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讲求科学方法,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一重要论述,对于进一步深刻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方法、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改革历来就是全面改革。重大改革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更需要全面考量、协调推进。对于改革这一工程的系统性,需要从不同角度予以全面正确认识。
从改革历史进程的角度看,改革开放是中国的一场深刻而全面的社会变革,既涉及经济体制也涉及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体制,每一项改革不仅会对其他改革产生重要影响,也需要其他改革协同配合。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很多容易改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留下来的大都是比较难啃的硬骨头,甚至是牵动全局的敏感问题和重大问题,改革的关联性和互动性进一步彰显,对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求更高。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全面深化改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涉及许多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呈现出涉及范围广、触及利益深、攻坚难度大、关联性联动性强等突出特点。全面深化改革既是改革进程本身向前拓展提出的客观要求,也体现了我们党对改革认识的深化和系统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基本确立了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实现了许多领域的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推动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取得历史性、革命性、开创性成就。
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角度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国家治理体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是一整套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各方面事务的能力,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要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等提供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一项极为宏大的工程,靠零敲碎打的调整、碎片化修补是不行的,必须靠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因此,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总体角度整体考虑,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只推进一个领域的改革,也不是推进几个领域的改革,而是推进所有领域的改革,是各领域改革的联动和集成,旨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时代以来,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当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是一个动态过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通过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完善各方面制度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讲求科学方法
改革开放是前无古人的崭新事业,必须讲求科学方法,处理好方方面面的关系,在不断实践探索中予以推进。
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在法治规范中推进改革。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二者犹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主题并作出相应决定,是有着紧密内在逻辑的。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做到改革与法治同步推进,要特别注意:一是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根本途径在于改革。科学立法是处理好改革和法治关系的重要环节。需要修改法律的,先修改法律,先立后破,有序进行;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重要改革举措,要按法律程序进行;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要尽快上升为法律。要避免简单地以现行法律没有依据为由迟滞改革。二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增强改革的穿透力。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做到凡属重大改革都于法有据,积极发挥法治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实现法治与改革的有机衔接,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三是纠正认识误区,坚决纠治改革就是要冲破法律禁区、法律难以引领改革等片面认识。
要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破立并举、先立后破、不立不破,处理好破和立的关系。“不能把手里吃饭的家伙先扔了,结果新的吃饭的家伙还没拿到手,这不行。”“立”是处理好破和立关系的重心。因此,该立的要积极主动立起来,该破的要在立的基础上及时破,在破立统一中实现改革蹄疾步稳。坚持破和立的辩证统一,需要充分认识到:一是合理安排改革举措的先后顺序、节奏时机。“立治有体,施治有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准确把握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根据轻重缓急循序渐进、稳扎稳打,不超前、不滞后。二是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抓重大制度创新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要抓好基础性、长远性、系统性的制度设计,坚决破除一切制约中国式现代化顺利推进的体制机制障碍。三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各领域改革起着体制支撑和保障作用。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四是纠正关于破立关系的片面认识,既不能简单地“以破代立”,也不能片面地强调“破字当头”。需要注意的是,破和立的关系还集中体现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关系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四中全会《决定》是姊妹篇,体现了“破”和“立”的辩证统一。全面深化改革强调坚决破除妨碍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是“破”;而全面依法治国强调从法治上提供制度化方案,将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则是“立”。
要坚持改革和开放相统一,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以高水平开放促进深层次改革。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最显著的特征、最壮丽的气象,是当代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是决定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一招。改革和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改革必然要求开放,开放也必然要求改革。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同时,要实行更加积极的开放战略。坚持改革和开放相统一,需要注意:一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制度型开放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点。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内外贸、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财政税务、金融创新、出入境管理等重大领域体制改革,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体系、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提供高水平制度供给,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完善对外开放体制机制,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二是坚持正确方向,破解对改革开放的曲解。改革开放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改弦易张,必须坚持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的方向,坚决抵制把改革开放定义为向西方“普世价值”、西方政治制度方向改的错误认识。
要处理好部署和落实的关系。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不注重抓落实,不认真抓好落实,再好的规划和部署都会沦为空中楼阁。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抓落实至关重要。处理好部署和落实的关系,需要注意:一是改革方案的设计必须把握客观规律,加强整体谋划,加强各项改革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研究,把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改革有机衔接起来。在基本确定主要改革举措的基础上,注重各项改革举措的耦合性和协调配套,增强改革取向的一致性,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使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形成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合力,产生共振效果。这里还需要强调两点,即涉及全局的重大改革由中央统一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推进改革,不能自行其是,更不能一哄而起;对那些涉及面广的改革,更是要同时推进配套改革,聚合各项相关改革协调推进的正能量。二是协调好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我们推进改革要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统一。”“对于胸有成竹的、思虑缜密的,那就要搞顶层设计;对于心里没底的、还不成熟的,就摸着石头过河,这两件事要‘两手并用’。”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结合,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鲜明特征之一。顶层设计,即统筹设计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体制,加强研判各项改革的关联性,做到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促进,使各项改革既养血润燥、化瘀行血,又固本培元、壮筋强骨,发挥最大效能。摸着石头过河,是既富有中国特色又符合中国国情的改革方法。我国的改革开放可以说是先试验、后总结、再推广不断积累的过程,是从局部到整体不断深化的过程。摸着石头过河和加强顶层设计是辩证统一的,推进局部的阶段性改革开放要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前提下进行,加强顶层设计要在推进局部的阶段性改革开放的基础上来谋划,加强宏观思考和顶层设计的同时,继续鼓励大胆试验、大胆突破,通过试点先行和全面推进的相互促进,不断把改革开放引向深入。三是建立健全责任明晰、链条完整、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强化跟踪问效,推动改革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要通过督查督办、考核问责等制度机制,强化跟踪问效,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依靠机制保障改革举措落实落地见效,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
(作者系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