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政府何以要废除科举

2024-12-04 00:00:00蒋智
炎黄地理 2024年8期

1905年9月2日,清政府发布上谕,正式宣布废除科举制度。由此,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1300年的文官选拔制度在清朝末年画上了句号。传统选官制度被废除后,清政府迫切需要一套有别于传统的选官方式来选拔能够应对时事的人才,应对统治危机。尽管清政府并没有摆脱灭亡的命运,但其在废除科举后所采取的一系列官员选拔措施所体现出的有别于传统的特征,在今天看来,也是不乏积极意义的。

选官制度的变化

清政府在废除科举制度后,需要一系列规章制度,以打通新式学堂毕业生以及归国留学生这两种新式人才群体进入官僚体系的通道。针对这两个群体,清政府都有针对性地为他们制定了一系列进入官场的规章制度。

针对新式学堂毕业生的制度。清末新政时期,吏部每年都会对新式学堂的毕业生进行考试。当时的清廷在《学堂选举鼓励章程》《各学堂奖励章程》中规定,新式学堂学生想要进入官僚体系,必须通过官方考试,并根据其考试成绩安排其进入官场后的出身,职位等。《各学堂奖励章程》中,将新式学堂毕业生的考试分为最优等、优等、中等三种等级,并根据其考试等级与考试成绩,相应地授予进士,举人等功名身份。在设施学部对各地新式学堂试卷抽调结果时,清政府发现了某些地方办学不力,学业荒废与课业成绩不达标的现象。为此清政府规定:新式学堂毕业生必须持有学部所颁发的特殊执照,才得向吏部申请出身功名与相应官职。同时,清政府还规定:对于复试成绩与学堂原始核定的考试分数相匹配的毕业生,其成绩将采取两者相加取平均分的方式来计算,以作为最终考试成绩。若学生在复试中未能达到学堂原先核定的考试水平,则无法顺利毕业。这些较为详细且严格的制度性措施,展现出清政府对于防止官员选拔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现象的态度还是比较坚决的。此外,清政府还规定新式学堂毕业生一经选拔,必须先担任基层官员,历经一定政治历练后,才能任职正式岗位。这足以说明清政府对选拔新式人才相当重视,也表明清政府的人才选拔理念发生了明显的变革,体现出一些符合历史潮流的近代化特征。

针对留学生的制度。清政府对于归国留学生这一群体,也如新式学堂毕业生一样,对其进行考试以确定其任职资格并奖励其出身功名。如1906年颁布的《考试游学毕业生章程》中规定:“毕业生考列最优等者给予进士出身。考列优等及中等者给予举人出身,均由学部开单带领引见请旨”。“毕业生准给出身者并加某学科进士字样,习文科者准称进士、文科举人,习法科者准称科进士,法科举人,医科、理科、工科、商科、农科仿比。”

具体考试流程方面,则分为学成考试与廷试两大流程。学成考试,由“学部”统一组织,通过考试检验毕业生是否具备与其所获文凭相符合的知识水平。若成绩优异,则可获得一定的出身功名。而廷试,则是真正可以进入官僚队伍的考试。归国留学生必须先参加学成考试,成绩合格才有资格参加廷试。清政府从1908年举办第一次廷试至其灭亡,共举办了四次廷试,录取了829名归国留学生。在考试内容上,无论是学成考试还是廷试,都会考察归国留学生的外语水平及其专业知识水平,但两种考试各有侧重。例如,学成考试更偏向于考察专业知识。在清政府成立学部以前,学成考试分为两场。第一场考试,主要考察留学生在留学期间所学的专业内容。如果该留学生所学的是物理,化学等包含实验内容的学科,则需要另外进行专门的实验考试。若考试成绩与所获文凭所必须的知识水平相符合,则可通过。第二场考试则主要考察中国的历史,政治,文化等知识。学部成立后,学成考试则分为三场。第一场考试内容为中文与外文,第二、第三场考试则是根据留学生所学的具体科目专业进行针对性出题。廷试则偏重检测留学生的通识水平,通常情况下先做一篇由皇帝指定的“经义”,再做一篇有关科学方面的文章。值得注意的是,清政府在设定考试内容时,还特别考虑学习理科专业的留学生擅长科学技术知识,在很大程度上放宽了对理科归国留学生儒家经典方面的考察。例如,1907年颁布的《游学毕业生廷试录用章程》规定:“廷试者作经义一篇,科学论说一篇,其经义题目一道恭候钦命,科学题目应用阅卷大臣按应试者之学科门类每门各拟二题。”“科学题目”即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章程又规定“医科、工科、格致科、农科大学毕业及各项高等实业学堂毕业者往往仅以科学见长,不工文字。此项学生准其仅作科学论说一篇,不必兼作经义。”《增拟游学毕业考试内场办事章程八条》中规定:“习农科工科医科格致科者,准其两题俱作外国文。”这一系列规定表明,科举制废除后,尽管儒家经典在选官考试中,并未被完全抛弃,但已经不占统治地位,近代科学知识已经在选官考试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清末选官制度的特点

清末时期政府的官员选拔考试,是在内忧外患日益加重的情况下,清政府为了挽救统治危机,被迫进行的改变。因此,这一时期的选官考试,是一个新旧交织的产物,进步与传统都在其中有所体现。

走向专业化与技术化。根据前文内容,我们可以得知,清政府选拔新式人才的考试内容,并非笼统地考查考生的西学理论,而是用具体的,有针对性的专业内容来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这种变化,可以说是清政府为了化解统治危机而采取的自救措施。虽然清政府并没有也无法以长远眼光来推断新式人才进入官场后,对其统治会造成何种深远影响,但是他们可以看到,吸纳新式人才进入官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升公务机关的运行效率与管理水平,以便获得更好的国内治理能力以应对西方冲击。新式人才进入官僚队伍,不仅会提高清政府公务机构的运行效率,优化整个官僚体系的人员结构,更重要的会潜移默化地改变政府运营管理的思维方式,推动整个国家在理念上迈向近代化。

保留科举制残余。新型官员选拔制度存在着明显的科举残余。如前文列举,清政府在1904年颁布的《各学堂奖励章程》中,对大学堂分科大学毕业赐予进士加管理,对高等实业学堂毕业生赐予举人奖励,对中学堂毕业生赐予拔贡奖励,并根据成绩相应地授予具体官职。对于留学生群体,也于《奖励游学毕业生章程》中详细规定了功名和具体官职的授予办法。将传统的功名与近代性质的选官考试相结合,虽然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但在清末那种社会条件下,似乎也找不到更为合适的办法。首先,科举制毕竟存在了1300年,强大的社会惯性使得人们的思维难以在短时间内发生改变。保留传统功名,总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国人对于新式官员培养与选拔的接受程度。张之洞曾指出“学堂虽立,无进身之阶,人不为乐也。”甘肃亦有提学使称:“内地各处之高等小学,其曾经毕业给奖一次者,添招新生,尚为踊跃,其未经给奖者,学生之数皆极少。”这一系列说明,想要让饱受传统文化熏陶的国民去潜心学习晦涩难懂的新式科学知识,足量的利益激励可以说必不可少。对于清政府这个大大落后于世界先进水平,又想快速赶超的政权来说,这种与利益绑定的方法不失为一种合理选择。

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以新的选官方式选拔新式人才进入官场,本意是为了挽救统治危机,但实际结果却与清王朝的主观愿望完全背离。清廷原本希望利用西方某些制度维护其封建的统治,却在无意间为整个近代中国社会添加了埋葬封建统治的近代化元素。这使得清政府本就已经不多的统治合法性又丧失了一部分。虽然新式选官制度没能延续腐朽的清王朝,但它开启了中国选官制度近代化的转型之路。其所选拔出来的新式人才,有很大一部分在民国政界发挥了很大的影响力。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