使用方法等信息的描述方法,有助于用户更好地理解与复用数据。数字出版中的元数据标准都柏林核心集(DC元数据)同样适用于描述数据,在数据出版中发挥重要作用。第二,提高数据安全性。加密技术是为保护作品版权而制定的技术保护措施,《数字版权保护 版权资源加密与封装》是数字出版领域开展数字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标准,对数字内容加密进行了具体说明[27]。这些标准同样适用于数据加密,通过加密技术确保敏感数据的安全发布。第三,确保数据定位和访问的便捷性。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通过提供全球唯一的识别号,确保数字资源能被精确引用、定位和长期访问,是数字时代信息管理和资源共享的关键工具。《信息与文献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系统》《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信息内容通用位置标识符》等标识符标准同样适用于数据出版,能够为数据资源分配标识符提供借鉴。

(3)数字出版管理机制对数据出版的支持

数字出版管理机制是一套具体的运行体系,旨在协调数字出版活动中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以优化其整体效能。这一机制涵盖了资源管理机制、产品管理机制、技术管理机制、运营管理机制以及人才管理机制等多个方面,在资源调配、组织协调、质量保证、风险防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8]。作为数据出版的上位类,数字出版管理机制为数据出版提供了重要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策法规。面向数字出版的《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等明确了出版主体、出版对象以及版权保护等方面的规定。这些法律条文同样适用于数据出版,有助于保障数据出版活动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开展。第二,资源管理。数字出版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尤其注重数字内容的质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一读”制度,保证出版物的专业性、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和时效性[29]。这些要求在本质上也适用于数据出版:通过设立数据审核团队、明确数据审核流程、确立严格的数据质量标准等举措,保证所出版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科学性与创新性。第三,资源复用。资源许可协议明确了哪些资源可以重用、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重用,有利于资源的发现、再利用和增值。面向数字内容的《知识共享许可协议》也适用于数据出版,通过要求适当署名、归属权利等方式规范数据使用者的行为,不仅能够保护数据提供者的权益,还有助于促进数据的开放共享,推动科学研究特别是开放科学的深入发展。

2.数据出版为数字出版的发展创造“动力”

数据出版的发展进一步丰富了数字出版的产品形式与业务形态,是数字出版领域又一生长点,能够为数字出版带来新的发展驱动。

(1)数据出版提升了数字出版的社会价值

数字出版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推动知识传播与普及、提升社会信息化水平、增进文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而数据出版不仅具有推动数据开放共享、提高公众科学素养、促进跨学科合作与交流的功能,在推动开放科学与科技创新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数字出版的下位类,数据出版的价值发挥显著提升了数字出版的社会价值,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对开放科学的影响。数据出版推动了科学数据的开放共享,提高了科学数据的可发现性和引用性,促进了科学的交叉融合和创新发展,使得开放科学的理念和实践进一步深化,从整体上推动了开放科学的发展。二是对科技创新的作用。数据出版通过提供丰富的数据资源、推动科研方法的创新、提升科研质量与可信度、培养数据驱动的创新思维等方式,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持。

(2)数据出版丰富了数字出版的产品形式

数字出版主要侧重于文字、图片等内容的发布,电子书、电子期刊、网络原创文学、在线课程、数据库、移动出版物等是其主要的产品形态;数据出版则将重点放在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上,以数据为核心,结合先进的数字技术和出版理念,推出包括数据集、数据导引、注册式研究报告等在内的创新性产品形式,进一步拓宽了数字出版的边界。

(3)数据出版拓展了数字出版的业务形态

数据出版拓展了数字出版的业务形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内容形式。数字出版主要集中在文本、图像、音频和视频等多媒体内容的出版上,数据出版则聚焦于科研数据,这些数据具有高度的结构化和可分析性,使得出版内容更加多样化和专业化。第二,业务流程。数据出版的整个流程以“数据计划”为起点,以数据利用及其评价为终结[30]。相比数字出版,数据出版在业务流程上更加注重数据的审核与引用环节。第三,出版服务。数据出版拓展了数字出版的服务对象和服务范围。数据出版不仅为研究人员提供数据发布和共享服务,还为数据生产者、数据分析师、数据科学家等提供相关工具和服务;不仅关注数据的发布和共享,还涉及数据的提交、审核、存储、引用等多个环节,服务范围涵盖了整个数据生命周期。

3.数字出版与数据出版双轮推动“数据要素X行业应用”的战略实施

2023年12月,国家数据局等17部门联合印发的《“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指出,要实施科学数据X科技创新战略,为此,国家将采取多项措施,推动科学数据有序开放共享,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重大项目等产生的各类科学数据互联互通[31]。数字出版与数据出版通过内容创新、平台建设、服务优化等举措共同推动“数据要素X行业应用”的战略实施。

(1)数字出版与数据出版共同拓展数据要素管理侧的视野

在出版过程中,数据要素管理侧发挥着引导、协调、监管等作用,以确保出版物的质量提升和出版流程的顺利进行。数字出版和数据出版通过资源发布、平台构建、技术利用、跨领域合作等方式,为数据要素管理侧提供了广阔的视角。

数字出版的管理主体包括国家新闻出版署、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部门,这些主管部门通过制定和执行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对数字出版活动进行全面监管,以确保其规范、有序发展。数字出版打破了传统出版的局限,拓展了传播渠道与平台,积极利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拓宽了管理主体的视野。

数据出版的管理主体涉及多个层面,包括科研机构、出版机构、资助机构、政府部门等,这些主体共同保障数据出版的规范、质量和有效性。数据出版通过促进跨领域合作与交流、提升对数据资源价值的认识、培养国际视野等方式,拓宽了管理主体的视野。

(2)数字出版与数据出版齐力推动数据要素供给侧的发展

数据要素供给侧通常指的是出版机构,在出版过程中发挥着组织、管理和传播等作用。数字出版和数据出版通过丰富出版内容、创新出版方式等有效推动数据要素供给侧的发展。首先,丰富出版内容。传统学术出版主要聚焦于学术论文、著作等文本内容,数字出版则包含图像、音频、视频、互动元素等多种形式,为读者提供了多样化的阅读体验。数据出版将大量科研数据纳入出版范围,从而促使数据导引、注册式研究报告等新型学术出版物出现,扩充了学术出版的内容形式,为出版界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其次,创新出版方式。传统学术出版通常将出版内容附着在纸质媒体上,虽然出版物具有明确的物质形态,但在出版成本、发行、存储、信息更新、互动性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数字出版依托于数字化技术和网络平台,将内容以电子形式进行编辑、制作和传播,具有更强的灵活性、互动性和实时性。数据出版则依托具体实践,构建了多种类型的出版方式,旨在适应不同领域、不同需求的数据共享和再利用。

(3)数字出版与数据出版共同提升数据要素需求侧的素养

数据要素的需求侧通常指社会公众或科研人员,他们既是出版活动的重要目标,又是出版创新的重要推动力量。就数字出版而言,社会公众是出版内容的主要消费者,其对于内容的多元化需求使得出版内容从传统的文字形式扩展到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数字出版通过拓宽知识获取渠道、促进个性化学习、提高信息素养等方式,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的素养。就数据出版而言,数据不仅是开展研究的基础,还是提高研究质量、推动创新、促进学术交流的重要手段,因此,科研人员对数据的需求涵盖了数据的获取、处理、复用、引用等多个方面。数据出版通过提升科研人员的数据管理能力、培养学术诚信和责任感、促进跨学科交流等方式,有效提升了科研人员的素养。

四、结语

出版的意义在于传播知识,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是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数字出版与数据出版是出版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两者具有不同的侧重点。数字出版凭借数字化、网络化的特性,极大地拓宽了出版的传播渠道,使得知识、信息和文化得以迅速、广泛地传播;数据出版聚焦科学数据的共享与利用,通过同行评议、数据引用等方式,为科学数据的传播和复用提供有力支撑。本文对两者进行概念辨析,一方面从内涵定义、类型划分、内容要素等三个维度剖析区别,另一方面分析两者的相互关系,即数字出版为数据出版的发展提供“滋养”,数据出版为数字出版的发展创造“动力”。通过概念辨析,我们能够更深入地理解其各自的内涵和特点,在“数据要素X行业应用”的战略实施中,明晰协同价值,在推动出版业持续进步的同时,促进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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