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海省对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一起是西宁市湟源县消防主管部门以属地管理为名,转嫁责任加重基层负担。湟源县消防主管部门与城关镇及所辖各村(社区)层层签订《2023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原本属于自身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责任,以属地管理为名下派给村(社区)承担。
属地管理,是根据所在地域确定具体管理机关,从守土有责的角度确保治理有效。这本是一个正常的管理逻辑和治理格局,但一些职能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却“变了味”,成为他们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压担子、派任务、推责任、甩包袱的理由和借口。“守土有责”变成“守土全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渐异化为“属地问责”,让基层干部苦不堪言。
“属地管理”成为一些部门的甩锅避责工具,其主要原因是责任担当缺失、事业观存在偏差。
要厘清基层权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要切实将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构建边界清晰、权责一致、分工协作的管理体制,厘清基层权责清单,避免一些地方和部门以“压实属地责任”为由给基层转嫁任务,以制度刚性维护基层组织职责刚性。
要强化监督管理。应清醒认识到“属地管理”不等于“属地责任”,不能以“属地”之名向基层“甩锅”。各级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职能部门监督管理,防止以“属地”之名行“增负”之实,不能让基层干部成为追责“背锅侠”。要强化惩戒,对不收手、不收敛,肆意“甩锅”的部门,要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属地管理”并非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而是需要不断探索和调整的现实课题。只有通过持续改革和创新,逐步完善优化基层治理体系,才能改善“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治理困境,让“属地管理”回归原本轨道,让基层干部轻装上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